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zoeapezoo ()標題 [新聞] 租屋尋短害豪宅變凶宅 判子償父債 賠房時間 Mon Nov 9 09:18:4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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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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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尋短害豪宅變凶宅 判子償父債 賠房東300萬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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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以1600多萬元買下新竹縣1棟全新豪華別墅,隨即交由租賃管理公司出租給黃姓男子,
沒想到黃男竟在屋內燒炭自殺,讓房產一下子貶值369萬餘元,陳男憤而訴請建商、管理公
司及黃男的兒子須連帶賠償300萬元,新竹地院審理認為,建商與管理公司無須負責,但黃
男兒子須在繼承父親遺產範圍內,給付陳男300萬元。
陳男說,2017年6月間在新竹縣買了1棟房產,與建商約定由租賃管理顧問公司出租及管理。
後來管理公司將房子租給黃男,沒想到黃在2018年12月16日被發現在房內自殺身亡,造成房
價貶損369萬7千元,因此訴請建商、租賃公司及黃男的兒子連帶賠償300萬元。
黃男19歲的兒子說,父親身故後,他僅繼承存款2萬1千元及1輛機車,但已為父親花了60萬
喪葬費,還要處理車貸及信貸,無力負擔陳男的請求。
法官調查,37歲黃男於承租房子期間,不僅有正當職業且繳租正常,從未因違反社區規約,
而遭其他社區住戶投訴,因此租賃管理公司與建商都無須負責。
建商、管理公司無須負責
死者女兒於相驗時說,在IG發現父親有炭爐照片,有說到感情問題,故趕緊通知房東,敲門
沒回應,開門後發現父親身體已發黑。
法官認為,房屋內有自殺行為而致死亡,將使房屋成為凶宅,一般人會因嫌惡而不願購買或
承租。
法官請專家鑑價,截至今年6月,該屋正常交易價值為1636萬元,成為「凶宅」後,房價減
損率達22.59% ,交易價值減損369萬7千元。而黃男自殺身亡與房地產價值跌落具因果關係
。
父輕生應負侵權責任
依民法規定,黃男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讓陳男的利益受到損害,應負侵權行為損害
賠償之責任,其死亡後,即應由繼承人在遺產範圍內負賠償責任。法官因此判黃男的兒子應
給付陳男3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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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mt17: 打房烈士2F 11/09 09:19
推 goldfun: 無房的人連自殺的資格都沒有,還不快買房5F 11/09 09:21
推 Tattoo: 不會拋棄繼承?6F 11/09 09:21
推 kutkin: 所以凶宅才打78折9F 11/09 09:21
推 alvea: 37歲,小孩19歲10F 11/09 09:22
→ a27588679: "已為父親花了60萬喪葬費"這是貴還是便宜?14F 11/09 09:22
→ kutkin: 要不到錢啦,扣掉沒剩了15F 11/09 09:22
→ sagarain: 現在內建都是限定繼承 不需要主動拋棄16F 11/09 09:22
推 zo6al: 為什麼不去飯店自殺呢?17F 11/09 09:23
推 hdjj: "在繼承父親遺產範圍內,給付陳男300萬元",所以沒什麼問題19F 11/09 09:23
推 lpbrother: 怎麼會知道是刻意用自殺損害對方的利益?20F 11/09 09:23
→ BaRanKa: 租屋的不要再租屋自殺 要直接寫在合約嗎25F 11/09 09:24
→ lpbrother: 自殺有很多原因,除非遺書上面寫說報復房東吧27F 11/09 09:25
→ onstar: 這種通常沒什麼遺產30F 11/09 09:26
→ sagarain: 法條不是寫在那嗎 故意危害善良風俗32F 11/09 09:27
→ onstar: 而且房東無從預測33F 11/09 09:27
→ kaodio: 所以是只要賠2萬的意思嗎XD35F 11/09 09:28
→ onstar: 其實房東要擔心的事不只這個36F 11/09 09:28
推 DeepNOIR: 「管理公司無須負責」? 沒過濾好房客不用負責嗎37F 11/09 09:28
→ HELLDIVER: 是說這個還不是普通的租戶 居然租全新的透天厝?39F 11/09 09:29
推 menshuei: 柯不是說在河濱公園比較好嗎?41F 11/09 09:29
→ BaRanKa: 很難過濾吧 也是有看起來正常沒病的 一樣會自殺43F 11/09 09:29
→ menshuei: 我是認為在河濱至少看看風景會減少自殺衝動吧46F 11/09 09:30
→ donation12: 這個判例很可能是因為父親有「遺產」,子有「繼承」47F 11/09 09:30
→ menshuei: 不過為什麼不要用思覺失調抗辯來免責之類的?
