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kyyo (專注)標題 [新聞] 房仲6%服務費太高擬取消 消基會:成本轉時間 Sun Mar 10 23:28:28 2019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房仲6%服務費太高擬取消 消基會:成本轉嫁到購屋者
3.完整新聞內文
民眾透過房仲買屋,房仲收取服務費,
最高為6%,有立委提案,希望取消現行
6%上限,仲介費改由業者和消費者自由
議定,不過消基會今日召開記者會表達
反對,認為取消反而大幅提高交易成本
,等於圖利業者,
政府應將6%上限降低
門檻而非取消。
根據世界各國的不動產仲介服務費統計
,
全球排名最高為墨西哥,為7.5%,台
灣以6%排名全球第二,有委員因此提案
,將在立法院本會期擬具「不動產經紀
業管理條例第12條、第19條及第20條
條文修正草案」提案,未來不動產仲
介服務報酬交由仲介業者與消費者自行
自由議定。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指出,近3年內的
不動產糾紛就有36件,其中又以仲介
交屋後而出現漏水、壁癌等問題,導
致消費者跟仲介退屋、退服務費為最
大宗,
許多消費者在購屋資訊及專業知識不
對稱下,根本無法和仲介業進行公平
且合理的服務費協議。
消基會舉出,以往國內每年的不動產
交易量平均約在35至40萬戶左右,約
占建物存量的4至5%,其中以住宅交
易居多,但因市場交易資訊不透明,
在交易金額龐大的情況下,掌握資訊
的仲介業往往取得優勢獲取超額利潤
,卻也衍生出糾紛。
游開雄說,嚴正呼籲政府不應取消現
行6%上限,
更應追隨國際不動產仲介
服務費大幅下修的趨勢,將6%上限逐
步調降至3至5%,降低不動產交易成
本,讓市場運作公平,也能保障消費
者權益。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3123498
5.備註:
難怪板上專業房仲這麼嗆,看來台清交成都該讓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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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opy8789: 我很好奇有591這樣的平台為何還要找房仲?3F 03/10 23:30
推 venti: 哪個委員啊?4F 03/10 23:30
推 F100: 該做的不做5F 03/10 23:31
→ dorydoze: 其實根本沒差吧房仲自己都降傭趴搶生意了6F 03/10 23:31
→ iaMSoRy: 房仲、賣車都一些阿貓阿狗業務在那邊劃唬爛9F 03/10 23:31
→ iaMSoRy: 自己都不懂也可以嘴半天11F 03/10 23:32
→ NTJL: 591不是一堆房仲的案子嗎12F 03/10 23:32
→ Swando: 立委到底是圖利廠商還是根本智障17F 03/10 23:34
推 b0d: 目前政府規定 六趴之內可議18F 03/10 23:35
推 lowgflejd: 覺得不划算可以自己買自己賣呀 有人規定一定要找房仲19F 03/10 23:36
→ b0d: 立委的真正目的其實是吹亂一池春水 然後20F 03/10 23:36
推 xhs: 改買1% 賣2% 比較合理21F 03/10 23:36
→ NTJL: 6%是上限 賣4%+買2% 不過有談的空間,不是一定要給滿23F 03/10 23:37
不如由政府調低上限,買1%賣2%
→ b0d: 看看不動產仲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也許會花錢請他不要動24F 03/10 23:38
推 Refauth: 我個人認為應該強制不准低於60%才對啊!26F 03/10 23:38
推 xhs: 很都時後無法成交,都是為了賣方的4%,結果浪費大家時間演戲27F 03/10 23:38
推 symjay: 哪個立委是敢不敢講28F 03/10 23:39
→ b0d: 簡單講就是向全聯會收取"不活動"的好處 懂?
29F 03/10 23:39
推 Areso: 聯合報31F 03/10 23:40
→ symjay: 你他媽立委都沒人監督制衡,他媽的過太爽,人民智障腦殘讓你們過太爽32F 03/10 23:41
→ zeyoshi: 全球第二 新台灣之光 房仲34F 03/10 23:41
推 tigotigo: 房仲根本詐騙集團 還要收服務費 應該取消 他們有薪水就夠了36F 03/10 23:44
推 tigotigo: 房仲就是掮客而已 自售哪裡麻煩41F 03/10 23:51
→ win7946: 上限6% 6%可以殺阿43F 03/10 23:54
推 jerrylin: 取消上限是三小 以後可以開30啪嗎44F 03/10 23:54
噓 hune: 靠 原來台灣的仲介費6%是全球第二高 台灣真的是盤子一堆45F 03/11 00:05
噓 j6m3: 這記者國文有學過?46F 03/11 00:13
噓 htc314: 不爽就別找房仲,一堆魯蛇。47F 03/11 00:17
又有房仲來嗆我們魯蛇了QQ
想不到我們唸書這麼辛苦
年薪不到200還要被嗆魯蛇
噓 htc314: 日本美國也是強制6%,台灣是上限6%,國外還有帶看費。 覺得仲介好賺,趕緊入行。48F 03/11 00:20
香港2% 上海2% 北京廣州3.5%
推 Gamer1028: 591不是房仲的大概八成都是大地主自售
剩下的散戶大概不到總數1%吧50F 03/11 00:31
推 scoop: 快轉嫁52F 03/11 00:37
推 bon362: 改成下限50%才對53F 03/11 00:38
推 zip00000: 6%真的太高啦!說政府規定我以前同事就這樣幹...56F 03/11 00:50
※ 編輯: skyyo (27.247.161.1), 03/11/2019 01:05:42
推 lucien831: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59F 03/11 02:22
→ monitor: 應該改成收固定金額 而不是照成交%數收才對61F 03/11 02:25
推 simata: 沒高利誘。誰會願帶百人去看房?62F 03/11 05:41
→ solsol: 原來台灣特別高 真慣房仲63F 03/11 07:37
推 sleepcat612: 白痴,6%上限在業界實務根本很少出現,多半3-4%就做了。64F 03/11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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