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ean0527 (抹茶拿鐵)標題 [新聞]青年帶13歲少女上摩鐵嘿咻少女媽媽為他求時間 Thu Aug 6 13:47:0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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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陳姓青年被控在兩年前,帶13歲未成年的少女小蘋(化名)至飯店及摩鐵嘿咻,事
後雙方調解成立,二審查出陳還要求少女為他串證,而少女的媽媽為陳求情稱「如果他被
關了,對未來可能會有更大的影響,對於女兒心裡也會更加的自責難過」,少女及媽媽都
同意給他自新的機會,台中高分院依姦淫幼女罪將他判刑2年,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陳姓青年(23歲)於2019年間,透過網路遊戲結識年僅13歲的少女小蘋,同
年8月間、及同年10月5 日中午,帶少女到中市東區某飯店、彰化縣和美鎮某摩鐵房間內
,兩度與少女嘿咻,經少女的媽媽報警查獲,
陳坦承與小蘋發生兩次性行為,但否認知悉被害人未滿14歲,並辯稱「我沒有問過被害人
年紀,不知道被害人尚未滿14歲」等語。他的辯護人亦說「當事人並不知道她具體生日為
何,國二有可能滿14歲,但也有可能未滿14歲」。
二審合議庭以兩人對話紀錄中,陳提及「而且你要說,你跟我說你16歲,而且我不知道你
國二」等語。可見若被害人不曾告知陳真實年齡即13歲,陳又何必事後跟被害人串證,要
求被害人要說「你跟我說你16歲」。
合議庭審酌,陳與小蘋是男女朋友關係,且陳犯後坦承犯行,事後與被害人、及被害人的
媽媽和解,獲得其等原諒且已履行調解內容。被害少女的媽媽表示「如果他被關了,對未
來可能會有更大的影響,對於女兒心裡也會更加的自責難過」。
少女的媽媽當庭為陳求情稱「他還年輕,希望給他一個機會,他有跟我全家道歉,他和他
的母親都非常有誠意,我全家都感受到了」,足認陳確有悔過之心,並彌補對被害人、被
害人之母所生之損害,因此減輕其刑,宣告緩刑5 年,以啟自新。
法官審酌,陳因法治觀念不足而犯案,為確保他能記取教訓,並理解兩性交往相處應有之
尊重,導正偏差行為,避免再犯,罰他接受法治教育5場次,併予宣告於緩刑期間付保護
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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