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crashonU (crazy)標題 [新聞] 補教師是愛滋男! 護士洩密被判5月刑時間 Mon Nov 13 12:05:14 2017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813812
補教師是愛滋男! 護士洩密被判5月刑
2017-11-12 13:24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即時報導
台中市某區衛生所張姓護士的子女在該補習班學跳舞,因業務機會得知舞蹈老師是愛滋病
患者,去年初透露給補習班業者,業者再轉告給舞蹈老師的父親,未料其父得知後大為震
驚,返家後質問妻子是否知道此事,談話過程碰巧被這名老師聽到,因此狀告張女涉嫌妨
害秘密;一審法官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機密罪,判張女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
。
台中市這名舞蹈老師是愛滋病患者,大學畢業後在補習班教跳舞,張姓女子是台中市某區
衛生所護士,因個案訪視的業務機會,得知他罹患愛滋病,因張女的子女也有在他任職的
補習班受教,張女在去年1月間,向業者透露,舞蹈老師是愛滋病患者,這名舞蹈老師因
此遭到開除。
業者開除舞蹈老師後,還馬上致電給其父要求面談,並在當晚告知他患有愛滋病,舞蹈老
師的父親因不知情,聽到消息時十分驚訝,當天深夜馬上向妻子質問,是否知道兒子是愛
滋病患者,過程中不巧被當事人聽到。
舞蹈老師的父親後來擔心兒子是愛滋病患者的消息被不斷散布,事後馬上又到衛生所找主
管,質問到底是誰將訊息透露給補習班業者,還透過兒子提供的資訊,懷疑為張女散布的
訊息,因此要求護理長轉告張女,「不要亂講話」。
舞蹈老師事後提出妨害秘密告訴。張女在案件審理時,矢口否認將病情透露給許姓業者,
不過舞蹈老師的父親提供與張女的對話錄音,證明張女坦承將該病情透露給補習班業者,
而且透露的時間點在舞蹈老師被開除前後;一審法官認定,張女涉嫌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
之機密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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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rlos: 請洽jay版3F 11/13 12:05
推 dorydoze: 支持護理師~~憑什麼傳染病不能公開8F 11/13 12:06
→ SuperUp: 救了一堆孩子 護士會有福報der10F 11/13 12:07
推 ff20: 同情11F 11/13 12:07
→ dorydoze: 要是我是家長一想到帶我孩子的老師有愛滋~~我馬上退班13F 11/13 12:08
推 Durin: 15萬 做善事一件15F 11/13 12:08
推 facefear: 救了一堆孩子 護士會有福報der +100000000000000000000016F 11/13 12:09
噓 tello: 又沒有造謠?這樣也有罪嗎? 玻璃心死甲應該馬上槍斃17F 11/13 12:09
推 sobiNOva: 直接去講肯定被告的阿 幫QQ23F 11/13 12:11
推 f124: 太噁心了 什麼法官阿
救了一堆小孩子 可以幫出罰金26F 11/13 12:14
噓 gm0936: 智障法官 這應該要無罪28F 11/13 12:14
推 SmilingMan: 再強調一次,愛滋屁精會有其他病,例如口沫傳染的A肝29F 11/13 12:14
推 kaet: 以上的推文 不就正是愛滋病不能隨易洩漏的原因?31F 11/13 12:15
推 linceass: 雖然洩漏病例很缺德 但她拯救了一群小朋友33F 11/13 12:15
→ kaet: 還有舞蹈班因為員工有愛滋病開除他 這樣沒有犯法嗎?37F 11/13 12:17
→ SmilingMan: 父母生個愛滋屁精,直到沒路用
