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zipizza (油香煎餅佐嫩綠青蔥)標題 [新聞] 酒駕再犯比例超高 綠委下周提修法「酒駕時間 Sat Dec 29 16:06:21 2018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酒駕再犯比例超高 綠委下周提修法「酒駕再犯視殺人罪」
3.完整新聞內文:
2018-12-29 15:0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近年來台灣常發生酒駕事件,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天就表示,目
前台灣法律嚇阻力顯然不足,因此他下週將提案修法,酒駕再犯視為殺人罪。
林俊憲今天在臉書貼出法律提案書,表示下週將針對酒駕提案修法。提案書引述內政部警
政署統計,酒駕再犯比例高達3成7,為保護正當用路人的安全,避免酒駕案件層出不窮造
成人民生命、身體、財產的損害,林俊憲提議參考美國對酒駕再犯者以二級謀殺論處的規
範。
林俊憲提議台灣參酌美國的法律規範,曾有酒駕記錄或曾上過交通安全講習的課程之後又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者,將被控二級謀殺罪。而對於明知有高度可能性造成死傷之酒駕再犯
者,則以故意殺人罪及殺人未遂罪論處。
林俊憲批評,酒駕者明知會造成他人傷亡仍執意上路,根本視同故意殺人,嚴重影響用路
人之安危,甚而造成一個家庭的破碎。他下周將提出修正草案,酒駕致人於死者,以殺人
罪論處。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656771
5.備註: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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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0351: 先過KMT那關4F 12/29 16:07
推 WeasoN: 國民黨一定會擋 9.2支那賤畜就是垃圾5F 12/29 16:07
→ yyc1217: 但是可以當行政院發言人11F 12/29 16:08
推 kslxd: 第一次犯就可以當發言人 再犯才算犯罪12F 12/29 16:08
推 ImBBCALL: 就調高最低刑度啊,我是不信視同殺人罪這修法能過13F 12/29 16:08
推 cery: 再犯是要殺幾個15F 12/29 16:08
→ tingstart: 自己人提案自己人擋,跟凍結預算有87%像17F 12/29 16:09
→ ImBBCALL: 直接把最低刑度條六月以上,再犯直接進去關19F 12/29 16:10
噓 laba5566: 幹你娘 先把垃圾發言人抓起來再說要修法 幹20F 12/29 16:10
推 skyprayer: 另外先把行政院發言人換掉 以示決心22F 12/29 16:11
推 hsiung9: 發炎人 我才一次歐23F 12/29 16:11
推 ymuit: 推24F 12/29 16:12
推 xian: 醜一可以當發言人25F 12/29 16:13
推 Sevorlaga: 幹你娘執政黨...殺人犯也判得很輕啊 !!!33F 12/29 16:19
噓 m21423: 垃圾資進黨34F 12/29 16:19
推 jimelvis: 這法案若通過 下次大選有幫助!35F 12/29 16:19
→ silentence: 反正豬瘟事件不就看得出來了? 重罰重刑最適合台灣人了一萬? 五萬? 二十萬還是有人帶阿 哪有在怕的36F 12/29 16:20
→ jj782995: 沒有違憲吧。酒駕現在的天條是無意識的狀態,不能證明很多故意的問題,所以很多刑事責任不能歸屬38F 12/29 16:20
推 really: 推! 綠色執政重視真正民意給推40F 12/29 16:21
→ silentence: 耳提面命 隨身廣播 搜行李前宣告 幹你娘的是白癡還是41F 12/29 16:21
→ jj782995: 簡單講一句話就是,我喝醉了不知道,就打死了42F 12/29 16:21
推 mu178: 別亂說好嗎 這跟意識狀態無關
到底是有什麼自信打出自己不懂的東西44F 12/29 16:23
推 venomsoul: 嗯,殺人罪起訴,然後法官判可教化,結案46F 12/29 16:24
→ mu178: 犯罪故意和責任能力是兩件事47F 12/29 16:25
推 RIFF: 縱狗行兇致人死 飼主也該殺人罪48F 12/29 16:26
