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deepinheart (心深處)標題 Re: [新聞] 你說了算?幸福盟:公投大於憲法時間 Sun Dec 2 15:48:38 2018
※ 引述《ext66 (暗夜)》之銘言:
公投大於憲法?那這個國家就大致上接近毀滅了吧。
我真的懷疑這些利用這些公投來製造社會衝突的人,背後是共產主義。
我記得不知道哪邊有說...
共產極權國家會故意利用民主社會之公民權益,釋放出特定混亂的聲音,
來攻擊民主社會的缺陷,進而引導出共產極權主義較佳的答案。
公投大於憲法,我隨便舉個例都可以形成一個能通過的公投。
e.g. 你是否同意於國內任意一等親內之親屬擁有超過兩戶房產之家族,
需 無條件 將"隨機選定之房產" 過渡予無血緣關係(四等親以上)之任意國人。
這條會不會過?國內無產應該還是大於有產啦...換句話說必過...
這有沒有辦法連署成功?
看看高雄雞排排成那樣,
一堆人一小時機會成本不到50台幣,要連署應該也不難啦。
真的公投大於憲法,大家就先機票飛出國...簽證拉個一到兩年,
就差不多可以申請難民簽了,搞成這樣距離亡國不需要太久。
另外,關於同性戀議題我只想說一段話;
我個人不喜歡同性戀,但是同性戀應該享有他應有的權利;
如果你反對,那你就只是新型態的種族歧視主義者罷了。
南北戰爭前 美國南方 歧視 非洲裔 所以剝奪他們自由的權利
二戰時期 德國納粹 歧視 猶太人 所以剝奪他們活著 與 自由的權利
現代 反同團體 歧視 同性戀 所以剝奪他們婚姻的權利
反同團體 跟 這些迫害者差不多啊...呵呵
哪天要是無神論者人數多了 是不是也可以公投信奉神祇者 應該剝奪人權?
對齁,中國就是...不過他們連公投都不用,就可以讓你沒宗教信仰的自由。
你們的神都會對你們感到羞恥,因為你們的神並不是這樣教你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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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你說了算?幸福盟:公投大於憲法
12-02 15:48 deepinheart.
推 sober716: 沒關係啦 這個版只要立場是反同的文 不管怎樣都會被推爆1F 12/02 15:49
推 artpoet: 重點是,反同方打心裡覺得歧視又怎樣?誰說歧視不行?
所以你一直說這樣子是歧視,對反同方也不痛不癢4F 12/02 15:51
推 sober716: 反同會說我有很多同志朋友 但是我反同 (神邏輯)6F 12/02 15:52
推 ali210: 連神怎麼教都有各種解讀...以神之名行個人偏見罷了7F 12/02 15:52
決大部分的宗教,都是與人為善;
有問題的都是解讀的人。
→ artpoet: "我沒有歧視同志,我只是覺得同志沒資格結婚而已..."8F 12/02 15:53
是啊,憲法裡...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喜不喜歡 跟 權益,是兩回事...
今天你可以因為對方性向剝奪對方應有之權益,
明天別人就可以因為你的宗教信仰剝奪你應有之權益。
啊,忘記...反同團體的憲法 是用來壓泡麵用的...我提什麼憲法。
推 vndytjrhu: artpoet 說到重點了 他們知道自己歧視 但那又怎樣?10F 12/02 15:55
→ avril9950: 還要別人要先溫良恭謙讓才能夠擁有權益11F 12/02 15:55
→ jimhall: 不相信民意,就是逼民意展現火力,這次連署過了無作為,12F 12/02 15:56
→ avril9950: 少數族群的權益居然要多數人來決定要不要給予13F 12/02 15:56
→ jimhall: 下次一定再綁總統選舉,公投到換人提名大法官14F 12/02 15:56
→ vndytjrhu: 他們知道自己歧視 但覺得那又怎樣?我就是歧視 你奈我何15F 12/02 15:57
推 artpoet: 為什麼我要為你的權益投贊成票?你那麼噁心我還要幫你忙?噁心的同性戀就是要反對拉,你的權益乾我屁事反對就是爽16F 12/02 15:57
推 sober716: 原來公投可以決定那麼多事 那政府乾脆廢掉好了 XDDDDDDD所有事情都公投決定就好 總統市長立委議員都不用了啦18F 12/02 15:58
→ artpoet: 我講得基本上是我遇到的反同朋友的心聲...20F 12/02 15:59
推 avril9950: 就不要哪天你成為少數,再來哭說怎沒人來幫你23F 12/02 16:00
→ peterwww …
→ peterwww: 公投當然大於憲法大於大法官24F 12/02 16:00
你覺得社會上 依常態分佈
是智者多 還是愚者多?是迫害者多 還是受迫害者多?
