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ndhuwei (turtlenick)標題 [問卦] 店家擬定的和解書欺人太甚的卦時間 Thu Aug 27 02:48:05 2020
文章很長,真的很長
先跟大家致歉,用了這麼多文字陳述這件事件
本來只是小事,對方公司也承認錯誤而且也口頭承諾會退還服務費
但覺得和解書的內容根本是在羞辱我
因此決定放上來問卦
為了避免爭議,暫時將店家匿名
並且將品項都以英文字母替代(因為辨識度很高)
#事件概況
我於8/14與至信義區今年新開幕的燒肉店用餐,店名跟國慶日有關。我們兩個人
點了店內最貴的套餐與其
他單點商品,加上服務費用共4600餘元。
店員的服務態度以及餐點食材都沒有客觀問題,但是服務周到度有一些狀況,甚
至恐涉及違法。
狀況一
菜單上顯示套餐品項有ABCDEFGHI等9項,但我們吃到一個段落,確認了菜單,發
現沒有吃到「I」品項,詢問店員後,才被告知因為「I」缺貨,所以剛剛用我們已經吃完
的「X」(其他品項)替代,但是卻完全沒有事先告知我們接不接受替換餐點內容。
店家菜單上顯示套餐有什麼餐點,就應該照菜單上,但這家店在我們點餐時完全
沒有告知並詢問我們能不能接受,開始上菜時沒有告知,上菜到「X」品項時沒有告知,
直到我們吃完發現沒吃到「I」,詢問後才知道被換成「X」了。店家怎麼能確定我們能接
受
或同意用「X」替換掉「I」?何況用餐本來就是一種民法契約,店家承諾以這個價格販售
這個套餐,我們同意以這個價格購買這個套餐,那店家就應該履行這個買賣契約,如果有
變動本來就必須取得消費者同意,怎麼能在消費者不知情的下隨意替換餐點?
狀況二
店家的網路訂位系統,顯示當月壽星有贈送一杯「Y」,我們到店點餐並告知有
當月壽星時,店員也表示會贈送「Y」,但等到贈品上桌後,我們發現味道跟我們認知的
「Y」不同,詢問店員後,才被告知壽星贈送的「Y」與店內單點販售的「Y」不同,單點
的「Y」容量比較大而且可以選擇有酒精版本和無酒精版本,壽星版的只有無酒精版而且
容量比較小。
我能理解贈送的品項可能與單點得有所差異,但店家在訂位系統顯示有贈送活動
時,應註明清楚贈送的「Y」與單點販售的不同,而不是只寫了會贈送「Y」卻又完全沒有
備註,讓消費者以為是贈送與菜單上一樣的「Y」。店家的做法不只有疏忽而已,甚至涉
廣告不實,因為贈送版本的「Y」的價值並未達到菜單上顯示的「Y」,店家卻以贈送此品
做為行銷手法,卻又沒有註明清楚,導致消費者誤會。
如果今天是寫說會贈送「特調飲品」或是菜單上沒有單獨販售的品項,有沒有記
載清楚就不重要了,因為店家本來就沒有販售,因此消費者本來就不會知道贈品價值多少
,自然沒有廣告行銷不實的爭議。
狀況三
我們除了套餐外,還有加購海鮮拼盤,結果店員在烤完套餐內容後,沒有告知就
把烤網收走了,我們以為是海鮮盤的烤網比較特別要另外準備,結果隔快10分鐘再次見到
店員,她已經拿著甜點要上桌了,我們提醒還有海鮮拼盤還沒烤,他們才發現不對立即重
新準備。
這部分就只是單純餐廳疏漏,是沒有涉及什麼法律問題啦,但我們看了評論後才
發現,在我們用餐前幾天,也有人遇到一樣被漏烤餐點的狀況,而且當時店員還有問他們
「能
不能上甜點了」,他們因此發現有被漏烤,我們則是完全沒被詢問,直到店員端上甜點,
我們才發現我們被漏烤。
因為上面三個比較嚴重的疏漏,還有其他沒那麼重要的服務細項疏漏,我在當晚
在該店的Google評論上留了一顆星的評論,並且以客觀的角度陳述用餐遇到的狀況,沒有
做任何謾罵或是不實指控。
#店家處理過程
兩天後(8/16),店家回覆了我的評論,除了跟我致歉外,也提及會檢討當天服
務未達服務標準的原因,並說會在開會檢討後請主管立即與我聯繫說明與致歉。
8/17(一)~8/20(四)店家都沒有回電,因此我在評論更新說尚未被聯繫,直
到8/21(五)下午,店內的營運督導才寄簡訊詢問我方便通話的時間,我回傳時間給對方
後,約半小時後接到對方電話。
電話中,營運督導與我再次釐清當天發生的狀況以及我認為不合理甚至涉及違法
的地方,督導表示他有將我提到的部分一一紀錄下來,並會跟總公司以及法務回報並檢討
。同時也因確認當天服務未達標準,督導口頭承諾說會在電話後,以網路轉帳的方式,自