只好設局陷害他人38F 11/13 12:17
推 BQird: 小感冒還怕大家知道喔?41F 11/13 12:18
→ saisai34: 我想補習班寧願違法賠錢也要開除他 不然生意都不用做了42F 11/13 12:18
噓 Benoit: 無知導致的恐懼和言論44F 11/13 12:18
推 hu6111: 幹!有愛滋的不隔離卻要抓洩密的,難怪台灣被稱愛滋甲天堂46F 11/13 12:18
→ BQird: 愛滋病應該立法隔離才是47F 11/13 12:19
→ saisai34: 說大家無知 那你應該勇於站出來說我有愛滋我驕傲49F 11/13 12:20
推 XXXXSHIT: 做善事還要被判刑 果然是鬼島50F 11/13 12:20
噓 ChiehKuo: 不支持護士違背職業倫理、不支持惡意歧視愛滋病患言論=52F 11/13 12:21
推 asdf70044: 幹你娘 做公德被判刑 真的太過分囉53F 11/13 12:21
噓 dorydoze: 為什麼不能選擇自己要不要與愛滋病患接觸?54F 11/13 12:21
→ ChiehKuo: 有愛滋病的甲? 邏輯好棒棒 給幾位拍拍手了55F 11/13 12:21
噓 tengobo: 補習班怎麼不順便告下去59F 11/13 12:22
噓 ji2my: 缺德60F 11/13 12:22
推 ynd: 馬上退班61F 11/13 12:22
推 hu7592: 護士功德無量62F 11/13 12:22
→ ChiehKuo: 好啊 改成全部有傳染病的都在額頭刺字公布如何63F 11/13 12:23
→ dorydoze: 誰歧視,就是因為正視才會選擇要不要接觸啊64F 11/13 12:23
推 bon362: 犧牲小我~65F 11/13 12:23
→ linceass: 比起愛滋病患那微不足道的隱私 我更在乎國家幼苗的安全66F 11/13 12:23
→ ninet: 請正名護理師71F 11/13 12:24
→ ChiehKuo: 誒肝逼乾吸乾菜花胃幽門桿菌香港腳 etc72F 11/13 12:24
噓 Tatsuya: 以上推文證明大多數人衛教知識薄弱,愛滋病不會從一般公73F 11/13 12:24
推 kanoki: 救了很多人74F 11/13 12:24
→ Tatsuya: 共場所或日常生活接觸中得到75F 11/13 12:24
推 omanorboyo: 愛滋屁精被通報剛好啦 會怕當初怎不乖乖帶套76F 11/13 12:24
推 daniel3658: 既然如此就大聲說你有小感冒你驕傲呀 幹嘛怕ㄋ78F 11/13 12:25
推 cuan1986: 有些人真的是仇甲仇到腦袋進水,今天如果是他吸毒搞轟趴被爆出來就是活該。但是他今天是被本來就應該保密的醫療79F 11/13 12:26
推 DDDDRR: 雖然是臭甲,可是愛滋這個病的確是除了本人外不能說給別人81F 11/13 12:26
推 BQird: 隱匿自身傳染疾病,還怪眾人無知的恐懼?82F 11/13 12:26
→ cuan1986: 從業人員洩漏病情耶。假如那一天某些人腎虧陽萎早洩加智能被醫生拿去工作場合或學校宣傳難道也是合理的嗎?85F 11/13 12:26
推 hu6111: 你搞笑啊,陽痿早洩又不是傳染病89F 11/13 12:27
→ hu6111: 挺甲的總是用很奇怪的邏輯護航91F 11/13 12:27
推 asdf70044: 對某族群就小感冒阿 當然沒事 嘻嘻94F 11/13 12:28
推 cuan1986: 看看仇甲的嘴臉真的覺得智能障礙會傳染95F 11/13 12:29
推 pttha: 推護理師98F 11/13 12:30
推 td123: 為民除害99F 11/13 12:31
噓 geken: 教人跳舞會傳染愛滋? 還是在腦補A片劇情呢?102F 11/13 12:31
噓 DDDDRR: 護士就護士,還在那裡護理師104F 11/13 12:31
推 Lorazin: 會有判決書吧 嘻嘻105F 11/13 12:32
→ cuan1986: 今天這篇新聞有說他亂交刻意傳染愛滋嗎?如果有那我就覺得被公布剛好,但是他今天只是被做個案訪視就被到處宣傳106F 11/13 12:32
噓 dorydoze: 就算不會輕易傳染還是會傳染啊
