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新的"觀念"叫 自願業餘戰士
由
法務部擬定相關作業之法律規定(包含受訓時之權利義務責任)
國防部出錢出軍職管理訓練幹部
並由內政部造冊列管(以及戰時之非強制徵召與自願報到受理)
招收 高中職學歷以上對基層戰士戰鬥工作有興趣的
步兵 砲兵 裝甲兵 海軍陸戰隊
之義務役退伍之士官(下士) 戰士(上兵)
對戰士戰技 裝備操作 體能訓練有興趣的退伍軍人
以每周日幾天以幾小時夜訓(室內課程 與 教學影片)
以及 周末例假日 訓練場所實地訓練
每季一次的實彈演練 要當季受訓時數足夠且通過測驗才能參加
而中士以上之士官 或 軍官 退伍者 有興趣從事業餘軍務者
則另有課程安排!
人生如果可以被更自由的選擇
當個更自由但更有戰力的自由業餘戰士
相信這會是很多台灣男人會去加入的"社群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