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ptt987654321 ()標題 [新聞] 約女網友壞壞被告4次 他懂了「第5次偷錄時間 Sun Sep 20 10:18: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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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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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女網友壞壞被告4次 他懂了「第5次偷錄音」逃過性侵罪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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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4531/d4531199.jpg
▲約女網友壞壞被告4次,他懂了「第5次偷錄音」逃過性侵罪。(圖/翻攝pakutaso)
有多項妨礙性自主的38歲黃姓男子日前透過交友軟體,約了一名女網友到汽車旅館發生性
行為,不料事後遭對方指控強制性交,但他這一次拿出偷錄的聊天音檔證明,雙方是合意
性交並非性侵。儘管黃男在性侵部分獲不起訴,事後仍被女網友提告妨害秘密罪,台北地
院審理後判處他3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38歲黃男有多項妨礙性自主前科,2003年被新北地院判處1年徒刑確定,另外桃園市也有
另外3起被提告性侵事件,最後各被判處8月、3年6月及8年徒刑確定,合併應執行12年,
加上其他如妨害兵役等罪,他入監後直到2016年8月24日才服刑完畢出獄。
根據判決書指出,黃男2020年1月13日透過交友軟體Cheers,與一名女網友相談勝歡,2人
後來約在台北某知名汽車旅館見面,雙方會合隨即共進早餐、聊天進而在房間發生性關係
,期間他在女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用手機偷錄與女網友之間的對話。
黃男事後遭到女網友提告性侵,他隨即向檢方拿出當時的錄音,證明女網友根本未曾表達
不願發生性行為,女網友聽見自己被偷錄音,氣得要再告他妨害秘密罪。檢方調查後,性
侵部分予以黃男不起訴處分,妨害秘密罪嫌部分,認為黃男確實以錄音竊錄他人非公開之
談話,依法起訴。
台北地院法官表示,黃男出庭時坦承犯行,審酌後依妨害秘密罪,判處黃男3個月有期徒
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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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錄音=性侵
有錄音=妨害秘密
我開始覺得,交友APP,上面是不是很多女生在釣魚啊
不然女生根本不缺人追,怎可能會約出來給你幹免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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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約女網友壞壞被告4次 他懂了「第5次偷錄音」逃過性侵罪
09-20 10:18 ptt987654321.
推 postit: 免錢的最貴,不懂這個道理的人就該被天擇1F 09/20 10:19
→ A6: 需要行房紀錄器阿 法庭才打開4F 09/20 10:19
推 zz71: 台男要懂的保護自己6F 09/20 10:19
推 YLTYY: 台男要好好保護自己QQ9F 09/20 10:20
