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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k123458 (巨魔蠻卒)
標題 Re: [問卦] 霸凌最好的解決方式是不是以暴制暴?
時間 2019-04-28 Sun. 16:24:13
※ 引述《lofan.》之銘言:
: 大部份的被霸凌者之所以會被霸凌
: 就在於一次次被8+9欺負 被霸凌者默不吭聲、一再容忍
: 或是只會躲到一旁哭 而沒有任何反擊行為
: 於是8+9就彷彿找到肉靶 開始變本加厲
: 最後使得被霸凌者長期積累負面情緒 沒有正常能量釋放
: 最後好一點成為鍵盤魯蛇 壞一點成為社會不穩定份子、甚至自殺
: 所以遇上霸凌 最好的方式是不是以暴制暴?
: 8+9一旦欺負羞辱你 就要反擊到讓對方後悔
: 對方扁你一次 就一定要扁回去
: 如果打不贏 就一定要來陰的 拿武器從背後重擊偷襲
: 8+9一定也會反擊 但被反擊是一回事 被霸凌者一定也要再反擊回去
: 打到最後 通常8+9也會怕了 反而還會對被霸凌者產生尊敬
: 通常也不會再對被霸凌者霸凌了
: 有沒有最好的霸凌解決方式是以暴制暴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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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假設以下的情況,然後也要順道講講後續的結果和發展才可以。
第一、該不該用暴力反擊?
第二、該不該用法律方式處理?
關於『
第一、該不該用暴力反擊』這一點,我個人是傾向YES,
但是從近幾年的社會新聞和社會輿論以及一些地方來講,
使用暴力來反擊並不算是最高明的方式,
在於如果是國中、高中高職這階段的孩子們,不論是《霸凌者》或《被霸凌者》,
其實他們對於法律的觀念認知是非常的有限,甚至是認為這些問題並不嚴重,的確可能在這個階段不太嚴重,
所謂的""
不太嚴重""在於他們沒有意識到的是今日所作所為,必須得在明日(未來)償還債務才可以,
這就是一個人的視野寬廣的問題點,要一群才國中高中高職的孩子們,他們能夠明白今天幹的好事,
得在明日(未來)償還這些債務,而且這些債務的償還方式也往往不是他們能夠負擔支付的時候,
最客觀的一個問題就會出現,那就是...
其當事者有沒有良民證?
.
現在大家手上幾乎都有智慧型手機,無聊沒事幹的話,Google一些人力銀行關於應徵清潔人員的條件,
有沒有所謂的
良民證需求呢?
我今天退兩步來講,的確很多人會去選擇不需要著重良民證的工作,
問題是地球是圓的,
很多時候這些過往記錄或事件,誰又可以擔保絕對百分之百不會再次出現呢?
其實,暴力反擊到底該視為合理還是不合理,我們得看我們著重於【法律】還是【理由】上的層面,
若選擇了【法律】就不會有暴力反擊,若選擇了【理由】就自然而然會有暴力反擊,
當然~從實際案例來講,有些人選擇了【法律】,也同時選擇了【理由】,在於對方已經什麼都可以不在乎了,
說穿了就是爛命一條,不要也罷!
像是這種的實際案例,我身邊就有人真的是這樣,被對方黑道人士痛打一頓之後,又開汽車輾壓雙腳,
接著報警處理把這個人送到法院去,當然對方本身就是已經不在乎,他自己就是黑道人士他還要在乎什麼良民證,
問題就又出現了,普遍來講大多數的人都不是這種人士,我們的生活環境背景等等的,
大多數都不是這種人的遭遇或經歷,因此我們很難以這種人的範例來視為一個可以使用的範例,
因此我們始終就是得在【法律】與【理由】當中二選一。
.
那個『
第二、該不該用法律方式處理?』
反而其實是最上上之策,原因在於它的威力造成的影響,
不是大家覺得的那麼簡單,的確我還是得講有辦法的人自然而然是有辦法,問題是真正有辦法的人,
他們不會用這種不明智的方式產生『霸凌』,所以普遍來講都是沒有辦法又不明智的人才會搞出這個名堂,
因此使用法律方式來處理霸凌問題,就在於這個法律問題不是只有今天這樣就結束,
是未來它(法律)還是得跟著這位當事者很久很久~很久的道路。
我們以〈王小名〉作為範例,假設他在18歲之前(讀高中高職)被法院判緩刑,此時此刻即便在未來5年都沒有犯案,
他依舊會保留案底,可是如果〈王小名〉依舊在18歲之後沒有把握法院給予的機會,再次犯案被警察逮捕,
那麼這就不是保留案底而已,是真的有了很明顯的前科記錄。
再來,〈王小名〉18歲之前還是得由其法定代理人(普遍來講都是父母)幫忙擦屁股善後,
可是,〈王小名〉18歲之後就是得自己面對處理擦屁股善後;這18歲之前與18歲之後反而就是一個分水嶺,
的確校園霸凌並不見得會是在18歲之後才會發生,我自己就是13、14歲的時候發生了這個問題點,
但是其實撇開是否有無保留案底,
重點是我們以法律方式來處理這些事情,姑且不談論是否給對方背上前科,
姑且不談論是否獲得對方的賠償,姑且不談論是否給予對方一個教訓,這些通通都不會是重點,
重點是『手段』是否不會影響到我們自己本身呢?
