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Diluvius (沒)標題 [新聞] 首例山難搜救不力國賠案 二審逆轉免國賠時間 Wed Dec 27 13:31:20 2017
1.來源: ETToday
2.標題: 首例山難搜救不力國賠案 二審逆轉免國賠
3.內文: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中山醫學大學大四學生張博崴,2011年2月攀登南投白姑大山失蹤,蒐救53天尋獲時已經
死亡,家屬認為搜救不力請求國賠,一審法院判決南投縣消防局須賠償266萬餘元。南投
縣消防局上訴,二審高院27日卻做出大逆轉,改判不用國賠。可上訴。
張博威的父母張俊卿、杜麗芳這次也到庭聽判,對於大逆轉的判決,張父表示,錢不是重
點,希望藉由本案,讓政府正視救援的問題,提升救援效率,並面對基層消防員額不足的
問題。至於張母則表示,擔心國家的救難機制,由進步的五步退回原來的三步,也擔心基
層消防的權益,希望能與政府各單位坐下來,好好分析相關的問題。
張博崴2011年攀登白姑大山,2月28日傳出失聯,並報案搜尋。但南投縣消防局搜救51天
沒有尋獲,家屬委託黃姓山友沿相同搜救路線,僅1小時就發現張留下的蹤跡,並循跡找
到遺體。家屬不滿,認為搜救不力,因此對內政部消防署、南投縣警局、農委會林管處、
南投縣消防局等搜救單位,提出國家賠償訴訟,求償665萬元。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南投縣消防局未能迅速蒐集情資,並縮小搜救範圍,導致虛耗蒐救
人力,錯失時機,讓死者苦等救援9天而失溫休克死亡。因此一審認定南投縣消防局怠於
執行職務,符合國賠要件,必須獨力負擔賠償。
南投縣消防局上訴二審,高院審理後,高院認為登山活動本身即有相當風險,張博崴獨自
攀登白姑大山,未注意自身安全,明知其輕裝登山,所帶口糧僅供過一夜,應知悉待在原
地或手機訊號所及之處將較易獲救,但卻離開該處,將使搜救人員更難掌握其位置,增加
救援難度;況且張當時已年滿21歲,具判斷危險能力,卻甘願冒險,未待在原地或手機有
訊號可使用處等待救助,未考量自身體力,於糧食、裝備器材均已不足之情形下,貿然到
上游溪谷,終因體力不支、失溫休克而亡故。故高院不認為南投縣消防局具疏失,不須負
擔國賠責任,因此作出逆轉判決,改判國賠全數不准。
4.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27/10808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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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kway: 終於有英明法官1F 12/27 13:31
推 XDGC: 判決讚讚讚4F 12/27 13:32
→ IHD: 大爺:提款失敗? 健保就沒這麼難啊? 消防隊怎麼沒跟上?7F 12/27 13:33
→ pierreqq: 為什麼有人會認為二月天可以撑40~50天...11F 12/27 13:34
→ jimmy885: 這對父母是講幹話,告國賠不是為了錢13F 12/27 13:35
→ pierreqq: 然後把功都掛在山青搜救 卻跟消防隊提國賠....14F 12/27 13:36
→ ccufcc: 沒講幹話阿,如果找到遺體就謝謝大家沒事會有這篇嗎?17F 12/27 13:38
推 phix: 一小時就找到痕跡 真的有差吧18F 12/27 13:38
→ ccufcc: 確實引起討論關注了19F 12/27 13:38
推 IHD: 健保都當小叮噹了 警消跟上 感覺是合理推論啊 一審也不能算錯21F 12/27 13:38
推 Matamune: 判的好 這幾年都看到不少自願送死的案例
看這個案例能不能遏止一下一堆登山送死歪風22F 12/27 13:39
推 inshadow: 一審大概以為白姑大山跟巷口公園一樣大吧24F 12/27 13:39
推 hogu134: 廢話幹 媽的不爽叫他們自己去救 冒生命危險還被說不認真25F 12/27 13:40
→ Matamune: 獨自登山只帶一晚糧食又亂跑 他以為他是求生一加一?!26F 12/27 13:40
推 kobe7610: 垃圾家屬生的垃圾兒子 整家都是垃圾27F 12/27 13:41
推 frank111: 一審檢討消防人員,二審檢討罹難者,兩個觀點也差太多28F 12/27 13:45
→ frank111: 法院真的是法官要怎麼判都行30F 12/27 13:46
推 SkyBearV: 要引起關注 不會國賠求償一元阿31F 12/27 13:47
→ x1217xx: 不爽叫他們自己去救32F 12/27 13:47
→ gsuper: 這事件背後有很多事情 鄉民隨便評論也就隨便聽聽34F 12/27 13:47
推 Anyotw: 51天找不到Vs一小時找到。當然啦,是自己找死。法官各有看法35F 12/27 13:48
→ SkyBearV: 會不會贏我不知道 但是至少就不會有人認為是為了錢37F 12/27 13:48
推 kobe7610: 搜救費用沒要他們出就很不錯了 還敢要國賠 賠你娘39F 12/27 13:49
推 slugger: 覺得合理 就算搜救過程真的有瑕疵 不代表找不到國家還要賠錢給你 自己的責任還是比較大42F 12/27 13:51
推 WLR: 登山亂跑發生事故要國賠,買股票賠錢要國賠,國道翻車要國賠46F 12/27 13:53
推 hate56: 爽 這種也肖想國賠 怎麼不去吃屎48F 12/27 13:56
推 silentence: 知山 敬山 畏山 冒險死了還要人負責應沒有搞錯49F 12/27 13:56
