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q347 (我家隔壁北川景子)標題 [問卦] 新北地方法院109年補字第1320號民事裁定時間 Mon Aug 10 09:48:46 2020
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補字第 1320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補字第1320號
原告 XXX
被告 PTT帳號Kavengany之人
PTT帳號louisFD2439之人
PTT帳號rty745698之人
PTT帳號s00000000之人
PTT帳號Z000000000之人
PTT帳號xc356321之人
PTT帳號happy50601之人
PTT帳號newtana之人
PTT帳號lastchristma之人
PTT帳號hyakkiyagyo之人
PTT帳號tony00000000之人
PTT帳號p200404之人
暱稱阿卡斯之人
有人知道發生啥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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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忘記的憤怒:
20200604 鐵警李承翰父親 長期鬱悶吐血亡
https://imgur.com/4CW4Npj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9LglH7ni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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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1.254.64.250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CAU3md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7024131.A.C27.html
推 psychohero: 錢呢1F 08/10 09:49
推 belucky: 發錢2F 08/10 09:49
好啦 等等發 前一百推都有 重複只有一包 30P
※ 編輯: q347 (121.254.64.250 臺灣), 08/10/2020 09:50:14
推 omfg5487: 新北4F 08/10 09:50
推 Tetrapod666: 判決主文勒?5F 08/10 09:50
二、經查:
(一)本件原告起訴,未據於起訴狀上載明被告等人之真正住所
或居所,致無法送達文書,於法不合,應定期間命其補正
。
沒找到人也可以判??
推 a0986188522: ?6F 08/10 09:50
推 ymosquito: $8F 08/10 09:51
推 tim19930330: 錢9F 08/10 09:51
→ belucky: 那篇文 苦主自己出來一下 謝謝10F 08/10 09:51
推 y1896547: 錢11F 08/10 09:52
推 sondbe: 我推了 錢耶 卡位12F 08/10 09:52
推 d841129: 錢13F 08/10 09:52
噓 yufat: 激動啥 要補資料阿 沒補告不成14F 08/10 09:52
所以法院用PTT的站內信寄判決書給他們嗎??
我完全不能理解這判決在說啥
推 marain: 有錢嗎15F 08/10 09:52
推 ApAzusa126: 裁定啦幹,判三小16F 08/10 09:53
推 louiss72: 錢18F 08/10 09:53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正起訴狀上被告即附表訴
之聲明欄所示自然人之真正住所或居所暨提出渠等最新戶籍
謄本(非省略戶籍謄本),逾期即駁回其訴。
二、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繳裁判費新臺幣52,000元
,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
翻譯成中文就是:
就是叫原告五天內去抓他們出來的意思??
是嗎??
→ mono5566: 所以就是變成要自己肉搜或是找PTT要資料囉20F 08/10 09:54
推 eric13141230: 錢21F 08/10 09:54
※ 編輯: q347 (121.254.64.250 臺灣), 08/10/2020 09:55:19
推 s860064: 推22F 08/10 09:55
→ wa88: 原告想說隨便告一告 就會有人幫他查好好23F 08/10 09:55
推 planethell: = =24F 08/10 09:56
推 kipper: 有錢只能推了25F 08/10 09:56
推 asidy: XD還有這種喔26F 08/10 09:56
→ Rue168101: 你想告人就去找律師 不要假問卦真法律諮詢27F 08/10 09:56
推 s8800892000: 逍遙法外28F 08/10 09:56
推 dkforever: 錢!29F 08/10 09:57
推 HJC6666: 這幾個帳號一個都沒看過30F 08/10 09:57
推 yesonline: 找到了,似乎是這篇 https://bit.ly/31BW9Pn31F 08/10 09:57
噓 rty745698: 短短幾句 抱歉之前因誤解而誤會中文化的作者 本人在此向所有中文化作者道歉 並非中文化的問題 這麼簡單 寧可想一堆廢話來抵賴 也不願正視自己的錯誤
死都不承認錯誤 丟抹屎在別人身上 然後說是官方的問題行啊 大家就都不要用 反正官方原本就禁止改檔 大老給想玩國際服的人方便 禁了剛好沒這問題 省得還有臭嘴要來怪東怪西
P:那是官方說的又不是我說的 害我誤會 請官方自己跟中文化作者道歉34F 12/25 16:31
推 wa88: 推! Money!46F 08/10 09:58
推 wynton: 推48F 08/10 09:58
推 charlietk3: 差不多49F 08/10 09:58
推 destroyboy: 推50F 08/10 09:58
推 jil: 沒再玩看不懂52F 08/10 09:59
推 gljo0101: 推53F 08/10 09:59
推 LEBR0NJAMES6: 錢54F 08/10 09:59
推 longkiss0618: 錢55F 08/10 09:59
推 jimmy0204123: 推y56F 08/10 09:59
推 lincha: 推57F 08/10 10:00
推 ce270651: 暱稱阿卡斯之人58F 08/10 10:00
推 w3951: 用站內信送達 這就是鄉民法學啦 溫暖富有人性59F 08/10 10:00
→ cck525: 啊就裁定啊61F 08/10 10:00
推 catslave11: 苦主出來說明一下啊62F 08/10 10:00
推 lwdlovecwl: 沒法送達就是裁定駁回了63F 08/10 10:00
我的意思是 法院有判這些人敗訴嗎??
