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hale666 (乾你屁事) :)標題 [新聞] 套房藏手機遠端密錄新房客 原來是他幹的時間 Wed Jan 9 19:54:36 2019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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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套房藏手機遠端密錄新房客 原來是他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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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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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男在先前租住套房藏放手機側錄新房客起居。示意圖
台中一名楊姓男子去年7月在承租的套房書桌下方發現遭人安裝一支三星手機、行動電源和傳輸線,且當時手機正進行遠端錄影,隨後遭遙控關機、重置並刪除影片。楊男報警查出手機竟是前房客、仍住同層的邱姓房客(28歲)所有。邱男到案否認犯罪,但台中地院不採信,今依侵入住宅罪判邱男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
台中地院表示,由於查到手機時,裡面沒有偷拍楊男的影片,檢方並沒有依妨害秘密罪起訴邱男,僅以侵入住宅罪起訴。至於為何邱男要侵入套房、偷拍楊男生活起居,開庭時楊男對法官表示,邱男是楊男的男姓友人的男朋友,兩人關係並不熟悉,他不清楚邱男動機。
判決指出,去年7月15日晚上10時許,楊男發現他所承租的套房501室的桌子下面,有一台手機,他拿下手機後發現正在錄影,裡面有裝側錄程式,但手機旋即被遠端鎖住,並且全部重置,裡面的資料都沒了,但是在錄影過程中,他有看到聯絡人電話簿,是邱男朋友的名字,當時電源還有80%。
檢警循線查獲是邱男所有,警員傳問邱男到案說明,邱男承認手機是他的,但否認他侵入501室偷放手機錄影,辯稱手機遺失已久。經查,2016年6月到2017年6月,邱男住在501室,之後改住402室;楊男於2017年7月搬進501室。
檢察官傳問邱男未到後,認定邱男於同年7月15日晚上10時許之前的某時,以不詳方式擅自侵入501室,安裝內有sim卡的手機及行動電源等,想要密錄楊男不公開活動內容(這部分未遂,不起訴),但被楊男發現,因此依侵入住宅罪起訴。
案移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傳問邱男,邱男仍不到庭應訊,法官認為邱男此舉損人不利己,「縱使至愚之人亦無可能為之」(再笨的人也不會這麼做),且邱男犯案後,還狡辯手機遺失,不予採信,判他有罪。(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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