看板 Gossiping作者 TonyQ (得理饒人)標題 Re: [爆卦]悼鴻海年輕人!給侯友宜副市長的一封信時間 Sun May 20 12:27:06 2018
※ 引述《gogoPro (海波浪霹靂火東巴布萊爾)》之銘言:
: 本文轉自科技版爆文
: 歡迎純推不領
: 第1~第10推 稅前150 P幣
: 第11~第30推 稅前100 P幣
: 第31~第130推 稅前50 P幣
: 鬼島台灣,幸福新北
: 念到頂尖研究所畢業,
: 在鴻海工作年薪不到70,
: 阿母重病還要被刁難返台,
: 阿母去世還要被主管強逼離職,
: 還要被新北市政府當成皮球踢來踢去,
: 查無不法,查無攝影機,
: 去你侯友宜的安居樂業!
: -----------------------------------------------------------------
這篇是個人立場,
你這篇看得蠻難懂得,如果你這樣寫陳情應該沒人看得懂,
我來幫忙寫市政陳情啦,但你可不可以先講一下,
你覺得這違反勞基法哪一條? 講清楚啊。
薪水太低違反勞基法哪一條?有低於基本工資嗎?
被刁難返台是怎麼刁難法?哪一條勞基法你可以主張違反?
所謂的強逼離職,違反哪一條?是沒付資遣費還是怎樣?
至於踢皮球,去年九月中他跟新北陳情,
9/14 勞動局收到通知,9/15 勞動局去訪,找不到適合的法規罰他。
這點是勞動局跟勞基法無能,如果你有能力找到適合的法條,
找出來陳情他不辦,那就是政府無能。
至於他陳情的另一題也就是被迫跑步這題,
警察局找人來問筆錄,也去年九月就做完筆錄送到地檢署去了。
結果檢察官自己都查不到畫面,警察查不到畫面你怪新北市我沒意見,
新北地檢也查不到甚至連起訴都不起訴,這你應該要去怪法務部啊!
是怎樣,藍(新北)綠(中央)一起夾殺你?
這個國家的勞基法的確讓人無法安居樂業,
至少不是這種安居樂業,所以才要推動勞基法修法。
但這個你放到每個縣市,都一樣啦。
你上次發文就回過你了,回完連可能的法條都舉不出來,
當事人就證據不足資料不足,是要勞工局怎麼辦?
就算要說勞工局或新北市政府瀆職,也得先有證據或法條吧。
你就講清楚,你覺得他該用哪條辦?
人家雖然是個機掰公司,但真的也都走在勞基法上,事實是拿他沒辦法啊。
上次回過你,你根本回不了嘴就夾著尾巴逃跑了;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6472059.A.42C.html
要罰他哪一條,你講清楚啊。
看不懂字,我就亮紅給你看。這題不回,有什麼好說別人卸責的?
這次再回一次,我們先來把要用哪條辦他講清楚咩。
如果該做的沒做,我支持幹死新北市政府,
但如果就已經都沒得主張了,那大家來想一下,
怎麼讓這樣的事情以後可以藉由修法少一點。
一直在這裡跳針不會解決任何問題。
政府做事就是依法行政,不給他行政的證據跟空間,
他如何幫你主張個案權利?
你說這篇是卸責,那你好歹找條法規出來讓人罰他吧?
還是只要你想罰他,就不用法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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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82.52
※ 文章代碼(AID): #1R0FaSv0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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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爆卦]悼鴻海年輕人!給侯友宜副市長的一封信
05-20 12:27 TonyQ
※ 編輯: TonyQ (1.160.82.52), 05/20/2018 12:28:14
推 hj00: 幫推,等會一定一票噓1F 05/20 12:28
我說真的,我也很想幫當事人多爭取一點權益,
畢竟鴻海嘴臉大家都知道很難看,但是人家法務就這麼厲害,
人家就是有錢來砸錢,法律就是沒有這樣要求他,就算是政府又能怎樣?