推 yun0112: 裁判費還不少欸64F 08/10 10:00
推 inhumanq: 還有用暱稱表示的...65F 08/10 10:00
推 drunk0102: 感謝66F 08/10 10:00
推 PePePeace: 這是啥?67F 08/10 10:01
推 yut698: 錢68F 08/10 10:01
推 Isveia: 這篇是在?69F 08/10 10:01
推 ahinetn123: 笑了 poe版也能被噓爆70F 08/10 10:01
輔導長嗎??
推 JieshinRS: 錢71F 08/10 10:01
→ yesonline: 他提告怎麼沒找警察跟PTT站方調資料啊? 程序怪怪的.72F 08/10 10:02
→ PePePeace: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 盜帳號嗎?73F 08/10 10:02
推 rei880424: 錢75F 08/10 10:02
→ yun0112: 裁判費5萬多,這人是請求500多萬賠償嗎76F 08/10 10:02
推 funkD: 錢 是某p?77F 08/10 10:02
推 kaodio: $78F 08/10 10:03
推 cookiey: h79F 08/10 10:03
推 MA40433: 推80F 08/10 10:03
推 rockido: 1、只是要原告拿著通知單去戶政事務所申請被告戶籍謄本81F 08/10 10:03
推 noah23: 有掛82F 08/10 10:03
→ rockido: 2、請原告繳費 就這樣 沒有判誰勝判誰敗83F 08/10 10:03
→ yun0112: 他這件告民事,警察不會理他吧84F 08/10 10:03
看起來法院是要叫原告先出52000 原告再去把這些人找出來彌補52000??
我中文翻譯起來有錯嗎??
那這樣原告就算把他們找出來 會得到啥??
→ funkD: 還好我那篇沒去開嘴85F 08/10 10:04
推 geneaven: 被告帳號好幾個尾數一堆0的,分身還是免洗帳號嗎86F 08/10 10:04
推 leonumber01: 錢87F 08/10 10:04
推 as010798as: 錢><88F 08/10 10:04
推 archuang: 推89F 08/10 10:05
→ yesonline: 法院就沒被告的真正居住地址,沒法找到人來問啊..90F 08/10 10:05
推 happypg: 推91F 08/10 10:05
推 Eric89123: 推92F 08/10 10:06
推 hitomi1128: 推93F 08/10 10:06
推 BigHotDog: 錢94F 08/10 10:07
推 s89013349: 推96F 08/10 10:08
推 pin0810: 推97F 08/10 10:09
推 owen870127: 推98F 08/10 10:09
推 suck55426: 民事要自己舉證 誰知道網友住哪裡 要也是先用刑事再附99F 08/10 10:09
推 george35157:101F 08/10 10:10
→ yun0112: 告民事要繳裁判費,用原告請求賠償的金額去計算,反推回去他應該是要求500多萬(希望我沒搞錯),裁判費原告先出,如果勝訴就可以跟被告拿,敗訴就自己吞下去102F 08/10 10:10
推 rockido: 沒找出現實生活中真實的被告無法送達就沒辦法審理啦105F 08/10 10:11
推 Sazip: 錢106F 08/10 10:11
推 spring719: $107F 08/10 10:12
→ rockido: 至於52000都是原告先繳 法院要先收裁判費才會開始審判108F 08/10 10:12
看起來一點都不划算阿 人都還沒找 就要先出52000了 可以包養女大生兩個月了
推 luckyou: 推109F 08/10 10:13
推 wei1035557: 推110F 08/10 10:13
推 albert1229: l好111F 08/10 10:13
推 samsungptt: 錢112F 08/10 10:15
推 ishowhand: 為何開吉?113F 08/10 10:15
推 ching620: 是什麼事?114F 08/10 10:15
推 lescholar: 找不到真實身份就不要繳錢了 就這樣115F 08/10 10:15
推 dnek: 我就奇怪沒人名也在判,原來是補正116F 08/10 10:16
推 ShowOffDerek: 錢117F 08/10 10:16
推 final9711: 一堆人裁定跟判決搞不清楚118F 08/10 10:17
→ Dia149: 所以是隨便丟幾個id出來要法院幫忙他查人後來被打槍說要119F 08/10 10:17
→ welcome: 人家都告刑事誹謗或公然侮辱,可以叫警察去查喔120F 08/10 10:17
→ Dia149: 自己提出相關佐證才能繼續玩下去對吧121F 08/10 10:17
2018年的文章耶 POE還有人在玩嗎??
