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在台灣殺了香港人,證據都在台灣.
台灣要審沒人,香港要審沒證據.要嘛人引渡到台灣,要嘛證據引渡到香港.
台灣要引渡人不成,也就懒得理你.台灣司法單位積壓的案件夠多了,有餘力幫香港人伸張正義當然要做,但你香港不願合作交人,那也用不著勉強.
香港要引渡證據,那不過就一紙公文的事.但香港又寫不出來,這發文單位受單位怎麼寫呢?於是拉北京來攪和.
這真是蠢.台港平行來往,吃虧的是台灣不是香港.台中雙方平行來往,香港這個虧就吃定了.即使中方自認高半階,香港還是吃虧.用香港的半主權地位來交換一位香港居民的正義,而且是不用換就可以有的正義,特首大人愛民之心真是無人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