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uijun228 (Daoko小粉絲)
標題 Re: [問卦] 求高人解釋為什麼館長打吃屎哥是合法?
時間 Fri Aug  2 03:07:48 2019


參考網址

https://reurl.cc/dEZoy


免責聲明是不可以說放棄生命和身體重大器官的法益

這個是違反善良風俗

在這個前提下你兩方在運動競技上的受傷風險都要自負

畢竟今天館長被挑戰的都是格鬥競技,如果只是約打架那就不用討論了= =

所以要看館長的免責聲明是怎麼說的

不過館長都有幫吃屎哥架護具戴頭套

所以吃屎哥要告館長傷害或加工自傷自殺抑或是普通傷害罪

館長是有阻卻違法事由的



以上鍵盤法盲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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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4686473.A.50E.html
y9111116: 館長不會在他的專業給人抓辮子啦1F 223.136.65.177 台灣 08/02 03:10
我只是覺得原文到底在公三小
Dinenger: 法務專業不是隔壁間的嗎2F 27.247.193.1 台灣 08/02 03:11
哪個板QQ
poke001: 館長敢讓人家踢館基本的準備一定都有拉3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3:15
那影片很明顯館長有在收,所以不懂無限上綱的邏輯
Dinenger: 不是板,是間,隔壁間健身房4F 27.247.193.1 台灣 08/02 03:15
那個是民法專業ㄅ 怕
hinanaitenco: 法匠的世界很不一樣5F 111.251.226.188 台灣 08/02 03:40
kuijun228: 我記得釋憲有表示為什麼法律要很文鄒鄒我懷疑從那裡開始法律就很不容易走入平民百姓生活裡6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3:41
usagi719: 我想阻卻違法事由不適用自殺規則比賽?9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3:48
poke001: 你所謂自殺規則比賽是甚麼?10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3:50
kuijun228: 自殺規則比賽是啥= =?11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3:50
usagi719: 這就是灰色地帶的地方呀12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3:51
g4895888: 不管雙方實力如何,規則上就是雙方合意的合法比賽啊,更不用說根本沒人死,自殺比賽到底是什麼東西?13F 83.220.236.23 俄羅斯 08/02 03:51
usagi719: 是館長放水?還是規則下吃屎哥很安全?訓練過的熊也能放水不打死人16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3:52
法律裡熊不是人好嗎 訓不訓練不是重點
kuijun228: 館長這次比賽有灰色地帶嗎?還是你有例子可以說灰色地帶18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3:53
usagi719: 但規則上並沒有說熊一定是訓練過20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3:54
你要拿熊來說嘴,我看你還是不要碰法律和說法律比較好喔
g4895888: 你是覺得法律要規定只有實力相近的人才能進行格鬥比賽?搞不好吃屎仔真的有特異功能啊。21F 83.220.236.23 俄羅斯 08/02 03:55
poke001: 法律不會去規定量級差多少才能比 不然光是如何判定量級差距我看就可以寫一本小冊子出來24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3:55
usagi719: 後者,可用意外解釋,阻卻違法事由27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3:56
g4895888: 人類格鬥你拿熊類比...今天館長真的打到人重傷或是打死人一定不合法啦,但沒有。28F 83.220.236.23 俄羅斯 08/02 03:57
usagi719: 前者,就跟私刑沒兩樣,我覺得不適用31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3:59
kuijun228: G大說的對,今天如果是有重傷或是死亡才有討論到生死狀的問題,但現實就是沒
你的法律不是中華民國的 醒醒32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3:59
usagi719: 兩者跟人熊差距一樣大,就是很好的比喻g大是在反駁這篇喔,你挺他挺不到館長的36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02
poke001: ...等等 你看的東西跟我們是一樣的嗎= =?38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4:04
kuijun228: 所以你到底是在說什麼?熊還是人39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06
usagi719: 這篇是打到重傷有阻卻違法事由算合法
g大是打到重傷一定不合法,怎麼會挺?40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07
poke001: 你是怎麽看的...Orz42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4:08
g4895888: .......你要明白的是今天館長是人,所以他會明白不能因為不爽就藉著比賽重傷人,今天吃屎仔如果受重傷風向不會在館長那邊,而且比賽就不會算合法。43F 83.220.236.23 俄羅斯 08/02 04:09
kuijun228: 你知道傷害有普通跟重傷嗎,我說的是普傷,從文前文後很難懂?47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10
usagi719: 阻卻違法,重點在規則而不是雙方合意49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10
loveSETSUNA: 館長也被九陰白骨爪打到重傷了50F 42.76.65.94 台灣 08/02 04:10
poke001: ...重傷罪我記得跟傷害罪是分開的51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4:11
法盲我修一下文,免得那個人熊不分的抓我辮子orz