如果有思覺失調的話,可以改跟物業管理公司求償。48F 11/09 09:30
推 steel: 用生命打房52F 11/09 09:32
→ samm3320: 這根本不叫子償父債,記者邏輯有事嗎53F 11/09 09:32
→ sagarain: 判決就表明是限定繼承了 是要拋棄什麼55F 11/09 09:33
推 kilof: 阿又沒錢59F 11/09 09:34
推 PanaS0Nic: 他是故意自殺又不是故意貶低房價損害屋主60F 11/09 09:36
→ sagarain: 而黃男自殺身亡與房地產價值跌落具因果關係62F 11/09 09:37
推 beloud: 真‧打房高手64F 11/09 09:38
推 PanaS0Nic: 因果關係歸因果關係啊,不能證明有貶損故意就不成立啊65F 11/09 09:39
推 Deparic: 60萬喪葬費是被坑吧…66F 11/09 09:40
推 no1smkimo: 故意在房內自殺,就是故意貶低房價損害屋主阿68F 11/09 09:40
→ akway: 房東大勝利 不用打房了71F 11/09 09:40
→ no1smkimo: 大部分成年人,應該都會知在房內自殺,都會被當作凶宅阿73F 11/09 09:41
推 berice152233: 遺產範圍要怎麼解釋阿,遺產內包含兩萬現金和三百萬債務?兩萬現金和只要賠償兩萬的三百萬債務?通常這種情況不是直接拋棄嗎?(雖然說繼承了才出現賠償好像也避不掉74F 11/09 09:41
→ no1smkimo: 不然要自殺,不會去外面自殺嗎,在房內自殺,
不就故意要害屋主嗎?79F 11/09 09:42
推 Dia149: dpp一大德政82F 11/09 09:43
→ Dia149: 到底要死多少人才甘心阿84F 11/09 09:44
→ Dorae5566: 繼承範圍內...所以還是那個自殺的賠阿85F 11/09 09:44
推 touchbird: 60萬算貴 新竹便宜的十萬可以解決88F 11/09 09:48
→ YALEMY: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89F 11/09 09:48
推 ilohoo: 其實就是死者賠 不夠賠的變負債 再限定繼承切斷點90F 11/09 09:48
→ zoin: 限定繼承阿 QQ91F 11/09 09:49
推 tai728: 兒子拋棄繼承遺產就沒事了吧92F 11/09 09:49
噓 ioupoiu: 拋棄繼承就好了 房東一毛都拿不到97F 11/09 09:53
推 CIIIO: 應該是父親要拋棄繼承吧? 用兒子身上的財產去付 如果還是負的 父親就拋棄繼承這樣?98F 11/09 09:53
→ ioupoiu: 為什麼不能在租屋處自殺?這本來就是房東風險100F 11/09 09:54
→ xxxg00w0: 阿就在限定繼承範圍內 不然咧?101F 11/09 09:54
→ ioupoiu: 投資有賺有賠 你股票基金賠了要怪銀行?102F 11/09 09:55
推 CIIIO: 看錯 是父親自殺103F 11/09 09:57
推 blackyw: 所以不要怪房東歧視老人.窮人,就風險控管啊!105F 11/09 09:58
推 yameide: 死者預測是70年次,等於很早就有兒女106F 11/09 09:59
推 lwrwang: 18歲就生小孩了耶!108F 11/09 10:00
推 yniori: 年少不讀書~長大當記者~~連父債子償的意思都不懂109F 11/09 10:00
噓 kukuyo: 拋棄繼承就沒事了110F 11/09 10:00
噓 chunfo: 法院袒護炒房仔 出租本來就有風險 不然自住啊111F 11/09 10:01
→ chunfo: 這個政府投資客投資失敗還要民眾賠113F 11/09 10:03
推 susaku: 2018年底死的 那孩子繼承應該早就辦完了吧114F 11/09 10:04