推 akway: 被告5次?一定不帥11F 09/20 10:20
→ zzro: 錄音自己在場還不行喔?12F 09/20 10:20
→ snh: 所以以後要怎麼約泡13F 09/20 10:20
推 leecliff: 等一下 這是說其實他前面幾次只要都錄 搞不好都無罪??17F 09/20 10:22
推 kinghtt: 錄跟自己有關的內容還會被告?這檢察官是跟女的有一腿?18F 09/20 10:22
推 realmd: 想要幹免錢的,結果更貴25F 09/20 10:24
推 keyman2: 告不成性侵告妨害祕密,包贏28F 09/20 10:24
推 yesonline: 不能偷錄啦, 只要讓女方知道正在錄音或錄影就無罪...29F 09/20 10:24
推 NCUking: 男森要怎麼保護自己啦 台女真的無敵了嗎33F 09/20 10:25
推 jimli: 錄自己的對話最好妨礙秘密罪啦 這法官是搞笑喔34F 09/20 10:26
→ yesonline: 如果女方主動說留下紀錄(錄音)或對鏡頭比YA(錄影)等..36F 09/20 10:26
推 a7788783: 能連續被釣五次,這男的也不簡單38F 09/20 10:26
→ johnhmj: 我覺得錄音錄影作為呈堂證據就不該起訴39F 09/20 10:26
推 kqalea: 事實証明免錢的真的最貴40F 09/20 10:26
推 Oxhorn: 被告這麼多次也不簡單42F 09/20 10:27
推 KAIXA666: 誣告告回去啊,這種假性侵詐財的應該從重量刑43F 09/20 10:27
推 jk01: 隨便都你告44F 09/20 10:27
→ jimli: 那以後無敵了阿 不能偷錄 說要錄音就被打槍?45F 09/20 10:28
推 usaku: 妨礙秘密?有沒有搞錯46F 09/20 10:28
推 oxoxx: 哈,怎麼做都錯48F 09/20 10:28
推 qaz223gy: 這女的根本就是來賺第一桶金用的
連錄音也不能要怎麼自保?50F 09/20 10:28
推 e1q3z9c7: 到底什麼特質這麼容易被仙人跳?52F 09/20 10:29
推 silomin: 其實吃虧的部分是他有相關前科 這次是不是無辜就比較難講54F 09/20 10:29
→ silomin: 以法院來看是這樣 只好錄音但又有提出的瑕疵58F 09/20 10:30
推 getter5566: 照這個判例,不能有行房記錄器喔,會被告妨礙秘密的60F 09/20 10:32
→ e1q3z9c7: 妨害秘密的條文全都有「無故」二字,這很明顯是正當理由62F 09/20 10:32
推 jil: 4次...我懷疑你是被盯上了66F 09/20 10:33
推 winiS: 恐龍法官幫妓女推屁股 台灣司法67F 09/20 10:33
→ boards: 」,偷錄音應該無罪,他別認罪就好70F 09/20 10:34
推 vcx530: 怎麼玩都是律師贏71F 09/20 10:34
→ gamania5972: 這殺小?以後是要簽約+找第三者來證明雙方自願打炮嗎72F 09/20 10:34
推 ImBBCALL: 這告訴乃論,怎麼沒用誣告逼女的撤告?73F 09/20 10:34
噓 highyes: 這分明是 Cheers 業配74F 09/20 10:35
還業配勒,你看到上面有女孩兒在釣魚,還敢約我也是很佩服
※ 編輯: ptt987654321 (118.165.127.157 臺灣), 09/20/2020 10:36:13
推 hohohoha: 台男要懂得保護自己 免錢的最貴75F 09/20 10:35
推 kimos: 自己有錄進去不是不犯法嗎?
不過至少可以反告誣告吧? 逼女方撤告82F 09/20 10:41
噓 visda: 這哪裡妨害秘密?84F 09/20 10:42
噓 yashiro: 破麻屄癢想賺輕鬆錢直接去賣就好了85F 09/20 10:43
賣一次才多少錢,你看該案,男子被罰9萬,我要是該女,我就問8萬和解要不要
推 p2p8ppp: 怎麼做都被告XDDDDDD86F 09/20 10:44
推 r30385: 不意外啊ㄏㄏ87F 09/20 10:44
※ 編輯: ptt987654321 (118.165.127.157 臺灣), 09/20/2020 10:46:11