※ 編輯: kuijun228 (101.9.204.31 臺灣), 08/02/2019 04:12:35
poke001: 那不算辮子吧 你是指普通的傷害罪沒錯啊我是不知道他是怎麽看成重傷的52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4:13
kuijun228: 他說我在談重傷啊…54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15
usagi719: 法盲抱歉,你需要再把加工自傷自殺修掉55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16
poke001: 那個要有重傷或死亡的"結果"才算吧= =56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4:19
kuijun228: 簽聲明就算得承諾了,修三小57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21
usagi719: 法盲原本說對282跟重傷有阻卻事由58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22
kuijun228: 哪來重傷告訴我我哪裡說重傷59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22
usagi719: 現在改對282跟「沒有重傷」有阻卻事由60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23
kuijun228: 你說訓練熊跟人打我都不忍心笑你了61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23
poke001: 明明我之前沒有看到重傷兩個字= =
人家說傷害通常都是指普通傷害罪62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4:23
usagi719: POKE自己就打臉法盲280需要重傷才成立你們真的看不出這句話矛盾?64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24
poke001: 說真的 我開始不太了解你想表達甚麼66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4:26
kuijun228: 280是要矛盾三小,你會不會用啊67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26
charlietk3: 憑差距就把人和熊類比...還好你沒要考國考xd68F 101.15.194.34 台灣 08/02 04:26
usagi719: 我只是打太快282打成280
法盲真要抓這點?70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28
kuijun228: 那你跟我說可不可以成立282嘛72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30
poke001: 我猜他是想要說不成立就不會有阻卻違法73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4:31
我很怕他忘記自己原本文章在問什麼了
kuijun228: 你的重點不是原文拿熊來比嗎74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31
usagi719: 如果兩個人私鬥,館長不構成282
因為規則是兩個人之間的私鬥規則75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33
※ 編輯: kuijun228 (101.9.204.31 臺灣), 08/02/2019 04:33:40
poke001: 痾...那所以你想表達的是77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4:33
usagi719: 但現在是綜格比賽規則,並非兩人規則78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34
poke001: 這場警方都認定不是私鬥...79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4:34
kuijun228: 連檢察官都認定不是私鬥了你什麼咖說私80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35
usagi719: 其他人也用這個規則比賽,不是一次兩次81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35
kuijun228: 鬥82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35
usagi719: 這種情況就不能說,等到有人死了83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36
kuijun228: 不構成啊 對啊 所以館長282不會犯法啊84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36
usagi719: 才來說這個規則違反28285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36
kuijun228: 所以我現在討論館長的事情是有死人了嗎86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37
poke001: 你到底在說啥?
你是想說MMA規則有問題之類的嗎?87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4:37
charlietk3: 等哪天館長有跟吃屎哥約定要把他揍到什麼程度再來討論加工自傷ㄅ
否則約鬥真的和加工自傷風馬牛不相及.89F 101.15.194.34 台灣 08/02 04:39
kuijun228: 我只是把考試要能擴充的相關法條多寫出
然後阻卻違法事由。這樣可以嗎☺92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41
usagi719: 館長沒犯282,可比賽規則犯282不合法
假設今天我開一個殺人遊戲95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45
poke001: 比賽規則不會犯282你可以放心97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4:47
usagi719: 遊戲還沒開始,我當然沒犯下殺人
可是遊戲規則就跟殺人罪抵觸,不合法98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47
kuijun228: 你舉的例子法律不適用不能討論100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48