推 ilsr: 就正常來說,都知道自殺會影響房價115F 11/09 10:05
推 kancet: 法官的判決好酷116F 11/09 10:05
推 HIRUMA: 現在還有父債子償這種事? 這種觀念超古老的吧?119F 11/09 10:12
推 adam6693: 推文不意外有白痴看不懂法院判決的意思121F 11/09 10:17
推 AndyMAX: 民事又沒有在管你過失故意==你以為過失把別人的房子燒掉就不用賠嗎?124F 11/09 10:20
推 adam6693: 民法184條,幹嘛要有貶損故意?某樓不要亂掰好嗎126F 11/09 10:20
推 jj920408: 酷喔 判三百萬順便再逼死兒子128F 11/09 10:23
推 aa2425: 20年來經濟最好 呵呵129F 11/09 10:25
噓 chunfo: 怪力亂神造成的價格下跌怎麼能算數 最多賠清潔費130F 11/09 10:28
推 mdkn35: 這種錢也要 呵132F 11/09 10:38
推 CartoonMin: 60是全部嗎?覺得有可能,我長輩喪事所有全加也有40134F 11/09 11:00
噓 no1smkimo: 就說應由繼承人在遺產範圍內負賠償責任了135F 11/09 11:00
推 liorio: 記得拋棄繼承是有時效性的136F 11/09 11:01
推 sailo: 有錢人有差這三百萬嗎?還告137F 11/09 11:01
→ no1smkimo: 也就是說遺產不到3百萬,兒子也不用負責阿,還逼死兒子勒138F 11/09 11:02
噓 UbaldJimenez: 可以改拋棄繼承嗎?不然這也太衰了吧
不過很好奇,如果不是自殺是自然暴斃的話,會怎算?141F 11/09 11:03
噓 LSND: 87,不拋棄繼承就背債啊143F 11/09 11:04
噓 no1smkimo: 就說判須在繼承父親遺產範圍內,給付陳男300萬元阿
遺產沒到3百萬,就是留有多少錢就賠多少錢阿144F 11/09 11:05
推 BlackCoal: 新聞寫的很明白了呀,繼承範圍內要賠147F 11/09 11:16
推 AGUNDX: 偉大政府死不通過合法自主安樂死149F 11/09 11:36
推 cutehale: 一般不都直接限定,看來也呆帳吧151F 11/09 11:55
推 tanted: 雖然判賠3百多萬 可以實際只能拿到2萬152F 11/09 11:59
推 denyy555: 蔡母豬:不推用生命打房,乖乖當房奴不是很好嗎?154F 11/09 12:05
→ bilibo: 凶宅才打七折哦... 台灣房價真是貴156F 11/09 12:11
噓 e810211: 無房的,想自殺去荒郊野外,不要影響房價158F 11/09 12:14
噓 nnnni0: 遺產範圍內159F 11/09 12:25
推 blargelp: 合理啊 就說繼承範圍內了 八卦那麼多文盲?161F 11/09 12:28
噓 w3951: 依照鄉民法學 法官怎麼判都不對啦162F 11/09 12:29
推 louis13: 現在都限定繼承了不是嗎 就算兒子沒拋棄繼承 最多也只要賠幾萬塊而已 (現金2萬多+機車殘值)168F 11/09 16:07
推 rainsilver: 他又不是故意以此來害房東 沒什麼道理
怎麼用故意以違法善良風俗來判170F 11/09 16:37
推 xhung: 放棄繼承 鬼才幫你壓房價172F 11/09 16:45
推 tw536653: 沒寫兒子總共繼承多少資產173F 11/09 17:54
→ AIronKuma …
→ AIronKuma: 打房 2024選總統穩上 得青年者得天下!176F 11/10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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