→ stu25936: 這種登山的我都不知道在想甚麼..50F 12/27 13:56
推 winiS: 台灣司法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再來就看三審星象啦51F 12/27 13:58
推 iam0718: 高手一小時找到VS50天 有爭議 但還是自己找死52F 12/27 13:58
噓 silentence: 賠個懶 是國家請他去登山出事情的嗎 恐龍焉知登山乎53F 12/27 13:58
→ duriel3313: 這件事後面有很多故事 實非一則新聞所能明說 希望大家54F 12/27 13:58
噓 hu2304: 雖然聽起來像擋箭 但基層消防人數不足問題真的需要正視55F 12/27 13:59
→ duriel3313: 鐵口直斷之前先看看自己了解幾分 還是跟著新聞看圖說故事56F 12/27 13:59
→ soria: 這個案例蠻有名的 我覺得根本就是自己找死 賠個屁
他不但獨攀而且什麼都沒帶 裝備跟衣物都不齊 是去郊遊喔
那座山是出了名的難爬 他連登山口都找不到就迷路了 怪誰啊58F 12/27 13:59
→ wakayama: 帶一天的糧食接下來是要打山豬嗎62F 12/27 14:03
推 pili107: ㄧ人登山還輕裝上陣只帶一夜口糧 法官寫的很客氣了 這種63F 12/27 14:03
噓 lbowlbow: 家屬是智障吧,這根本是自殺成功案例 沒跟你要錢很好了64F 12/27 14:04
推 DASHOCK: 引發關注 讓獨攀的更討人厭68F 12/27 14:10
噓 qb110425: 錢不重要,那為啥不求償1元呢?69F 12/27 14:12
→ yeardoss: 錢不是重點 那你怎麼不求償1元就好71F 12/27 14:15
推 QQmouse: 賠你媽 找53天的人力物力家屬一毛錢都不用出還敢靠邀72F 12/27 14:19
推 hackfox: 自己從事高風險還亂跑,憑啥國家賠73F 12/27 14:19
推 gemini2010: 一審檢討搜救過程可能沒錯,但沒檢討到當事人自己人的行為,然後也可能一審被告應該覺得絕對告不成,所以舉證不夠積極,不要只看到翻盤就急著罵法官74F 12/27 14:21
推 luismars: 法官:不作死就不會死囉,等人家去救你之前就掛了77F 12/27 14:22
推 starjojo: 垃圾死掉要賠真是世界奇聞 給法官推一個80F 12/27 14:31
推 ck290996: 他們的確促使了山難搜救自費條例的誕生啊XD86F 12/27 14:44
推 excia: 溫馨88F 12/27 14:46
→ lolipopo: 法律根本參考用 完全看法官爽怎麼判就怎麼判89F 12/27 14:47
噓 hjchangg: 反正救難提升了 革命烈士大多沒掌聲92F 12/27 14:56
推 lats: 恐龍法... 疑,不對,這是位好法官97F 12/27 15:08
推 kinomon: 博葳媽表示告國賠是為了讓政府覺醒 成立專職搜救隊 賠款會投入其中102F 12/27 15:21
推 suckpopo: 一審法官表示:看三小,法官自由心證,懂?105F 12/27 15:22
推 fleida: 恐龍覺醒了106F 12/27 15:24
推 oprt13: 救太慢也要哭妖 啊你是不會自己組團搜救膩107F 12/27 15:28
→ Alphaz: 這家人這輩子繳的稅出得起這次的搜救花費嗎?109F 12/27 15:30
推 sid300: 一二審結果差了一台賓士車111F 12/27 15:36
推 bluemmb: 錢不是重點?那怎麼不求償一元而是655萬?112F 12/27 15:37
推 TINBING: 這件事在本板也有討論過~113F 12/27 15:39
噓 yashiro: 山難要國賠是殺小?
沒那個懶趴不要學人爬山114F 12/27 16:00
→ jerrylin: 靠 怕風險就別爬山 出事還想國賠116F 12/27 16:18
→ raku: 有些法官都把公務機關、公務員當成全知全能...都不照照鏡子你大院、大庭上判決都會有疏失了...118F 12/27 16:21
推 popig: 家屬最會哭哭 當山搜是旅遊R120F 12/27 16:23
推 gametv: 法官英明,如果真要政府檢討幹嘛不象徵性索賠1元?122F 12/27 16:26
噓 g9122xj: 這個講法就是搜救隊無論如何無疏失,不用改進,遇難要待原地方便搜救人員尋找,沒找到渴死活該?誰叫你那麼大了還爬山?搜救隊51天,山友2天,是否有改進可能性已經不用討論,反正法官說免賠124F 12/27 16:39
推 lwrwang: 20年前爬過白姑,那時候就很難爬了,更何況921過後128F 12/27 16:55
→ belion: 2審法官英明129F 12/27 17:06
推 nicayoung: 三嬸還沒講話喔!一人登山全民買單130F 12/27 17:10
→ nicayoung: 要自己逞強去爬就自己承擔後果,國家沒欠你132F 12/27 17:12
推 poolo: 推133F 12/27 17:19
噓 apm50: 幹你媽 自己去送死還想國賠 不要臉134F 12/27 17:31
推 ysopd: 很多山上的跡像本來就是常爬的山友才看的出來,是在噓三小救護人員,自己找死 怪別人救不到135F 12/27 17:41
推 brown77243: 找這種很邪門的 過去太多找不到 結果拜拜之後就馬上找到的例子了138F 12/27 17:53
→ vicdecx: 推,真的推
國賠不應濫權140F 12/27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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