掏腰包退還當天所收取的服務費(400餘元),並說會在隔週一(8/24)寄出VIP卡,希望
我們能再回去用餐,給他們一個改進的機會。
因此,我就在半小時的通話結束後,立即寄送我的帳戶資訊和我的地址給對方。
8/21當天等了很久都沒有收到退款,但想說對方可能在忙其他事,而且六日也要
營業,所以我決定等我收到VIP卡時,再跟督導確認。
然而,我在8/25(二)沒有收到說會寄來的VIP卡,卻在當天傍晚收到了督導寄
來的簡訊,上面告知我要麻煩我簽署和解書。我點開連結後,發現我沒有Google雲端存取
權,因此透過系統發送存取要求,但一小時後還是打不開。因此我便打了幾通電話給督導
,可是一直沒有人接。
直到當天21點多,我才再次收到簡訊,告知我因為他們在忙店內業務沒辦法立即
處理我的事務以及接聽我的電話,待營業時間接近尾聲會再立即回覆我。但直到該店當天
的結束營業時間,我還是沒有收到任何回覆或來電。
8/26(三)19時許,我主動傳了簡訊給對方,提及我了解店家很忙,但我認為店
家這樣消極回覆根本沒有誠意要處理,而且明明已經口頭答應要當天立刻網路退還服務費
了,卻在四天後才突然寄簡訊告知我,要我簽和解書。
半小時後,我收到督導的簡訊回覆,告知我因為要等白天法務修改成簡訊打得開
的格式,加上店家傍晚開始營業後就停不下來,所以沒有立即回傳和解書連結,跟我說明
外也提供了打得開的和解書連結,但是打開和解書後,我發現對方公司根本避重就輕。
https://i.imgur.com/q9x8Rkq.jpg
https://i.imgur.com/uyC9gsj.jpg
#和解書內容
第一點
店家提到,雙方對於甲方(店家)提供的「壽星招待」商品內容認知不一,造成
乙方(我方)消費體驗不佳,因此甲方願退還當天收取之服務費做為補償,並且保證在雙
方簽署後五個工作日內匯款。
就先不提原本口頭承諾要當天匯款,變成簽完和解書後才會在五個工作天內匯款
了,光是前半段的陳述就夠避重就輕了。
明明發生了一堆狀況,店家卻只提到雙方對於贈品的認知不一,又沒有具體說
明,不知情的第三者看到這份和解書,只會覺得乙方無理取鬧,為什麼為了無償的贈品跟
店家簽和解書讓店家退服務費,卻沒有提到是店家自己未記載清楚,且店內又有販售一模
一樣品名的商品而消費者造成誤會,此種搓湯圓式的陳述我方完全無法接受,甚至認為遭
受甲方羞辱。
第二點
店家要求我放棄任何有關此案的請求權或追訴權就算了,要我刪除評論是想掩蓋
什麼?如果店家真的有心要改善,還會怕這些事情再次發生嗎?而且不論有沒有退還服務
費,我當天用餐就是遇到這些狀況,我的評論內容也沒有不實或是謾罵,我完全不能接受
要我簽和解書才退款,又在和解書上註明要我刪除負面評論。
如果店家真的虛心討教,我的用餐過程陳述絕對是店家拿來警惕的最好範本,店
家不是努力避免評論那樣的狀況再次發生,而是以退款為籌碼,要我刪除評論。
https://i.imgur.com/yJGsx7c.jpg
#結論
原本是開開心心去慶生,選了近期討論度滿高的餐廳,沒想到遇到這麼多狀況,
被出爾反爾外,還要被這樣避重就輕的和解書羞辱。
我從來不覺得我付了那麼多錢店員態度應該多好,我也沒有反映店員態度的問題
,我只是要求店家在餐點內容與菜單不符,以及行銷活動內容上應該先說明清楚,而店家
也承認錯誤了,口頭說會退還服務費,結果卻突然要我簽和解書,和解書的內容又是如此
對我方不利。
我在8/26(三)晚間有與督導聯絡上,並堅決告知我不會簽署此份和解書,因
為我認為這份和解書根本是對我的羞辱,督導解釋這份和解書不是她擬定的,她原本也打
算直接自掏腰包退款給我,但是法務和總公司認為,應該要由公司出錢,並簽署和解書以
避免後續爭議,但還是針對事務繁忙導致沒有立即告知對我做道歉,並且說明會再跟法務
和總公司提及我的訴求。
我知道這件事還沒有完全告一個段落,我也知道不是營運督導的問題,我也擔心
此事如果真的鬧大會害這麼有誠心想處理的督導遭受懲罰甚至被辭退;然而,儘管督導也
說會再跟總公司反映和解書的內容了,但是不論是哪個單位擬定和解書的,這份和解書都
是對我的二次傷害。
讓大家看了這麼長的文章真的很抱歉,但我還是很疑惑,店家以退款為籌碼要求
我刪文,這樣的和解書是沒有問題的嗎?另外如果我公開店家名字了,如果是陳述事實有
沒有可能要負民事責任?