→ The5F: 違反9.2就是有罪法第一條2F 05/20 12:29
※ 編輯: TonyQ (1.160.82.52), 05/20/2018 12:31:11
推 hiimlive: 一日副市長,終身副市長,出來負責3F 05/20 12:30
推 lwt501cx: 那篇就政治操作黑函板,有冤不找議員或往上找中央,看到有材料打政敵還不趕快帶頭打?怎麼會寧願寫這種破綻一堆的文?
然後又不打算找其他方法救自己?4F 05/20 12:32
先不論是不是政治黑函。
我個人覺得當事人的確是現在勞動環境下的受害者,
但是台灣的勞動環境職場現在本來就是充滿壓迫的。
這點要怎麼調整是一回事,但是並不存在找一個單位就能解決問題的解法,
還是要回到法律、回到制度面來解決問題。
不管推動修法也好、找對應的法律繼續訴訟也好,
如果資源不足看有沒有義務律師或法扶資源協助。
但真正的問題是,法律到底有沒有給予他這樣主張的空間。
惡法亦法,如果法律現在的情況就是這樣,那也真的很難再多做什麼。
※ 編輯: TonyQ (1.160.82.52), 05/20/2018 12:36:54
※ 編輯: TonyQ (1.160.82.52), 05/20/2018 12:42:08
※ 編輯: TonyQ (1.160.82.52), 05/20/2018 12:42:30
噓 Esuny: 這篇半年囉,你怎麼等到侯要選市長才這麼雞動
1.鴻海強迫員工離職不給資遣費8F 05/20 12:42
真的沒付資遣費的證據呢?
勞動局收到的陳情只有職場霸凌(請見勞動局科長說法)
如果真的沒付資遣費,去陳情勞動局一定受理。
而且從你們所謂的「證據錄音檔」,人家也說該付的錢會付。
最後當事人也沒給離職單,所以一定沒有被自願離職,
資遣費真的沒付的話具單去勞動局,他一定查到底。
但今天他跟勞動局講的是他被同事欺壓,不是沒給資遣費啊。
所以哪門子強迫不給資遣費?
事實擺在眼前,不要再繼續說謊跳針了。
→ Esuny: 2.警察局開三聯單可以開一個月10F 05/20 12:43
9/17 收到通報,106年9月27日以新北警土刑字第1063389983號函送資料。
人家可是半個月內就偵察完送到地檢去了。
再怎麼樣,該處理的就是有處理了。
事實擺在眼前,不要再繼續說謊跳針了。
====
至於我為什麼現在這麼賭爛你們,
因為前陣子我才翻到勞動局的科長的說法啊。
之前一直被你們騙以為他們吃案,還幫你們罵了他們好一陣子。
結果現在翻出來,靠北咧,人家真的翻過法條了就沒辦法。
如果是無知造成的謊言就算了,上次提出來問問看,
你們有沒有啥好說法,結果也沒辦法回應。
→ Esuny: 這樣回答你夠清楚了沒?你鬼遮眼吧!隨便叫一個有關心此事的鄉民也知道新北市府疏失了什麼11F 05/20 12:44
所以是違反哪一條咩,我紅字那麼清楚,結果你還是答不出來啊。
鬼遮眼的是你,
法條哪一條,把條文跟沒處理的證據拿出來啊。
※ 編輯: TonyQ (1.160.82.52), 05/20/2018 12:50:23
推 lolo0129: 明明是私人恩怨,卻想弄成是公司想叢康個人,科技版一堆覺青學生非常高潮13F 05/20 12:45
推 LLsolo: 樓下連噓黨工崩潰15F 05/20 12:46
推 olli: 查無不法但你就不要遇到16F 05/20 12:46
基本上如果有公司敢這樣對我,我絕對會在法律範圍內爭取最大利益啦。
而且這種公司一開始我就會跟他講白了,給我資遣費老子不幹了,
然後開始拼命勞動檢舉他班表啥的,陪他耗就好了。
這次的當事人本質上是不想離職,
還寄望申訴可以解決問題繼續留下來工作,才會被公司吃死死的。
我完全同情這次的當事人,基本上我這輩子也不會想去鴻海相關企業做事,
台灣勞動環境就是很多時候挑公司的時候就要挑清楚。
→ lolo0129: 你說9.2媒體不報就算了,深綠媒體為什麼不挺你?這就匪夷所思了17F 05/20 12:47
推 lolo0129: 現在正值選舉,冥進洞御用媒體還是不想報藉此衝擊夠冥洞選情的話,你還是回去打打民事官司解決私人恩怨比較有效率~20F 05/20 12:49
推 zephyr105: 現在黨工文連掩飾潤文中立都不用了 綠明顯23F 05/20 12:50
※ 編輯: TonyQ (1.160.82.52), 05/20/2018 12:52:10
