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ichch (渡船人)標題 [問卦] 台灣的法律搞到互相衝突了?時間 Sat Mar 10 13:11:29 2018
如果有一天你的私人停車位被人惡意占用
(有標示私人車位及私人停車場)
對方沒有留下電話,而此時你有急事需要車位
請問你能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
1. 請拖吊車?
警察會告訴你私人土地 ,拖吊車不能拖吊
2. 請警察開罰單?
私人土地警察不能開罰單
3. 破壞車子洩憤?
如果剛好被拍到,你還得賠償對方 ,如果造成車禍你甚至還有刑責
4. 用辦法讓他出不來
律師告訴你這樣有強制罪之虞
5. 告他
除了浪費自己時間以外,上次有個案例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367069
去年一名簡姓女子,因為不滿陳男未經允許佔停車位,提告要陳男賠償5000元,新北地院
板橋簡易庭認定陳男侵權屬實,但採取用附近停車場1小時收20元的價位,判陳男暫停3小
時只需賠償60元,簡女元求償5000元卻只拿到60元,另外因為裁判費是以勝負比計算,反
而簡女要負擔1000元中的988元,而陳男只需要付12元加賠償的60元與指界費400元,最後
簡女損失更多。
據《自由時報》報導,陳男去年3月13日時,未經許可擅自停到簡女的停車格,導致簡女
無法停車,她拿出車位寫明「私人車庫請勿進入」的證據,提告求償5000元,而陳男稱當
天趕著考試,沒注意到是私人車位,反控當天警察通知他請他把車移走,考試心情受影響
,要求簡女賠償2萬抵銷。
法官認定陳男確實侵權,移車是義務,不能抵消,而簡女的要求的5000元賠償金額太高,
最後則以附近停車費一小時20元計算,最後判陳男賠60元。不過裁判費是採有償主義,有
進行訴訟程序必須繳納裁判費,依勝訴與敗訴的比例分擔,簡女雖然勝訴,但求償5000元
只獲賠60元,等於是輸了大半比例,因此負擔988元的費用,而陳男最後只需要付12元的
裁判費,和400元的指界費,反而比勝訴的簡女少。
文章被轉上PTT後,網友則認為:「感謝,我以後也亂停別人家」、「沒有懲罰性賠償,
法官車位要開放停嗎?」、「話說能提個案例亂停別人土地被成功求償高額的例子嗎?」
、「贏了面子,輸了裡子」但也有人說:「有時候告人只是要讓對方付出代價 就這案例
來說,簡女讓對方經歷訴訟過程之精神疲勞也許就已經如了簡女的意了吧」、「敗訴的部
分確實是被告要負擔訴訟費阿」。
這是很詭異的現象
我每個月繳交停車場租金,隨便一個人進來停,我完全不能主張自己的權益
法官認為外面停車位一個小時30 ,所以對方只要賠償60元
而我拿了60元 還得另外付988的訴訟費
台灣的法律出 了什麼問題? 我不能主張自己的權利
卻保障了侵犯者的人權 (我不能鎖車也不能用東西擋住他也不能破壞車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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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233.204
※ 文章代碼(AID): #1Qesa4Dm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0658692.A.370.html
就是告對方侵占 法官判對方賠償一個小時30元 總共60
訴訟費按比例負擔 被侵占的人付988 侵占的人付412
※ 編輯: ichch (36.231.233.204), 03/10/2018 13:13:49
→ irumina: 為什麼法條要寫得我們都看不懂2F 03/10 13:13
推 errard: 因為原告沒證據主張自己損失的其他利益,客觀來看他就損6F 03/10 13:14
我沒損失也不表示你可以停我的車位
這就是我說的 我的車位 你停了 我停哪裡?