最後,因為店家目前訂位系統網頁中,在壽星活動那邊已經註明會贈送「無酒精版本」的
Y商品,為了避免誤會,我先放上訂位時看到的資訊,以證明店家當時確實沒有註明清楚
,導致我方誤會
https://i.imgur.com/JeheZnm.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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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34.55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Hgvdbb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8467687.A.965.html
所以我才說店家和解書欺人太甚
噓 GOD5566: 你不刪文他們有必要跟你輝那麼久?6F 08/27 02:54
推 ultraccs: 這店家也太小氣 又不是完全退費 陣仗搞這麼大7F 08/27 02:55
推 dodomilk: 嗯...我覺得你太閒...是我的話就不會刪文,也不要那4008F 08/27 02:56
我也做好對方不修改的打算了,若他們不願意更改內容,我也不會為了400讓自己被如此
羞辱,我寧願不簽這種和解書,評論繼續放著
推 stlinman: 被餐廳搞到失眠精神傷害是應該要討回來啊!9F 08/27 03:01
推 RLAPH: 400塊要買我的不愉快 我是不願意啦10F 08/27 03:01
→ vickyshan: 看完了,懶人包:1.品項遭換未先講2.贈品沒標示非販售版本3.漏烤餐點4.說當天退服務費又拖到簽完和解書和5天11F 08/27 03:01
→ RLAPH: 我覺得你就放著 等更高層的人願意出來談13F 08/27 03:02
→ vickyshan: 5.和解書內容避重就輕
第一行有漏字,麻煩幫刪掉XD14F 08/27 03:02
感謝幫整理
推 stlinman: 題外話:下次遇到這種情況結帳的前一刻就要討。1.不會被「加料」2.省得後面還要花時間花精神17F 08/27 03:06
我有填顧客意見表,服務態度那邊給優良,服務,服務周到度給很糟。因為顧客意見表不
會主動給,我是看評論才知道有,我也確定結帳人員有看到我勾選的項目,但他完全沒有
要過問的意思,連口頭問用餐狀況都沒有。
推 vickyshan: 反正才400,我寧可不甩,留個負評影響他們生意也爽19F 08/27 03:07
推 nihow78: 漏烤很瞎 收一成服務費 服務價值在哪20F 08/27 03:07
噓 njxmzxc: 1他是應該要跟你說2我覺得還好3他是不應該 但是你就留個負評就好還要怎麼樣 他的意思也很清楚就用服務費買你負評 他就不想要你拿了好處負評還在 你就兩個選擇嘛拿錢刪負評不拿錢留負評你還要怎麼樣?不就一頓飯21F 08/27 03:08
推 vickyshan: 換品項的那部分,我記得有個餐廳一直用這招,發現的話就說缺貨,顧客多半不會怎樣,長期以來凹了很多錢,
好幾年後才被告詐欺,在八卦也鬧很大,一時想不起來是啥,有人有印象嗎
以比較便宜的食材充數,食客多半沒發現,少部分發現的26F 08/27 03:11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3:16:09
→ vickyshan: 再說缺貨,大部分就不計較了,但印象食材差價不小31F 08/27 03:14
→ njxmzxc: 那不一樣啦那間我還有去吃過他是鴨肝當鵝肝賣欸他菜單根本沒有鴨肝這個東西 他這間換菜又沒騙你32F 08/27 03:15
而且X的價值其實比I高50元啦,但是我們在意的是事前告知,何況店家怎麼確定我們不是
因為I才點這個套餐?擅自變更食材,就算更換的餐點價值比較高,恐怕還是涉及契約效
力問題
→ njxmzxc: 高雄一間鐵板燒福華旁邊後來好像換地方還是關門了34F 08/27 03:17
→ iamcnc: 所言屬實你可以公布店家資訊沒關係37F 08/27 03:20
感謝您的建議,我平常少逛八卦板,不太清楚鄉民習性,我以為白天發容易被洗掉
→ njxmzxc: 我是建議不要白天發啦到時候噓的人就不會只有我了半夜這裡比較有溫暖39F 08/27 03:23
我也覺得半夜比較少反諷或是引戰留言啦,不過這頓飯對我來說蠻重要的,畢竟是一年一
次的生日餐。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3:25:25
→ charro: 至少全退才有可能考慮簽吧 只有服務費也太瞎了吧42F 08/27 03:24
→ virnux: 我覺得你可以跟對方公司討論你覺得和解書你不滿意的部分44F 08/27 03:25
有喔,我有在文內提到今天有跟督導表達我對和解書的內容不滿的地方
推 Ptte: 燒肉ZZ45F 08/27 03:26
剛好XYZ
→ virnux: 不滿意就不要簽而已 上來跟鄉民講你覺得想不想簽沒甚麼意義
想要合理的賠償就提告或去申訴 花時間換取更高的補償46F 08/27 03:29
我8/20就向消保會申訴了,昨天剛收到公文,表示北市法務局已經立案並要求店家處理,
如果我認為未獲處理可以再次申訴,再進到調解程序
→ virnux: 前提是你自己證據要弄夠 這種事拿出來給鄉民評理也不會讓你拿到更滿意的結果49F 08/27 03:31
推 ak77889: 這公司腦子再想什麼?51F 08/27 03:35
推 budalearning: 我看原貼是真的很氣 貼上來解解氣
別太生氣 台灣公司很多都是保護公司為優先 太超過就別跟他們談了 找其他辦法52F 08/27 03:38
剛剛看到他們訂位網站的壽星活動有特別註明贈送「無酒精版本的Y」了,還好我有先截
圖下來
推 ffaatt: 你都吃的起4000 為了400搞這一堆55F 08/27 03:43
我不在乎400元,但在乎店家的誠信與程序。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3:44:20
推 gooooogle: 就留著評論啊,順便去臉書留,搞爛他們的名聲我也爽,差這400元?56F 08/27 03:45
推 duck78803139: 要退我4百多服務費然後簽和解+刪文?我寧可不要,退全額再來跟我談和解58F 08/27 03:46
推 owsy: 這看起來怎麼這麼像自閉症會爆氣的橋段...
