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Glamsight (安穩殘憶)標題 [新聞] 台裔男遭控殺女童、恐被關到死,屍體上卻時間 Sun Aug 23 21:34:1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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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毅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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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裔男遭控殺女童、恐被關到死,屍體上卻採到辦案警察DNA!這起案件揭
日本司法最黑暗一面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ur.com/vgCYw8f.jpg
多年前涉嫌殺害日本7歲女童的台裔男子勝又拓哉。(翻攝網路)
2005 年 12 月,日本出現一起震撼社會的恐怖殺人案:小一女童吉田有希被
人發現陳屍在茨城縣常陸大宮市,可憐的小有希當時全身赤裸、孤零零地躺在
離家 60 公里外的山林,經法醫鑑定後,發現被害者胸前還被人狠刺多刀,足
見兇手殺人時的兇殘狠勁。
因為案發地點人煙稀少,目擊者提供的描述也過於模糊,案情一度陷入了膠著
。直到 2014 年,警方突然宣布破案了,兇手是一位台裔人士,名為勝又拓哉
(台灣名-陳皇辰,當時已歸化為日本籍)。雖然抓到兇手本該是令人高興的
是,但隨著審判的進行,警方疑似以刑求逼供的方式辦案、司法冤獄的各種暗
黑內幕也慢慢浮現出來,甚至女童屍體上,竟採集到辦案員警的DNA,使這起
疑似冤案的案件儼然成為一起案外案……
小一女童無辜慘死 警方卻對兇手毫無頭緒
2005 年 12 月 1 日,住在櫪木縣日光市的小一女童吉田有希(當時 7 歲)
放學途中被人拐走,之後長達一天音訊全無。直到隔日午後 2 點左右,一群
賞鳥愛好者無意間在離吉田有希家 60 多公里遠的茨城縣山林中發現了她,可
惜這時,吉田有希早已成為一具冰冷的屍體。
發生了這種慘絕人寰的事情,兩縣(櫪木縣、茨城縣)警方隨即組成辦案小組
追查此事,經警方調查後,發現吉田有希被找到時全身赤裸,除了衣物外,書
包等上課用品也全部遺失,更可怕的是胸前還被人狠刺多刀。有目擊者說,在
女孩失蹤後的下午 3 點,有看到一名年輕男子駕著白色轎車出沒,疑似與女
孩失蹤有關。可惜的是,儘管兩縣警察派出大批人力到國道、一般道路、沿途
的便利商店地毯式搜查,依舊無法從監視錄影器中找到相關的人或車。
實在沒辦法了,最後警方只能祭出懸賞金公告,從 2006 年 8 月開始,對於
提供關於犯人的情報者,將給予日幣 200 萬的懸賞金,2007 年 7 月更一度
加碼到 500 萬日幣,但這起案情依舊未有進展。
這起案件之所以會如此難辦的原因在於,犯人誘拐小學女童的動機不明,再加
上案發地點人煙稀少,目擊者對於嫌犯的描述不多,難以將嫌犯的輪廓描繪出
來,另外,警方始終未找到受害者生前的書包等隨身物品,種種因素使得案情
陷入膠著。
9 年後犯人竟橫空出世 自爆:我就是兇手
就這樣,時間一天天過去,轉眼間來到了 2014 年 4 月。一天,櫪木縣警方
在偵破一起販售仿冒品案件中,無意找到了這起女童殺害事件的嫌犯——當時
32 歲的勝又拓哉(為歸化日籍的台灣人,本名陳皇辰)。當時勝又拓哉與母
親因販售仿冒品而被捕,本只是單純的侵犯商標罪,但沒想到在接受警方偵訊
時,他疑似因為長期感到內疚,突然供出自己就是多年前殺害櫪木縣女童的兇
手。
踏破鐵鞋無處尋,得來全不費工夫,這位警方遍尋不著的兇手竟然就這樣自己
送上門來!同年 6 月,勝又拓哉也簽署了認罪書,並提供詳細的犯案過程,
基於這些理由,警方直接將他逮捕了。勝又拓哉的自白內容如下:
我強行將女童用車載走,並用膠帶把對方眼、嘴封起來,還
用了電擊槍。第二天,我開車帶她到森林,在凌晨 4 點左
右性侵得逞,但是那邊當時有其他人在,所以我就用刀將女
童刺死,隨後將她的屍體扔進森林丟棄。
至此,案情看似已經水落石出,但奇怪的是,警方之後依勝又拓哉提供的口供
,前往他口中所說的地方搜查時,卻又找不到兇器與女童的遺失物。最後檢警
只能在不具有明顯物證的情況下,將勝又拓哉起訴。
