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minche ()標題 [新聞] 勸告HKA 華固奧之松:寧犯天條,莫犯眾怒時間 Tue Jan 23 14:55:22 2018
1.媒體來源:
新頭殼
2.完整新聞標題:
勸告HKA 華固奧之松:寧犯天條,莫犯眾怒
3.完整新聞內文:
1月21日,香港職業電競隊伍HKA試圖遷入新居「華固奧之松」不料卻遭到攔阻,也使得這
起事件再度受到關注,為了還原當時的狀況,《新頭殼》特別再次訪問了華固奧之松管委
會委任律師王瀚興律師與HKA的經理Eric Lin。
華固奧之松管委會委任律師王瀚興律師表示,立基於「出入人員複雜」這樣的安全考量:
「原本房東與他們公司簽約的時候,這是屬於私人契約,其他住戶並不知情這裡將成為他
們(HKA)所謂的『員工宿舍』,所謂的員工宿舍就是『不特定多數人』,我們這邊的住
戶都是家庭為主,總共有93戶,其中大部分都是反對這樣的狀況的,所以我們提出條件:
請對方將入住的10人壓到至少4、5人,我們才會願意重新開會討論入住的可能性。」
但這樣是否違反民法契約,王瀚興律師提到:「這個是公寓大廈所訂立的規約是確保良好
生活環境以增進公共利益的規約,所以所有權人與其繼受人,對規約所衍伸的權利義務,
不論是否知悉或是否同意,居民都應該受到拘束,而且不管新舊住戶都必須共同遵守,因
為這樣的規約屬於住戶的共同行為、這是多數人一致的法律行為,只要有規約存在,新舊
住戶都應該要要遵守,只要這個規約的內容沒有違反強制、禁止規定(民法第71條),或
違背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民法第72條)外,住戶就有遵守義務,並藉此維持團體秩序的
安定。」而且目前這項規約也成功通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也希望能夠透過規約「
過濾」住戶,並以此為華固奧之松辯護。
根據律師王瀚興指出,周日華固奧之松的確有報警處理此事,並且想以「擅闖民宅」不允
許HKA相關人員進入華固奧之松,但因雙方律師都在現場,且HKA握有合法契約,所以警察
很快便離開現場,讓雙方進行談判。
但對於所謂的「縮編人數」的條件,HKA並不接受,認為這樣的規約並不符合當初契約內
容,而且房東是有所有權的、契約也合法,而且認為住進10個人與5個人並沒有什麼差別
,並無違法,HKA經理Eric Lin表示:「我們也不想把這件事情鬧大,他們(華固奧之松
)說沒有歧視,卻針對我們進行這樣的規範,所以我們不會接受這樣的條件。」
王瀚興律師特別強調:「當初房東承租的時候應該先與管委會打一聲招呼,而我們是等到
他們(HKA)要進來之後,才發現是所謂的『員工宿舍』的狀況,有點暗渡陳倉的感覺,
所以這房東考慮得也沒有很周全,21日開會房東都沒有現身,『解鈴還須繫鈴人』所以也
希望談判能夠有結果,現在我們就是想要化解住戶的不安感,也希望HKA能夠接受入住條
件,畢竟『寧犯天條,莫犯眾怒』,這都是很單純的想法,也期待事情能和平落幕。」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8-01-23/111573
5.備註:
好兇的管委會
是不是有一套自己的玩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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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QPjo38Z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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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T0624: :排除一切會影響房價的事物1F 01/23 14:57
→ fit: 管委會當然有自己的玩法啊!2F 01/23 14:57
推 fujioqq: 南港那種破地方是在跟人顧什麼房價4F 01/23 14:58
推 F0314: 一定又是高級天龍人在靠北6F 01/23 14:59
推 iWatch2: 還報警 真的很有事...8F 01/23 14:59
→ fit: 管委會當然敢陪妳們玩數人頭遊戲啊,住戶名冊只有他們有9F 01/23 15:00