一般人看來 略微不爽但就算了吧60F 08/27 03:52
任何重視程序和誠信的人,遇到這種事都會生氣。另外和解書的內容才是真正引爆我的點
,法務根本想用錢封住我的嘴巴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3:54:30
→ owsy: 不過和解書那邊店家真的欺人太甚62F 08/27 03:53
噓 ppnow: 到底哪一家啦63F 08/27 03:56
如果公開後被告民事求償你要幫我出的話,我就直接公開。雖然我自認說的都是,但對方
畢竟是有法務和律師團的...請原諒我暫時無法公開
上週五通完電話,我原本就有打算在收到服務費退款後,在評論加註店家的處理方式,但
店家要這樣欺負我,我絕對不會妥協了
推 svt9411124: 推 ,一開始本以為是消費者小題大作上來討拍,但看到一半就覺得店家的處理態度很沒誠意,避重就輕,本來可以好好處理的事情他們搞成這樣真的會讓人要費者火大66F 08/27 03:59
噓 kiga4ni: 這麼不滿店家處理 就都不要收留下一顆星負評不就好了69F 08/27 04:00
所以我有表達我對和解書的不滿了,而且也打算如果沒有修改我也不會簽,更不會撤掉評
論
推 Ritual: 法務的角度就是這樣 只能怪那家店長沒在告知法務前就自己私下跟你搞定70F 08/27 04:01
這樣感覺有點害到營運督導...然後這家店名跟國慶日有關
→ who5566 …
推 who5566: 干我屁事 自己跟老闆說啊72F 08/27 04:10
謝謝你的口非心是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4:12:08
推 killerchi: 一餐收4000多 跟客人搞這種小花招 幹你這生意做的久?是我留評價後就不會鳥他們 哪天想到發現被刪 再留一次73F 08/27 04:12
推 tvbic: 連店名都不敢講嗎?75F 08/27 04:18
推 sayido: 所以是哪一家就直接說啊,都寫成這樣了76F 08/27 04:19
上面有暗示了啦...今年新開在信義區跟國慶有關的燒肉店、近期討論度很高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4:20:02
推 zucca: 拍拍
所以是哪家77F 08/27 04:19
推 sxscts: 高,哪家啊?79F 08/27 04:24
推 LaoDa5815566: 吃得起4000會在意你退400喔 笑死拿400叫人簽什麼垃圾和解書80F 08/27 04:25
推 zucca: 400跟和解書真的很羞辱人,原po感覺人太好了82F 08/27 04:28
推 Marshuman: 是我就負評放著不鳥他了 400而已免談
簽那個浪費時間而已83F 08/27 04:29
推 readperson: 推認真 金額不多,但好商家需要鼓勵 反之亦然85F 08/27 04:32
噓 NDSL: 哪間啦幹 要講講清楚啊86F 08/27 04:37
推 shiena: 這不叫和解,根本是火上加油了吧90F 08/27 04:58
推 HOMEWA: 找到評論了。 424元 買不到你的尊嚴 加油91F 08/27 04:58
推 sctiunn: 國慶?在10 1日的這天 ‘中山’先生率領了第十二次革命
建立了台灣國92F 08/27 04:59
10月10日啦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5:00:34
→ shiena: 就算和解書都這樣寫,花400就想買負評要人家拋棄權利,這種條件有對等嗎,法務出來結仇的喔?94F 08/27 05:00
推 abc1232579: 我覺得人家督導已經很有誠意了欸 雖然法務的操作比較不尊重人 但是都還在可以理解的範圍96F 08/27 05:02
所以我到現在還是一直幫督導講話,感覺得出來他卡在中間,又是第一線面對我,而且還
要處理現場,真的很辛苦也很感謝。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5:06:31
推 fracs: 我只想知道店名避免踩雷 我無法分辨是疏失還是矇混消費者99F 08/27 05:19
→ fracs: 的把戲,與其如此不如別去這家,我又不是排雷大隊。公布吧101F 08/27 05:20
上面有人提到店名了
推 BlackCoal: 他們的法務是不是薪水領太少跟公司有仇?102F 08/27 05:28
推 zse24: 國慶跟中山有什麼關係呀?103F 08/27 05:33
推 bbqking: 才424元還要簽合解書 軟一點拜託一下不就好了104F 08/27 05:38
→ coffee112: 會覺得打到一星有點太低太過了啦,兩星還差不多105F 08/27 05:39
→ bbqking: 不然也可以叫督導演可憐一點 叫你刪文不就好了106F 08/27 05:39
推 coffee112: 為了400塊讓你更氣還浪費一大堆時間更氣死你,如果這是你打一星的理由我就能接受XD 有些人真的上班就忙到沒辦法去應付這一切啦,畢竟人家可能也是領錢做事被凹很大的那種...107F 08/27 05:41
推 KGWen: 店家給人感覺是不好,但說羞辱跟欺負是有點反應過度了吧111F 08/27 05:42
