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ioxe (黑森林)標題 [新聞] 700萬賓士落地4分鐘將變廢鐵 全因拖車駕時間 Thu Jun 14 15:37:1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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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萬賓士落地4分鐘將變廢鐵 全因拖車駕駛偷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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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家貿易公司劉姓負責人去年從美國進口一部價值約700萬元的賓士S550,劉男雇用拖車至基隆海關貨櫃場領取賓士車,要載往彰化車測中心檢測,豈料葉姓拖車駕駛便宜行事,認為距離不遠,直接將賓士開往拖車處,途中遭警員發現攔查;因葉男駕駛無牌賓士車上路,違反《公路法》被裁處没入,劉男急得提起行政訴訟,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劉男敗訴,不得再上訴。因此等監理單位公文到位後,將銷毀。
劉男提告指出,去年11月29日他雇用通運公司駕駛拖車至海關領取賓士車,由於當時基隆市交通大堵塞遲遲無法進入貨櫃場,葉姓駕駛才便宜行事,把拖車停放在七堵區工建路附近,再至貨櫃場直接開出賓士車,要開往拖車停放地點,載往車測中心,不料,半路遇上警察攔檢,發現葉男駕駛無牌車,於是當場沒入。
劉男得知賓士車遭沒入後,趕緊請律師提起行政訴訟要「救車」,律師向法官表示,這部賓士車是從美國「整車進口」,並非進口零件再組裝的「拼裝車」,不該一律適用《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及《公路法》的「沒入」作為處罰手段。
此外,律師也主張該處罰違反比例原則,因為車輛從海關放行後,劉男雇用拖運公司拖車要載往彰化車測中心,據駕駛表示因為大塞車,拖車遲無法進場,才改將賓士車開往拖車處,劉男並無故意或過失,不應處罰。
但台中市交通裁決所指出,葉男開賓士車上路約3、4分鐘,至被警員發現已駛約2.5公里,警員多次按喇叭示意停車,葉男不理會,雙方約追逐800公尺,經前後2名警員騎乘警用機車包夾才停車,當時葉姓駕駛稱「剛領車出來」、「近近的」,另名同事稱「趕著急要送、拖車現在還沒有空、我們就用開的…公司就在附近。」
裁決所指出,不論是 「整車進口」、「拆除原廠車輛、進口零件再組裝」或「國內產製」的車輛,只要未領用牌照且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即適用《道交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前段規定,裁處罰鍰並没入車輛,所以葉姓駕駛被開罰3600元,車輛則拖至基隆警局第三分局停放,未來將銷毀。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同裁決所處置,指《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未領用牌照行駛」及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的車輛,適用所有車輛,並未限縮只有拼裝車才没入。
而《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也賦予車輛所有人可以申請臨時車牌開往車測中心的權利,相對的所有人必須承擔因委任通運公司所僱用司機造成的過失責任,並沒有違反比例原則。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因此判決劉男敗訴,無法取回賓士車,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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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tyintw: 一下子就不能再上訴 反觀2F 06/14 15:38
噓 yuugen2: 白痴法律,這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4F 06/14 15:38
→ MrXD: 水貨車 沒700啦6F 06/14 15:39
→ yuugen2: 一罪一罰怎麼他媽的不這麼有效率的執行8F 06/14 15:39
