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eedhyper (下雨)標題 [新聞] 剛領議長獎 少女雙載噴飛遭輾斃時間 Mon Jun 10 06:11:48 2019
剛領議長獎 少女雙載噴飛遭輾斃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386207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2019-06-09 23:55聯合報 記者吳淑君/新北報導
聯合報
吳姓、簡姓少女共乘機車自撞後,人噴飛對向車道,吳女被來車輾過當場死亡。記者吳淑
君...
吳姓、簡姓少女共乘機車自撞後,人噴飛對向車道,吳女被來車輾過當場死亡。記者吳淑
君/翻攝
兩名國中剛畢業的少女,昨天凌晨共乘機車行經台二線新北市萬里路段一處彎道時,失控
撞上水泥護欄後飛噴到對向車道,吳姓少女慘遭來車輾爆頭,當場死亡,簡姓少女重傷;
死者四天前畢業才獲頒議長獎,未料一場車禍奪走一切,家屬痛哭失聲。
肇事駕駛蘇姓男子說,現場很昏暗,轉彎時看到地上躺了兩個人,不動也沒有要閃的意思
,因旁邊有汽車無法切過去,只好急煞,但煞不住,他不知如何抉擇,只能走最中間,「
我已盡力煞車卻仍閃不過,很遺憾。」警方偵詢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蘇移送基隆地檢署偵
辦。
警方調查,簡姓少女前天深夜偷拿父親機車鑰匙,與吳姓好友雙載騎車外出,昨天凌晨零
時許騎車行經台二線四十四點九公里處時,疑似過彎不慎撞上中央水泥護欄後,噴飛到對
向車道,倒地不起。
從新北市到金山遊玩的蘇,開車行經大彎道,煞車不及輾爆吳姓少女的頭,救護人員趕抵
,發現吳姓少女已明顯死亡,重傷的簡姓少女仍在加護病房觀察。
吳女家人聽到噩耗哭斷腸,令人鼻酸。據指出,吳女六日從國中畢業,她在校成績優異,
畢業典禮拿了「議長獎」,她母親驕傲的在臉書寫下「人生的旅程你又邁進一步,接下來
還有高中、大學,你要更加努力,不要辜負爸爸媽媽對你的期待!」沒想到才三天就天人
永隔。
警方表示,發生意外時是誰騎的車,將等簡姓少女清醒後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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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zii: #看著天空1F 06/10 06:12
推 Dcwei: 對不起,我看成 剛領完議長獎,少女雙飛2F 06/10 06:12
→ johnhmj: 國中剛畢業?那不就無照騎車了嗎?4F 06/10 06:13
→ mirza: 阿彌陀佛5F 06/10 06:13
推 L1ON: 下次不要再騎這麼快了9F 06/10 06:16
→ SinShih: 是躺多久後被輾過呢10F 06/10 06:17
推 kid725: 未看先猜法官會說應注意而未注意 要駕駛賠個幾百萬11F 06/10 06:18
→ wcm: 國中凌晨半夜12F 06/10 06:19
→ kid725: 14歲女孩以後要學著點 比起偷開車 去偷騎男人比較安全一點13F 06/10 06:19
→ ji394xu3: 不是下次不要再騎這麼快,是這年紀沒駕照請不要偷騎
汽車駕駛真倒楣,這也要被搞一個過失致死罪
要我是法官就判無罪,明明就無照駕駛還噴到對向車道去,關汽車什麼事...14F 06/10 06:24
→ arrenwu: ㄟ 這個也不見得就完全不關汽車的事
主要是要看當時情況到底可見度怎樣
不是說有人躺在地上你就可以直接輾19F 06/10 06:28
→ ji394xu3: arrenwu 你也想太多,誰會無聊"故意"去輾地上的人23F 06/10 06:30
→ arrenwu: 不是故意 而是駕駛本來就要一直注意前方路況24F 06/10 06:31
→ ji394xu3: 這要是在外國,汽車駕駛不僅無罪,國中生家屬還要賠償汽車25F 06/10 06:31
→ arrenwu: 假定前方不會有人躺著是不對的26F 06/10 06:31
→ ji394xu3: 駕駛所產生的損失,偏偏台灣的法律就是矯情...27F 06/10 06:32
→ arrenwu: 哪個"外國"?