說會開會檢討並請主管回覆,結果隔了五天才回。說要自掏腰包結果四天後告知要簽和解
書,和解書還沒辦法打開,消費者積極想處理結果因為店家在忙一直沒回應,隔天主動寄
簡訊聯絡才又重寄一次,結果看到和解書上面寫得像消費者是奧客,完全不提其他問題,
也沒有任何具體說明認知不一的情形,這不算欺人太甚?
推 NSPS6150: 才退400還要你花那麼多時間等退款跟聯絡113F 08/27 05:45
推 ph4586: 我覺得你有理可以公布店家全名114F 08/27 05:47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5:48:41
推 coffee112: 你就想其實大家都還有自己忙不完的事情每天再忙,只能115F 08/27 05:59
推 AnpingTW: 都還你錢了當然要求删評 很合理116F 08/27 05:59
店家自認服務不到水準,所以才提退服務費。然而評論是我撰寫的用餐過程,不應因為退
款就要求我刪除,甚至以此做為籌碼
→ coffee112: 說請的人可能不夠也可能不夠用心才會在客服客訴上處理不好,好啦,消點氣啦,記得你是對店家不是對人,人家可能也只是個可憐的受薪階級罷了117F 08/27 06:00
我也不想讓督導被責備,但處理客訴本來就是督導的工作內容,兩次說會回覆結果都沒下
文,不是只有現場的客訴才是工作內容,更何況他們已經承認並發現自己的問題在哪了
推 Kidmo: 消費者權益如有史書、我希望每個努力爭取權益的人都能留名台灣的消費者跟用路人感覺很像、輪胎大顆的說話行人退三步120F 08/27 06:00
推 AnpingTW: 我猜原po不是領薪水的上班族122F 08/27 06:09
為什麼這樣猜呢?
推 AnpingTW: 你去走消保申訴最後處理結果估計也這樣123F 08/27 06:11
我也覺得是這樣,所以我除了在這邊問卦,還有其他動作喔~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6:12:55
推 bhsugar: 後續處理發生的鳥事比原來的問題更令人受不了124F 08/27 06:13
推 AnpingTW: 而且我猜也許有用壽星優惠 整體有打過折 服務費通常都照收不打折125F 08/27 06:14
那我直接回應你,除了寫招待Y之外,沒有任何壽星折扣。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6:17:22
反正他們有在電話中承認錯誤,我在電話溝通時都有錄音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6:20:25
噓 nptrj: 沒要公布就別po130F 08/27 06:26
爬推文不會嗎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6:26:34
推 issaac: 推一個,加油132F 08/27 06:27
噓 ceab: 你的時間真沒價值133F 08/27 06:28
我也不想打那麼多字、花這麼多心思在處理這些鳥事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6:30:15
推 Colitas: 如果沒有提到「違法」,你應該已經拿到所有想要的東西了134F 08/27 06:32
如果你查到是哪個店家,查看評論就知道,如果我不提到店家可能涉及違法,店家可能是
根本不會處理的。我連現場寫意見表,都沒有要理我的意思了,有人留3星以下的評論他
們也只是很官腔地回應,而且還被爆出公開與非公開時講法不太相同,也沒有對那個評論
者提供補償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6:36:10
推 fup6456: 直接開吉 別跟他廢話 店名完整公布 讓他倒135F 08/27 06:34
推 sayido: 店名叫燒肉中山啊,敢寫出來還不敢Po店名,浪費大家時間陪你聊天,誰會知道什麼新開信義區討論度很高的。136F 08/27 06:35
浪費大家時間我道歉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6:36:58
推 golttt: 哪家店啊,這種服務收4600,是哪個富二代開的138F 08/27 06:36
推 kinghtt: 跟違法沒啥關係,單純就出餐漏單跟贈品廣告落差
上消保調解頂多就退還全額費用,告上法院很難成案139F 08/27 06:37
請問更換品項未告知,有涉及契約不履行嗎?另外廣告落差不就是廣告不實嗎?漏餐部分
我們也沒有要求什麼,我也提到單純是店家疏忽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6:41:31
推 kinghtt: 契約不履行就是退回款項而已,要主張有受到損失才有賠償141F 08/27 06:41
那店家可以主張我們已經吃了全部的品項,而且更換的品項價值沒有比原本差,所以不退
回款項嗎?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6:42:54
噓 imhere: error...142F 08/27 06:42