推 sinpin: 那請那棟大樓住超過五人的馬上搬走啊 嬰兒也算在內11F 01/23 15:00
→ fujioqq: 警察因HKA握有合約所以就走了 哈哈 警察根本懶得理13F 01/23 15:00
→ Atwo: 這沒什麼好講阿 直接上法院看管委會有沒有這樣的權力就知道14F 01/23 15:01
→ purin3333: 沒辦法 人家不是世界冠軍或讀過台大的15F 01/23 15:01
→ fit: 對啊! 真的只能走法院了17F 01/23 15:01
→ Atwo: 只是現在HKA不能讓選手進去住 哪天門口被潑糞上鐵鍊都不知道18F 01/23 15:02
→ Atwo: 選手進去住 都要擔心自身安全了 最好打得出好表現20F 01/23 15:02
→ smalltwo: 擔心自身安全??管委會有膽就動看看..21F 01/23 15:04
推 ICRO: 連管裡面住誰 房東可不可以租都要管唷 權利真的大22F 01/23 15:04
推 reil: 房東神隱24F 01/23 15:05
→ smalltwo: 不特定人的說法根本唬爛.十個人都造冊送給你管委會呀
十個人你都知道是誰了.哪來的不特定人25F 01/23 15:05
→ zard0205: 對呀 應該找房東吧 為什麼房東鬼隱了27F 01/23 15:06
→ fit: 管委會就算告輸也可以透過調高管理費來反制,這法院就不好管了28F 01/23 15:06
噓 kenichisun: 管理費是以坪數計算又不是人頭, 是要反制甚麼?29F 01/23 15:07
→ pigofwind: 律師要談就談合約跟權利,那邊講什麼寧犯天條,莫犯眾30F 01/23 15:08
→ kenichisun: 調高管理費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吧 先被其他住戶幹爆吧31F 01/23 15:08
→ linceass: 就是理站不住腳啊 只好用情威脅32F 01/23 15:08
→ fit: 各位可以試著把房子租給教會或宮廟試試,鄰居會讓你學會很多事34F 01/23 15:08
→ fujioqq: 哪有管理費按人頭收費的 以為餐廳嗎 XDDD 要加10趴嗎36F 01/23 15:09
推 jevin: 管委會無權決定一戶只能住四人 吉死他!38F 01/23 15:09
→ Atwo: 法院說他沒問題就是沒問題 法院說他有問題就是有問題42F 01/23 15:10
→ kenichisun: 明明十人照冊 就沒有不特定人 管委會要管三小43F 01/23 15:11
→ Atwo: 這種兩造認知不同的糾紛 就是上法院去判 何需多費唇舌44F 01/23 15:11
→ F0314: 拿員工宿舍跟宮廟比是哪招? 用點腦再發言好嗎45F 01/23 15:12
→ morphology: 其實他們律師真的能玩的也只有使用(住家/宿舍)不符合之類的要趕你走,可是誰說公司不能幫員工(而且其46F 01/23 15:12
推 smalltwo: 不過也確實有管委會把禁止成立員工宿舍寫入管理規定內48F 01/23 15:12
→ morphology: 實是特定人士)租房子? 這年頭管委會真的管太多(以前還可以禁止養寵物咧)49F 01/23 15:12
推 jevin: 有合法租約 管委會不讓進去 就是妨害自由51F 01/23 15:12
噓 qbaow: 房子要租人關管委會啥事 還要人打招呼? 是要提前見管委會?52F 01/23 15:13
→ smalltwo: 如果之前就有這條的確可以禁止53F 01/23 15:13
→ jevin: 有租約就不會是侵入住宅 管毛會必敗的啦54F 01/23 15:13
推 reallocust: 就給所有住戶簽條款,所有住戶不能住超過5人,看有誰敢55F 01/23 15:13
推 morphology: 最好是可以禁止,該房東有簽這種約嗎,還是只是幾個人自己投一投票就要限制別人財產使用?58F 01/23 15:14
→ jevin: 職業岐視電競選手 上告蔡英文 柯文哲來處理啊60F 01/23 15:15
→ qbaow: 不能成立員工宿舍 那10個同事共租1間房子就可以啦61F 01/23 15:15
→ smalltwo: 把規定攤開來看就知道了.拿不特定多數人來說根本站不住租屋申請門禁卡登記身分不就解決了62F 01/23 15:15
→ jevin: 啊不就很關心電玩產業 找高嘉瑜來啊64F 01/23 15:16
推 iceroy: 說到底,就是想欺負外來人65F 01/23 15:17