所以我可以用公投來決定 有錢人的財產是否應均分與其他國人嗎?
→ bnn: 公投沒有大於憲法,只有直接民意可以推動修憲而不能直接大於25F 12/02 16:00
→ peterwww …
→ peterwww: 主權 分成三權 主權屬於國民全體26F 12/02 16:01
→ avril9950: 所以說少數人的權益拿出來公投真的合理嗎?27F 12/02 16:01
推 sober716: 有些人不只要重修性平課 連公民課都要重上一次.........28F 12/02 16:01
推 artpoet: 反同朋友說,想那麼多幹嘛?等我變成少數再說?29F 12/02 16:01
推 skyviviema: 他們知道自己就是歧視 可是又不准別人討厭他們@@30F 12/02 16:01
→ bnn: 現在並沒有法源可以直接創制一部違憲的"法律"(層級低於憲法)32F 12/02 16:01
→ artpoet: 維基百科上對民主的解釋就說33F 12/02 16:02
→ artpoet: 憲法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保護少數人,所以公投不凌駕憲法35F 12/02 16:02
→ peterwww …
→ peterwww: 民主制度本來就是平庸的政治36F 12/02 16:02
所以民主政治的法律設計,並非直接行使民權;
因為幾個世紀前就知道,社會上依常態分佈的白痴是遠大於聰明人,
所以直接民權絕對會出亂子。
所以中華民國憲法是最高基本法,需改變要由極大多數的立法委員提出與支持,
公告一個月後才行使公民複決,並非直接由公民提案,並進入公民複決。
而需要透過極大多數的立法委員提出與支持 這部分,
就是經由“理論相對“不那麼白癡的代議者來預防一堆白痴提出像我說的案子。
推 avril9950: 直接民主同性戀大概會被流放吧,你覺得合理?38F 12/02 16:02
→ artpoet: 否則多數人投票剝奪少數人財產生命,少數人就吃屎了39F 12/02 16:03
→ bnn: 請你使用罷免權將不依據民意的修憲代表解任後換成願意照做的40F 12/02 16:03
→ peterwww …
→ peterwww: 君權與貴族政治才能創造優質政治理想41F 12/02 16:03
→ artpoet: 因此反同方才會說,婚姻不是人權,因為人權凌駕民意42F 12/02 16:03
→ bnn: 或者是直接將直接民主的創制權先行修進憲法內文後再依據實施43F 12/02 16:03
→ peterwww …
→ peterwww: 公投是直接民主 是尚方寶劍44F 12/02 16:04
推 htina159: 中國來的先去補一下民主法治再來戰喔45F 12/02 16:05
→ bnn: 會這樣鼓吹直接民粹的就是沒學過民主的五毛或廢物啦.46F 12/02 16:05
→ peterwww …
推 peterwww: 是民主制度下唯一能展現出的至高無上49F 12/02 16:05
→ bnn: 民主制度的核心不是民主,是法治.五毛只知道人治沒有法律啦.53F 12/02 16:06
→ peterwww …
→ peterwww: 我的理想是聖君政治 哲學家政治60F 12/02 16:08
→ bnn: 在造勢英明神武習帝上台天下歸心哩,什麼年代了還在聖君XD67F 12/02 16:09
去重讀憲法增修條款,人民 "不可以直接" 制憲 修憲。
→ peterwww …
→ peterwww: 所以我說獨綠不懂政治不懂民主 只是跟風69F 12/02 16:09
你比較不懂,因為你居然覺得人民 “可以直接”制憲 修憲。
推 htina159: 修憲沒記錯的話要1000w票喔,加油70F 12/02 16:10
沒那麼多,要大概900多萬票。
→ peterwww …
→ peterwww: 從沒研究過民主的歷史源起與傳統政治71F 12/02 16:10
噓 c4658860: 干高雄雞排屁事,又在偷換概念72F 12/02 16:10
啾咪
→ bnn: 人都是會死的,制度是因應當時社會情況修改的,聖君就是賭運氣75F 12/02 16:11
