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yukihira (Shelter)標題 [新聞] 立委提酒駕致人死傷先關3天 內政部有疑慮時間 Wed Oct 7 13:05:20 2020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王承中
3.完整新聞標題:
立委提酒駕致人死傷先關3天 內政部有疑慮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7日電)
酒駕、毒駕猖獗,國民黨立委提案修社維法,明定酒駕、毒駕若造成死傷,應立即拘留3
天。內政部次長邱昌嶽指出,社維法屬於事後實體處罰,不具當場即時性,且先以社維法
開罰,有違反「一行為不二罰」憲法原則的疑慮。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鑑於毒駕、酒駕問題日
益嚴重,國民黨立委魯明哲、許淑華、萬美玲、洪孟楷等人提案修正社維法,明定車輛駕
駛人因施用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酒精含量超標,而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者,應立
即拘留3天,增加嚇阻效果。
列席備詢的邱昌嶽表示,社維法的本質與定位是事後實體處罰,而非現場處置。社維法的
拘留,完全與刑事罰的拘役、有期徒刑性質相同,均屬於剝奪人身自由的事後實體處罰,
均不具當場即時性,無法達成遇酒駕即先用社維法關3天的修法目標。
邱昌嶽指出,一般而言,相關案件從警察移送至法院裁罰,平均約需30天左右,縱使以社
維法拘留去處罰酒駕,程序上也不具即時性,無法或不能於酒駕當場抓起來直接關3天。
另外,邱昌嶽也表示,若先以社維法拘留酒駕行為人,再依刑法或道交條例處罰,將造成
「同一行為被處罰兩次」,有違「一行為不二罰」的憲法原則,或一般法律原則「先刑事
後行政」的重大、明顯疑慮。
邱昌嶽指出,針對相關問題,目前已有刑法、道交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法律建構成
熟的體系,如有不足或不明確處,應研議修正相關法律因應,只靠社維法處罰酒駕,顯然
不適合也不足以達成遏阻酒駕亂象的修法目標與民眾期待。
(編輯:楊凱翔)1091007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01007011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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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ikadear: 說假新聞關三天還不是一堆假新聞2F 10/07 13:06
推 phix: 關三天要幹嘛 酒駕根本就無差別殺人 要關久一點4F 10/07 13:06
→ venomsoul: 先關三天然後?查明有黨證後決定起訴與否?5F 10/07 13:06
推 ayeae: 當然有疑慮呀,總統發言人被關三天能看嗎?8F 10/07 13:07
推 Isveia: 關三天要幹嘛?出來繼續酒駕?直接判死再叫我。12F 10/07 13:07
推 nothing188: 把輕判酒駕殺人的法官抓起來關3年,比較合理14F 10/07 13:08
推 lastphil: 跟酒駕撞死人假新聞一樣嚴重 可以的 這很綠共15F 10/07 13:08
推 giggleboy: 關三天咧 打狗衝車大總召的時間你賠得起嗎?17F 10/07 13:08
推 aoc902001: 吸毒撞死人應加重其刑,但在台灣吸毒撞死人無罪。18F 10/07 13:08
推 lpbrother: 關三天但是判決確定跟酒駕無關要怎麼辦?19F 10/07 13:09
推 aij: 民進黨政府護航不想讓警察處罰酒駕吧20F 10/07 13:09
推 rttlac: 關3天有效果?是喝酒在討論嗎23F 10/07 13:09
推 hihimen: 酒駕發言人: 挖鼻孔
對岸都直接關15天的,台灣有夠落後25F 10/07 13:11
推 pooznn: 那就找個理由羈押啊! 就沒二罰的問題27F 10/07 13:12
→ kathypig: 藍的關,綠的免,就沒爭議啦,蠢29F 10/07 13:12
推 JASONZOU: 內政部長次長的說法只是說修錯法條而已吧
應該修刑法跟道交條例才對30F 10/07 13:12
→ sr20detll: 笑死人,對岸酒駕先拘留15天,鬼島3天還ggyy的32F 10/07 13:12
→ abadjoke: 先關3天根本沒意義 什麼低能提案33F 10/07 13:13
→ leafall: google了一下邱昌嶽,結果看到別的新聞...
