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立場,誰當市長都一樣。
民主國家,警察都要充分蒐證,才會動手拆除。
然後考慮到務實面,警力要夠,
兩個警察就只能做兩個人能做的事情。
之前有個消防員,去取締炮竹煙火,
大小聲,結果被台灣信徒打了,幫QQ
蒐證,有證據,警力夠,廣播勸導,最後才是強制驅離拆除。
這個過程就是需要時間、時間、時間。
就我個人經驗:
蠻多人都以為一通電話,警察、消防救護人員,就可以瞬間移動到他身邊,
不好意思,需要時間。
蠻多人以為到醫院,馬上就有醫生過來可以一指神通,點到病除。
不好意思,你需要檢傷、掛號、診斷、給藥,
需要程序和時間。
一推人討厭中共,
卻想做跟中共一樣不蒐證直接打死的事情。
中共就是不問是非、不蒐證,沒有證據就給你安排一個。
如果你真的討厭中共,
就是要在制度、程序正義上和中共遠離,
不可以和中共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