推 berserk: 錄自己的也不是無故89F 09/20 10:47
推 kt040: 前面沒錄音 所以性侵成立 後面有錄音 還是得吃妨礙秘密91F 09/20 10:48
→ garry5566: 為什麼每次都被告? 當事人沒問題?92F 09/20 10:49
→ kt040: 台女真的無敵生物囉 沒人可以治的了 過陣子花錢去喝茶
我看也能被告 皮肉錢比不上仙人跳好賺阿93F 09/20 10:49
推 asd0604: 男的怎麼做都有罪,TMD95F 09/20 10:50
→ cwind07: 荒謬法棍 他錄這個音又沒拿去散布妨害什麼秘密 那每個監96F 09/20 10:51
推 love0504: 嫖妓也違法 約跑也被告 可憐99F 09/20 10:51
→ cwind07: 視器拍到犯罪人給警察抓 也可告監視器設置者妨害秘密嗎101F 09/20 10:52
→ leeyeah: 這個遊戲 有必勝法102F 09/20 10:52
噓 arbee: 他肯定不只錄音 或自己認罪103F 09/20 10:53
→ cwind07: 他錄這個是為了自保 也是在法庭當證物才提出 那以後目擊104F 09/20 10:54
推 ImBBCALL: 其實錄剛開始或結束後對話就好了106F 09/20 10:54
→ cwind07: 者看到不該看的去作證 罪犯也能告他個妨害秘密了 私人私107F 09/20 10:55
→ shwkz: 黑吃黑109F 09/20 10:55
→ cwind07: 密你錄音錄影都不行 你去看了出來講當然也不行 玩法咩~110F 09/20 10:55
推 j955369: 其實男的幹到一半大喊不要 被告時再拿出來反告女方性侵112F 09/20 10:56
噓 denyy555: 臭台女釣魚害人,無法可治113F 09/20 10:56
→ j955369: 應該就不一樣了 就不會有無故的問題了吧... 我為了自保阿114F 09/20 10:57
推 NSRC: 台男悲歌 QQ~~ 台灣女拳 世界第一 真不是說說115F 09/20 10:57
→ R10K: 行房紀錄器要變標配了118F 09/20 11:00
噓 youplease: 狗屁,錄自己音作為保全證據是要怎麼有罪,記者這篇自己編的吧119F 09/20 11:01
→ sundazlas: 主因是認罪吧?不然這要打官司不一定輸啊123F 09/20 11:04
推 cola96684: 我怎麼記得錄音/影,只要自己是當事人之一就不會構成妨礙秘密?125F 09/20 11:06
→ kkshit02: 前科該不會都是被母豬仙人跳的吧…?可憐哪…129F 09/20 11:08
→ whitecow: 很多女人都不上班就靠這個賺錢啊131F 09/20 11:12
推 ll6a: 上訴大概就沒事了,記得順便告女網友誣告135F 09/20 11:13
推 cs853: 偷錄不合法的話按毒樹毒果就不能當證據啊136F 09/20 11:14
推 DMPBBOY: 有鍵盤律師能開示嗎?能告誣告嗎?難道台女無敵阿~137F 09/20 11:14
→ ll6a: 有時候衰小碰到女拳法官是很正常138F 09/20 11:14
→ bicedb: 垃圾破鮑魚 操 下賤台女139F 09/20 11:16
噓 power1220: 人民不信任司法 就是有這種檢察官在145F 09/20 11:20
推 btpo: 這樣判很怪阿 提出有力事證對被告有利 怎麼還要判妨礙秘密152F 09/20 11:23
推 cutehale: 錄音不行,公開line對話就行? 標準是啥153F 09/20 11:23
推 loveadu: 台男要好好保護自己155F 09/20 11:24
推 dOnG4fU: 為何這種事都是女告男?156F 09/20 11:24
→ btpo: 他又不是拿錄音去天橋底下說書300便161F 09/20 11:25
噓 ichch: 回告誣告啊 這種仙人跳都沒事嗎?162F 09/20 11:25
推 x8931139: 這讓我想到最近看到的本本 打砲要找見證人 然後在旁邊拍手164F 09/20 11:27
噓 kmshy: 免費最貴167F 09/20 11:28