推 JCS15: 補血24F 05/20 12:51
※ 編輯: TonyQ (1.160.82.52), 05/20/2018 12:53:21
※ 編輯: TonyQ (1.160.82.52), 05/20/2018 12:54:37
噓 Esuny: 拒開三聯單吃案好丟臉喔25F 05/20 12:56
如果天下有一種吃案,叫做警察局半個月內找人來偵察完函送地檢署。
那你說吃案就吃案吧。
警察或許有瑕疵,但這個案子真的就已經去年九月送出去了。
歸法務部管的地檢署查不到、甚至不起訴,
結果你只靠北新北市吃案,好歹人家還偵察函送,
阿真正連起訴都不起訴的地檢署不就好棒棒。
※ 編輯: TonyQ (1.160.82.52), 05/20/2018 12:57:44
※ 編輯: TonyQ (1.160.82.52), 05/20/2018 12:58:55
※ 編輯: TonyQ (1.160.82.52), 05/20/2018 13:00:31
※ 編輯: TonyQ (1.160.82.52), 05/20/2018 13:00:55
噓 Esuny: 同理,是否可以請你提出拒開三聯單的懲處證明
你提出證明我就幫你補推27F 05/20 13:02
那個你可以寫陳情信問警察局,後來有沒有懲處,
有需要的話我幫你寫都沒問題,
但可不可以把「拒開三聯單的證據附一下」。
目前為止還是你一張嘴說了算,
但根據你目前被踢爆的情況跟信用,真的是很難相信你的說詞欸。
你上次說車子被砸隔天就函送,到底是哪一件啊,我怎麼找不到,
不知道別人會不會覺得這種硬湊的唬爛論述很丟臉。
重點是這個案件上,的確在收到報案後半個月內就處理出去了,並無延誤情形。
更沒有所謂踢皮球的情況,而是不同權責有不同分工,
警察局有做警察局的工作,勞動局也有做勞動局的工作。
所以你又要逃跑了嗎?
到底想罰他哪一條?要不要講清楚?
※ 編輯: TonyQ (1.160.82.52), 05/20/2018 13:13:23
※ 編輯: TonyQ (1.160.82.52), 05/20/2018 13:13:37
推 ae034: TONY大要被打成9.25毛了31F 05/20 13:20
幾毛都行,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跟論述,就不會這麼簡單一個答案,
「政府到底該罰他什麼」,這到現在講不出來。
===
再回到報案這題好了,根據網友 CHBank 的說法
他 9/17 去報案,
警察並沒有不收他的報案、也做了筆錄、也調查了,
然後這裡在爭執的,只是當事人疑似沒有拿到他該留存的存根聯。
這中間的瑕疵可以再討論,但要說有沒有吃案,應該從發生的事實來看吧。
所謂的事實是十天內,警察局就把鴻海相關人士叫來問話,
調查相關記錄,27號就函送地檢了。
這到底有什麼好說警察吃案的?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506272744.A.BF4.html
※ 編輯: TonyQ (1.160.82.52), 05/20/2018 13:27:53
※ 編輯: TonyQ (1.160.82.52), 05/20/2018 13:29:18
※ 編輯: TonyQ (1.160.82.52), 05/20/2018 13:30:27
我覺得大家應該多幫幫當事人,
然後如果有身邊的人要去鴻海上班,多勸幾句。
對於這類型的情況,看看能不能在勞糾處遇再加強一點,
(職場安全衛生法)應該也需要檢討看看有無改善空間。
這種情況下也不應該檢討被害人,但如果是法律跟制度的問題,
這樣直接指著新北市政府,是一點用也沒用的。
※ 編輯: TonyQ (1.160.82.52), 05/20/2018 13:35:26
推 hj00: 感覺不像要錢,而是想用與論圍攻鴻海33F 05/20 13:37
噓 shrines: 就是帶風向也不行?34F 05/20 13:40
噓 godnnn: 海邊股票一路向下QQ38F 05/20 13:47
推 sbdr: 是想用輿論表面打鴻海實打朱侯啦,啊目的是啥就不好說了。40F 05/20 14:03
才發個 5000p 算什麼,我身家也有幾萬p,還是以前拿幾十萬p去買站內信箱的結果 ,但是這種東西發p幹嘛......