→ htina159: 大概境外的吧,國小國中都學過的東西還搞不懂78F 12/02 16:12
→ peterwww …
→ peterwww: 全部公投就是說明 :棄獨綠85F 12/02 16:14
推 htina159: 果然境外的,總之修憲不是這麼簡單的,又不像你們習大大只有贊成票沒有反對票86F 12/02 16:14
推 LeftCorner: 公投納入制憲是要用法律直接取代憲法增修條紋喔呵90F 12/02 16:16
推 eas06u4: 開始批鬥。結果還是沈默螺旋。腦殘
言論91F 12/02 16:16
推 htina159: 很棒,你現在找世界上哪個國家這樣幹的96F 12/02 16:19
→ peterwww …
→ peterwww: 破代議政治的把民主當成工具的思維97F 12/02 16:19
→ peterwww …
→ peterwww: 有人說 可是公投結果如果反民主?102F 12/02 16:22
推 htina159: 你先找一個國家這樣做的再來談可不可行103F 12/02 16:22
→ peterwww …
→ peterwww: 這種說法只可能發生在 公投否決公投的情況104F 12/02 16:23
噓 Atako: 覺青討厭中華民國 又很愛中華民國的憲法105F 12/02 16:23
→ bnn: 先去搞懂什麼叫做法治再來談民主啦,太監在這邊談房事106F 12/02 16:23
推 htina159: 先生你住天上嗎,蠻口理想不看現實。就說你先找一個還沒滅國的理想民主例子來給我們看看113F 12/02 16:26
推 PPPGGG: 世界上本來就是智障》有用腦的人115F 12/02 16:27
推 pftmax: 同志結他們的婚 盟盟信他們的教 反同歧他們的視 不就好了119F 12/02 16:28
→ bnn: 現在才google複製貼上沒用啦,你知不知道你貼的都在打你自己臉120F 12/02 16:28
推 gotohikaru: 這幾年已經證明 跟他們攪屎完 你辯贏 他選贏121F 12/02 16:28
噓 haohaobobo: 你的大法官絕對大 會延伸出大法官解釋人民有吃屎的義務時 人民就要吃了的荒謬論點 所以不要再說大法官絕對無敵大了122F 12/02 16:28
→ peterwww …
→ peterwww: 公投不但可以制憲修憲更可以毀憲125F 12/02 16:29
→ pftmax: 每個族群有自己的自由 不要去干涉破壞別人的自由126F 12/02 16:29
→ bnn: 社會課中國沒教就算了連國文程度都看不懂,誰雇你當五毛的129F 12/02 16:30
→ haohaobobo: 大法官解釋也有其界線的 超過也是違憲的解釋 而748本身就是一個違憲解釋 748應該為無效解釋131F 12/02 16:30
推 gabom: 某p是國小公民課在睡還是根本境外人?133F 12/02 16:31
→ pink02: 支持韓市長選主席 趕走馬吳連習近平134F 12/02 16:33
推 pftmax: 公投比憲法大 盟盟又反對自己的提案 所以盟盟大於憲法135F 12/02 16:33
推 Sayd20: 反同的法學邏輯真的很棒兒136F 12/02 16:35
推 htina159: 行啊 你歧視你的,該有的權利義務也要有而已141F 12/02 16:38
→ terry1020: 主流民意就是要消滅甲甲,看是要驅逐還是安樂死就只是手段問題。142F 12/02 16:39
推 wolve: 修憲無界限說144F 12/02 16:39
推 JennyID: 說釋憲748違憲也講個理由好嗎?沒頭沒尾145F 12/02 16:39
推 morphology: 推。正解,有些東西不能公投。不然我們公投把9.2通通送中國好了146F 12/02 16:40
推 pftmax: 歧視不用別人同意阿 不是正在做嗎? 還每天做呢 誰管的著148F 12/02 16:41
→ pftmax: 整天問別人為啥不能騎士 騎士不能嗎 騎士犯法了嗎150F 12/02 16:41