邱昌嶽去年摸進女秘書香閨 中選會委員出缺照提名34F 10/07 13:14
推 JASONZOU: 然後KMT版本是致人於傷或死才關三天36F 10/07 13:14
→ abadjoke: 致死傷本身就會有刑法處理了 前面加碼三天能幹嘛
還不如把最低刑期上修39F 10/07 13:15
推 yokomata: 這樣會讓政府空轉三天,不方便41F 10/07 13:15
→ james732: 酒駕唯一死刑就地正法,不需要二罰42F 10/07 13:17
→ aqsss: 關三天然後呢44F 10/07 13:19
推 chaobii: 關三天?先吃三顆子彈吧45F 10/07 13:19
→ NSRC …
→ NSRC: 月工 3 天 比較實在46F 10/07 13:23
推 zzh1014: 關3天不能工作,來幾次工作就飛了,阿忘了網軍都不用上班的47F 10/07 13:24
→ Blue6: 這樣就沒發言人了49F 10/07 13:25
→ piliwu: 沒有判決可以關人喔?哪來的立委
有沒有罪不是警察決定這點常識都不知道50F 10/07 13:28
噓 dsfrf: 立委不會為了酒駕去動刑法,哪個立委不用跑攤的你先講阿。52F 10/07 13:33
噓 GimO: 扯一罪不二罰 社維法就該廢除53F 10/07 13:33
→ GimO: 一堆聚眾打架的傷害罪嫌犯也都依社維法先行處罰了,那要不要廢除?55F 10/07 13:34
噓 child1991: 酒駕不管是不是立委有沒有致死都該直接槍斃57F 10/07 13:35
推 azopper: 易科罰金改掉啊 笑立委不敢58F 10/07 13:36
→ George728: 直接改成蓄意殺人罪啦。幹,北七立委59F 10/07 13:37
→ DORAQMON: 到最後關的 幾乎都是民進黨自己人怎麼辦60F 10/07 13:37
→ zszsdd: 酒駕致死10年刑期起跳不得緩刑凍結資產,脫產以無期計算。逃逸可視為現行犯開槍擊斃61F 10/07 13:38
推 ga652206: 要分權貴啊 怎能讓權貴先被關三天63F 10/07 13:39
噓 DWR: 酒駕致死傷就依照殺人或傷害現行犯逮捕申請羈押啊 笑妳立委不敢改刑法酒駕不得交保拉65F 10/07 13:44
→ stvc: 民進黨最愛酒駕發炎人67F 10/07 13:46
推 vancepeng: 不然酒駕撞死人就入民進黨當議長好了68F 10/07 13:49
推 ES699AP: 如果改成非民進黨籍關三天就過了69F 10/07 13:53
推 xhung: 韓賜村: 好險闖紅燈撞死人不用關...71F 10/07 13:55
推 golttt: 這樣很多長官會被關不方便73F 10/07 14:04
推 ghostxx: 他們才不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自己跑攤樁腳應酬,誰敢改74F 10/07 14:05
→ SkyShih: 結果立法院開會人數不夠75F 10/07 14:06
推 knnney: 怕關到自己人77F 10/07 14:10
推 TomChu: 關這三天沒意義吧78F 10/07 14:12
→ cofw: 酒駕過失傷害直接改成殺人未遂,酒駕過失致死直接改謀殺罪,就不會有異議了
還有酒駕抓到直接判處蓄意傷人罪79F 10/07 14:15
推 zaq266: 怕搞到吱己人82F 10/07 14:20
→ dudee: 30天再來提84F 10/07 14:32
→ eeccms …
推 eeccms: 台灣價值https://udn.com/news/story/7327/491114786F 10/07 14:57
噓 soulknight: 疑慮什麼? 那我祈求老天爺把內政部的官員都被酒駕撞死這樣就沒有疑慮了!?89F 10/07 15:29
推 KennethC: 關三天 就有可能有三天沒發言人 很不方便92F 10/07 16:01
推 kokunmai: 可知國民黨立委法學素養到底有多高94F 10/07 18:43
推 catteamiren: 很好啊 為什麼不先關3天?疑慮?附加上去不就沒二罰?95F 10/07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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