我真的很好奇你講哪個外國XD29F 06/10 06:32
→ dustree: 我只知道開車的人莫名奇妙人生就毀了32F 06/10 06:33
→ ji394xu3: 不要說人噴飛到對向車道,行人衝到車道上被撞也是活該33F 06/10 06:33
推 buttercrab: arrenwu所言 其實就是汽車有沒有超速
簡單說 如果有超出道路速限 就會被認定未注意
因為如果在速限內 可能就可以避免輾過她
我只能說我覺得駕駛就是衰 然後大家開車還是慢點好34F 06/10 06:33
推 L1ON: 那個 我用美國人的經驗告訴你 你就是要假設有人躺在地上38F 06/10 06:35
→ edos: 有沒有超速是另一回事,假設超速,也不等於應注意而未注意。39F 06/10 06:36
→ L1ON: 你還要假設高速公路上會有人衝出來40F 06/10 06:36
→ edos: 話說台灣法律的應注意而注意這個詞真是有夠莫名其妙就是41F 06/10 06:36
→ L1ON: 隨時注意路況是基本,然後行人路權超大42F 06/10 06:36
推 blus1986: 臺灣法律根本白癡,這種無照是來自殺的,也有責任我也是笑了43F 06/10 06:36
→ kid725: 因為台灣法官多智障 才會有應注意而注意這種霸王條款46F 06/10 06:37
→ buttercrab: 是有可能不起訴處分的 移送是一定要得畢竟出人命了47F 06/10 06:37
推 arrenwu: 我正在找他所謂的「美國就是這樣子」的案例48F 06/10 06:37
→ L1ON: 我讀過很多 其實很難找49F 06/10 06:38
推 syldsk: 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超速就是違反了應注意的義務50F 06/10 06:38
→ L1ON: 可能多找幾個洲看看ㄅ52F 06/10 06:39
→ buttercrab: 實務上 應注意而未注意如何認定?就是有沒有違規啊53F 06/10 06:39
→ syldsk: 法官之前有一個闖紅燈被撞到,雖然未闖紅燈的有超速,但法官判定說那樣的闖法就算在速限內也是會撞到54F 06/10 06:40
→ buttercrab: 只要有一點點違規事實 就很難完全擺脫『應注意』56F 06/10 06:40
推 arrenwu: 我目前看到是連輾過暴力抗議群眾都很有爭議了57F 06/10 06:40
→ buttercrab: syldsk正解 但是很遺憾 如果有出人命 結果又不同58F 06/10 06:41
推 asd00726: 國中畢業就急著投胎 幫汽車駕駛QQ59F 06/10 06:41
推 abc55322: 在台灣根本不可能擺脫應注意吧==60F 06/10 06:42
→ buttercrab: 因為如果不超速 可能不會撞『死』 所以結果會影響61F 06/10 06:42
→ jago: 會還汽車駕駛一個公道64F 06/10 06:42
推 Kreen: 撞到他的駕駛真倒楣,好好開車也遇到這種低能兒= =65F 06/10 06:43
三貼闖紅燈遭撞母癱子亡 一審超速男無罪 - YouTube
2011年在新北市泰山發生一死一重傷的車禍,當時劉太太載著兒女三貼騎機車回家,但卻在快到家的路口闖紅燈遭林姓轎車駕駛衝撞,劉太太癱瘓、兒子死亡女兒受傷,新北地院多次鑑定認為是劉太太闖紅燈為肇事主因,一審判決林姓駕駛無罪,不過劉先生則替太太抱不平,認為死傷嚴重卻沒任何賠償,太太癱瘓,每個月的照護費已經壓的家裡喘不過氣。
→ arrenwu: @jago 你講的這個無罪定讞主因是反應時間不足67F 06/10 06:44
→ jago: 反而有罪69F 06/10 06:44
推 syldsk: 靠,這個還有喝酒,新聞只敢上字幕沒說出來71F 06/10 06:45
推 riker729: 目前還很難形成判例 支持應注意未注意的法官還是多數72F 06/10 06:46
→ kid725: 垃圾法官該汰除了73F 06/10 06:46
推 arrenwu: 要看是什麼 對行人的話我支持應注意未注意74F 06/10 06:46
→ arrenwu: 在我待過的美國區域,你車子撞到人基本上都是要吃屎的
因為美國的道路規則設計上你通常不應該撞到人76F 06/10 06:46
推 buttercrab: syldsk貼的那個案例 其實我是支持這樣判的78F 06/10 06:47
→ arrenwu: 會撞到通常是行人突然加速通過80F 06/10 06:47
→ buttercrab: 畢竟如果這樣還要賠 那真的對綠燈沒有信任感了81F 06/10 06:48
→ ususa: 應注意而未注意根本是台灣某些法官怕被受害者家屬抗議追討的爛理由而已...82F 06/10 06:49
推 arrenwu: 對綠燈的信任感本來就是錯誤觀念啊 = =
那個燈號是管制車流用84F 06/10 06:49
推 L1ON: 我都碼怕會有人突然跑出來撞車 很可怕87F 06/10 06:50
→ arrenwu: @L1ON 同意 難怪一堆人開車這麼輕鬆89F 06/10 06:51
→ ususa: 實際住那邊的人就知道,那條道路線型一定是機車超速撞到東西噴飛到對向車道,而對向車道(汽車)減速才有辦法轉彎,汽車如90F 06/10 06:51
推 amdvega: 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啦,幹嘛一直省掉能注意,是真92F 06/10 06:52
→ ususa: 果超速,早就衝向對向車道去了93F 06/10 06:52
推 coffee112: 一堆機車法官根本只是想實行自己心中想法想辦法在掰100F 06/10 07:00
→ DDJJ1069: 想自殺不會去旁邊的海邊跳下去?這樣無照駕駛亂衝,自己死也就算了,還牽拖害到別人103F 06/10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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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oNwYo: 應該不是這……107F 06/10 07:08
→ lanjack: 無照騎車自撞,慢走不送108F 06/10 07:08
推 NoNwYo: 25.209238,121.657913,應該是這109F 06/10 07:09
→ ususa: sorry 是45k處 不是50k處110F 06/10 07:11
推 s155260: 我領模範生畢業都知道無照別騎車111F 06/10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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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uexeyz: 駕駛人這樣的講話會害自己啊...116F 06/10 07:18
推 whoamii: 嗚嗚,下次不敢了120F 06/10 07:29
推 maccty159: 不愧是新北,依照8+9程度去頒獎。121F 06/10 07:31
推 Juder: 駕駛真倒楣123F 06/10 07:33
噓 jisson: 另類雙飛阿126F 06/10 07:42
推 YALEMY: 下次不要這樣了128F 06/10 07:44
推 hidewin200: 一堆沒那個運動細胞的 真的不要偷騎啦 反正在台灣考照根本低能都會過130F 06/10 07:56
推 h90257: 不過車禍時 路上確實可能有人躺著啊136F 06/10 08:19
→ KumaKai: 那議長要484要負責?137F 06/10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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