推 offstage: 抱歉,神不存在,所以那些犯罪的神職人員都沒下地獄151F 12/02 16:42
推 sober716: 可不可以請律師來幫某些人上課阿 笑死XDDDDDDDDDDD153F 12/02 16:43
推 shinkiro: 公投大於憲法xdd只是反應民意吼xdd154F 12/02 16:43
推 JennyID: 公投每月月薪六萬臺灣起飛
阿自己掌嘴,不是臺灣是Chinese Taipei159F 12/02 16:46
噓 haohaobobo: 大法官如果說反同合憲 我想大家的立場就會一致了 大法官解釋有絕對效力161F 12/02 16:48
推 rock0500: 講那麼多不就公投丁守中? 想想下一仗怎麼打比較實際吧大法官釋憲 國民黨也可以釋憲回來163F 12/02 16:49
→ haohaobobo: 大法官如果說反同合憲 我想挺同一定會支持的 對吧166F 12/02 16:50
→ rock0500: 到時候是不是又再崩潰一次167F 12/02 16:50
→ rock0500: 鍵盤打很會 結果檯面上大聲支持同婚的政治人物有幾個?人少就推人上去啊 我看現在很猛的就苗是選票檢驗出來的169F 12/02 16:50
推 illillill: 憲法一回事 釋憲一回事 這群黨意大法官 選擇性釋憲 沒投票的立委就不能申請釋憲? 毫無獨立性可言 可悲171F 12/02 16:55
噓 oxen: 你知道大法官的提名制度嗎?馬提的大法官也有投票177F 12/02 16:58
推 htina159: 釋憲要先有人的利益受損才能聲請喔,同性結婚我好像沒有利益受損耶
而且釋憲不是大法官心情好就可以做,要有人申請,你公民都在睡覺厚178F 12/02 16:59
推 qaz90427: 社會想剝奪甲甲 雜交 無套肛交 吸毒轟趴的權利182F 12/02 17:01
→ htina159: 另外,現任大法官馬提的有八個 蔡提的有七個,748蔡提的183F 12/02 17:02
→ htina159: 其中一個還迴避了,你們要找大法官算帳應該去找馬前總統185F 12/02 17:02
→ DarkHolbach: 大法官釋憲11:3的懸殊比例,不是一句黨意可以解釋馬英九提的大法官8個,全部反對一定能不過188F 12/02 17:04
→ htina159: 我查到的資料是12:2 有兩人提不同意見書190F 12/02 17:05
→ DarkHolbach: 這麼懸殊比例表示馬提的大法官也多數贊成
有一個沒提反對意見書的反對大法官191F 12/02 17:06
推 r98192: 別理那個p3w 跟他辯論只是浪費時間而已195F 12/02 17:09
推 htina159: 那我知道了,11:3也蠻懸殊的,反同都推給蔡也是很不要臉196F 12/02 17:09
推 sDwlr: 推 補血198F 12/02 17:10
噓 kokal: 台灣住宅自有率超過80%...雖然是因為沒有分戶199F 12/02 17:11
推 dragonjj: 我覺得講得很好啊 所以公投顯示 願意用專法保障同志
的權利阿200F 12/02 17:12
推 Benoit: 推,公投不要繳稅好了,一定過,法盲的最愛202F 12/02 17:13
推 WuDhar: 公投大於憲法當然是對的,只是會改叫政變/起義/改朝換代一個投票一個拿槍形式上不同而已,人數多就是對的,舉個簡單例子:當所有人都是基督徒,那上帝就是真實的存在204F 12/02 17:15
推 jimabc: 有些人無法分辨不喜歡與歧視的不同 只要挺同一律打成臭甲你怎能要求這群跟護家盟腦子一樣殘的鄉民能理解當中含意連黨意大法官都講出來了XDDDDD 笑死207F 12/02 17:16
推 RLH: 清流推211F 12/02 17:24
→ D600dust: 總比噁甲現在嗆說少數人才是進步的好212F 12/02 17:26
推 JamCh: 推頭腦清醒213F 12/02 17:28
推 love8dgo: 你不跟執政黨要好 誰會推舉你 看看林山田以往在學界的地位 為啥他當不了大法官?