usagi719: 讓人跟熊差距一樣大的兩個人打擂臺101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48
kuijun228: 麻煩請你以法律事實行為來討論好嗎102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49
usagi719: 這不就一種自殺遊戲?看瘋子自殺跟熊打103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49
kuijun228: 競技運動屬高風險運動 無關體格104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49
charlietk3: 法律上還真的不是..105F 101.15.194.34 台灣 08/02 04:50
usagi719: 其他人遵從這個規則這點就是事實
這就灰色地帶,你覺得不是,我覺得是106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50
poke001: 我覺得你弄錯不少東西108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4:51
usagi719: 給人戴上護具,依然要看熊放不放水109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51
poke001: 規則不會犯法 人才會...110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4:52
usagi719: 除非規則規定熊一定得放水,但規則不是111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52
kuijun228: 在免責合法前提下兩造簽署精神皆屬正常你跟我說誰是瘋子。有精神障礙判定了嗎112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53
usagi719: 法律都會觸犯憲法,法盲說規則不會犯法114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54
kuijun228: 那你說哪條法律犯了憲法好嗎
館長這事情哪條犯法還違憲 告訴我115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54
poke001: 規則與法律牴觸無效  但你今天定一個殺人規則 兩方實行 結果無人傷亡 抱歉不犯法更何況今天這還是有正常規則的比賽117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4:55
usagi719: 免責聲明對282無效不是之前共識?唉..120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57
kuijun228: 麻煩你就館長事情有犯法行為指責出來好121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57
poke001: 問題你也要282有成立吧 大大123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4:58
usagi719: 很抱歉殺人規則就是非法的,跟結果無關124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4:58
kuijun228: 那你把殺人規則搬出來好嗎125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58
charlietk3: 錒 真的沒那麼複雜,只要沒主動要求126F 101.15.194.34 台灣 08/02 04:58
@ 以上紅底標記2位,每人300P(稅後)發送完成!   by AutoGiveP 2.10
charlietk3: 對方把自己揍到重傷以上,就沒有討論282必要xd127F 101.15.194.34 台灣 08/02 04:59
kuijun228: 殺人規則不是你說是就是 規則在哪?
C大 他認為普傷算重傷啊XD129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4:59
※ 編輯: kuijun228 (101.9.204.31 臺灣), 08/02/2019 05:00:49
usagi719: 原PO邏輯不好282跟「無重傷」同時成立131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5:05
kuijun228: 說得出刑法哪幾條結果殺人規則就搬不出來?132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05
usagi719: 所以認為跟282擺在一起的傷害指重傷
我想合情合理吧134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5:06
kuijun228: 所以怕你邏輯超然我已經說是普通傷害136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07
poke001: 整篇好像也只有你覺得那是指重傷啊...137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5:08
kuijun228: 你還能狡辯什麼 來啊 殺人規則是哪幾條說一下138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08
usagi719: 我沒有必要說服你是不是,法官心有把尺140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5:09
charlietk3: 其實一句話就結束了...約鬥非屬282所指之承諾141F 101.15.194.34 台灣 08/02 05:09
usagi719: 規則下,單方有能力決定殺死他方或放水你覺得熊跟人打不算自殺就不算吧
這也不是你說的算,大眾心理自有把尺143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5:10
poke001: 你這點絕對不成立 一個練過格鬥的瘦子跟一個肥宅打 你要怎麽算146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5:11
usagi719: c大我前面說了,私鬥沒犯行館長沒犯282148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5:13
kuijun228: 他就拿自殺邏輯來談282 我就想問 結果問他什麼都回答不出來149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14
usagi719: 但今不是私鬥,討論的是規則觸犯282非法151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5:14
kuijun228: 早說叫你拿規則出來講 又拿不出來152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16
