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標題 [新聞] 門口取締「行人不走斑馬線」!店家提醒客時間 Sat Sep 26 22:55:18 2020
1.媒體來源:
ettoday
門口取締「行人不走斑馬線」!店家提醒客人 竟遭警嗆:妨礙公務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屏東枋寮台1線有一個路段經常出現行人穿越馬路違規未走斑馬線,一名餐廳業者日前好
心勸客人不要任意橫越馬路,卻遭正在值勤的警員激動告誡「這樣妨礙公務、妨礙開單,
以後要每天來」,讓他相當傻眼。對此枋寮警分局表示,店家無妨礙公務行為,對於員警
執法時的情緒性回應,他們會持續要求改進。
店家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表示,屏東朋友要注意了,枋寮地區台一線只要沒有斑馬線
,就不能過馬路,「警察大執法,我們看到要來我們店裡吃飯的人,請他們不要過來,揮
手請他們離開(走斑馬線),就被警察告知這樣是妨礙公務要送辦,這樣妨礙他們開單,
以後要每天來。」
原PO最後說,「請各位屏東的朋友們多多注意,過馬路一定要走斑馬線,已經沒辦法在警
察來的時候請你們別過來了」、「目前只能積極的請地方幫忙畫斑馬線」、「斑馬線距離
分隔島缺口,Google地圖顯示為200公尺。」
對此,枋寮警分局26日表示,本分局員警在巡邏時發現,本案地點於用餐時間有多名行人
穿越台1線,由於該路段車流量大,且車速較快,以致險象環生,員警為維護交通安全,
因此立即在該處制止。
針對店家的說法,本案民眾請來店顧客勿任意跨越道路,並無具體妨礙公務行為,對於警
員執法時的情緒性回應,本局會持續要求改進,另該處距最近路口超過100公尺,如有違
規事實適用錯誤部分,本分局將主動依法撤銷。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行人穿越道路,在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
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100公尺
範圍內穿越道路。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926/1818764.htm
6.備註:
真棒 這年頭店家叫客人走斑馬線原來也不行
是妨礙到偉大的公務人員開單了?不愧是南部警察
很有那種只准我開單不准你勸戒他人守規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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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umay: 妨礙業績 算擋人財路的一種吧2F 09/26 22:56
→ rushfudge: 過高屏溪 你乳鴿就繼續嗆起來吧 幫QQ6F 09/26 22:58
→ serrier: 店家提醒叫妨礙公務?不愧是南部..8F 09/26 23:01
→ benptt: 妨礙業績?妨礙中籃?11F 09/26 23:03
推 k1400: 屏東警察很兇的,我上次看到一個警察跟郵差在馬路上打架12F 09/26 23:03
推 lpbrother: 最近的斑馬線要 200 公尺,這個猛14F 09/26 23:06
→ skyyo …
推 skyyo: 法規是規定離最近斑馬線100公尺外可穿越 避免行人繞太多路15F 09/26 23:06
→ skyyo: 在那開的單也無效
推 lpbrother: 如果斑馬線都距離 200 公尺了還可以開單嗎?17F 09/26 23:08
→ kaodio: 鴿子也有業績壓力 低調一點不然天天查你水錶20F 09/26 23:12
推 gotta: 在台九線上抓這個 屏東警察是不是搞錯什麼了。21F 09/26 23:12
推 menshuei: 這個很南部啊,連警察都這麼南部。22F 09/26 23:12
推 donttry: 就是這種警察拉低水準25F 09/26 23:25
→ antivenom …
噓 antivenom: 台北來的低端支那品種警察不ey啊 難怪搶著去南部爽26F 09/26 23:27
推 kutkin: 行人你又不畫線
那個郵差還嗆警察 拿麼多人沒戴安全帽28F 09/26 23:32
推 GoogleZ: 垃圾警就是動不動妨礙公務恐嚇人民30F 09/26 23:37
→ abyepi: 吃飽太閒去驅趕違停31F 09/26 23:46
→ benza: 成績好頭腦棒早就唸電機了35F 09/27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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