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ytkuang (就是那個光)標題 [新聞] 「想讓大家更討厭這些人!」 男大生假冒時間 Tue Apr 30 08:40:41 2019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9年4月30日
2.記者署名
姚岳宏
3.完整新聞標題:
「想讓大家更討厭這些人!」 男大生假冒虐童者 發狂言討罵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新北市20歲羅姓男大生涉嫌冒用涉及性侵及虐童加害人的身分,
對網友嗆說,「反正你們打不到我」、「法官對我真好,一審讓我馬上交保」,引發網友撻
伐,他被逮後竟說,「想讓大家更討厭這些人!」才冒名留言,警方詢後依偽造文書罪嫌送
辦。
警方調查,羅男會挑時下社會矚目案件,冒用犯嫌照片開假帳號,以誇張言詞引起大家公憤
,如去年7月孫姓少女等人,涉嫌設局強押14歲少女到河堤圍毆,再帶到公廁性侵,案發後
他假冒孫女臉書帳號,跟網友嗆聲「反正你們打不到我」,引發群情激憤。
今年1月,台南薛姓少女涉嫌虐待她的1歲女兒導致死亡,羅男也創設臉書帳號,以薛女名義
發表「法官對我真好,一審馬上讓我交保」、「真不懂我自己的小孩自己處理有什麼錯誤嗎
?」等貼文,又在貼文下方留言區公然與網友嗆聲。
有網友提告,警方通知當事人到案說明,才知是被冒名,刑事局偵九大隊根據他留言的網路
IP,本月18日前往板橋帶回羅男,查扣羅的電腦及手機,檢視均有該臉書的登入紀錄,並儲
存孫及薛的照片,目前相關臉書均因遭檢舉停權。
警方提醒,捏造他人名義製作該電磁紀錄的準文書,可能觸犯刑法第216條、第220條第2項
規定,假冒他人圖像、名稱在網路上發表不實言論,相關電磁、錄影、錄音紀錄,可視為與
傳統偽造紙本書類相同罪刑,將面臨5年以下徒刑,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冒用他人身分或
能力之證明文件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8千元以下罰鍰。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85096
6.備註:
唯恐天下不亂的病態思惟 以為躲在鍵盤後面就沒事嗎 境內網路IP還是可以追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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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udo0930: 幹嘛假冒,真遇到就打死虐童犯就好7F 04/30 08:42
推 hkcdc: 5樓幹的9F 04/30 08:42
推 kauosong: 八卦-1
就說跳板也沒用啦,要不要抓而已11F 04/30 08:43
推 InnGee: 每個反串的都是這樣想的17F 04/30 08:46
推 hsuaba: 智障反串仔18F 04/30 08:46
推 solsol: 鄉民不意外 再反串啊 笑死19F 04/30 08:46
→ Joker3: PTT上很常見啊 仇甲假冒甲 反核假冒擁核 廢死假裝擁死21F 04/30 08:47
推 yaritai: 哈 我有看到他留言,假帳號名跟姓寫顛倒23F 04/30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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