推 tcwu: 發生啥事情?推喔,給錢122F 08/10 10:17
推 choualan0726: ok123F 08/10 10:18
推 a198530: 錢124F 08/10 10:18
推 ohyesisme: 錢謝謝125F 08/10 10:18
推 KOF2000K: 推126F 08/10 10:19
推 seedage: 錢?127F 08/10 10:19
推 a12141623: 錢128F 08/10 10:20
推 XXXXGAX: 錢129F 08/10 10:20
※ 編輯: q347 (121.254.64.250 臺灣), 08/10/2020 10:22:09
推 julienchen: 錢130F 08/10 10:22
推 Shenk: 錢131F 08/10 10:22
推 copyman1031: 推132F 08/10 10:22
推 ircnc: 錢133F 08/10 10:23
推 ahtou: 錢134F 08/10 10:23
推 kevin870325: 錢135F 08/10 10:24
推 yu800910: money136F 08/10 10:24
推 geniusofgod: 錢137F 08/10 10:25
推 bleach520: 推138F 08/10 10:25
推 waxillium666: 錢139F 08/10 10:25
推 olddadwind: 錢錢140F 08/10 10:28
噓 kkb512sk: 這三小當事人都沒找到就先起訴喔,警察沒幫忙找?141F 08/10 10:28
推 m29: 推142F 08/10 10:29
推 YaLingYin: 為啥可以這樣起訴143F 08/10 10:30
可能民事就這樣吧 不然警察每天找這些狗屁的事情就滿了
推 nixon: 這是補正裁定啦144F 08/10 10:31
※ 編輯: q347 (121.254.64.250 臺灣), 08/10/2020 10:32:17
推 DimLeviathan: 推145F 08/10 10:31
→ nixon: 都說是民事啦,關檢察官屁事146F 08/10 10:32
→ yun0112: 不要民事刑事搞不清楚,這件是民事哪來起訴147F 08/10 10:32
推 showoo: 錢149F 08/10 10:35
→ ling801: 其實有方法查網友地址的:)150F 08/10 10:35
推 ww811203: 錢151F 08/10 10:37
推 windguess: 錢152F 08/10 10:39
噓 yniori: 自己去找律師好嗎?這裡不是問版153F 08/10 10:40
推 god890529: 錢154F 08/10 10:41
→ yun0112: 想想說民事哪來起訴也不太對,民事也是用起訴狀,不過跟檢察官起訴不起訴不太一樣就是了
推 ros:157F 08/10 10:43
推 scratch01: 52000是審判費,一百元以上者,每百元徵收一元158F 08/10 10:43
推 soulboy330: 奶很大 腦很殘161F 08/10 10:45
噓 ross1103: 原告起訴不合法 法院裁定命補正 如果在期間內不為補正法院會以起訴不合法為由駁回原告之訴162F 08/10 10:45
推 monkey6: 超好笑一堆人只是酸而已他也想告165F 08/10 10:46
推 a7788783: 這年頭當訟棍也很不簡單嘛166F 08/10 10:47
噓 scratch01: 刑加民就不用付這麼多訴訟費用了喔167F 08/10 10:47
推 philibra: 好168F 08/10 10:48
推 pigangel1234: 這應該是起訴不符合程序要件吧 一般起訴要件要列明169F 08/10 10:48
噓 scratch01: 然後建議原PO可以稍微去讀一些法律常識,才不會都不懂這不是鬧不鬧笑話的問題,而是保護自己權益的問題
推 milkteafood: wo174F 08/10 10:50
推 scratch01: 連這種法院要原告補正程序跟補繳裁判費的裁定都會當成法院判決,真的不行175F 08/10 10:51
噓 lee28119: 整篇一堆法盲 難怪都被覺青笑 唉177F 08/10 10:52
推 grass14515: 錢178F 08/10 10:52