有什麼意見希望能具體描述,謝謝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6:43:46
推 kinghtt: 贈品落差店家能主張認知不同,而且贈品不在消費金額內143F 08/27 06:43
推 kinghtt: 最好狀況是退餐費而已,不然你要店家登報道歉?146F 08/27 06:44
我從來沒有這樣想過...原本8/21督導說要自掏腰包退服務費時,我還很高興地接受了,
誰知道事後才說要簽和解書,而且和解書內容還如此不尊重人
推 riker729: 吃到一半有問題 你還吃完不就視同接受?147F 08/27 06:45
因為被更換的是最後一道餐點,吃完X才發現I沒出現,但當時所有套餐內容都上完了
推 kinghtt: 店家更換品項未告知是疏失,顧客頂多要求退款
店家是退餐費全額還是該品項費用這就是調解時要談的148F 08/27 06:46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6:48:51
我們當初還為了Y搭大眾運輸而不是騎車開車....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6:52:35
推 red2010: 1比較嚴重,追後續152F 08/27 06:52
推 kinghtt: 和解書上要求取消評論跟其他權利很正常,不然店家退款
幹嘛?153F 08/27 06:54
重點還是在於,原本說好因為店家認為其提供之服務不到標準,所以店家提退服務費,結
果等了四天沒有回應,聯絡我的時候卻是要我簽和解書才能退
推 kinghtt: 對店家來說上調解最糟糕的狀況就是全額退款155F 08/27 06:56
→ kinghtt: 回應時間跟原本的糾紛沒相關呀,只是造成你不爽不簽157F 08/27 06:58
督導8/21在電話中說,結束通話後會用網路轉帳,我還問他有哪幾間銀行帳戶,我才提供
我們雙方都有的台新給他,讓他不用付轉帳費
推 kinghtt: 退款部份是督導自己決定,店老闆認為要公司退簽和解書158F 08/27 07:00
那我懂你的意思了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7:01:30
噓 aa7520tw: 兩個人吃4600...真盤...160F 08/27 07:08
我剛剛才跟另一個大大討論到,白天發文的話比較容易被模糊焦點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7:09:15
→ clasp: 生日吃出一肚子氣 也是很哀傷161F 08/27 07:10
我也覺得被雷到的時機會影響到雷的感受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7:11:46
推 yarose: 看完原文+推文了,然後也去爬Google 評論了XD大大的上面那則也是給1星……天花板滴水QQ163F 08/27 07:14
謝謝你花那麼多時間看我的案子
推 lancenena: 店家服務品質有瑕疵,你主張權利是應該的165F 08/27 07:16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7:16:51
→ lancenena: 但和解就是一種談判 個人覺得店家跟你都有過度嚴謹堅持166F 08/27 07:17
推 woajw: 我建議用詐欺告店家 完全可以勝訴 該垃圾店家給教訓167F 08/27 07:18
→ lancenena: 覺得不爽就不要和解 然後各做各該做的 別把時間浪費168F 08/27 07:19
推 lancenena: 畢竟這是400元不是400萬,堅持誠信與程序損失時間成本171F 08/27 07:23
推 ddrshrimp: 這篇算好了 原文還有訂位位置 熟人用餐 限時趕人173F 08/27 07:24
我剛剛有在Google評論更新了,督導8/21是跟我說,那個不是認識的客人,而是提早跟店
家協調,客製化餐點,並且包下兩個時段(4小時),而且實際上也坐不到2.5小時。窗景
對我們來說就還好,所以該點沒有在此文提到,避免模糊焦點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7:26:52
推文已經推到大家都知道了,我沒有必要直接公開吧...當然我也尊重你的想法
推 ter2788: 才400也要簽和解 滾啦178F 08/27 07:36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7:37:04
推 BenFAN: 要是我就評論擺著不要動,反正不缺那400179F 08/27 07:36
推 Krizalido: 感覺是大餐廳 只退服務費要人家刪評論 真靠北181F 08/27 07:37
噓 snoopy63: 這樣就感到羞辱也太脆弱...和解書要求簽了再履行或是要去刪除撤掉申訴或評論也正常,督導在沒跟公司確認下就跟你承諾才有問題...182F 08/27 07:46
噓 qber: 哭哭喔186F 08/27 07:52
推 mystage: 你有權利要求品項一樣,不過這個純粹是店家不想惹麻煩,要跟你和解。事實上你告民事也未必贏,你的損失難以估計,你要怎麼舉證你損害賠償要多少。