舉例今天若是長期被〈王小名〉霸凌影響許久的〈張老三〉,由於情緒影響了理智,從書包內取出刀刃刺殺〈王小名〉,
於是發生了以下的情況...
1.〈王小名〉在混亂之中安然無恙,但是倒楣的是坐在隔壁與〈張老三〉關係不錯的〈李四〉死亡。
2.〈王小名〉在混亂之中安然無恙,本來想要行刺的〈張老三〉卻不幸在混亂之中意外被自己持有的刀刃刺死。
3.〈王小名〉在混亂之中受到擦傷,其當事者家屬要求〈張老三〉賠償。
4.〈王小名〉在混亂之中受到重傷,由於失血外加缺氧的關係,所以成為植物人,其當事者家屬要求〈張老三〉賠償。
5.〈王小名〉在混亂之中受到重傷,送抵醫院之前搶救不及死亡,其當事者家屬要求〈張老三〉賠償。
以上五種可能的情況,基本上從客觀角度來講都是很不明智的選擇,但是透過法律的方式來處理的話,
的確很多人會說「
我哪裡有那麼多的美國時間去跑法院呢?」,
問題是今天這些時間與金錢跑法院,和與發生上述五種的情況來比較,請問哪一種是比較划算的呢?
我們用很自私的角度來講,的確上述這種五情況真的都不明智,可是對於我自己這位曾經被霸凌的人來講,
能夠如此明智看待霸凌的選擇,並不是一年兩年的時間,更也不是五年八年的時間,
是花費了我至少十五年的時間,我才終於能夠用比較客觀的角度來去講這些內容,
而且這些內容,幾乎都是社會新聞上可以看到的類似情況,像是〈張老三〉明明想要殺的是〈王小名〉,
但是不幸實際慘死的卻是坐在隔壁的〈李四〉,
類似這類的情況我相信大家都能夠有共鳴理解到這就是真實的可能,
那麼竟然有這種的可能存在,又為什麼不選擇一筆劃下去,直接了當把這五種可能給Out呢?
.
繼續講下去,如果萬一不幸〈王小名〉與〈張老三〉的問題是發生在18歲之後,
按照常理來講,18歲是高中高職三年級畢業的時候,不意外就是二選一法則...,
(A)繼續讀書。
(B)進入職場。
若是選擇 (B)進入職場 ,那麼很快的就是得進行評估調查那些,想要進去某些企業底下工作,
人家會要求求職者在調查前科案件這些地方特別的強調一下,我想我講到這裡就是很直接的說,
年少輕狂只是一句藉口,當你想要一份穩定的工作來滿足自己的開銷時,在求職上的篩選就是這樣,
企業公司幹嘛需要聘僱一位有問題的求職者呢?
今天你可能苦苦哀求面試官給你一個機會,問題是你如果再次犯下什麼錯誤的時候,
高層追問下來,這位面試官他自己就得扛責任,人家高層才一點也不在乎這位面試官的仁慈,
所以面試官他們就很難會給予『機會』,因此...地球真的是圓的。
.
.
很多感觸在年輕的時候沒有特別的深刻瞭解,往往都是在最後階段才能夠深刻瞭解,
一旦如此的時候,也基本上是沒有選擇的餘地,甚至是連能否繼續維持現狀都是一個問題,
我朋友年輕的時候一副無所謂的囂張模樣,但是年紀越來越大,賺錢能力也就是那樣,生活開銷卻是增加,
頭頂上的老闆們的要求並沒有停止,反而是越來越多~越來越多,最後他想了又想,
無奈的點起香菸一言不語。
你說我朋友可悲不可悲呢?
一個前科不夠,我這位朋友可是有兩個前科,他能夠賺錢的選擇也就是那樣,
那些老闆們也吃定了這些人,光是要聘僱他們這些人,一般老闆不會願意聘僱他們,
所以這些人能夠做的產業工作也就是那樣,自然而然不會要求停止,反正今天跑了一位,
不意外明天就又會來了一位來接替,只是很簡單的這種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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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k123458 時間: 2019-04-28 16: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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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霸凌最好的解決方式是不是以暴制暴?
04-28 16:26 mk123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