poke001: 觸犯282 所以你要把MMA規則抓去關嗎153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5:16
usagi719: POKE舉這例好像我例子的熊練過格鬥一樣154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5:16
kuijun228: 熊不是人拜託不要秀智商低下來比
討論法律 你卻連規則拿不出來空口說?155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16
poke001: 刑法我記得我課沒聽錯的話 他的主體是人157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5:17
charlietk3: Well... 這種情況下法官真的不會在意你規則有多兇殘無限制,只會就結果來判罪而已158F 101.15.194.34 台灣 08/02 05:18
kuijun228: 講刑法拿訓練的熊討論 蠻可憐的161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18
poke001: 所以你要說規則犯法 規則是人嗎162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5:18
usagi719: 符合規則是你們說的
我可沒看過那個MMA比賽是大砲打小鳥的163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5:19
poke001: 規則合的法跟人合的法不一樣...
你現在是拿刑法在講阿= =165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5:20
kuijun228: 你拿出來講跟刑法哪條比較啊
沒人屌你看什麼比賽 麻煩就規則論規則好嗎167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20
usagi719: 要我看這就私鬥,你們主張有MMA規則的170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5:24
poke001: 不是阿 你看是私鬥 問題警察說是比賽阿171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5:25
kuijun228: 還是一句話 行政機關認定不是私鬥你什172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25
usagi719: 就我看熊人鬥這點就已經是殺人要素了173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5:25
kuijun228: 麼咖認為是174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25
poke001: 你可以去警察講 不過好像有個議員講過了靠XD 我怎麽看館長都還是人啦175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5:25
charlietk3: Oh... 刑法並沒有處罰制定規則這種行為的條款177F 101.15.194.34 台灣 08/02 05:26
poke001: 我是不清楚你是怎麽把他看成熊的179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5:26
kuijun228: 半夜跟一個自己比行政機關大 又講不出規則的180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27
usagi719: 這就叫熄事寧人吃小案搞出更多問題182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5:27
kuijun228: 我真的懷疑法普可以落實到正常人嗎183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27
poke001: 幾萬的在看的新聞你覺得他們敢吃案= =??/184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5:28
usagi719: 你制訂規則違反刑法就叫這個規則違法185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5:28
kuijun228: 對啦 行政機關不相信你就不要討論 反正你什麼都有理由186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28
poke001: 不是阿 你不要自創法律名詞188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5:28
usagi719: 如果是契約違法刑法,那契約當然是無效189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5:29
poke001: ......................(遠目190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5:30
kuijun228: 所以違法的規則在哪?貼出來啊191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30
charlietk3: 「制定違反刑法的規則」這個行為並不192F 101.15.194.34 台灣 08/02 05:30
usagi719: 同理,若法官說規則抵觸282比賽就不合法193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5:30
charlietk3: 觸犯刑法喔xd194F 101.15.194.34 台灣 08/02 05:30
usagi719: 但規則抵觸刑法,所以規則不是合法規則195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5:31
kuijun228: 欸 規則哪裡違法 哪條違法196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32
usagi719: 柯南小說寫殺人遊戲,你看了小說學著做197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5:32
kuijun228: 講不出來又要說人熊鬥了嗎
人熊鬥說完要說自殺規則了嗎198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32
usagi719: 制訂遊戲的柯南當然沒違法,玩文字遊戲200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5:33
kuijun228: 法律要很精確 誰跟你文字遊戲201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33