03/10 13:14
1. 拖吊費用自己要付 更不划算
2. 到時候靠北說車體傷到 還要賠償對方
※ 編輯: ichch (36.231.233.204), 03/10/2018 13:17:25
推 peterwu4: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請一個"好"律師的重要XDD 法律永遠只保護懂它的人~~11F 03/10 13:16
推 kilof: 債之相對性啊 你租是你的事13F 03/10 13:17
推 kleinfour: 法律系會告訴你這是合理判決 請你修過法律再來發文14F 03/10 13:17
推 errard: 叫人來拖也不划算,今天有人隨意把你手上飲料打翻到地上不賠償,你也拿他沒輒15F 03/10 13:17
→ kilof: 法律保護人民 但不保護智障 我們老師說的17F 03/10 13:18
推 op111925: 你的車位被停了, 就去停別人的車位啊XD18F 03/10 13:18
→ ksxo: 要看你怎麼告阿 你告他停你位置 他就是陪你停車費阿19F 03/10 13:18
→ errard: 法院的設計就不是處理小糾紛的20F 03/10 13:18
→ op111925: 到處停來停去總會達到平衡的, 原po多唸點法律好嗎?21F 03/10 13:19
推 serenitymice: 奇怪,法律本來就是種專業,要嘛你自己去讀,要嘛就花錢去問,為何總有人抱怨法律只保護XXX?今天生病還不是乖乖花錢找醫生,怎麼就不說藥只保護懂醫的人22F 03/10 13:20
好啦
那請問一個小老百姓遇到這種「小糾紛」
要怎麼辦
警察說這是民事
法律說你沒有損失
※ 編輯: ichch (223.140.134.151), 03/10/2018 13:26:13
推 HateAnus: 所以我說這種專業怎麼處理原po的狀況?60元是想笑死誰25F 03/10 13:23
推 TOJOAYA: 台灣這種人治社會 當然是叫里長民代助理跟警察大小聲 自然就會解決了26F 03/10 13:23
→ peiring: 侵占是刑法,賠償是民法29F 03/10 13:24
→ HateAnus: 遇到問題開始東扯西扯 根本沒有要處理的意思30F 03/10 13:24
推 PttObba: 法律系會叫你去多讀書 但是沒辦法用道理反駁你31F 03/10 13:24
推 serenitymice: 如果你急著用就只能叫拖吊,至於誰出拖吊錢跟傷到要不要賠,沒辦法私了的話就去法院告,幹嘛講得一副你32F 03/10 13:24
→ crazylin924: 再不然你把它拖吊 車主來找 你就說你不知道啊 沒看到有車子 然後把監視器畫面洗掉 噁心他也行啊36F 03/10 13:25
推 serenitymice: 如果你能證明你沒停到車有其他損害的話當然能拿到更多賠償啊,你能力只能證明停車費的話是你的問題,39F 03/10 13:27
噓 x168o: 你錯了,沒損失才是重點,雖然被別人停車但如果沒有損害只是因為不爽就上法院,那法院就不用玩了43F 03/10 13:27
推 scorpioman: 划的來,對方留案底,988換對方一身案底專屬權,爽賺45F 03/10 13:28
推 avans: 推47F 03/10 13:29
推 silentence: 支付命令修法嘴臉就是這樣啊 "誰叫你們自己不懂法"48F 03/10 13:29
推 woo5566: 你可以加一個計費牌 法官就會以你為你的計費要對方付錢49F 03/10 13:29
→ silentence: "我有開救濟程序阿 儘管這救濟管道從來沒人成功"
"修法會造成我們各種不方便 抗議! 反對!"50F 03/10 13:29
推 onthesea: 如果那時候你去停附近停車場 就花六十 所以賠六十啊52F 03/10 13:30
→ serenitymice: 就去告,然後證明你的損害。不去告卻在那邊靠北哭鬧是小學生嗎?如果你想得到的損害就只有60元,那是你53F 03/10 13:31
→ onthesea: 最多就加算一下走遠一點的費用吧55F 03/10 13:31
→ ichch: 這就是我說的 不斷提升加害者的權利。被害者要自己舉證自己57F 03/10 13:31
推 yashiro: 這個判例要記下來,以後違停超好用59F 03/10 13:32
推 k1400: 車子停在他前面人去睡覺就好60F 03/10 13:32
→ ichch: 損失。我把你圍住就是強制罪。你害我沒位置 我要自己舉61F 03/10 13:32
→ yashiro: 記得車子不要買太好的比較不會心痛63F 03/10 13:32
→ ichch: 證 這是法律的精神嗎?64F 03/10 13:33
推 silentence: 下次去停法律人的停車位就好啦 還可丟個60元給他們66F 03/10 13:34
→ silentence: 「私人車庫請勿進入」 「私人車庫請勿進入」71F 03/10 13:35