別把憲法和大法官神格化了 這些都是人訂出和選出來的產物216F 12/02 17:33
→ EarthKing: 背後是雷倩 王雪紅這些的 再背後大概是你說的223F 12/02 17:41
推 suckme5566: 笑死人 被圈養的大陸人翻牆出來說台灣人不懂民主XDDDDDD225F 12/02 17:43
推 osk2: 這個社會上白癡太多了 跟他們活在同一個國家很痛苦227F 12/02 17:43
推 lili300: 推 記得有篇文章有分析反同勢力背後的中國因素229F 12/02 17:44
推 dapple: 幫補血,在ptt反同就是正義啦230F 12/02 17:46
推 xhung: 以同養統啊...235F 12/02 17:52
推 yoher: 反同根本反智236F 12/02 17:53
推 tbbyan: 激情過後看這篇真的很有道理237F 12/02 17:54
推 htina159: 反同不一定反智啦,不過反同反到要推翻憲法是真的反智238F 12/02 17:55
推 kdh: 智障公投當然小於憲法239F 12/02 17:57
推 JH10: 如果有一天有宗教不喜歡某個宗教祭典,那也可連署公投禁止,因為公投大於憲法240F 12/02 17:57
噓 chicken1315: 可不可以不要再把跟自己意見不同的通通打成智障? 謾罵並不能讓別人理解你好嗎243F 12/02 18:00
→ newest: 搞到民粹出來就跟牆國沒兩樣了,最後會被自由民主的米國打爆的,一群傻子245F 12/02 18:00
推 yuhurefu: 推 人的基本權益不能用多數決決定啊…除非反同不把同性戀當人看啦247F 12/02 18:03
推 molle: 反同的罵不得喔252F 12/02 18:07
推 wwhd: 還聽過反同說很尊重同性戀,但不應該給他們一樣的權利(傻眼)255F 12/02 18:11
推 molle: 智障都有一樣的權利了 有差嗎xd256F 12/02 18:13
推 yannjiunlin: 至少原PO不像王雪紅說自己的企業友善同志~卻捐錢反同258F 12/02 18:18
有啊,我媽同意的話;
不過我查一下你發言,
我媽應該不會同意去跟一個覺得
"與10歲女孩結婚是人權"的人結婚。
跟這樣邏輯的人生活,應該蠻痛苦的。
推 shiwa: 推推推262F 12/02 18:24
推 BaoLiao5566: 三個人想結婚 你想跟10歲女孩結婚 如果是人權 為什263F 12/02 18:25
推 YOMIKAN: 結婚是人權 但對方願不願意和你結婚也是他的人權^__^264F 12/02 18:25
→ BaoLiao5566: 麼不能結?
願意就可以結喔 那妳娘如果願意我可以跟妳娘結婚ㄇ265F 12/02 18:25
推 ctcfb: 好了好了 推文不要再反串了啦~269F 12/02 18:27
→ htina159: 10歲不能結婚寫在刑法喔,你要不要看一下270F 12/02 18:27
→ htina159: 啊不對 應該也是民法 你查一下就有272F 12/02 18:28
→ htina159: 所以同性不能結婚被判違憲了啊 有問題嗎276F 12/02 18:29
→ BaoLiao5566: 為什麼只有異性規定可破除 人數 親屬 年紀規定就不能破除?277F 12/02 18:29
推 ssivart: 所謂上帝只當祂信眾的代言人279F 12/02 18:29
推 omea: 人權不能用公投的282F 12/02 18:30
→ htina159: 人家同婚努力幾十年申請釋憲的,你不要不努力就在那邊嘴283F 12/02 18:30
→ htina159: 就說妳去申請釋憲再來嘴啊285F 12/02 18:31
推 acecup: 數字板裡所謂反對狂甲的鄉民,只是被宗教團體操弄的智障而286F 12/02 18:33
噓 BaoLiao5566: 我只是想說婚姻就不是基本權 因爲以上這些人都沒辦法287F 12/02 18:33
推 Tassatul: 為了反同連憲法都一起反 這種心態很可怕289F 12/02 18:33
推 crooked: 大家真的不要被愚弄 公投的效力沒那麼大291F 12/02 18:34
推 kotw15: 幫補血,一群連法律的法都不知道怎麼寫的人在作亂292F 12/02 18:35
推 alans: 科科294F 12/02 18:37
推 ggbb: 推295F 12/02 18:38
創世記1.1:上帝創造了天地萬物。
同性戀在自然界確實存在,那...是誰創造的?