推 pita30: 車主好慘XD10F 06/14 15:40
→ goodid520: 腦殘沒藥醫~想要省500元油錢賠掉一台賓士13F 06/14 15:41
推 ddtlau: 駕駛賠不出來也沒輒17F 06/14 15:42
推 ilohoo: 照規定來就沒事的,一堆司機自做聰明,沒出事只是時候未到 幸好這次只是賠車而已18F 06/14 15:42
→ chiz2: 哈哈哈你看看你20F 06/14 15:42
→ dixieland999: 如果駕駛沒經過商人同意就自己開,那商人應該可以向駕駛要求民事賠償吧...又不是沒付拖車的錢23F 06/14 15:44
推 snbftmb: 問題在於求償求不到真的錢吧30F 06/14 15:47
推 am711206: 台灣最白吃的就是像這種沒入後銷毀,可以賣的不賣,然後政府在那邊哭沒錢,因為錢都這樣被浪費掉了,訂定政策的政府高官跟立法委員怎麼不把薪水扣一扣。33F 06/14 15:48
推 tigerface: 一定是自己想爽一下啦,這下真的爽了37F 06/14 15:49
噓 GOD5566: 水 該罰就罰 不然要跟違建一樣就地合法膩39F 06/14 15:50
→ majx0404: 樓上以為拿來賣沒有法律問題嗎40F 06/14 15:50
推 za2205: 老闆被白癡員工搞掉又一案例42F 06/14 15:52
推 mido: 開車應該賠不出來 只能幫車主QQ44F 06/14 15:52
→ occboy: 沒收法拍就好了…腦殘政府…可以賺錢耶…47F 06/14 15:55
推 orze04: 可以驗車後法拍嗎?49F 06/14 15:55
→ LaHu: 上次有台牛車也是沒入後銷毀 還被新聞直播51F 06/14 15:56
→ xiangming: 之前有一台無牌的牛被公開銷毀的新聞52F 06/14 15:57
→ hw1: 想開一下700萬賓士臭了嗎 QQ53F 06/14 15:59
推 qscgg: 為什麼罰這個都這麼有魄力可是違建不抓...54F 06/14 16:00
噓 aprendes: 正是「能賣就賣,可以搞到錢就好」這種價值觀讓臺灣向下沉淪57F 06/14 16:00
推 yuugen2: 可以處理的手段很多啊,但只有這種方法就覺得...60F 06/14 16:01
推 Ensidia: 這叫符合比例原則喔?這樣就銷毀61F 06/14 16:01
推 wiydluck: 判這樣不會太超過嗎 把司機逼上絕路62F 06/14 16:01
→ Ensidia: 這罰個幾萬-幾十萬就差不多吧 這樣就銷毀...64F 06/14 16:03
推 DDDDRR: 文組都這樣?67F 06/14 16:04
推 DWR: 感覺這種法律很白癡 明明就可以用出售的方式增加公庫69F 06/14 16:07
推 Galm: 覺得可以出售給國庫賺錢+1 壓成廢鐵真的是浪費70F 06/14 16:08
推 x0003: 舒壓:)71F 06/14 16:11
→ ADIMM: 賓士就不能廢死72F 06/14 16:11
噓 b00668880: 落地查扣九成五新,拿去法拍都比銷毀划算74F 06/14 16:13
→ joanrey: 建議規定改成"沒入後檢測過關充公當公務車或拍賣充實國75F 06/14 16:13
→ mouz: 可以上國道的四輪素質好棒喔,我們繼續檢討重機76F 06/14 16:13
→ CYL009: 超跑墳場 台灣79F 06/14 16:14
推 atapu: 車主衰小+1 他想照步驟來 遇到豬隊友80F 06/14 16:20
推 obdv: 銷毀~~~~~~81F 06/14 16:22
推 Ahao: 強姦殺人的交保,賓士沒掛牌二話不說銷毀?82F 06/14 16:25
推 WeiMinChen: 沒霸苦啦 認識一個前議員 現在在做外勞仲介和雙B進口這三年每次讓他帶路巡宿舍 車上都沒掛車牌XDDDD
忘了講 沒掛車牌的是同一台賓士84F 06/14 16:28
推 iamxup6: 車子有悔意與教化可能 不應報廢88F 06/14 16:31
推 lazydeer: 好扯 這判好重耶
酒駕能這麼重嗎94F 06/14 16:40
→ Brian23: 今早在國二也看到一台沒牌賓士在跑96F 06/14 16:42
噓 GbmanOGC: 人家法官上流階級人士,看到下流駕駛對上流人事的車亂搞判重點意外嗎?98F 06/14 16:49
噓 zoelysai: 無牌上路要銷毀車子,殺人犯不用償命,神之法律!100F 06/14 16:49
推 gihunter: 噓法官的真得好笑 法條就規定並沒入 不是得沒入好嗎101F 06/14 17:08
推 wang460313: 駕駛那有錢賠 車主最後面對爛帳 駕駛人生也毀了
酒駕比照辦理的話 支持銷毀車輛102F 06/14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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