※ 編輯: TonyQ (223.140.134.0), 05/20/2018 14:24:14
推 Assyla: 筆錄做完沒有三聯單,後來的承辦員警也被調走了 >"<
苦主最後是鐵了心要離職,想說走之前跟上級爆料申訴,42F 05/20 14:27
但事實是人家半個月內就函送了,公文騙不了人的。
函送後自然是會去處理這些,警察只是偵查的一個階段,到地檢還能再繼續蒐證。
警察不是判刑單位。
另外你的"最後"時間軸怪怪的,因為那個最後應該都在9/12 號之前。
因為奔跑事件後他才來找勞動局,而不是在過程就來勞動局申請勞資協調。
事實上如果他已經要走,他所謂的申訴,其實直接跑勞資糾紛還比較容易達到陳情的目的。(雖然八成也是資遣告終)
→ Assyla: 想說離職最大,結果辦離職流程時覺得會像前輩一樣被自殺44F 05/20 14:33
另外錄音檔因為經過剪接本來就證據力比較弱,而且錄音檔到底是哪個時間點。
內容聽起來也滿怪的,反正一堆勞工準備的證據都切碎到很難全力主張的程度。
這也是困難之處。
※ 編輯: TonyQ (223.140.134.0), 05/20/2018 14:36:34
推 soulover: 推 根本是有心炒作這種事來做政治鬥爭45F 05/20 14:36
※ 編輯: TonyQ (223.140.134.0), 05/20/2018 14:39:04
推 rupcj8: 聽裡面的人說這人原本就黑黑又怪怪的
請假然後還有到公司的打卡記錄吃飯之類的怪事 不過我只是聽聽故事R別告我46F 05/20 14:48
推 Beramode: 理性給推 雖然我也討厭富士康49F 05/20 15:19
推 TC13: 推,案子都移送出去了,哪裡來吃案問題,那張三聯單比移送書、判決書或起訴書厲害嗎51F 05/20 15:59
→ Esuny: 要不是因為它是鴻海 這件事早就上新聞了 警察憑什麼可以不54F 05/20 22:39
所以你是在懷疑 0927 ,警察沒函送地檢嗎?
人家都講的很清楚,都有處理了。
噓 Esuny: Tupc:怪怪的還可以連續幾年被單位最大主管打A+也不容易吧請假還有打卡記錄不就是那兩個姓謝和姓余的禿頭主管故意整他嗎?半年前科技版就寫這段事情了
話說這段錄音根據昨天問海邊同事求證結果分別是余c哲副理和高x涵55F 05/20 22:41
啊是說你到底有沒有要回一下,你覺得勞基法該處分哪一條。
至於地檢署不起訴的部分,你要不要順便評論一下。
不要一直逃避問題啊。:Q
※ 編輯: TonyQ (223.140.134.0), 05/20/2018 23:16:18
※ 編輯: TonyQ (223.140.134.0), 05/20/2018 23:17:44
推 gogoPro: Tony:您不是要po警局拒開三聯單懲處證明嗎?60F 05/21 09:04
我哪句話說過我要 po 這個? @_@
你還真是擅長把別人沒說的話塞過來,
倒是你到底有沒有要說要用哪一條罰他?
