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ytkuang (就是那個光)標題 [新聞] 強盜流鶯1000元嘆要背5年刑 法官:不值得時間 Mon Nov 2 19:45:49 2020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2020年11月2日
2.記者署名:
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強盜流鶯1000元嘆要背5年刑 法官:不值得同情加重判
4.完整新聞內文:
男子王彥因「心情不好」,帶著空氣槍和辣椒水洗劫在萬華站壁的流鶯,恫嚇「大家都是
混一口飯吃的」,但僅搶到1千元。王事後向朋友埋怨辣椒水1瓶要600元,他還搭捷運、
買檳榔,折合完才搶到300元,卻要「背5年刑期,我看去偷好了」。台北地院依攜帶凶器
強盜罪判王7年6月徒刑,高等法院駁回他上訴,刑期比他預想得來得重。
王彥(33歲)從事園藝工作,育有1子,但他有毒品、妨害公務、傷害、恐嚇等前科。
去年5月27日晚上8點多,王彥到台北市西昌街物色流鶯,他鎖定一名女子、佯稱要買春,
雙方以「全套1500元」談妥價格後,由女子帶王進入一間套房。當兩人入房後,王隨即掏
「槍」、拉滑套,他瞄準女子說「大家都是混一口飯吃的,把錢交出來」;女子懼怕,只
好掏出身上僅有的1千元現金,求饒說「不要傷害我」。
王
搶到1千元後,拿起辣椒水狂噴流鶯的臉和脖子,流鶯驚慌,拿著皮包往前亂甩、大喊
「救命」,王關上房門逃離。
遭搶的流鶯事後報警,萬華分局警方受理。隔天晚上,王彥因在新北市土城區和李姓男子
發生持槍糾紛,土城分局廣福派出所員警逮捕擁槍的王,還在他身上搜出辣椒水,萬華警
方得知後,確認犯嫌意外落網。
扣案的
空氣槍經檢測,並不具殺傷力,但槍枝與貝瑞塔手槍的不同處僅在
槍管最前緣的管
膛外緣是銀白色,一般人難以識別。
高等法院審理發現,王彥曾和友人說「我這有貝瑞塔玩具槍,很像真槍,可以擊發霹靂炮
,打出去別人以為是真槍…我那支絕對嚇死,還有辣椒水」,認定他有加重強盜犯意。王
辯說,因為這名流鶯和他所屬的天龍堂松山分會的馬伕「小賴」有金錢糾紛,「小賴」要
他幫忙討錢,才會去萬華找流鶯算帳。
雖然王彥還向朋友咒罵搶得的金錢太少,還要「背5年刑期」,但高院認為他至今否認加
重強盜,審判時也沒到庭,被害人訴苦「我到現在還是很害怕」,批評王故意挑社會經濟
地位較為困苦的人下手,不值得同情,仍維持一審7年6月刑度。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982556
6.備註:
你法官不要二審又翻盤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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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dway: 沒有殺人重判5F 11/02 19:47
→ SnakeO: 現在法官都是看心情判的?這個要判七年?8F 11/02 19:48
→ SnakeO: 原來如此@@10F 11/02 19:49
噓 errorr: 搶到錢還噴人11F 11/02 19:49
推 be5566: 就基本刑度加一點啊12F 11/02 19:49
推 richardh: 法官同情心何時會用在兇殺被害人跟家屬身上14F 11/02 19:50
推 omfg5487: 吸毒砍頭無罪 畜生東南亞糞島15F 11/02 19:51
噓 s4559988: 搶流鶯1000元>殺人砍頭 台灣司法棒棒17F 11/02 19:55
→ rainylife: 納稅人還要養這種咖五年喔? 不能人道銷毀?20F 11/02 19:59
推 DarkerDuck: 都民國幾年了還在強盜,詐騙CP值高太多了,甚至可能無罪22F 11/02 19:59
推 cttw19: 比強姦還重23F 11/02 20:00
推 catclan: 貝瑞塔玩具槍 XD24F 11/02 20:02
→ Siu: 辣椒水太貴了吧...26F 11/02 20:03
推 wylscott: 已經駁回上訴 就是定讞了啊30F 11/02 20:05
推 kid725: 1500應該是老流鶯了 欺負老流鶯真的是很壞32F 11/02 20:06
推 Aonian: 希望他出獄不要再找人家麻煩,敗類總把自己的過錯歸咎他人34F 11/02 20:11
噓 kenet2: 把流鶯殺了可能都沒判這麼重37F 11/02 20:14
噓 s540421: 看到正常判決還要懷疑是不是判錯,可悲鬼島司法39F 11/02 20:20
推 ITME: 台男活該40F 11/02 20:21
推 xdctjh: 殺人都沒這麼重43F 11/02 20:33
推 lkdsa: 去死,不值得可憐44F 11/02 20:42
推 richjohn: 就已經二審了你新聞只會貼不會看喔46F 11/02 20:45
有啦有啦 哪一次沒有
推 tikowm: 殺了人還判比較輕47F 11/02 20:48
推 scu96: 台灣法官還挺搞笑的49F 11/02 20:51
噓 gary800: 連刑法都沒看的就說法官亂判....猛!都強盜了,是要多輕啊!50F 11/02 20:55
噓 Daraxxi: 就已經高院駁回了你還在二審翻盤是怎樣52F 11/02 21:11
好啦好啦 小弟錯了
噓 IcJack: 這種垃圾 錢都拿了 還噴辣椒水 不判你重判誰重啦 糙53F 11/02 21:11
→ Argyris: 比酒駕撞死人還嚴重54F 11/02 21:16
→ raku: 因為不認罪跟審判不到庭才會被判這麼重啦57F 11/02 21:58
推 biggg1818: 幹搶1000而已真夠低能 做詐欺也沒搶劫重58F 11/02 21:58
推 hakuoro: 嗑了藥再上才能拼減刑無罪 懂?59F 11/02 22:01
→ golttt: 安啦二審減一半,三審緩刑60F 11/02 22:03
推 EZX: 流鶯也要搶,垃圾61F 11/02 22:14
推 lalamio: 直接殺掉說不定還會被當精神病無罪62F 11/02 22:22
→ dreamdds: 搶本來就比偷嚴重 白癡不讀書的下場64F 11/02 22:45
推 a00049g: 真的是給法官玩就好66F 11/02 23:09
噓 adam6693: 說有惡性的殺人判得比這輕的去找出來啊,不然就是造謠68F 11/03 01:03
噓 mstar: 「高院駁回上訴」表示二審結束了,還在二審番盤69F 11/03 01:06
好啦好啦 小弟錯了
※ 編輯: ytkuang (49.214.197.99 臺灣), 11/03/2020 09:15:56
推 sank: 這種犯罪的判重是好事70F 11/03 10:34
→ Ten9: 真的不同情 什麼? 殺人? 哎呀~ 可教化拉~ 哪次不教化~ 無罪72F 11/03 10:58
噓 raxjimmy: 開車撞死人重判六個月 搶1000判五年73F 11/03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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