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tentaikanso (膽小雞)標題 Re: [爆卦] 口譯哥事件整理觀念釐清part2時間 Wed Jan 16 12:51:20 2019
※ 引述《answerai3 (艾魂不死)》之銘言:
: 在我之前的文章中,有統合了當時事件的大約情形!
: 但鑑於還是許多人好像不懂,還是拿口譯哥跟高雄市觀光局長,金溥聰等人比。
: AIT相挺也認為口譯哥能力強這件事來說。。。。。
: 我還是解說一下觀念好了!
: 現在口譯哥給人說嘴的
: 最大的問題 不是能力 不是年輕 (外國人也搞錯了)
: 是政治組長(文官缺) 被佔了這件事情。
: 政務官有政務官缺(金溥聰,觀光局長,部長,駐日代表等等)
: 事務官有事務官缺(政治組長,國家考試通過的缺)
: 事實上外交部長上節目有表示想給口譯哥副代表,這才是沒什麼問題的委派。
: 但總統覺得不妥,覺得「給太高
: 」的職位,故派政治組長!
: 但總統又說看報紙才知道,
: 所以.....誰說謊 不知道???
: 這件事又有網友說 為什麼不能派,能力好就佔啊!
: 對...是佔 ,但可佔的應該是政務官缺,因為政務缺就是這樣存在的。
: 而硬佔壞點就是破壞國家體制。
: 因為國家是有體制的,
: 如老師 警察 也不是我很會教書或我很喜歡維持治安就可以當的。
: 就算校長認可我 警察局長喜歡我,。我還是要靠通過制度進入
: 所以,不要再講誰誰誰過去也是這樣來說了!
: 若你想到誰誰誰過去也是,那當然也是非常不好的 ,是特權沒錯,所以現在要遏止不要
: 兩套標準或小孩吵糖吃
: 難道你闖紅燈會跟警察說誰誰誰也有闖啊!為什麼不抓只抓我?
: 那請問 你這樣做是對的事情嗎?
: 相信再來看會有比較清楚了解了。
還解說觀念咧...法源拿出來好嗎?
《外交部駐外代表機構組織規程》第5條規定:
「代表處得置左列人員:
一、代表,特任 (派) 或簡任 (派) 。
二、副代表,簡任 (派) 。
三、顧問,簡任 (派) 或聘用。
四、組長,簡任 (派) 或薦任 (派) 。
五、副組長,簡任 (派) 或薦任 (派) 。
六、秘書,薦任 (派) 。
七、主事,委任 (派) 或薦任 (派) 。
八、雇員。」
人員係依職等來區分,請問「非得經由外特及格所任事務官缺」的依據在哪?
好,我想你接下來會說:「那考外特是考好玩的嗎?」
設計制度的人又不笨,早就有機要任用的比例規定:
《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第2條:
「本條例所稱之駐外外交領事人員如下:
一、大使、公使、常任代表、副常任代表、參事、副參事、一等秘書、二等秘書、三等秘
書。
二、總領事、副總領事、領事館領事、總領事館領事、副領事。
前項大使、常任代表及副常任代表職務,因業務需要調派具有擬任駐外機構所需之經歷或
領域專長人員擔任時,得不受第 3 條、第 4 條資D格之限制。
但其員額,除特任大使
及特任常任代表外,不得超過其編制員額百分之十五。」
我看不到有破壞國家體制的地方。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123.110
※ 文章代碼(AID): #1SFhXApQ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7614282.A.CDA.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爆卦] 口譯哥事件整理觀念釐清part2
01-16 12:51 tentaikanso.
