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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 BBS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ngels999
(kodoku)
標題
[問卦] 酒駕是不是也該無罪了?
時間
Thu Aug 20 15:34:12 2020
酒駕仔如果喝茫到完全失去行為辨識能力了
撞死人是不是應該也要無罪了?
吸毒能影響辨識能力
酒精難道不會影響?
既然法官眼裡已沒有原因自由行為
以後辨識能力受影響下
是不是都該適用刑法19條第1項規定?
有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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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1.5.113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FYTsMJ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7908854.A.593.html
→
shevchen
: 還能當發言人ㄋ
1F 08/20 15:34
推
Dolphtw
: op
2F 08/20 15:34
推
YLTYY
: (づ′・ω・)づ4444444
3F 08/20 15:35
推
Isveia
: 以今天這個法官的邏輯,當然也是無罪。
4F 08/20 15:35
→
jpgjpg2005
: 卦啦幹
5F 08/20 15:36
推
eatdream
: 死的不是法律人,都是無罪ㄚ
6F 08/20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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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ewang
: 要問發言人
7F 08/20 15:37
→
gx8759121
: 早就無罪你不知道?可能你缺一張黨證
8F 08/20 15:37
推
SinPerson
: 精神衛生法第三條,精神疾病範圍包括酒癮、藥癮
9F 08/20 15:37
推
loveapple33
: 當然是無罪啊,罰到我們偉大的立委和發言人怎麼辦?
10F 08/20 15:38
推
iam0718
: 台灣大無罪時代來臨
11F 08/20 15:38
→
guanaco
: 發言人已誠心悔改,幹嘛一直翻舊帳
12F 08/20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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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y
: 這裡鼓勵犯罪哦守法的是智障
13F 08/20 15:42
推
noobmuch
: 是的喔
14F 08/20 15:44
推
o8tom
: 闖紅燈該死刑了 故意的
15F 08/20 15:50
→
gn01693664
: 發言人除了會酒駕,還會開車用手機直播,危險駕駛大
集合
16F 08/20 15:52
推
GARIGI
: 台灣是犯罪天堂不是喊假的,各種犯罪的刑期平均比世界低的
多:)
18F 08/20 15:55
推
a1qazbgt5
: 4
20F 08/20 16:03
推
showoo
: 96趴一定支持
21F 08/20 16:07
推
d22426539
: 當初鄭捷有吸毒就好了
22F 08/20 16:08
推
INeverSmile
: 還可以升上一軍打棒球
23F 08/20 16:11
推
Ferry5566
: 是
24F 08/20 16:13
推
burgerchi
: 好有道理 給推
25F 08/20 16:23
→
MgCuLiZn
: 當年鄭捷律師應該主張他有吸毒才對
26F 08/20 16:27
→
laersai
: 大人們也第13條1項嗎
誤植13條,更正19條
27F 08/20 16:40
噓
roy11111
: ptt不是一堆理組嗆人邏輯的嗎 這時候邏輯死去哪?
29F 08/20 17:28
推
e41232003
: 可以當發言人
30F 08/20 17:43
推
sunnyyoung
: 加綠就一律無罪
31F 08/20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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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uang
台灣 08-21 00:58
有吸毒無罪案例,以後酒醉的、吸毒的、失調的、暈車的....殺人應該都可判無罪!有此判例讓人犯罪更自由了,台灣司法一級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