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對台灣價值又在前倨後恭了,先是說要落實「禁蒙面」執法,還嗆「要不然就警政署出來講、明定SOP」。
警政署長陳家欽說明了中央對蒙面的看法:集會遊行法雖有「禁蒙面」相關規定,但僅對少數和威脅公安者。
柯P看勢頭不對,這沒有彰顯台灣價值恐怕又要流失年輕族群選票,就趕快在民眾黨網頁貼蒙面照。但卻又不干不脆,做如下處理(丟給主辦單位決定),柯P對於台灣價值老是想要兩面討好,東沾一下、西沾一下,因此總是很不明確:
市警局表示,在取締蒙面人士參與陳抗活動將會有個啟動時機,警方會將蒙面民眾干擾情形告知主辦單位,並由主辦單位宣稱不歡迎蒙面民眾參與,另經主辦單位糾察人員勸導無效,請求警方介入或協助時,警方才開始介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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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嗆警方定「禁蒙面」SOP 陳家欽:僅針對威脅公安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38270
2019-10-06 18:12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在台北市議會答詢時表示,會在北市落實「禁蒙面」執法,市長柯文哲也認為應依法行政,不要讓市警局為難,還嗆「要不然就警政署出來講、明定SOP」。警政署長陳家欽今澄清,集會遊行法雖有相關規定,僅對少數和威脅公安者;台北市警局說,會依法和警署規範落實執行。
陳家欽上午參加「愛在每一個角落.慈善園遊會」活動,澄清集會遊行法雖有「禁蒙面」相關規定,但僅對少數和威脅公安者。(記者姚岳宏翻攝)
陳家欽上午參加「愛在每一個角落.慈善園遊會」活動,澄清集會遊行法雖有「禁蒙面」相關規定,但僅對少數和威脅公安者。(記者姚岳宏翻攝)
陳家欽表示,法規對人民或團體申請集會遊行很少做限制,雖然集遊法第14條有相關規定,但僅針對少數個案或有情資狀況者,以及對公共安全產生威脅者才會限制施行,並非普遍性的,或許陳嘉昌的論述「讓大家有所誤解」。
台北市警察局也發布正式新聞稿說明,集遊法第14條第6款規範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授權警察機關審核集會遊行申請時,若顧慮因戴面具、化裝而有影響集會遊行安全之虞,可於准駁時「加註必要之限制」。
市警局表示,在取締蒙面人士參與陳抗活動將會有個啟動時機,警方會將蒙面民眾干擾情形告知主辦單位,並由主辦單位宣稱不歡迎蒙面民眾參與,另經主辦單位糾察人員勸導無效,請求警方介入或協助時,警方才開始介入協助。
由於香港歌手何韻詩日前來台參加遊行遭潑漆,市警局說,犯嫌當時就是蒙面且頭戴寫有「反送中」字樣的工程帽,才得以混入採訪現場潑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