我不能選擇規避所有風險嗎?109F 11/13 12:32
推 toshbio: 恐龍法官 那老闆為何沒被判刑 兩套標準??112F 11/13 12:33
推 suweiQQ: 護理師獲頒2017台灣十大傑出青年113F 11/13 12:34
推 asdf70044: 當然不行ㄚ 誰叫歧視小感冒是犯罪行為 嘻嘻115F 11/13 12:34
→ SuperUp: 甲甲會得愛滋人品道德必差 小朋友一點都不想讓愛滋甲教育116F 11/13 12:34
→ dorydoze: 他們的人權必須維護,為何我不能捍衛自己的生命權?117F 11/13 12:34
→ gundammkiv: 這種隱私的問題其實不應該洩漏 大不了自家人給知道之118F 11/13 12:35
推 ayasesayuki: 犧牲一個愛滋甲的人權換來數十位學生的人權 這很可以120F 11/13 12:35
推 Lorazin: 甲甲當老師是沒差 得了愛滋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教成人121F 11/13 12:35
→ crashonU: 這個老師有開轟趴故意傳染他人嗎 他只是教跳舞而已...123F 11/13 12:35
→ Lorazin: 班就沒差 要保護小男孩124F 11/13 12:35
→ asdf70044: 而且中小感冒 心裡有數啦 少在那邊裝死127F 11/13 12:35
推 sincere77: 有些人真的腦袋進水,有沒有愛滋跟教舞蹈有什麼關係
仇甲仇到腦袋壞掉真可憐129F 11/13 12:37
推 st943617: 這世界怎麼惹? 做好事被判刑 到處亂肛還要獎勵? 這個世代到底發生惹什麼事情????131F 11/13 12:38
推 seemoon2000: 仔細看新聞 結果他是因為例行個案訪視 這樣更衰吧...135F 11/13 12:39
推 Yanpos: 怎麼台灣人還沒信伊斯蘭教?真的很適合136F 11/13 12:39
噓 a123454698: 噁甲不是説愛滋病是小病,沒啥大不了,怎麼還怕人講?137F 11/13 12:39
→ x6urvery: 文忠到底哪裡說道事主是甲 說他是甲的是被他幹過嗎?139F 11/13 12:40
推 ChiehKuo: 伊斯蘭教xd 我覺得swastika教很適合
x大突破盲點了 如何知道事主4甲甲
xd140F 11/13 12:40
推 k47100014: 某些人真高尚阿 若你敢把小孩交給愛滋病患再來談高尚143F 11/13 12:42
推 gugugaga: 從業務得知的事情本來就不能洩露 不然菜花梅毒也都可以144F 11/13 12:42
→ x6urvery: 要戰甲甲我沒意見 但你好歹也先確認事主是甲145F 11/13 12:43
推 asdf70044: 他們當然敢阿 就小感冒本來就沒啥大不了 對不對147F 11/13 12:43
推 st943617: 484甲甲4有差歐 反正都不是正常人150F 11/13 12:43
→ gugugaga: 把洩露秘密 公審愛滋患者當作正義實在不是什麼好事情151F 11/13 12:44
推 klya: 不管大小資訊,亂揭露別人隱私就是沒職業道德154F 11/13 12:45
→ gugugaga: 這樣是不是以後護理師知道病患陽痿梅毒淋病菜花都能講155F 11/13 12:45
推 thenorth: 推文覺得扯的敢把你業務上的事情拿出來隨便講?尤其是醫療相關行業的?156F 11/13 12:46
→ x6urvery: 以後你去割個包皮 隔天你全公司都知道你奈米屌了 呵呵158F 11/13 12:46
推 cuan1986: 每個人的病例病情都應該是個人的隱私,不管是愛滋,肺結核或是智能障礙,身為醫療從業人員保密都應該是最基本的職業道德,就算為了公眾利益的考量,也應該由政府出面做好相關配套統一公布,說護理師做的好的人不怕那天遇到同一個人自己的病例被公佈在公司學校?159F 11/13 12:47
推 akway: 功德166F 11/13 12:48
推 gugugaga: 仇甲要說9成愛滋都是甲隨便你 但洩密就是違反職業道德167F 11/13 12:48
推 thenorth: 這護士被開除了沒有?完全違反職業道德168F 11/13 12:49
