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合法可蓋的最大總建築坪數是固定的(所以他們會蓋到飽、蓋到滿,再買個容積轉移)。
不列入建築面積的,陽台、雨遮,也盡量蓋,因為也可以賣錢,而且不列入政府核定的法定建築面積計算。所以,多蓋一坪可以多賺(賣)一坪。甚至把室內偷個1坪,再補陽台雨遮1.5坪給你,讓使用面積看似多出0.5坪。100戶就偷了100坪。
致於公設比,扣掉室內實際面積跟車位面積後,剩下就是公設面積。問題來了,車位一個一個算(賣),公設一坪一坪賣,所以,車位面積越來越小(一個車位面積多少坪,建商說了算),公設越來越大……
公設比大了,很難看(難賣),怎麼辦,就把空地蓋個花園、泳池、烤肉區……然後說這些都是公設…………其實這些都不算是公設,因為沒有頂蓋(或頂蓋最後再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