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NARUTO (鳴人)標題 [新聞] 立委拿錢算收賄嗎 檢籲統一見解時間 Sat Aug 15 22:20:41 2020
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林偉信
3.完整新聞標題:
立委拿錢算收賄嗎 檢籲統一見解
4.完整新聞內文:
前台東縣長黃健庭,立委任內被控收錢遊說,但歷審都認定不構成貪汙,最高法院14日開
庭辯論,檢察官「超前部署」當庭表示,蘇震清等立委集體貪瀆案,未來審理期間會有類
似的法律見解爭議,希望提案刑事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
2004年藥商送給黃健庭198萬,他以假發票、薪資單及交際費名目讓對方逃稅,歷審認定
他收錢也向退輔會遊說。
但藥品進用流程由藥審會合議決定,沒證據證明他讓藥商獲利,只能依違反立委行為法,
移付立院審議懲戒。
黃涉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或圖利罪,一二審都「不另為無罪」,未認定構成犯罪,更一審只
針對幫助逃漏稅部分將他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檢方及黃都不服提上訴,分案後由最高
法院院長吳燦任審判長,並罕見地開庭審理。
到庭論告的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蔡瑞宗、吳巡龍表示,最高法院對立委收錢後遊說、關說,
有沒有違背職務構成貪汙罪見解不一,目前立委蘇震清等人的案件,未來法院也會有法律
適用問題,應由刑事大法庭統一見解。
合議庭審判長吳燦說,本案法律問題確實值得去探討,但「不另為無罪」是否該依《刑事
妥適審判法》,嚴格限制檢方上訴,如原判決沒有違背最高法院判例,該案就會程序駁回
,無法提案大法庭討論。庭末諭知,由合議庭評議再決定。
法界指出,立委收受不正利益,做了什麼事才會構成違背或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法界有法
定職權及實質影響力等各種見解,刑事大法庭如果可作成裁定,將有定分止爭的效果。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0815000430-260118?chdtv
6.備註:
來了
大家要猜猜看這六位前後任立委的下場嗎?
--
https://i.imgur.com/ANeaGhq.gif
第七代火影
https://i.imgur.com/4YK69K7.gif
小智喝莎莉娜的水壺
https://i.imgur.com/UZ6by8k.gif
第十五班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50.31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D-yywT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7501244.A.E9D.html
→ edison: 不算, 看看張花冠2F 08/15 22:21
→ YLTYY: (づ′・ω・)づ自由心證的對價關係6F 08/15 22:25
推 dvdr2001: 為了幫林益世脫罪,搞出這種奇怪名堂無罪,結果立委收錢都沒事。7F 08/15 22:25
推 hihjktw: 看顏色啊 綠色意外都是歪哥9F 08/15 22:26
推 flaneurbk: 立委收錢施壓無罪的話,以後都叫承辦人到辦公室罵11F 08/15 22:28
噓 jil: 現在想盡辦法要脫罪就是了12F 08/15 22:30
→ iceroy: 以後可以正大光明收錢,就沒貪污問題13F 08/15 22:34
推 amx2131: 台灣立委都幹的不錯 至少沒人貪污15F 08/15 2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