推 KNVSEOC: 國中公民難道沒教過 憲法->法律->命令 法律不得抵觸憲法命令不得抵觸憲法、法律298F 12/02 18:39
推 lustdaemon: 歧視在台灣不是大罪啊
歧視外勞 歧視女性 歧視殘障的還少了301F 12/02 18:40
推 mido: 推304F 12/02 18:47
→ htina159: 也不用太偏激啦,一堆表面上說沒歧視的心理誰知道,不要妨礙到別人就好307F 12/02 18:55
推 abc53: 推310F 12/02 18:59
推 sfh20230: 同志不也說公投不算? 2邊都是毒瘤吃飽撐著311F 12/02 18:59
→ htina159: 真的,吃飽撐著,自己也提兩個公投然後說不算,來亂的312F 12/02 19:00
推 annaxuan: 某樓這麼想跟別人的媽媽結婚喔XDD 是有什麼特殊的癖好嗎316F 12/02 19:04
推 tvbic: 同性戀自己不檢點,被社會歧視也衹是剛好而已319F 12/02 19:07
→ jimcheer: 很多反同還大聲嚷嚷說我才不是歧視,你們這樣是霸凌 ㄏ321F 12/02 19:18
推 h821231: 反智應公投送出台灣325F 12/02 19:20
湯德宗大法官談釋字748 「公投決定同婚?」 - YouTube
訪談問題: 以全民公投來決定同性二人可不可以結婚,這一個議題無論釋憲前後,都是同婚議題中常見的論述,想請問大法官們是如何看待這件事情? 執行長:李崗 副執行長:陳煥華 策劃:尹懷君 擬題:廖文聖、尹懷君、林承剛、邱健倫、許芝嘉、李崗 訪談:尹懷君 攝影:王盈舜、楊甯 場務:許芝嘉 剪接:無憂無慮影像製作有限公司
→ a7771726: 湯德宗大法官在公投結果前的影片 其實目前仍然很保守的未回答327F 12/02 19:21
推 MimoPile: 同志不撿點?異性戀有為吸毒8+9、露鳥俠負責嗎?為什麼多數乖乖的男同女同就要為狂甲負責?332F 12/02 19:36
噓 Sadan: 最後屁話335F 12/02 19:40
噓 qq05: 誰說同志不能結合339F 12/02 19:45
推 HKDW: 推341F 12/02 19:59
推 habbit33: 我歧視死愛滋甲 支持全面撲殺愛滋甲 但我支持同婚耶 @@342F 12/02 20:02
推 jeter8695: 推 八卦那些反社會言論看了就噁心346F 12/02 20:16
噓 aortic: 平庸跟白癡是兩回事。不懂民主別裝模作樣寫這些347F 12/02 20:16
推 cheng1990: 萌萌的性平教育跟公民教育完全不及格348F 12/02 20:20
→ ksxo: 很好喔 繼續罵死那些不同立場的349F 12/02 20:21
推 jim543000: 所以你到底支不支持公投?投的大部分都白癡
如您所說 修憲制憲必須先通過一系列智力測驗351F 12/02 20:27
推 dummydoll: 反同團體只看聖經的啦,誰跟你憲法353F 12/02 20:28
→ jim543000: 修憲者必須證明在各方面都為頂尖之完人354F 12/02 20:28
噓 wholewing: 共產主義不是極權主義喔,只是剛好極權主義都假藉共產356F 12/02 20:39
推 foxher: 這篇推一下357F 12/02 20:39
→ wholewing: 主義的名頭而已
應該說,這是最好的藉口,所有東西都是政府的、而我(獨裁者)就是政府。358F 12/02 20:40
噓 fazas: ???? 沒人規定他們不能結婚啊361F 12/02 20:42
恩?所以你支持同性婚姻?
