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演藝圈的產業某部分已萎縮,產業政策也是長久以來的問題,現在唱片公司有的都已轉型成透過數位化行銷,也因為現在網路化盛行,要行銷自己的管道其實多了很多,台灣只是比較缺少很廣泛性的宣傳管道讓多數人有機會聆聽,有些能透過電視來行銷,但是那也要經紀公司有管道才能上電視宣傳。
長年以來,以前藝人都是透過唱片公司的包裝來行銷藝人,現在這一套在市場接受度變低了許多,親近群眾與才華好普遍被現在大眾的接受度偏高,歌手實際現場演奏功力的好壞才是決定歌迷接受的一個重要因素之一。個人比較偏好獨立音樂的樂團,原因之一是包裝很少,在現場聆聽會能實際感受到好不好聽,只可惜宣傳管道有的只能透過網路,有的還不一定有機會聆聽到他們的音樂。所以在現場或網路看到的表演並不會介意藝人是不是 A 咖,因為真正有實力和才華的,才能成為真正的 A 咖。
(話說對岸能自稱 A 咖的,應該也沒多少人,有的也是在一般主流媒體所帶起的藝人)
(碰碰運氣跑音樂祭聆聽現場表演,對於個人接受度真的比較高,當然這純屬個人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