推 hawls: 疑?女權主義者的聲音呢??170F 09/20 11:29
推 sim3000: 那女的可以告誣告?171F 09/20 11:29
推 OOQ: 要不要順便對女方提誣告罪172F 09/20 11:29
→ pkmu8426: 追根究柢 檢察官忌妒才是事實吧173F 09/20 11:29
推 after1: 這妨礙秘密根本不成立 只要主張你是對話當事人就好啊176F 09/20 11:31
噓 cheng399: 業配 這種新聞都會業配軟體名稱 幹 騙鬼181F 09/20 11:33
噓 xxxxx789: 信義威秀21歲妹妹妹妹被潑糞,巧合嗎?我不這麼認為183F 09/20 11:35
推 COLINLIU: 免費的最貴,花錢開房間還要被告,仙人跳!185F 09/20 11:36
推 kenndy: 母○一定吉啊~告哪個都行ㄎㄎ189F 09/20 11:40
噓 hannocps: 多項妨害性自主前科,合併執行12年...活該190F 09/20 11:42
推 kendiv: 男的可以 女的誣告191F 09/20 11:43
噓 gaddafi: 反觀殺母砍頭丟到中庭無罪 當庭釋放193F 09/20 11:44
推 Tawara: 哇 try and error阿199F 09/20 11:47
推 notime: 男的沒告誣告?203F 09/20 11:48
推 gaddafi: 兩選一 哈哈哈哈哈204F 09/20 11:48
推 fragmentwing: 太專業了吧 錄音=妨害秘密 問題是被告也在場 是妨害什麼秘密?207F 09/20 11:49
噓 ra9999: 幹,這篇是教學文逆,下去209F 09/20 11:49
→ ehbnsqaa: 雙方當事人自己錄音也不行?214F 09/20 11:53
推 gaddafi: 合意性交也有事 難不成要在馬路邊嗎215F 09/20 11:53
→ gaddafi: 在旅館內的錄音只有透露給檢察官知道也不行 真的慘217F 09/20 11:54
→ Irelia56: 罰金是繳給國庫又不是給破麻的,噁心破麻222F 09/20 11:57
噓 Syffence: 檢察官的素養很低 自己在場哪算偷錄他人
法官居然還判了 刷新我三觀223F 09/20 11:57
推 gaddafi: 其實包含自己的講話 與別人的對話是可以錄音的就診也可錄226F 09/20 11:59
推 james5566: 優質蒸蚌台女越想越不對勁的日常 不意外 現今台女母豬簡直把男性當中世紀女巫來獵殺 說你性侵就是性侵 怎樣自證清白一樣要火刑水刑227F 09/20 11:59
推 j198811: 行房記錄器很重要231F 09/20 12:00
推 JamesChan51: 免錢的最貴,自己又不是多帥,為什麼會有女生免費跟你上床,這道理很難懂嗎?232F 09/20 12:02
推 CBING: 台灣母豬世界第一235F 09/20 12:02
推 gaddafi: 而且他應該沒有公開給別人聽過他的錄音內容 只是為了洗刷236F 09/20 12:03
→ ronale: 錄自己的音為什麼有事???244F 09/20 12:07
推 gaddafi: 只是為了保護自己才會錄音吧 不然每次真的都合意性交被告247F 09/20 12:08
推 ahaha777: 這有問題的是法官吧 怎樣都有罪249F 09/20 12:08
推 ttousp: 這台女他媽垃圾250F 09/20 12:11
推 gaddafi: 這種喝茶錢該花的還是得花 不要省 不然你會花更多251F 09/20 12:11
→ bluu: 笑死 三折肱成良醫252F 09/20 12:12
→ Mid2: 最近一部能能實錄大概也是自保吧?! 請自己拍行房紀錄 保重254F 09/20 12:13
推 h9011907h: 如果換成幹完後男生 女生會怎樣呢255F 09/20 12:13
推 Sayd20: 笑死 硬要約257F 09/20 12:16
→ offstage: 幹,好慘,男生為了保護自己不被誣告性侵,並非無故偷錄,這樣也被起訴。台灣真是女權天堂258F 09/20 12:16
推 srena: 靠交友軟體約炮,也是想圖免錢的啊,嘻嘻263F 09/20 12:18