推 Ludy760421: https://askforlaw.wordpress.com/2017/10/25180F 08/10 10:57
推 uc500: 裁定跟判決不一樣啦XDDD182F 08/10 10:59
推 YW222: 錢183F 08/10 11:05
推 weboau: 那個阿卡斯是有開台的那個嗎?185F 08/10 11:11
→ ctx1000: 民事 法院沒有必要幫忙找個資(住址) 所以...186F 08/10 11:11
推 hosen: 這應該是刑事不起訴,連帶民事也吃癟;訟棍踢到鐵板187F 08/10 11:12
推 xxxg00w0: 沒找到人可以判?188F 08/10 11:12
→ Eunha9903: 懶人包打 老p/老莊 中文化 應該都有189F 08/10 11:13
→ hosen: 就算不給資料判駁回,你也是要付錢,畢竟法院已經開工190F 08/10 11:13
推 WarIII: 沒在玩了 看不懂 誰來個懶人包?191F 08/10 11:14
推 hosen: 太多訟棍告公然侮辱,法院也是會想出辦法對付這群人192F 08/10 11:15
推 cat763152001: 這篇莫名好笑193F 08/10 11:15
@ 以上紅底標記121位,每人30P(稅前)發送完成! by AutoGiveP 2.11
推 NightSoul: 刑附民的起訴者是法官,所以說就算先告刑案,如果檢察194F 08/10 11:18
→ NightSoul: 官不起訴,民事也不會起訴,因為案件沒到法官手上
所以很多人告刑案的目的也是取得對方身份再拿去告民事 推 hw1: 看不懂 是發生啥事197F 08/10 11:19
推 p200404: 原來我也被p哥告啦 怕198F 08/10 11:19
→ pilot1982: 有個白痴告民事,結果沒有被告資料又不知道要先繳錢,法官叫原告回去想想再來煩他,這種意思?199F 08/10 11:20
※ 編輯: q347 (121.254.64.250 臺灣), 08/10/2020 11:22:35
推 NightSoul: 所以上次說被fixtw作者提告那篇,對方就是先告刑事202F 08/10 11:24
推 aaaaaz22: = =203F 08/10 11:25
推 hw1: 搜了一下文 所以是外掛仔被鎖扯是因為中文化的關係?205F 08/10 11:26
噓 jm32n: 又一個裁定當判決的206F 08/10 11:27
→ p200404: 這東西 主要是有動到一個檔案叫做ggpk 是poe主要的檔案只要有動到這東西 官方就可以鎖你 中文化也有動到
當初爭議是 被鎖是不是因為中文化
不過這是假議題 因為不管怎樣 他就是有用 所以官方可以合法ban他207F 08/10 11:28
噓 ericinttu: 被BAN還可以吉人賺一筆噢 也太會賺了八212F 08/10 11:32
推 Greentooth: 拖錢213F 08/10 11:33
@ 以上紅底標記5位,每人30P(稅前)發送完成! by AutoGiveP 2.11
※ 編輯: q347 (121.254.64.250 臺灣), 08/10/2020 11:35:00
→ ling801: 有些鄉民對法律誤解很深 習慣用‘’不會怎樣‘’說服自己
好樂觀喔XDDD215F 08/10 11:41
推 wetor: 先串起來包軌五樓買222F 08/10 11:59
噓 AsianMar: 這種簡單的法律實務,不花錢找律師諮詢的話,就去問法院訴訟輔導科或大學法服辣225F 08/10 12:13
噓 gangar: 中文有問題嗎,裁定補正就是叫你補件,沒補完要怎麼判。沒常識可以Google227F 08/10 12:15
※ iamgaylan:轉錄至看板 PathofExile 08/10 13:31
推 shi21: 錢238F 08/10 13:31
→ pigofwind: 拿著補正裁定問說沒資料也可以判,你真行...240F 08/10 13:54
推 kavengany: 你已經google到了 我就不回你站內信了242F 08/10 14:35
→ tmgg: 推247F 08/10 22:20
推 unadix: 裁定,不是判決,沒有資料沒辦法起訴248F 08/11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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