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ronray7799 (生而為人超爽der)標題 [新聞] 北市開罰大灣北段商業宅 議員「勸」話別時間 Sat Nov 11 00:09:03 2017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UDN
2.完整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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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開罰大灣北段商業宅 議員「勸」話別說太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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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認定中山區大灣北段約有1675戶為「商業宅」,將於年底陸續裁罰。今天市議會工
務委員會上,藍、綠議員紛紛「試探」,指北市府態度真的這麼硬?是否有就地合法、繳
交代金解套的機會;都發局長林洲民強調,市府經過半年討論,態度很清楚,依法維持開
罰。
位在中山區的大直明水路、敬業一路(大灣北段),土地使用分區為「商業區」、「娛樂
區」。不過,當年許多建商覬覦商業區高容積,推出「一般事務所」建案,隔間規劃卻成
住宅,民眾購買後再作為住宅使用,成了「商業宅」。
北市府今年首度透過稅籍資料,認定大灣北段約有1675戶為「商業宅」,年初陸續發出行
政指導函,要求回歸商業使用,若未改善者,將依都市計畫法裁罰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根據都發局資料,截至9月15日,大灣北段尚餘1608戶商業宅。
今天上午工務委員會,多數議員關注該案,民進黨籍市議員洪健益認為,大灣北段、內科
夾層屋都是歷史共業,北市府應該在歷史共業跟現行法規相衝突下,在人情、人權及買賣
問題之間,跟民眾溝通清楚,不要把話講太硬不好處理。
林洲民強調,大灣北段有一個癥結點,有關到底消費者是否知道自己購買商業宅,但買賣
房屋不管第幾手,通常會有一個文件,就是使用執照,上面功能寫很清楚,現在大灣北
1600餘戶,沒有一個使照寫住宅使用。
國民黨籍市議員葉林傳批評,當初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就應該把關,現在都發局說
民眾知情,那當時政府在幹嘛?直言「大灣北段有更好處理方式?這事情很簡單,我們是
幫你們擦屁股,這你們沒管好,導致這結果」。
民進黨籍市議員顏若芳認為,開罰戶數真的太多,反問柯市長之後是否會認為很難執行,
改成就地合法?林洲民回應,北市府經過半年討論,這案子已經完成所有簽呈程序,將依
法開罰,不會有其他配套。
都發局補充,今年12月先開罰約264戶,其餘戶數於明年陸續開罰,開罰後有9個月改善期
,未改善者可連續開罰,直至改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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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qaz223gy: 歷史功業?當初不把關 說什麼幹話
共業3F 11/11 00:10
推 kina: 乾台灣就是這樣爛的還不要硬!?5F 11/11 00:11
推 purue: 柯牌照妖鏡9F 11/11 00:12
推 hkai: 幹 歷史共業 然後繼續爛下去?10F 11/11 00:12
→ hide0325: 歷史共業 我看這查清楚一定死一片14F 11/11 00:15
推 hl4: 真的這樣幹就是神了16F 11/11 00:15
推 x1434: 每家都要開設公司行號來解套17F 11/11 00:15
推 chudly: 一次得罪1600戶,明年要選了耶19F 11/11 00:16
推 lslayer: 議員真實公開關說喔 這明眼人都看的出來吧20F 11/11 00:16
→ Baumgartner: 跟清境一樣 守法不開的沒錢賺 違法開張的最後變合法21F 11/11 00:18
噓 meowgy: 柯市法內科違建可以就地合法,議員當然也要比照啊25F 11/11 00:24
推 waijr: 公然為違法關說 是否是一個議員該做的事 那法律是用來幹嘛?26F 11/11 00:24
推 ak77889: 當初的KMT出來說呀!27F 11/11 00:25
噓 ooxxman: 這不是關說,這是選民服務,懂? 下次選KMT出來就地合法29F 11/11 00:25
推 xxxg00w0: 又在歷史共業 當初政府在幹嘛?去問當初政府啊32F 11/11 00:29
噓 meowgy: 內科違建的比較有力啦,柯市府可以讓他們就地合法,其他地34F 11/11 00:30
推 agow: 國民黨議員講幹話?當時不就你們家的郝冰冰?35F 11/11 00:32
→ meowgy: 方就是藍綠就是圾垃,沒有這種特權啦,SEAFOOD棒棒36F 11/11 00:32
噓 friberg: 就地合法ZZZZZ一堆垃圾38F 11/11 00:33
推 happyyolk: 還真有臉說當時的政府在幹嘛 當時的政府哪個黨的?40F 11/11 00:34
推 meowgy: 不能畫等號,屁話,原來違法還可以挑哦,那其他地方的違建為什麼北市府不讓比照?還護航的下去?41F 11/11 00:34
推 sincere77: 抱歉我也幫了北市垃圾議員拉了一票,我必須謝罪43F 11/11 00:35
推 AGODC: 垃圾不分藍綠44F 11/11 00:35
推 vow70: 看看藍綠兩黨的垃圾議員,還真有臉公開關說護航違法的。45F 11/11 00:37
推 yyc210: 商業區不能做住宅使用? 可是中南部不是所有都這樣嗎?46F 11/11 00:37