噓 zxc8787: 女的不用公開姓氏 男生就要??264F 09/20 12:18
推 devicer: 沒反告你誣告還得寸進尺 太神啦265F 09/20 12:19
推 offstage: 以後看到警察胸前掛秘錄器直接告下去就對了266F 09/20 12:19
推 ccekw807: 妨害秘密用於舉證應該告不成吧...267F 09/20 12:19
推 zss40401: 一堆賤畜台女
啊這個男的也夠笨難怪一直被關...268F 09/20 12:22
推 offstage: 審酌後依妨害秘密罪,判處黃男3個月有期徒刑
可以公布檢察官跟法官姓名嗎270F 09/20 12:22
→ xroxzero: 錄不錄音都有罪,台男要怎麼保護自己273F 09/20 12:25
推 MickYeh: 台女越想越不對勁274F 09/20 12:26
推 navysoider: 沒公開哪裡妨礙秘密,頂多作為保護自己證據277F 09/20 12:27
推 GEANS: 一條不行再吉另一條,吉死你...280F 09/20 12:31
噓 wawa69: 雙方談話錄音,非出於不法目的。檢察官有問題281F 09/20 12:32
遭性侵者 可求償180萬 | 蘋果新聞網 | 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立法院昨三讀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案,將性侵害案被害人納入保護範圍,性侵案被害人可向政府申請最高一百八十萬元的犯罪被害補償金。婦女團體肯定此舉更加保障受害者權益;但有基層警員擔心「仙人跳」詐領案增多,專家呼籲檢警完整執行偵查及證據蒐集,有助避免詐領。 新... ...
推 Aurestor: 結果壞人沒被懲罰?連保護自己都不行284F 09/20 12:32
推 yueyajbdt: 天下婊子何其多,有吃有玩還要拿錢ZZZZ285F 09/20 12:32
推 ccpon: 這樣性侵的部分不能告誣告嗎289F 09/20 12:36
推 target8917: 為啥錄自己的對話會妨害秘密啊 又不是第三者290F 09/20 12:38
推 mqAUhz: 台男真的做什麼都有事欸292F 09/20 12:39
→ xxgogg: 55歲了...從38關到51歲,人生也差不多了293F 09/20 12:41
推 a45351: 是要互相傷害嗎,等判決完提誣告,絕對超過3個月294F 09/20 12:43
推 gaddafi: 應該是現在38歲吧295F 09/20 12:44
推 gaddafi: 交友app還是不要玩了吧 沒什麼意義302F 09/20 12:47
推 OyAlbert: 厲害了,以後幹炮前沒簽個切結書不行了304F 09/20 12:48
推 BJ0912: 有夠賤 耖305F 09/20 12:52
→ vicdecx: 等等 妨礙秘密 所以行前要先唸一段聲明(驚306F 09/20 12:52
推 osilice: 可以把母豬的姓名公開嗎307F 09/20 12:52
推 WarIII: 這跟仙人跳沒區別了309F 09/20 12:55
推 et310: 不要約不就好了310F 09/20 12:56
推 ohfulow: 突然覺得他的多項妨礙性自主前科,都是清白的311F 09/20 12:56
推 gaddafi: 永遠都有罪 搞不好在此之前 他還沒破處312F 09/20 12:58
→ gaddafi: 對還沒破處的人 第一次不想花錢去喝茶 也是情有可原315F 09/20 12:59
推 huikmn: 台灣母豬真多316F 09/20 12:59
→ s8910139: 自己也在場錄音也算妨礙秘密罪?319F 09/20 13:01
推 suifong: 當證據還是妨害秘密罪,可憐啊321F 09/20 13:02
→ s8910139: 妨礙秘密罪是指不能偷錄非自己的第三人對話才成立吧?322F 09/20 13:02
推 hiei2k: 自己參與的對話還叫秘密?!這什麼法官324F 09/20 13:05
→ tomdyer: 除非他有散播,不然證據算妨礙秘密? 如果是真的,難怪民眾會不相信司法326F 09/20 13:09