推 mu178: 最根本的問題在於 那其他交通事故致死你要怎麼處理 像之前的屁孩撞死人50F 12/29 16:28
推 JJiaK: 推 正義必須顯揚52F 12/29 16:30
推 Rsew: 一次不夠 可以再一次 真棒53F 12/29 16:30
推 mu178: 若是超速 逆向 疲勞駕駛致死 也算殺人 那超速 逆向 疲勞駕駛都是殺人未遂嗎54F 12/29 16:31
推 kinghtt: 那有什麼根本問題,讓你被抓第二次而且還是撞死人才56F 12/29 16:32
→ kinghtt: 當殺人罪處,非常合理好嗎58F 12/29 16:32
噓 Almon: 一次發言人,兩次殺人犯?拜託,這種事幹一次就是殺人犯了好嗎~60F 12/29 16:34
推 kinghtt: 還是一定要撞死法官立委才覺得夠嚴重?62F 12/29 16:34
推 mu178: 當然是根本問題 難道那些被超速 逆向 疲勞駕駛撞死的人就比較命賤嗎63F 12/29 16:34
噓 lokiya: 真的過了再說,誰不知道你們這些立委很會關說酒駕65F 12/29 16:34
推 mu178: 一定要xxx被其他交通事故撞死才覺得夠嚴重?67F 12/29 16:36
推 xeriob021409: mu講的的確也是個問題啦
不過我覺得還是要回到開車時故意的認定上68F 12/29 16:37
→ poopllll: mama....這不全面爆漲酒價何以遏止自殺式開車的嚎概念昧71F 12/29 16:37
推 sofaly: 發言人都酒駕72F 12/29 16:37
→ xeriob021409: 駕駛行為雖然是為了交通往來
但是理應有認識到撞到人會死亡的可能性73F 12/29 16:39
推 visda: 沒人死怎麼視為殺人罪...應該是酒駕肇事致死視為殺人罪吧.75F 12/29 16:39
→ visda: ...77F 12/29 16:39
推 nitvx: 只要酒駕就直接20年起跳且不能假釋79F 12/29 16:41
推 mu178: 他講的美國也不知道是哪個州在哪種情況下的標準 猤過這似乎不怎麼重要80F 12/29 16:41
推 winiS: 過了再說啦…83F 12/29 16:44
推 sDwlr: 推84F 12/29 16:44
→ winiS: 而且美日都是去酒吧臨檢堵酒客的 台灣豬仔議員搞得法律虛設還要等到撞… 開喝前沒準備代駕就可以直接拎回去了85F 12/29 16:45
推 ichiru: 你敢提,我就推89F 12/29 16:49
推 Wolverine56: https://i.imgur.com/VFA1lqS.jpg
發言人表示:90F 12/29 16:49
推 Minervus: 推,希望能加重再犯的懲罰。93F 12/29 16:52
推 xdctjh: 國民黨一定擋95F 12/29 16:55
推 ak904: 垃圾國民黨100%擋96F 12/29 16:57
推 broom: 推100F 12/29 17:00
→ wj4wj4: 先考慮要判幾個立委民代殺人犯咧101F 12/29 17:01
推 coye: 有種過啊,笑你不敢102F 12/29 17:04
推 jo66: 推113F 12/29 17:17
推 bbc0217: 可以順便先把發言人踢掉嗎115F 12/29 17:20
推 Keng: 修了再說 不然喊爽的117F 12/29 17:22
噓 kapah: 發言人又酒駕?118F 12/29 17:23
噓 testutw: 初犯就要論了還再犯?121F 12/29 17:25
推 oeas: 先把酒假發言人換掉啦124F 12/29 17:29
→ Myfun: 可以132F 12/29 17:43
噓 attpp: 算有進步,但不夠133F 12/29 17:44
推 pemit: 這可以142F 12/29 17:51
→ dodi1020: 還再犯咧,一次就很該死了146F 12/29 17:55
推 assblack: 終於有人敢站出來了 最好第二次就要用殺人未遂審147F 12/29 17:59
噓 Handover: 林俊憲不行啦 根本王世堅等級148F 12/29 17:59
噓 kkenex: 還在演啊150F 12/29 18:01
推 Cordierite: 這可以 但行政院發言人是打算.........?151F 12/29 18:02
→ new8gi: 發言人:你陰我?152F 12/29 18:05
推 doa2: 會犯的再犯率很高,只要罰得到有嚇阻力就是好事157F 12/29 18:12
噓 DLHZ: 立法院那些廢物最好會過158F 12/29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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