poke001: 你講的這個又是不同法了......202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5:34
kuijun228: 看你拿熊來比就知道你根本濫用刑法了203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34
usagi719: 這個故事結果就是禁止大家玩殺人遊戲204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5:34
poke001: 不 我覺得是告訴我們要讓法學緒論變通識205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5:35
kuijun228: 我覺得他要先學邏輯和國文
麻煩你下次不要把人類的法律用在熊身上206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36
usagi719: 用MMA去裝飾私鬥,害MMA給大眾觀感極差208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5:37
charlietk3: 今天辦個無限制格鬥結果我上台跟對手剪刀石頭布分勝負,然後大家被抓起來這樣對嗎xd209F 101.15.194.34 台灣 08/02 05:37
usagi719: 沒錯你們該去補補,你們太弱了212F 61.228.195.176 台灣 08/02 05:38
kuijun228: 對 你就當行政機關是個屁就行了
謝謝你的智商 謝謝你的邏輯213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38
arrenwu: 其實我覺得這問題是用MMA裝飾私鬥沒錯XD不過大砲打小鳥在MMA裡面也不是沒發生過215F 71.198.27.180 美國 08/02 05:39
kuijun228: 還好我不會上訟棍的當嘻嘻 尤其是法盲訟棍217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39
poke001: 所以大砲打小鳥犯法嗎XD219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5:40
kuijun228: 我很想說是私鬥啊 但行政機關說不是啊嘻嘻220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40
arrenwu: 純就"體重有落差"上這規則不至於觸法222F 71.198.27.180 美國 08/02 05:41
kuijun228: 算自殺喔 違反刑法喔☺223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41
arrenwu: 重點是大砲打小鳥 小鳥還贏了
所以我一直覺得在於你怎麼進行比賽224F 71.198.27.180 美國 08/02 05:42
poke001: OK 好 殺人失敗 大砲抓去關226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5:42
arrenwu: 如果你真的比照MMA規則標準和判定那沒問題啊 畢竟這就是運動競技範疇227F 71.198.27.180 美國 08/02 05:42
poke001: 以上面來說大概就是要這樣229F 114.47.93.79 台灣 08/02 05:43
charlietk3: 就...法官關心的是比賽有沒有打出重傷,而非規則本身
那位老兄實在沒必要弄那麼複雜...xd230F 101.15.194.34 台灣 08/02 05:43
kuijun228: 不行喔 你們邏輯都錯了 是自殺規則才對自殺規則違法刑法才是重點 其他不重要233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44
※ 編輯: kuijun228 (1.168.81.142 臺灣), 08/02/2019 05:48:58
kuijun228: 感謝兩位大大陪法盲智障練法律 噗
又是大半夜的235F 101.9.204.31 台灣 08/02 05:49
s82015969: 量級是大部分職業賽事為了可看性和公平性設置的 你爽的話要辦個70公斤打100公斤的比賽也可以 k1GP就是這樣237F 101.9.116.97 台灣 08/02 06:52
theta4719: 笑死 把熊當人240F 42.77.19.239 台灣 08/02 07:00
arcysaint: 你們是不是都乎略了館長的律師團?241F 49.216.238.174 台灣 08/02 07:04
mic0919: 奇文共賞242F 1.174.248.77 台灣 08/02 07:27
z635066: 果然不是每個想收錢辦事的都辦得成事243F 111.83.7.240 台灣 08/02 07:44
g7063068: 光是那個講熊的就能讓人笑很久惹www244F 60.249.135.187 台灣 08/02 07:51
peter229655: 熊跟人打笑死 先叫熊學會怎麼簽名 寫身分證好嗎245F 111.83.108.240 台灣 08/02 08:04
sjr500: 簡單來說就是自願參加比賽,後果自負。格鬥的運動賽事,事前,館長也提醒過有自由選擇要比或不比的自由選擇權利,如果對方選擇要參加比賽,也簽字表示願意為了比賽後可能帶來的傷害自行負責也不會追究對方任何責任。所以沒有什麼自殺還是霸凌,你今天要參加比賽,有沒有本事自己不會不知道,更不用說量級上的差異,如果你都接受了所有不利狀況,又上了台,自己的選擇跟自己的行為不用負責?247F 114.137.150.29 台灣 08/02 08:32
m26ageyn: 熊跟人認知差那麼多 麥鬧R257F 42.72.149.71 台灣 08/02 08:46
love327670: 看得頭好痛,邏輯君一直無限輪迴…258F 111.82.168.196 台灣 08/02 08:50
Agent5566: 看到一直講熊 笑死 館長是熊是不是259F 111.240.168.144 台灣 08/02 08:53
aspd193: 熊打死人會怎樣XD 不就直接安樂死 他沒打死人打傷也是安樂死啊 超爛比喻 搞笑嗎260F 122.121.96.155 台灣 08/02 08:57
vn509942: 沒有產生客觀事實,基本就算有人檢舉也不會受理262F 202.39.237.186 台灣 08/02 09:08
Kylol: 凹起來凹起來 真難看264F 39.10.37.96 台灣 08/02 09:41
cyber0305: 282條的前提在自傷,且必須發生死亡或重傷的結果才成立,某u是覺得某人向館長叫戰的目的是要自我傷害!?265F 111.82.236.8 台灣 08/02 10:08
piggywoody: 館長熊熊君268F 39.10.42.136 台灣 08/02 10:14
artwu: 吃屎哥只是想紅而已 他在被館長揍之前就被連千毅揍過兩次了269F 27.246.190.41 台灣 08/02 13:12
Xiaolu0104: 真的笑死只會一直說熊!271F 49.217.209.85 台灣 08/02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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