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抗議的人都是沒有本事、懶惰、甚至是沒工作的人,不要被工會那些人給利用
答:國外抗議爭勞權也是低薪? 勞權是勞權,薪資是薪資,難道人人都年薪百萬,就可以廢除勞基法嗎?
2.繼續爭你們的權利好了,以後企業出走沒有工作機會,慘的是你們自己
少了這些不合理利潤的公司(壓榨勞方的利潤),爛企業出走才是台灣之福,避免妳後代子孫都是勞奴
3.許多中小企業被勞基法搞得很慘,你只想到員工,老闆的處境你們都不會想
不願意當資方就不要當啊,憑甚麼拿了豐厚的豪宅、名車,還在裝可憐
4.老闆也是辛苦工作,出資承擔風險,如果虧損了員工還是要照領薪水,老闆把大部分的?
勞工是被老闆眷養嗎? 勞工與老闆是合作產生利益,不是單方面的恩德。
5.根本就沒有過勞,搞不好員工下班去喝酒打麻將你們都不知道
100%有過勞這種事,24小時勞動一定會死,12小時不一定會,然而多少小時勞動,間隔該休息多久,就是勞基法該保障的,況且只要不過勞就是好的勞動條件嗎? 老闆才該有休閒生活,勞工不應該有? 所以不過勞根本不夠。
喜歡放大絕: 你來做老闆啊 !
勞工要說 :不能高於勞基法水準的老闆趕快收一收,你不適合當老闆。你只是壓榨勞權產生利潤來消滅好老闆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