推 HateAnus: 有人就好像是活在烏托邦世界一樣啊72F 03/10 13:36
→ silentence: 要能不小心也蠻不簡單的啦 好像很常聽到8+9打人打一75F 03/10 13:36
→ HateAnus: 什麼?有問題?你的問題關我什麼事?76F 03/10 13:36
→ HateAnus: 對啊 嘴砲半天完全不能解決問題 還說這是專業80F 03/10 13:37
推 icepet0015: 樓上的,不是已經證明了?結果開庭費用還要按比例負擔,原告還要付比較多。這不夠扯?81F 03/10 13:37
→ joanrey: 我認為可能是那個案例律師太爛, 必須能證明車位被侵權和5000元損失有因果關係才提告, 反之五千或五萬只落得像在喊價83F 03/10 13:37
→ silentence: 說60元 哪天法官心情不好 說你附近可隨便停車0元咧86F 03/10 13:38
→ herro760920: 60元那是因為法官亂判,不然我要停車去移車時間怎麼算錢。87F 03/10 13:38
→ icepet0015: 台灣真的缺乏陪審觀審制。法官常識嚴重不足。89F 03/10 13:39
噓 serenitymice: 法律是有問題沒錯啊,但好歹舉出幾樣吧,如果連判決書都沒讀過只是看幾篇新聞就跟風靠夭胡扯,不覺得可90F 03/10 13:39
噓 haohaobobo: 不然呢 判太高 一堆人又要砲轟法官幫有錢買地的地主獲取暴利了93F 03/10 13:40
推 icepet0015: 新聞敘述得超詳細的欸!難道裁判書寫得多可怕啊?96F 03/10 13:44
噓 haohaobobo: 損害賠償就是填補損害而已 一堆人卻渴望要人家傾家蕩98F 03/10 13:44
→ haohaobobo: 產賠你 哪個法官會准 先克制想藉機獲取暴利的思維 就不會覺得離譜了100F 03/10 13:44
推 icepet0015: 至少被告要負擔訴訟費吧!這樣根本懲罰「捍衛自己權利的人」。5000算三小暴利啊104F 03/10 13:46
推 crazylin924: 講到法律與現實脫節 有一部分真的是這樣沒錯 但另一107F 03/10 13:46
推 morris5222: 4不成立吧,強制罪要讓被害人無法行使權利,但是他有其他辦法可以回去不一定要開車110F 03/10 13:46
推 icepet0015: 至少法官裁量時,應該將訴訟費考慮進去。作為懲罰性支付。而不是單單停車費。btw,原告都勝訴了,還扯訟119F 03/10 13:50
→ randolphhan: 可以透過統計,介定標準,來判定是否為訴訟狂(訟棍)121F 03/10 13:50
噓 serenitymice: 原告不等同被害人,被告也不等同加害人 ,這是最基本的觀念123F 03/10 13:51
→ randolphhan: 很多法律規定、判決內容可以改善的更好、更符合實務125F 03/10 13:51
→ icepet0015: 回morris大,我說錯,應該是不能開車是否構成強制128F 03/10 13:52
→ randolphhan: 要不要做而已。不要照搬德國法那套 法律是可以進步的129F 03/10 13:52
噓 Sheltis: 說藥物只保護懂醫的人是不是不知道很多醫院都有設置免費131F 03/10 13:53
→ Sheltis: 的藥物諮詢室?而且在領取一些高警訊或特殊藥物的時候藥133F 03/10 13:53
推 Becuzlove: 如果地夠大+有監視器 就停兩部車在他旁邊讓他開不了門說我沒有故意要讓他開不了門的意思 我只是停車而已
因為本來就可以停車在那邊 你沒法舉證強制的部分134F 03/10 13:53
噓 serenitymice: 某樓講得好像就沒有法律諮詢一樣,更何況那句話的原意是反諷137F 03/10 13:55
→ Tiguru: 欸 我法盲啦 所以立個牌子停1hr1000有搞頭嗎140F 03/10 13:55
推 fragmentwing: 自己臨時要找車位的時間成本,還有私有地被侵犯的精神成本
外加由於時間拖延導致的後續delay成本142F 03/10 13:56
噓 j9517823: 有損失就舉出來啊 不然無限上綱求償幾百萬也要賠嗎145F 03/10 13:56
推 icepet0015: 人家求償5000元都被稱做暴利,還期望上百萬咧zz148F 03/10 13:57
→ Tiguru: 那你要不要回答辣 還是你也是?149F 03/10 13:58
推 HateAnus: 釣到一群崩潰的xD
還檢討原po哈哈151F 03/10 13:58
→ serenitymice: 在只證明得出停車費損失的前提下,被停3小時要收5000元也太好賺153F 03/10 14:00
推 WuDhar: 無聊小事有什麼好吵,惡意佔用我就惡意破壞啊這麼簡單
沒被拍到不就沒事了?還要搞到法院累不累啊155F 03/10 14:00