→ gugugaga: 不會因為洩露的是愛滋菜花梅毒淋病陽痿有差別169F 11/13 12:49
→ SnakeO: 愛做功德是吧? 拿職業生涯來賠阿,洩露別人的病情沒資格當護士了吧170F 11/13 12:50
推 Moratti: 又不是他女友 只是其中一個學生而已174F 11/13 12:51
噓 ChiehKuo: 沒資格當護士+1 我有種感覺這大聲公事件不是她第一次177F 11/13 12:52
推 a2396494: 看看推文就知道智能障礙是會傳染的180F 11/13 12:53
→ ChiehKuo: 我已經無法克制腦補電視裡八婆們聚在一起七嘴八舌的八卦他人病情181F 11/13 12:53
噓 binru52: 沒有工作道德操守,護理師應該要開除啊185F 11/13 12:54
噓 tinox: 台女不意外187F 11/13 12:54
推 alog: 病資是不能任意洩漏的,會有刑責這是基本常識好摸 無關愛滋不愛滋 這種大嘴巴還是遲早離開比較好191F 11/13 12:57
推 LonyIce: 仇甲智商 教跳舞會傳染愛滋 笑翻194F 11/13 12:59
洩漏病情 最高處25萬罰鍰 - 中時電子報
柯文哲昨在記者會中爆出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上禮拜被我們(台大醫院)救了一命」,引發病患隱私權討論。醫師公會對此強調,除非經病人同意,不得洩漏病人醫療行為的任何資料,這是成為正式醫師前,醫師宣言中都必須宣示的。「連有沒有入院都不可以。」 法規層面,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長王宗曦表示,根據《醫療法》,醫師或其 ...
→ alog: 他今天可以因為愛滋病洩漏你的病資 明天什麼病誰誰誰認識她搞不好也是透露給對方196F 11/13 12:59
→ leilo: 這種已經違反職業道德了啊…199F 11/13 13:00
推 st943617: 等到他因為晚上肛太多 跳到噴愛滋血就來不急惹 什麼?你說我想太多? 我也想問你 為什麼這世界這麼多基因突變200F 11/13 13:01
推 LKN555: 愛滋本來就要公布 不小心得到怎辦202F 11/13 13:01
噓 darrenc96: 違背職業倫理與自身專業被懲罰剛好而已 歧視愛滋言論透204F 11/13 13:02
推 VdustR: 到底哪裡有說是甲甲?205F 11/13 13:02
推 gugugaga: 跳舞可以跳到愛滋血噴到別人黏膜組織..206F 11/13 13:03
→ gugugaga: 照這邏輯所有性傳染病都應該立法公開..208F 11/13 13:04
推 alog: 不滿會影響到你於是認為對方病史應該要公開 那麼你的病史狀況是否也要有相同標準比照處理?現今規定就是如此不論理由為何?
。209F 11/13 13:06
推 job5786: 通篇沒提到主角是甲欸 到底推文哪來資訊215F 11/13 13:07
推 color3258: @0@父母不知情孩子得愛滋.......孩子隱藏病情...217F 11/13 13:08
推 Durin: 人類暗夜歷史中的一抹光明 竟然遭受人類法官的處罰218F 11/13 13:08
推 vi000246: 女人v.s.甲甲 這下有趣了219F 11/13 13:09
推 ChiehKuo: 不 照這邏輯 所有傳染病都該公開 不只性傳染病220F 11/13 13:09
噓 b0690203: 通篇完全沒提到是甲 鄉民真的個個都通靈221F 11/13 13:09
推 qaz223gy: 雖然我很討厭毒/狂甲 但是這種行為更令人作嘔222F 11/13 13:10
推 adifdtd: 欸!! 這篇推文是在幹麻 根本仇恨的溫床223F 11/13 13:10
→ adifdtd: 這篇就砂鍋大的洩密 鄉民護航的下去 反智逆225F 11/13 13:11
噓 top111111111: 覺得護士沒問題的去捐款幫出15萬啊!出一張嘴大家都很會啦!台男只剩仇甲可以刷存在感了嗎?226F 11/13 13:11
→ gugugaga: 雖然葡萄牙的案例不見得適合台灣 但可以多去思考228F 11/13 13:11