→ pigofwind: 我是覺得有這條規定,律師應該早就拿出來講了,不會在66F 01/23 15:17
推 Leika: 房東未違法 爛得理管委會所以不想出席吧67F 01/23 15:18
→ pigofwind: 那邊用出入人員複雜這種站不住腳的東西來打68F 01/23 15:18
→ smalltwo: 所以我說如果有的話才站得住腳.否則吃屎吧69F 01/23 15:18
→ pigofwind: 縱使真的有限制成立員工宿舍的規定,我也覺得能不能訂70F 01/23 15:19
推 Leika: 難不成住華固奧之松的家庭都不准超過5人?笑死郎……71F 01/23 15:19
噓 qbaow: 我就不相信華固奧之松所有住戶都是自有房屋,沒人承租的
我就不相信華固奧之松每戶都互相認識,每戶都少於5人73F 01/23 15:20
推 tw168: 同工司員工感情好一起租就不是員工宿舍了75F 01/23 15:22
推 bluecsky: 來來來 法院pk 看看你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多強w
管委會這麼大是不是 那是不是社區內想幹嘛就幹嘛77F 01/23 15:28
推 whoyou: 反正惹錯人了,咱們生哥什麼不多,錢最多,最愛打官司了79F 01/23 15:29
→ bluecsky: 最好hka告贏 讓這社區管委會賠一屁股 爽80F 01/23 15:29
→ bluecsky: 什麼寧犯天條勿犯眾怒w 一個社區是怎樣 土霸主阿w82F 01/23 15:30
推 inshadow: 這港仔一定告 社區管委會要賠死了83F 01/23 15:31
→ Heiken: 管委會這樣是沒用的 生哥又要爽賺了87F 01/23 15:39
→ bluecsky: 管委會也白癡 直接找屋主施壓 看契約解約要怎麼賠
幫屋主出賠償金 賠一賠解約 hka沒契約就沒話講了88F 01/23 15:41
→ bluecsky: 絕對比在那邊打官司便宜多了 再說打官司又不是保證贏91F 01/23 15:42
推 umenosola: 管委會大概就想凹 想免錢要HKA走 卻不知道對方財力雄厚一般公司可能不想浪費時間會直接搬 可是HKA有錢有時間92F 01/23 15:43
→ bluecsky: hka在附近有一棟總部 怎麼樣也不會太窮吧 看來是沒做94F 01/23 15:44
推 smalltwo: HKA可是裝潢好了呢.要賠可不是幾萬解決97F 01/23 15:44
→ bluecsky: 打官司的律師費也不是幾萬就解決阿w98F 01/23 15:45
推 tw168: 原本租的現在改用買的?99F 01/23 15:46
推 wa88: HKA 你把那間買下來 你就贏了!100F 01/23 15:51
→ smalltwo: 看起來生哥的意思是絕不妥協呢102F 01/23 15:52
推 stu25936: 以為自己是飯店管別人住多少人?103F 01/23 15:52
推 syu0704: 生哥不如直接把管委會最大咖的那家給買下來算了104F 01/23 15:53
推 bluecsky: 那些大概都是地主戶 不會願意賣的 把他們租的那戶買下來直接當合法所有權人 看你管委會有什麼理由管我w105F 01/23 15:54
推 GLung: 特哥打下的好風評啊108F 01/23 15:59
推 ap9xxx: 管委會好大的官威 皇帝特許膩109F 01/23 16:00
噓 kc: 這要妥協個屁啊....管委會是三小?!110F 01/23 16:06
推 magickevin: 律師在講什麼天條鬼話,住戶規約能規範這個逆...111F 01/23 16:07
推 tim9527: 柔性(X) 威脅(O) 勸導113F 01/23 16:17
推 rmoira: 智障奧管委 以為皇帝膩114F 01/23 16:21
→ Heiken: 法律沒禁止的東西管委會管不著喔118F 01/23 17:29
推 ckpioneer: ................擅闖什麼民宅阿 這棟的管委會真神奇人家合法租賃的...
我想這大概只反映了,台灣民風還是比較保守的
看見電徑選手跟看見八嘎囧一樣,才不讓你入住 "宿舍" 競120F 01/23 17:46
推 bybus: 居住自由? 管委會土皇帝?125F 01/23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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