推 guolong: 我有個8+9朋友把停他家車位的車子砸了,沒事159F 03/10 14:02
噓 Sheltis: 說藥物只保護懂醫的人是不是不知道很多醫院都有設置免費的藥物諮詢室?而且在領取一些高警訊或特殊藥物的時候藥師是有義務告知患者使用方式的,麻藥或管藥也是要經過患者簽章才能送出,醫師我不知道,但至少藥師是要盡量讓患者有能力懂藥能保護自己,可以不要不懂一個行業又假裝自己很懂嗎?法律人160F 03/10 14:02
→ wiston1419: 強制罪要看目的 你上鎖附紙條說打給你解鎖繳停車費應166F 03/10 14:04
推 icepet0015: 可能下次直接告賠60元,可能就不用付訴訟費了。免得167F 03/10 14:04
推 Fice: 侵入私人土地可以告刑法吧170F 03/10 14:04
推 selvester: 法律本來就千瘡百孔 沒辦法顧及所有面向171F 03/10 14:06
推 sid300: 主要是法官腦袋裝屎 私人車位比照營業停車場價錢
難道屋子被竊佔 也要算房租賠償就沒事172F 03/10 14:06
推 silentence: 我就說啦 哪天心情不好用路邊白線停車給你算咧 ㄏㄏ174F 03/10 14:06
→ j9517823: 竊占房子也能拿來類比 那強姦要不要當嫖妓?175F 03/10 14:07
→ silentence: 我就不信停到法官的私人車位賠這點拉基錢啦 哈哈哈176F 03/10 14:08
推 nildog: 找私人拖吊業者,錢再跟車主拿end...177F 03/10 14:08
→ Fice: 竊佔車位用竊佔房屋類比哪裡有不妥?178F 03/10 14:09
推 fation: 要等法官也有停車糾紛才會改善181F 03/10 14:10
推 nildog: 哪個法條規定不行?拖之前拍照...183F 03/10 14:11
→ j9517823: 刑法就有處罰無故侵入住宅 還跟你在那邊算房租喔184F 03/10 14:13
→ Fice: 人家是拿法官邏輯來類比,某j是有閱讀障礙?185F 03/10 14:14
推 HateAnus: 有人唸好多書然後解決不了問題還在檢討人 好棒棒186F 03/10 14:17
推 winiS: 其實就是3 然後私人土地要不要被拍到是可以控制的要素 呵呵187F 03/10 14:17
→ j9517823: 誰有閱讀障礙?住宅跟停車場本身侵害程度就不同
這種邏輯跟碰肩膀告你性騷擾有什麼不一樣?189F 03/10 14:17
→ Fice: 刑法306有包含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不是規定只有住宅191F 03/10 14:20
噓 MasCat: 南部不意外192F 03/10 14:20
推 nuwa5566: 法盲意見最多,不懂法律又愛檢討法官193F 03/10 14:20
→ Fice: 原PO也說有標示為私人停車場了,s大的類比並無不妥194F 03/10 14:23
→ j9517823: 那你這麼聰明 只有本案律師蠢到不知道有306適用?196F 03/10 14:24
→ Fice: 想也知道是想便宜行事啊197F 03/10 14:25
→ j9517823: 我還以為是不適用 原來是便宜行事200F 03/10 14:26
→ j9517823: 以後找鄉民法扶就好了啊 法條很會翻202F 03/10 14:26
→ Fice: 最近政府還想推交通小違規微罪不罰勒,什麼叫微罪?
法律人要不要解釋一下,又是自由心證?203F 03/10 14:27
→ jt2000: 如果只求償60元 對方要付全額裁判費?205F 03/10 14:31
推 sfrhl569: 如果你出去,有人沒跟你說去你家住幾天,是不是只要付幾天的住宿費就可以了?207F 03/10 14:33
推 lenta: 這法官真的很有事 原告的損失就只有那幾十塊?212F 03/10 14:40
→ zzziii: 讓我們繼續檢討柯文哲要不要讓他連任。軍人退休金跟勞基法的問題很重要的,其他的先等等。正常是報警然后鴿子打給隊方來移車,提告成本高 時間長 曠日費時 勝訴又只拿到少少的錢,不然監視器移開,剩下的你知道的,然后那個停車格不要停。停車格是買下來就租出去或賣掉,接著去監理站驗車然后換新車牌再找新的停車格213F 03/10 14:41
推 Forthelife: 中華民國法律就是個笑話,法官律師就是做笑話的219F 03/10 14:42
噓 haohaobobo: 損害賠償只填補損害 懲罰性賠償又不是我國法律的規定 租一台夾娃娃機都不用5000元了 求償5000元本來就是220F 03/10 14:44
推 Baumgartner: 把他的車拖走丟路邊 有什麼受損也是他自己要舉證不222F 03/10 14:45
→ ZEYU: 我覺得全世界的法律都很智障225F 03/10 14:45