→ kuromu: 看有沒有吸毒巴229F 11/13 13:11
推 qmaper: 自己笨 用黑函就好了230F 11/13 13:12
推 mengche: 傳染病若不能公布應該要在身體某處做記號,避免急救時傳染231F 11/13 13:12
噓 y30048: 身為醫護人員,看到這推文我很心痛。232F 11/13 13:13
推 gugugaga: 我個人是支持在病歷上註記愛滋病的..但不等於可以洩露233F 11/13 13:13
推 y30048: 如果真的無知,上網了解一下公衛的基本概念吧…234F 11/13 13:17
推 cos1102: 幫護士加油!!憑什麼愛滋患者比較高貴235F 11/13 13:22
噓 alaroom: 沒讀書真可憐,補個習會得愛滋,長知識了
不然直接公布全部人的傳染病資料看大家開不開心240F 11/13 13:23
噓 ROBrandenbur: 有些人有後天缺乏腦袋症候群 是不是應該要隔離一下啊 智障已經可以透過發ptt傳染了 比愛滋可怕242F 11/13 13:25
噓 ayanat: 護士工作倫理有問題還一堆人護航244F 11/13 13:25
推 aaagang: 現在全台灣都知道了245F 11/13 13:26
→ dorydoze: 傳染病公開資訊比較好~~至少讓第三者選擇要不要要承受風險,那些除染途徑的~~誰知道老師會做什麼事
說傳染途徑
萬一老師病勢感很薄~~剛好受傷又沒做妥當處置
病識感
我的小孩也剛好有傷口~~我為何不能避免我家小孩與老師247F 11/13 13:28
推 st943617: 說補個習不會得愛滋的腦子484有問題? 這個世界連甲甲都有惹 還有什麼好奇怪的?253F 11/13 13:30
推 Lorazin: 違反醫學倫理 犧牲小我 保護小孩 給推261F 11/13 13:35
推 nicoleshen: 甲甲不是最愛上街頭爭取平等,怎麼得個病就畏畏縮縮的,ㄏㄏ262F 11/13 13:36
→ dorydoze: 不干甲甲的事啦~~愛滋又不是限定甲甲264F 11/13 13:37
推 lwt501cx: 感謝護士的犧牲,她真的偉大
保護男童的安全比補教業者的生計還要重要268F 11/13 13:40
→ cyw9775: 洩漏病例不管是不是愛滋都有問題好嗎270F 11/13 13:44
推 try0928: 為什麼 我要在不知道情況下跟愛滋甲相處 這法才噁吧271F 11/13 13:47
推 zamora: 我贊同醫療院所有知道病人病史的權利,但這不過是補習班耶!為什麼一堆人感謝護士?這護士完全沒品272F 11/13 13:47
推 QS531: 這個國家 容不下說真話的人.....274F 11/13 13:48
→ dorydoze: 為什麼要逼別人必須去接觸愛滋病患
為什麼不能跟愛滋病患保持距離?277F 11/13 13:50
噓 pantwgg: 後天大腦缺乏症候群279F 11/13 13:51
→ dorydoze: 公開後~~能接受的就去他的課~~不能接受的就別上
這樣不是比較單純嗎?280F 11/13 13:52
噓 uno48: 得愛滋就該死嗎?護士用錯方式本來就不對282F 11/13 13:52
推 color3258: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查詢[愛滋]283F 11/13 13:53
→ dorydoze: 問題會傳染阿...為什麼不能去規避風險?
之前才有案例愛滋病患隱藏病情傳染給他人284F 11/13 13:53
→ pantwgg: 如果大家都好好的上個課怎會傳染XXD腦補286F 11/13 13:54
→ dorydoze: 為了保護愛滋病患的人權,就要犧牲他人的生命權嗎?
我上面說過例子~~老師自己有傷口沒做好處理怎麼辦?287F 11/13 13:54
推 thenorth: 那麼支持護士去贊助她15萬啦 民事還不知道要賠多少咧290F 11/13 13:55
噓 DiegoYoh: 結果現在全台灣都知道惹哈哈291F 11/13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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