2016 年 2 月,宇都宮地方法院針對這起事件展開審理。由於欠缺物證,所以
勝又拓哉的自白就成為了重點。不過原本承認自己就是兇手,甚至還簽下認罪
書的勝又拓哉卻又突然在法庭上否認了,並改口說自己無辜的,更直指之前是
被逼迫認罪的,就連認罪書也是被逼迫簽署的!律師也提出命案現場的林道間
,並未殘留女童的血跡,明顯與勝又拓哉所說,用刀刺死女童後便丟棄森林的
說法有異。而且勝又拓哉所說的行兇時間,又與法醫鑑定的死亡時間有出入,
因此律師主張無罪。不過法院依舊判定勝又拓哉為有罪,並判處無期徒刑。
律師對這個判決不服,所以決定上訴到東京高等法院。不過到了 2018 年 8
月 3 日,東京高等法院依舊再次判定勝又拓哉為有罪,且同樣做出無期徒刑
的判決。由於存在太多不合理的地方,所以律師表示將會上訴到最高法院。
判人無期徒刑 檢方用的證據卻令人傻眼到爆
疑點一 自白反反覆覆
2014 年 1 月 29 日,勝又拓哉與母親因販賣仿冒品而被捕,同年 2 月 18
日警方以侵犯商標罪起訴他們。不過據說在起訴他們的當天上午,勝又拓哉在
無錄音錄影的情況下,承認自己就是殺害女童的兇手,但隨後又在下午有錄音
錄影的情況下,否認了自己就是兇手。不久,又在沒有錄音綠影的情況下,說
自己有綁架女童,並性侵得逞但未殺害對方。也就是說,到此時為止,只要是
在有錄音有錄影的情況下,勝又拓哉都宣稱自己無罪,若無錄音錄影,則承認
犯罪。
直到同年 6 月,這次勝又拓哉才在有錄音有錄影的情況下,承認自己犯罪,
並陸續簽下 5 封認罪書,所以最後警方才起訴他。不過,勝又拓哉的自白反
反覆覆,自白與認罪書的真實性實在令人懷疑。
疑點二 死亡時間、犯案地點、DNA與自白不吻合
關於死亡時間,依據勝又拓哉的自白,他是在拐走女童後的次日凌晨4點左右
將女童殺害的,但法醫鑑定的死亡時間為拐走當日的下午5點,死亡時間明顯
不相符。加上上述律師提到,命案現場的林道間,並未殘留女童的血跡,這
與勝又拓哉在認罪書上所描述的不同。
另外,勝又拓哉的自白中,有說到自己性侵女童。假如真有性侵,那女童的遺
體上應該會留勝又拓哉的體液,可是事實上,經法醫鑑定的結果,女童身上並
未採集到與勝又拓哉相符的 DNA,更沒找到被性侵的痕跡。但整起事件最毛骨
悚然的地方是,女童身上有採集到另一名男子的 DNA,經過分析,這 DNA 竟
然屬於當初調查這起案件的一名警察!這讓關心這起事件的人都相當難以釋懷
,認為這起案件疑點實在太多。
疑點三 自動車牌辨識
如此聽來,這起案件根本是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就直接判勝又拓哉有罪的,
難道日本的法院已經墮落到沒有證據就能直接判刑了嗎?其實不然,法院最後
還是有依證據判刑的,只不過這些證據屬於間接證據,但要依此來判刑的話,
依舊有些牽強。
這起案件的證據包含自動車牌辨識系統,上述提到,有目擊者表示,當時看到
一部白色轎車行經過案發地點,因此警方調查了案發附近的自動車牌辨識系統
所記下的通行紀錄。好巧不巧,當時勝又拓哉還真的有開車行經過茨城縣的道
路,因此警方認定這就是與案情有關的證據之一。但事實上,那個紀錄過勝又
拓哉「路過」的道路,與案發地點的山林處相隔數公里遠,要帶著屍體到那裡
實在有些困難。
疑點四 遺體身上的貓毛
檢警在調查屍體時,在女童遺體上採集到了貓毛,而剛好那時勝又拓哉家中正
好有飼養相同品種的貓。負責檢驗遺體上的貓毛,同時也是檢方鑑定人之一的
麻布大學獸醫學的村上賢教授表示,相同的可能性相當高,因此檢方認為這證
據足以代表勝又拓哉就是犯人。
不過辯方律師請來另一位京都大學的教授宮澤孝幸,卻否認了村上賢的說法,
他認為,同一區域內所飼養的貓同為一品種的貓的機率高達 20%,實在不應該
拿來當作證據。
儘管存在著這些矛盾,不過勝又拓哉依舊被定罪了。之後更有日本八卦媒體捕
風捉影,報導勝又拓哉有戀童癖,還說警方在搜查時,從他的個人電腦中找到
多張與兒童色情有關的圖片,不過警方否認有從對方電腦內搜出兒童色情圖片
的說法。
這起案件的重重疑點實在令人不得不起疑:證據如此不足就判人無期徒刑,真
的妥當嗎?中間真的沒有屈打成招的疑慮嗎?日本知名冤獄平反月刊《冤獄
File》也持續關心這起案件,希望三審時最高法院會有令人心服口服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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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torm.mg/lifestyle/2441563
6.備註:
看看著名的「御殿場事件」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623018
好像也不是太意外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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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tin: 這部看過 爭議很多4F 08/23 21:35
→ tyrande: 吃了這碗豬排飯 想想你家鄉的母親 一定哭的傷心欲絕6F 08/23 21:35
推 kidd085: 台男到哪都一個樣zzz8F 08/23 21:36
推 khsa3200: 日本大哥哥一定是對的,台男乖乖去死吧9F 08/23 21:36
※ 編輯: Glamsight (140.112.90.226 臺灣), 08/23/2020 21:48:09
推 togmogo: 大家好我是will14F 08/23 21:38
推 ymuit: 日本查到另一個男生 應該是警察18F 08/23 21:39
→ bouedx: 在日本很難翻案22F 08/23 21:39
推 abram: 大家好 我是would24F 08/23 21:41
→ randy211161: 日本的院檢常常都會想辦法先串通好開庭跟宣判的程序...25F 08/23 21:41
推 hayate232: 日本性侵案都是有罪定,後續要打官司看你的運氣和本事所以 被控電車癡漢 的保重了,不像A片演的這麼爽27F 08/23 21:42
推 liudwan: 日本是不是被起訴之後證明無罪的舉證責任在被告29F 08/23 21:42
推 waijr: 信號?32F 08/23 21:43
推 mystage: 不過日本這種司法跟部份鄉民想要的模式較為類似,就是寧可錯殺,不可放過33F 08/23 21:43
→ smwe: 你說寧可錯殺不可放過 阿要是死刑後還會繼續追嗎?37F 08/23 21:44
噓 mirac1e: 當年應該立刻執行死刑 這樣就不會翻案了40F 08/23 21:45
→ wulaw5566: 日本只要起訴99%都會被定罪,看法官掰什麼理由而已。41F 08/23 21:45
推 cdn: 這種爭議性這麼大的案件,一句話就想抹黑鄉民,還寧可錯殺咧45F 08/23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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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unfo: 看來兇手應該是貴族了48F 08/23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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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path: 日本人什麼事情都喜歡暗地講好之後才到檯面上演演戲50F 08/23 21:49
→ aa1052026: 日本司法很喜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早點結案他們最愛52F 08/23 21:51
推 drcula: 日本只要起訴99%都定罪的53F 08/23 21:53
→ gotohikaru: 日本的起訴定罪率就明擺著跟你說不演的
都橋好了 你就安心上路吧54F 08/23 21:54
推 tyifgee: 日本司法的荒唐連他們自己人都嘲諷過57F 08/23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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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eraph01: 那個有DNA殘留的警察呢? SAFE61F 08/23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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