→ gogoPro: 原來是余正x副理阿!帶女生去墮胎四次不是嗎?還是五次61F 05/21 09:05
※ 編輯: TonyQ (223.140.134.0), 05/21/2018 14:03:42
噓 gogoPro: 用哪條罰?問你們張科長阿
笑死,新北市府現在都用約聘的嗎?用哪條罰還要問鄉民62F 05/21 18:02
人家張科長去年就回文跟你說很難罰啦,你這麼厲害當然請你賜教,恭請你惠賜法條電死無
怕你只出一張嘴,找不到法。
※ 編輯: TonyQ (223.137.216.88), 05/21/2018 23:19:30
※ 編輯: TonyQ (223.137.216.88), 05/21/2018 23:20:15
噓 MasterP: 張享琦不就新北勞工局被眾人譙後才出來做做樣子嗎?新北市府秀下限無極限64F 05/22 00:42
所以你這麼厲害,要不要幫 gogopro 或esuny 講一下,他們一直講不出來的要用哪條罰?
※ 編輯: TonyQ (36.225.48.248), 05/22/2018 08:19:35
推 Esuny: 你先秀出市府員工證再說吧!程度那麼差,都不曉得到底是約聘人員還是公關公司
不好意思,我是正規公務員家庭,為何要跟你這種約聘的講道66F 05/22 16:10
我是哪位,在哪上班。
個性是怎樣的人。
鄉民多數都知道,就你新來的不知道。
至於不管你是天子還是皇帝,大家都是靠法律做事的。
你不想講道理就不用跟我講道理,
但你要出來靠北,就要面對別人的靠北。
既然你看起來頗認同正規公務員家庭,
那就請你的家人教教你法條怎麼引才不會丟臉吧。
噓 MasterP: 有在公務體系的都知道新北比台北好做多了啦!所以當然要忠心護主
從頭看下來語意已經矛盾了你還跟他吵半天,一下子以為自己是鄉民,一下子又以為自己是公務員69F 05/22 17:27
我一直都是鄉民啊,你新來的?
至於所謂的護主,說真的,道理就是我的主,
你有道理,能反駁我,我舉手歡迎還幫你上色。
被問個最基礎的法條跟處分基礎,
就可以扯五四三扯到這來,
你不覺得難看,我已經很替你們難過了。
→ MasterP: 你先看完這篇再去看之前chbank大寫的文章,就可以發現這篇只是刻意在扭曲一些對新北公僕不利的事實而已
要小心!感覺有人積極在刻意誤導方向,為了選舉黑的也可以變成白了73F 05/22 17:36
所以到底違反哪一條,講不出來是不是?
重點是這個,你講的出來該處理沒處理的,
大家回去檢討,你講不出來的,
丟臉的是你~
噓 Esuny: 漏洞百出,還想假裝成一開始支持的人,看到後來才發現就是造謠幫新北市府說話的77F 05/22 18:41
你所謂的漏洞,包括你被問這麼多次舉不出來的法條嗎?
還有你說謊的隔天函送嗎?
如果你拿得出法條,大家來確認有沒有足夠的證據送辦。
你說吃案,拿文號出來看就沒有咩。
明明就是自己手上的證據不夠,還好意思說別人造謠。
※ 編輯: TonyQ (223.137.14.121), 05/23/2018 12:30:14
※ 編輯: TonyQ (223.137.14.121), 05/23/2018 12:31:37
※ 編輯: TonyQ (223.137.14.121), 05/23/2018 12:33:54
※ 編輯: TonyQ (223.137.14.121), 05/23/2018 12:34:31
※ 編輯: TonyQ (223.137.14.121), 05/23/2018 12:38:02
※ 編輯: TonyQ (223.137.14.121), 05/23/2018 12:41:42
推 DukeLiu: 幫推 理盲很難溝通辣79F 05/23 13:10
推 ucfan: 講道理沒用啦 人家擺明來帶風向的82F 05/24 22:26
推 ifulita: 幫補,八卦板還真多人會來帶風向。83F 05/25 00:35
→ atien666: 正規公務員家庭耶,聽起來好威呦84F 05/25 14:48
推 rupcj8: 正規公務員家庭為何要跟約聘講道理XDDDDDDDDDDD
我們真的在繳稅給這種程度的人花喔? 覺得難過85F 05/25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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