如果是這樣 萌萌提公投是提幾點的?
推 satan04: 怎麼還有人要理那種id 是很不常來八卦嗎XDDD367F 12/02 21:20
噓 homer0403: 同性戀 有跟猶太人 黑人一樣?? 也太會扯369F 12/02 21:25
猶太人是天生的吧?黑人是天生的吧?
同性戀 不是天生的嗎?
想問一下 哪邊不一樣?
還是你覺得同性戀不是天生的?所以你有機會變同性戀?
推 ETTom: 居然還有人真的認為公投可以大於憲法..還說的信誓旦旦..
簡單的google都不會嗎376F 12/02 22:15
推 fantasy2600: 等等反同貼愛滋數據說自己支持不下去
那些沒吸毒乖的權利不care378F 12/02 22:18
專法表示什麼?
為什麼男女結婚不需要專法,白人黑人結婚不需要專法,
閩南人客家人結婚不需要專法,原住民新住民結婚不需要專法,
但同性戀需要?
推 wenyii: 反同會氣pupu說人家沒有歧視,你們這些少數人霸凌我們~382F 12/02 22:51
推 z5262001: 歧視就算了只是公民素養不足而已,但明明歧視了自己還不知道硬說沒歧視的,那就是智商的問題了384F 12/02 22:53
推 nsaids: 公投平分台灣前十首富財產388F 12/02 23:10
推 ihsun: 幫補392F 12/02 23:38
推 barlin: 某P講的是民主啦 但是都忘記我們的國體還有共和這兩個字某P講的東西叫做平民制
我們是民主共和國政體 不是單純的多數決國家399F 12/03 01:41
推 darkmaze: 哪天可以像黑人或猶太人一樣能生小孩再說吧402F 12/03 01:45
推 alan5: 講的好像你的公投權不是憲法賦予你的 混亂視聽啊?
只要修憲條件裡面沒有公投 那你公投永遠要次於憲法
憲法都可以無視到底是怎樣 這群人當真以為自己是上帝?406F 12/03 02:17
推 Sauter: 邏輯清楚409F 12/03 02:26
推 lenta: 反同只會說"又來了 又說騎士 有沒有別招阿"410F 12/03 03:06
→ elijah: 反同700萬人會說你崩潰411F 12/03 03:19
推 adapt: 推413F 12/03 03:44
推 mryf: 從此次結果來看 中國台北的智商的機率密度還是呈現右偏的415F 12/03 04:48
→ YuCnL: 一個小錯誤 民眾有信仰自由 黨員才沒有 入黨表示信仰無神論417F 12/03 05:26
推 kepley: 推~~公投大於憲法根本就是智障= = 以前到底有沒有上公民課419F 12/03 10:06
推 thatsking: 總算有腦袋清楚的人回文。無關挺同反同,哪一天要是公投真的大於憲法,大家真的快逃吧,到時台灣已經不是民主法治國家了。421F 12/03 11:58
推 zeratulleo: 不要對台灣人的公民素養有信心,公投都可以一堆人拿著懶人包投票了,選舉公報很多人連提案人理由書都懶得看完,到底有多少人有認真看待自己能行使的公民權我都想懷疑勒....台灣的公民教育在之前都是文明毀滅的程度,會有這種智障言論也不太意外424F 12/03 12:56
推 oj7253: 推~~~429F 12/03 13:43
※ 編輯: deepinheart (203.132.70.2), 12/03/2018 13:55:04
→ v2v2123: 為什麼某p可以用一堆喇叭話合理化自己以為法律可以大於憲法蠢話431F 12/03 21:04
推 x81236900: 之前翟神說了
當歧視在美國和台灣的定義不一樣的時候,要怎麼去面對公投拿小抄就是標準的華人考試,呵呵436F 12/04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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