我認為您爭取權利的態度是對的,我也覺得消費者要自立自強。不過若您換位思考,或許會發現,這件事情還有其它解法。187F 08/27 07:56
推 luxaky: 才給400也好意思要求一大堆喔193F 08/27 08:03
推 FunGame: 願意花心思打文章與提告給推 由衷感到佩服
至少我遇到同樣的事情連打負評都懶194F 08/27 08:04
→ ruthertw: 鬼島人真的很奇怪,不要去吃讓他倒很難嗎?196F 08/27 08:06
推 EPGo: 加油!198F 08/27 08:10
噓 super10000: 會寫請求權等字,可能有念過法律,但如果真是法律人,處理事情的心態,稍嫌過激199F 08/27 08:12
推 naker: 白天貼真的容易有一些怪人201F 08/27 08:16
推 jwy: 換商品沒講根本可以告詐欺了吧202F 08/27 08:17
推 zpzp: 幫高調203F 08/27 08:19
噓 arrfu: 我覺得很奧207F 08/27 08:27
推 ter2788: 才4000消費額上法院做啥 當做被狗咬了 評論也不刪 我是不信消費得起這個價格的人會在乎400啦208F 08/27 08:27
推 weedsoul: 評論當然不要刪啊。400 頗可笑210F 08/27 08:28
推 rex0707: 這才是八卦版該出現的文212F 08/27 08:34
推 liliisme: 支持你,有人不爭取應有的權利,不代表你也要放棄,加油214F 08/27 08:37
推 Buge: 爬了google評論,看店家的回覆,總覺得不必要的解釋太多了218F 08/27 08:43
→ rick5888: 活動截圖「八月革命活動...」Google說是燒肉中山zonzen219F 08/27 08:43
→ machiner: 別怕啊 鬧上新聞他損失比較大220F 08/27 08:46
→ wr: 吃得起四千 不需要在乎這三洨四百塊222F 08/27 08:49
推 wengho: 400塊還要氣10幾天 實在太不划算了 真的是沒事找事幹224F 08/27 08:59
推 fire124: 幫高調 我覺得店家搞到要簽和解書也太怪了吧225F 08/27 09:01
推 samonella: 據理力爭,或放棄400留下評價都支持。227F 08/27 09:05
推 snowcoat: 呃 400煩惱這麼多幹嘛 不要簽不要和解 評論寫仔細啊
反正沒渲染就沒違法 公司法務會包紅包求你刪掉啦228F 08/27 09:06
推 dnek: 原來是這種渣點,一定幫忙廣為宣傳嘻嘻
渣店232F 08/27 09:09
→ schrei: 原po吃得起4000多 就代表那個400就是奇摩子問題235F 08/27 09:09
推 loveapple33: 為了幾百元被摸頭??直接丟蘋果或是消保官看看疑似違法的地方有沒有問題吧!
我不信商譽只值這四百元,鬧大一點吧!236F 08/27 09:14
推 goodfuture: 又不是賠個幾十萬的,要人家簽這種和解書,呵呵239F 08/27 09:16
推 pr9558: 笑死 哪牌的法務哈哈哈 你又不缺424元 他新開幕比你緊張啦240F 08/27 09:18
推 gotta: 屁大點事在這邊跟客人計較,還督導還總公司,四百就是不退242F 08/27 09:21
推 daru: 原po在意的是明明店家的問題還不主動積極聯絡吧
而且第一點應該不是雙方認知不一的問題....243F 08/27 09:22
推 cccone: 推,如果是我我就不簽和解書了245F 08/27 09:26
推 radiant77: 400多塊就要河蟹,這年頭服務業太好做了吧247F 08/27 09:32
推 brianhsu: 我會寧願不要那個錢也不刪文,然後直接不帶情緒性文字的寫明店家名稱和經過,反正是事實的話,他也不能拿你怎樣。248F 08/27 09:32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9:34:00
推 daniel8475: 你的狀況一我也遇過,事情發生在3.4月附近,當時和家人去吃肯X雞,點了一個全家餐和2個小套餐,總共有6個蛋塔,但是最後送來的是6包地瓜球,沒有任何事前告知(251F 08/27 09:36
→ daniel8475: 點餐時沒說.拿餐時沒說.沒有張貼任何公告),我問店家卻表明門口有張貼但是我和家人到去找並沒有公告。255F 08/27 09:41
這點我有同感,遇到爭議時,店家通常當場會直接回他們有事先公告,但絕大多數是真的
沒有,部分是位置不明顯客人沒看到。
推 nofish: 其實我一直覺得飲食業贈品跟正品版本不一是很智障257F 08/27 09:42
→ daniel8475: 事後打去客訴專線也只有道歉並說會告知店長要注意而已258F 08/27 09:43
→ nofish: 的事 成本沒差多少啊 但觀感很有差259F 08/27 09:43
推 sky40236: 這真得是奇摩子問題,給推260F 08/27 09:48
推 astrophy: 這樣也要用和解書壓人?這種店XDD262F 08/27 09:50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09:57:52