※ 編輯: tentaikanso (59.125.123.110), 01/16/2019 12:52:56
→ moto000: 5毛仔:不管啦 他親美1F 01/16 12:52
推 pda2001: 不符9.2體制才是真的2F 01/16 12:52
→ herro760920: 合法合規定啊。以前一直罵現在還特地拿以前不良示範來比較,你覺得問題在哪5F 01/16 12:55
推 Fongin: 機要任用,政治任命,ㄧ切合法,統媒+9.2帶風向注定失敗任用資格沒有違反法令,如果有問題,KMT早就去按鈴控告了7F 01/16 12:55
→ eebear: 還有聘用人員條例第七條,不過看不到那就算了!9F 01/16 12:57
推 yak141: 以前罵馬英九,現再學他?DPP不要在野跟執政兩套標準好嗎?10F 01/16 12:57
推 hsf0318: 不符合9.2的就是破壞體制和平12F 01/16 12:57
推 krthree: 統媒早就爛透了,只是這次揚名國際了..XDDD13F 01/16 12:57
推 m1234: 任用上看來是沒問題。剩下的就看表現如何。14F 01/16 12:58
→ eebear: 合規定啊,因為現在是凹說他是九職等的幕僚職(可以用機要任用的),只是“順便”兼理12職等政治組長的工作!15F 01/16 13:00
→ hunc: 合法任用17F 01/16 13:01
→ eebear: 只是這樣凹得過,哪天內政部長的機要秘書“順便”兼理警政署長的工作好像也可以了!19F 01/16 13:02
推 jimihsu: 美國都認證了,還在帶風向的蠢蛋不用理他們啦22F 01/16 13:03
→ zeuklie: 簡任薦任都可以是約聘23F 01/16 13:04
噓 kuanshian: 薦任可以約聘?!搞清楚再來說好不好
去公務體系說我要找約聘薦任人員,你會被笑死
聘用就聘用,薦任就薦任,兩個背後不一樣26F 01/16 13:06
推 wildhug: 因為不符合9.2的體制,不看能力看你蹲多久29F 01/16 13:12
推 seamen: 反正已經黑完了 這些垃圾目的已經達成了31F 01/16 13:31
推 Bentwo3: 美國人喜歡 中國人就不喜歡32F 01/16 13:42
→ cyber0305: → kuanshian: 聘用就聘用,薦任就薦任,兩個背後不一樣
外交部就說了這次是依照聘用人員條例簽一年一聘的契約,找你的講法不就更證實了這次並不是佔事務官缺了嗎!?
照33F 01/16 13:42
→ gowaa: 你打臉哦 哦 有啥屁用 呵呵 如推文所說目的已成 洗腦成功誰理你鄉民們說的對不對啊 那很重要嗎 頗呵 推文也不在乎啊 還不是幾句講完帶完仇恨就夠了哦39F 01/16 13:50
→ kuanshian: cyber0305,所以聘用怎麼可以是組長?
原PO的表不是寫得很清楚?組長只可是任用或派用
偏偏派用人員條例早就廢除
所以趙是聘用人員,又規定聘用不可以是組長啊
外交部只好說是加職銜
那加職銜可以啊,但可以找別人當真正的組長
這樣不就解決了?43F 01/16 14:21
→ MadeTW: 現在就是原本會從下面升任一個組長可是口譯哥又給人家加銜一個單位怎可能有兩個組長下面就升不了阿
就算沒佔到位置也擋到下面原本應該升遷的人
這種垃圾事地方政府很多啦尤其是高雄一有出缺就派自己人去花媽那時候就這樣了高雄會好才奇怪51F 01/16 14:42
→ mlld: 趙是聘用人員 要依聘用人員條例 第7條有規定不得適用之職務56F 01/16 14:52
→ cyber0305: → kuanshian: 那加職銜可以啊,但可以找別人當真正的組長
所以你認可加職銜的這個說法嘍,那就不叫佔事務官缺啦。57F 01/16 14:54
→ mlld: 聘用人員不適用各該機關所定簡任或薦任職各項職務之名稱 何來加職銜?63F 01/16 15:01
推 DDG114514: 兩岸一家親:逢美必反 of course65F 01/16 15:04
→ cyber0305: 外交人員的《駐外機構組織通則》第7條:「外交部得應業務需要,給予駐外人員適當名義對外或予以加銜。」66F 01/16 15:05
→ MadeTW: ml大你可能沒考慮到法律優越性後法優於前法提示到這了...68F 01/16 15:21
噓 somedoubt: 組長是領事還是代表
他就是諮議,為什麼加銜組長?69F 01/16 15:52
→ cyber0305: 看到有篇文章是這樣寫的:外交官近一步解釋,所謂「對外加銜」在外交部行之有年,各國都有,事務官也很常加銜,「主要是給予外交官比本職更高的對外職稱,方便他跟其他國家較高階人員往來。」不過薪水並不會因為對外加銜就往上升。”72F 01/16 16:07
→ david0605: 只要看到糞吱拼命支持,就知道絕對完蛋,2020民進黨掰掰了77F 01/16 16:32
推 kinomon: 合理懷疑是意圖製造假新聞素材80F 01/16 1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