噓 meowgy: 市長自己都護航內科違建了,柯粉還有臉講議員?47F 11/11 00:38
→ meowgy: 果然柯粉遇到seafood自動轉灣49F 11/11 00:38
→ vow70: 別把多數違法當成是對的事,以前安全帽也是阿扁強力取締後才讓人乖乖戴上去的。50F 11/11 00:38
→ taikonkimo: 違建補足容積率是有法可循喔 鄭弘儀就這樣過關的
但大直這個可不是違建 是商業宅變成住宅了53F 11/11 00:40
噓 meowgy: 鄭是新北市的,如果柯市府要開放夾層屋違建的,為什麼北市其他不能比較,市府可是有說內科限定的哦56F 11/11 00:41
推 wu1647: 藍綠不分垃圾,心中只有$$$$$$$$$$$$$$$$$$$$$$$$$$$59F 11/11 00:43
→ meowgy: 跳針的才你吧,法律能不能轉seafood決定61F 11/11 00:43
→ wu1647: 勞工過勞死最好$$$$$$$$$$$$$$$$$$$$$$$$62F 11/11 00:43
→ meowgy: 自己去問可seafood為何遇到內科就轉灣,北市其他不能比照66F 11/11 00:45
→ vow70: 一個有法規可事後補件,一個是完全沒得商量。68F 11/11 00:45
→ wu1647: $$$$$$$$$$$$$$$$$$69F 11/11 00:46
推 batt0909: 一個有法能事後補件,一個沒有71F 11/11 00:46
→ vow70: 把兩件不一樣的事混在一起講幹嘛?也別被他帶離主題了。72F 11/11 00:46
→ meowgy: 以後每個夾層違建的都給你補容積率,問你自己能接受?73F 11/11 00:46
→ vow70: 你去和中央講啊,叫它把法改掉啊。75F 11/11 00:47
→ meowgy: 市府不能其他地方事後補件,別凹了76F 11/11 00:48
→ vow70: 和能不能接受有啥關係?法律就規定能這樣搞啊。77F 11/11 00:48
推 batt0909: 一個商業使用,一個住宅使用,分得出來嗎^^78F 11/11 00:48
→ meowgy: 鄭是新北的,柯能管到那哦,柯粉只要回答為何市府說這方法限定內科,北市其他不行就能說服大家啦81F 11/11 00:49
→ taikonkimo: 法是全國一體適用的 請告訴我大直為啥可以 不然你找83F 11/11 00:50
→ taikonkimo: 其他縣市商業宅就地合法的 來告訴大家法是怎樣的86F 11/11 00:50
→ meowgy: 跳什麼針,大直的就拆啊,但是別人看你內科能凹,其他地方87F 11/11 00:51
→ taikonkimo: 內科和新北鄭都是同一個法 沒有限定內科 所以又錯了88F 11/11 00:51
→ meowgy: 為什麼不要凹凹看89F 11/11 00:51
推 Lipton66g: wow 又是一大盤河蟹 議猿叫柯P吃 免得傷了天龍城的和氣91F 11/11 00:51
→ meowgy: 要是我找出市府說內科限定要怎樣?92F 11/11 00:52
→ taikonkimo: 我會說那是錯的 因為法是中央訂的 全國適用93F 11/11 00:52
→ meowgy: 唉呀,轉的真利害95F 11/11 00:53
→ vow70: 內科和鄭都是違建,所以處理法規是一樣的,大直這個可不是違建。98F 11/11 00:56
噓 meowgy: 違建處理法規是一的,那市府說其他地方夾層不能比照,這市府真的好棒棒102F 11/11 00:58
噓 dante45678: 新北市一大堆,需不需要處理一下~雙北市長!104F 11/11 00:59
噓 meowgy: 說沒限定的自己去找林副的說法,拿住新北的鄭來救援,好玩105F 11/11 01:02
推 nitero: 原來違法人數一多就變合法了109F 11/11 01:18
推 kunorz: 某大不知道在跳針什麼,明明就說限期改善了
最後一行都發局補充那邊是看不懂嗎? 白話文智障?
障礙114F 11/11 01:38
→ badpat: 一開罰,馬上就會有弱勢團體組隊哭鬧,然後藍綠大團結!119F 11/11 01:55
推 liao18: 柯P加油125F 11/11 02:54
推 iAmPtt: 呵 推文裡面有一個白痴藍綠垃圾出來無腦護航126F 11/11 02:57
推 ptta: 只要違法的人多就合法 無怪台灣違建到處都是
還沒罰就開始搓湯圓 踐踏法律 果然好棒棒127F 11/11 02:59
→ gekkojam: 官商勾結 違法的人不受罰就是在殘害守法的人130F 11/11 03:13
推 dian9: ...132F 11/11 03:56
推 lunaX19: 台灣人目無法紀 然後嘲笑他國治安貪瀆關說...133F 11/11 05:06
→ TryToBe: 鄭弘儀跟內湖的case完全不一樣 鄭弘儀是程序違建 他的容積率是夠的 只是他加蓋需要補件 他沒補件 並不是像內湖那種超蓋 程序違建不用個案處理 任何人都只要補件就解決
拿鄭弘儀來救援 又用不實論點來帶風向 這就是柯粉的實力?134F 11/11 05:09
推 ETTom: 歷史共業?不就大部分藍色害的 現在要處理你又在那邊GGYY139F 11/11 06:25
→ jay0215: 得罪1600戶 但會增加其他行政區16000以上張選票 柯P真神!141F 11/11 07:35
噓 Automatic620: 純噓人多給他合法... 贊成罰到爽
酒駕也很多人,那也該就地合法化嗎?142F 11/11 07:50
→ Anvec: 簡單講 一直都違法的 現在的問題在 要罰誰
建商一定要罰 這沒話講 前幾年前任政府一直有開罰
房仲也要罰 他們一定知道這不能住人
那屋主到底該不該罰? 這才是現在爭議點146F 11/11 08:35
推 ECZEMA: 得過且過 視法於無物 這就是台灣150F 11/11 08:37
推 smallz: 啊這不就是關說151F 11/11 08:39
推 HEBO: 推154F 11/11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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