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癌症 付不起醫藥費 就拒絕就醫 自然病死
或是付醫藥費延命 還是得死
病人有自由選擇自己是拒絕醫療而因病痛而死
還是乖乖接受醫囑配合治療
一方面接受醫囑又另一方面尋找合法加工自殺之門路 算什麼?
真正需要安樂死的 是那些已經失去正常智能而完全不能自理吃喝拉撒之健康老人 嗎?
人類出生時又何嘗不是 智能未開大小便不能自理
當年父母幫把屎把尿 父母年老了要幫把屎把尿就不能接受嗎?
得癌症接受治療不一定能好 但放棄治療也不一定死
要我接受安樂死制度 我只要求 這必需是作功德而免費的業務
而不是 幫收費加工自殺除罪的 一種惡業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