推 funofHD: 法律保護臺女 臺男只能好好保護自己QQ329F 09/20 13:10
推 gin10791: 應該有其他隱情 我猜新聞沒有寫清楚331F 09/20 13:12
噓 zsp40773: 沒案號 懷疑是記者跟軟體業者的業配336F 09/20 13:18
推 a37821910: 好屌哦 交配一下有這麼多東西可以告339F 09/20 13:22
推 treeeasy: 是當證據才拿出來,這樣也有事?341F 09/20 13:25
推 beetlej: 妨礙營業秘密被告343F 09/20 13:30
推 josephbb65: 這篇要看原案號 妨礙秘密罪構成要件非公開跟無故 為保護自己而蒐證有構成無故的要件嗎?347F 09/20 13:34
推 halfliz: 被告四次了還敢約,真的是行動力超強耶
正常人遇到兩次就嚇到乾脆喝茶了吧349F 09/20 13:36
推 aitela: 所以說法官檢察官都智障啊351F 09/20 13:37
推 meloxxl: 靠北是職業性侵告訴人喔 好手好腳不去賺 整天當訟棍352F 09/20 13:40
推 yueyajbdt: 嫖妓趕快合法化好嗎,省得在那邊浪費司法資源還要擔心來擔心去353F 09/20 13:41
推 arm370x: 這台女厲害不簡單355F 09/20 13:42
推 offstage: 檢察官跟法官如果有良知的話,可以問被告是否要反告誣告以伸張仗義,但看來沒有。356F 09/20 13:42
噓 rusticolus: 這樣行房記錄器就沒用了...換個罪名而已358F 09/20 13:42
→ offstage: 奇怪,如果認為密錄器是違法的,那就不能拿來當證據,這樣一來這個男的依然要被判性侵罪才對啊359F 09/20 13:44
噓 mk1689: 判什麼 是證據欸361F 09/20 13:45
推 skyfboy: 哇!錄音保護自己也不行363F 09/20 13:47
推 LandaChuang: 另一篇爆文有年輕美眉被潑大便,也許這些誣告女也要受些教訓364F 09/20 13:49
→ NomeL: 本來就不能錄音啊366F 09/20 13:49
推 ping6944: 看到罵法官的真的是智障,文中講的是檢察官起訴,干法官368F 09/20 13:49
噓 sc113943: 是法官亂判還是記者亂報 錄自己對話哪有妨礙秘密369F 09/20 13:49
→ ping6944: 屁事,法官不管怎樣都可以躺槍喔?370F 09/20 13:49
推 robbieulb: 還是要有line之類的對話紀錄才最安全371F 09/20 13:50
→ sc113943: 樓上是沒看到法官判三個月?372F 09/20 13:50
→ offstage: 判三個月難道不是法官判的嗎?要護航法律人也不是這樣374F 09/20 13:56
噓 arkman: 錄下來不散播,只給法官看,也有罪嗎?375F 09/20 13:57
→ offstage: 以後路上遇到臨檢,如果警察身上有有秘錄器,可以告嗎?377F 09/20 13:58
→ Addidas: 有舉證的必要性及特信性 不然沒證據能力不過法檢才不理你378F 09/20 13:58
→ johanzhou: 好奇這個男生 前面四次也都是合意性交嗎?379F 09/20 13:59
→ Addidas: 只能找證人知道你們合意進旅館 以及事前便利商店買東西380F 09/20 13:59
推 offstage: 找證人證明雙方合意進旅館沒用,女方可以在插到某一次的時候說她沒有同意。
女方也可以說同意一起進旅館純聊天但沒同意性交
比起被告性侵身敗名裂一輩子污點,還是咬牙被告防礙秘密算了
檢察官按照事實起訴是他的工作,重點本來就在法官阿,幹382F 09/20 14:04
噓 srewq: 妨害秘密應該是另外一案了,不然錄自己與他人的對話被控妨害秘密?389F 09/20 14:09
推 c6b7yntz: 我就說我現在在練習唱歌,每天錄自己聲音在調整嗓音,意外錄到的,這樣可以嗎xDDD391F 09/20 14:10
→ max52001: 靠邀 所以被關12年都是約跑被告性侵成立喔 也太雖小 XD394F 09/20 14:10