推 deffejfr: 看到了,原本有打算生日要去的說,怕263F 08/27 09:59
→ ssccg: 說真的店家不積極主動連絡很平常啊,在第一個開會檢討後會聯繫說明的回覆時,要我就直接回不用了你們檢討就好264F 08/27 10:05
推 ericayou: 還要簽和解書?? 哇靠你的評論我覺得算正常欸266F 08/27 10:10
→ ssccg: 繼續聯絡不就想談判? 又嫌對方提的條件不知道是期待什麼
還是你真的認為店家是覺得你大發慈悲幫他們檢討服務,他們心態應該是超感激的不會想跟你提條件?267F 08/27 10:10
因為原本沒有簽和解書的打算,好不容易看到和解書內容,卻覺得被拿錢塞嘴巴,因此打
去跟店家表達我的不滿,店家問我原因,我跟她說明她們避重就輕,然後店家就說會跟法
務反映。
→ ssccg: 不是為了要回錢的話,個人覺得能留個評論就是最簡單又最有272F 08/27 10:19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10:21:32
→ ssccg: 價值的處理方式了,根本不想再理店家的聯絡。還想處理下去不就也是以評論為籌碼想要到什麼,那就互相而已啦273F 08/27 10:20
推 meowlike: 我們國父~~首創革命~~國父燒肉店 XD276F 08/27 10:23
推 Tiwatiwoken: 為什麼不能氣?他有能力吃一頓好的,結果發現購入的278F 08/27 10:29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10:33:27
→ Tiwatiwoken: 商品和服務有瑕疵,反應後還要被店家以少額退款變相強迫執行一件不願意做的事耶,噓文是奴性重到什麼程度?279F 08/27 10:29
推 yoyobo: 版上一堆法盲啊 你跑錯棚了282F 08/27 10:30
推 all22tw: 店家也是優秀 吃得起4000的你拿400就要人家吞 笑死283F 08/27 10:30
推 flyqoo: 別刪,留著負評讓我們納入餐廳黑名單285F 08/27 10:36
推 linkintry: 噓文的只在意400,卻不知道人家要的根本不是這400286F 08/27 10:39
推 Mubing: 換菜不說真的滿low的,感覺換來的也不會多有誠意,不過贈品品項與實際單點不同,這應該很能預期到吧?如果他們前面處理好一點應該不會搞到現在這樣,只能說危機處理真的很重要288F 08/27 11:06
其實我後來查到X的價格比I貴50元,其實感覺得出來店家有誠意彌補缺貨,但是店家沒有
事先詢問這份契約就有爭議。店家怎麼能保證我們不是因為I才點這個套餐?卻到我們吃
完全部品項,詢問後才得知I缺貨。贈品部分,因為一般店家都會註明贈送的東西份量多
少,他們沒有註明我還想說這麼乾脆直接贈送菜單上價值150的商品,當天還為了它搭捷
運而非開車騎車去用餐,沒想到是只有無酒精版本。
→ sionxp: 討拍哦?293F 08/27 11:18
你覺得是就是,畢竟我沒有證據證明你說的不是事實,如同店家沒辦法要求我刪除非不實
的負面評論一樣
這邊也不是廢文板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11:26:05
→ shukima: 我覺得有點無聊,吃飽太閒?296F 08/27 11:34
每個人重視的點不同,我無法引起你的共鳴還讓你花時間看,真的很抱歉。我重視誠信以
及程序(事前告知),店家沒有達到而且和解書又搓湯圓,自然是引爆我的點。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11:38:30
推 wekrafty: 如果為事實,為何隱去店名?促銷文案看起來是燒肉中山297F 08/27 11:41
我還是要避免被告的風險,誰知道對方律師團會不會抓我語病
※ 編輯: ndhuwei (223.136.134.55 臺灣), 08/27/2020 11:42:14
→ wekrafty: 很多人真的很喜歡自我審查,但常常很矛盾298F 08/27 11:42
推 qtonq: 店家也很好笑,商譽肯定是大於這些扯東扯西的,大扣分299F 08/27 11:51
推 vvrr: 你可以自己寫你希望的和解書給店家,看對方能不能接受
公司在擬合約也是都一邊寫好,另一邊看,有問題再改300F 08/27 11:58
→ operatorm: 我是不會去吃雙人盤子餐4600,還被店家貢盤子,燒肉餐1人500就可以303F 08/27 12:03
推 sctiunn: 無酒精XXX啤酒,這是假酒的意思嗎?305F 08/27 12:14
推 cypoint: 找到評論了,要找的可以搜尋8/14306F 08/27 12:43
推 TY0842: 推你,店家很不ok308F 08/27 13:06
推 s881702002: 和解書寫這樣??真的有意思要和解?
單純退服務費 送vip卡道歉就解決的事情309F 08/27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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