噓 afhc0813: 民事賠償某樓講刑法是在說笑嗎
再來就是損害賠償本來就是填補損害用的,原告只能證明停車費的損害,法院就不能多判226F 03/10 14:45
推 SapiensChang: 只有我覺得很合理嗎 法律本來就這樣 去旁邊的停車場停車啊 再鎖車叫它付停車錢就好229F 03/10 14:55
噓 haohaobobo: 損害賠償只填補損害 不是讓你額外獲利好嗎 一堆人混淆了 才會認為5000元合理231F 03/10 14:55
推 Fice: 所以應該要告刑事,而不是民事賠償233F 03/10 14:58
→ afhc0813: 回樓上,刑事要先過檢察官那關,如果檢座覺得沒必要的話這個案子就不會起訴,也不會進到法院234F 03/10 15:01
推 newland: 這真的是告侵占...236F 03/10 15:04
推 dkramses: 法官依法律審判,鄉民卻只會說法匠、恐龍法官,卻不會檢討這樣的恐龍結果,其實是因為自己選出的「立法委員」所制定的法律造成的238F 03/10 15:06
噓 brian80713: 判決跟判例搞清楚好嗎白癡理組
而且訴之標的不要求被告支付是誰的問題241F 03/10 15:06
→ SapiensChang: 幹法官不這樣判才是亂判咩 法治社會本來就是法理情不爽干法律什麼事 法官也不能為了同情你而亂判 法律會這樣還不就是你們所選得立委 法律有多智障 就是人民所做出的選擇有多智障
我理組也不覺得這樣有三小問題243F 03/10 15:09
推 billy4305: 推文裡有正解 告的方向不同 得到的賠償當然也不同
要馬自己讀熟法律 實例 要馬花錢請律師
民法以恢復原狀為原則 當然賠償不會太高 除非你很會告250F 03/10 15:22
推 wklxbiwee: 私有地 所以請私有地主人出來主持公道啊256F 03/10 15:44
推 DarkBagram: 說實在的,法官性騷擾都是自己人就減量判刑了!怎麼會期待符合民情呢?257F 03/10 15:45
推 leosee: 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261F 03/10 15:57
推 darknote: 車位阻擋器才是正解 不但可擋又可要求對方付清保管/租金262F 03/10 16:01
噓 rich55720: 妳沒有說他停了妳的,妳要停其他的,所以是60*2,還有妳等待的時間轉換薪水,電話費,因此耽誤回家照顧家人的時間,全部換算下去啊263F 03/10 16:03
推 rowi: 一堆腦包在檢討被害者 真是笑死267F 03/10 16:06
推 brownbear: 真的很衰!法律根本無意見再逞罰受害人269F 03/10 16:28
噓 jami: 就你告的內容這樣判超合理的啊,退一步說 ,為這種小事告上271F 03/10 16:33
推 CCWck: 你被停的時間 去停外面停車場 然後停車費請對方出272F 03/10 16:33
→ jami: 法院 ,根本浪費社會資源273F 03/10 16:33
噓 sincere77: 不懂法還不先向律師詢問自己裝懂亂告不就活該274F 03/10 16:34
推 junnn: 鬼島法律 有實質意義? 不過是法匠的藝術演繹 懂?275F 03/10 16:38
→ Droculo: 好多習法之人呵呵276F 03/10 16:42
噓 pcoco0175: 在開另一輛車擋住就好了 到時候雙方一起主張侵佔ZZ窮沒277F 03/10 16:42
推 Greengene: 法律系辛辛苦苦背起來的法律一定是完美無缺的啦,媽的一堆法盲敢質疑,一定是智商太低呵呵278F 03/10 16:43
推 junnn: 三聚氰胺 中國處理很教育意義 換來台灣的話 大概就是一堆檢討受害者的 你看台灣毒油 法匠有比較先進?280F 03/10 16:45
推 tiwey: 蹵L侵權可以吧?283F 03/10 16:47
推 Greengene: 原po下次再遇到記得找附近的停車場一起調價一小時一千萬,到時拿多少再拆帳
法盲不要在秀下限了啦,趕快去找法官律師家,三不五時284F 03/10 16:48
→ Greengene: 就去給他擋幾下讓他超不方便,輪流去看他多會告288F 03/10 16:50
→ ryan21100879: 5000元拿來的 為這種小事上法院 法官才倒霉勒
自己去區公所調解不就好了 不然台灣一年有300萬的新291F 03/10 16:51
推 yutsngchen: 其實台灣需要堡壘法,媽的,你都入侵我的地盤了,還需要對你好聲好氣嗎?直接幹爆293F 03/10 16:51
推 junnn: 很欣賞在中國亂停車被燒車砸車的 省了很多無謂的說理與浪費296F 03/10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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