推 scores: 靠 性侵告不成還能告防礙秘密 怎樣都是你贏396F 09/20 14:13
推 artan814: 這案子檢察官問題很大,有利被告部分事實沒調查清楚就直接申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只看到檢察官的說法,當然判有罪。399F 09/20 14:20
→ jtozukken: 所以不管怎樣都可以拿到錢啊,都隨便他說的耶402F 09/20 14:21
→ bightv19018: 女人就是在上面約免費在開吉阿,法律本來就很有問他跟法官沒關係,跟你懂不懂法律有關403F 09/20 14:22
噓 w00176: 台女救世劍405F 09/20 14:23
噓 rock0747: 那這種到底要怎麼自保,根本是catch-22…406F 09/20 14:24
推 artan814: 又剛好是女性檢察官,不必多說什麼了吧407F 09/20 14:24
→ revorea: 沒有散播、錄自己參與的音這樣也不行?409F 09/20 14:27
推 edwinrw: 沒錄音=性侵 有錄音=妨害秘密 太慘了410F 09/20 14:29
→ houjay: 台女、殺人犯、神經病在台灣法律上無敵413F 09/20 14:31
推 bon362: 他的前科是不是都被告性侵414F 09/20 14:32
推 zien0223: 幹那怎麼搞都要吃官司哦 這合理嗎415F 09/20 14:32
推 squarerinoa: 所以外流影片也有可能是被駭客,那是拿來自保的wwww416F 09/20 14:33
推 a8824031: 錄音還要被吉 台女大勝利417F 09/20 14:37
推 zxp9505007: 妨害秘密不成立 他又沒有在公開場合公布錄音 而是提供給檢調單位420F 09/20 14:40
推 arm370x: 看推文就知道法律的誣告跟賤民認知的誣告認知差很多 賤民還是乖乖的就好 多話又要被法律人扣帽子422F 09/20 14:42
推 BQird: 哇靠 這樣怎麼 都贏。法官是北七喔425F 09/20 14:44
推 Arsitaka: 簡易判決只能判有罪好嗎....426F 09/20 14:47
推 Kelvinchen: 保護自己錄音證清白還被罰,法官是跟女的有一腿?427F 09/20 14:47
→ Arsitaka: 重點就是要看被告錄音是不是有正當原因(保護自己)
畢竟”有故”錄音就不會成罪428F 09/20 14:48
推 Strasburg: 法官沒使用非法取得的證物無效就不錯了 XD430F 09/20 14:51
→ Arsitaka: 沒看到全文,但很有可能是台男自己坦承犯行才被判有罪431F 09/20 14:51
推 lvlonster: 每個女網友都專業告人搶錢的欸。。435F 09/20 14:58
推 Trulli: 台女...436F 09/20 14:59
推 originbook: 兩個人都當事人 沒什麼妨害秘密的問題吧 有請法律人解釋441F 09/20 15:07
推 holebro: 男生要學習保護自己443F 09/20 15:12
噓 lucef: 兩邊都爛,男的沒好到那裡去445F 09/20 15:18
推 artan814: 被告的可以主張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9條,阻卻違法。別像這個被告傻傻認罪446F 09/20 15:18
推 gwofeng: 0反告誣告啊,互相傷害#448F 09/20 15:28
噓 sonyps: 怎樣都有得賺,厲害厲害449F 09/20 15:35
推 sismiku: 笑死 這樣秘密最好會成立
這根本不符合妨害秘密,亂認罪ㄛ
自己是主角並不符合妨害秘密451F 09/20 15:49
推 Strasburg: 不是啊 沒有適法性跟承認是衝突的454F 09/20 15:56
推 expertsaid: 推文還有人先檢討被害人,而不是母豬,台灣性平教育真的要再加油455F 09/20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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