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ild2012 (世界末日)標題 Re: [新聞] 醫院下班被擄走!新北男性侵24歲女「拖鞋時間 Wed Nov 11 08:01:12 2020
又是新的一天 有新的扣打了!
這次來po 裁判書
裡面有加害人的姓名 法官的姓名 自己去看
我不po 免得倒楣
這是裁判書 想看得自己去看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侵重訴字第 3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09 年 11 月 04 日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ro=136&q=
4ac394c62f774924d21eee1f0b6a82a1&gy=jsys&gc=M&sort=DS&ot=in
直接跳到 論罪的部分
然後我就知道為什麼會輕判了,笑死! 一點邏輯都沒有
新聞寫的很客觀,記者沒有編故事
~~~~~~~~~~~
刑法
第302 條第1 項(妨害自由)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 5 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9 千元以下罰金。
第277條 (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0 萬元以下罰金。
第224條(強制猥褻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
,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 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罪)
犯前條之罪而有第222 條第1 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3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第315條之2(散播秘密罪)
意圖營利供給場所、工具或設備,便利他人為前條第一項之行為
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
第346條(恐嚇取財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
物交付者,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3 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
而為性交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節錄~~~我有意見的地方~~~~~~~
傷害罪的地方
(還有一個拿 衣架跟皮帶歐打 但是他死了 呵呵)
三人持長桿、高爾夫球棒毆打甲,致甲受有雙眼周圍紅腫、上唇撕裂傷、
左枕部裂傷逢大針、肩頸部多處鞭打傷、雙肩大片瘀傷、右胸部、
右腰前側、肚臍周邊大片瘀傷、背部兩處鞭打血痕、背部、
左後腰部大片瘀傷、雙臂及右肘瘀傷
大概就是 拿起棍子亂打
打到 臉 後腦 肩膀 右胸 右腰 肚子 背部 雙手
這麼多人,圍著一個女生這樣打,真的是很恐怖耶
怎麼下得了手!!!
沒有腦出血或內傷出血死掉,這女生真的命大
這樣還不是殺人罪 我也是 呵呵
大概真要死人,才是殺人罪了
~~~~~~~~~~~~~~~~~~
妨害自由+恐嚇取財
把重罪的強盜罪或擄人勒贖罪,拆分開
難怪判那麼輕!!!
法官的判決是說,
因為進當鋪後,女生還能跑掉,所以就不算強盜罪了!
那我就要反問啦 那要是跑不掉呢? 或跟著當鋪狼狽為奸呢?
法律應該是通例,一體適用,結果又搞這種個案!
強盜罪後面還寫了"未遂犯罰之"
不就很明白的說"搶不到"也算強盜罪了嗎!
結果搶不到 就不算 真的是 呵呵
~~~~~~~~~~~~~~~~~~
限制自由把人抓到山上,為了錢 再把她押去借錢 兩次!
第 347 條 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開始押上山的時候沒有要錢,只是妨礙自由 這我同意 但是...
後來 為了要錢 就把她押下山"借錢" 就不算擄人勒贖阿!!!
這484在跟大家說,
以後不要跟被害人要錢,要說借錢 就沒事了!??
當刑法第348-1條是寫假的喔
真的是好棒棒
刑法
第348-1條
擄人後意圖勒贖者,以意圖勒贖而擄人論。
~~~~~~~~~~~~~~~~~~~
還有更嚴重的
第 348 條
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強制性交者。
把人押上山擄人勒贖又強暴她,最少也是12年起跳
結果呢? 判7年 哈哈哈
~~~~~~~~~~~~~~~~~~
查了一下審判長,恩...我覺得不意外了
是個很會念書的乖寶寶呢!
交大科法所畢業 25歲 (恩...科技法律所 超難考,報考資格就要雙主修)
應屆考上司法官後 受訓兩年 27歲
不用當兵
當法官至今10多年
這法官 到底知不知道 什麼是邏輯阿?
明明1+1=2
為什麼他的判決卻是1+1=A
WTF???
還是他故意1-1=0阿?
我真的是猜不透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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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醫院下班被擄走!新北男性侵24歲女「拖鞋
11-11 08:01 wild2012.
推 rodney92: 話說那個wei賊頭市長御用網軍不出來護航嗎?不敢出來嘴2F 11/11 08:02
那個學歷 真的是全台 TOP1的 真的高級!
推 Motor: 高調4F 11/11 08:03
→ saisai34: 法官沒被人押走去借錢過 體會不了被害人的恐懼6F 11/11 08:06
→ li04: 沒死人當然不是殺人罪、頂多殺人未遂、沒死人可以算殺人、那7F 11/11 08:06
→ li04: 沒開車也能成立酒駕、9F 11/11 08:06
殺人未遂,一樣是殺人罪阿! 不然館長怎麼會去告殺人罪!
酒駕就 不確定故意殺人阿! 一樣是殺人罪
推 edc3: 幫高調。13F 11/11 08:10
不是嘴 不然你來當法官 ,要不就是嘴 立委立的法條,法官 雙手一拍 關我P事
→ agong: 被害者及家屬一定很無力16F 11/11 08:12
推 purue: 怎麽查 我搜尋不到17F 11/11 08:12
推 s505015: 還有某粉專檢察官 畫圖 用文字嘲諷台灣人20F 11/11 08:13
推 SilentBob: 法綠仔:你法盲啦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阿黑顏21F 11/11 08:13
→ TCB006: 台灣法官就那個樣子 你能期待什麼?22F 11/11 08:14
→ A6 …
推 A6: 這就是 社會安全網阿23F 11/11 08:14
我也接過 司法信任度調查的電話,狂讚基層滿分,然後瞧死法官都給0分,CC
噓 Tatsuya72: 法官無法體會被團伙暴力脅迫及囚禁的恐懼,還以為被害24F 11/11 08:15
推 Dia149: 哦哦哦喔所以是金字塔頂端沒有被社會歷練過484說這個25F 11/11 08:15
真的 真的 很會念書 又不用當兵 沒有比這個更尊爵不凡的了
推 scifinder: 法律人邏輯(望向行賄有罪收賄無罪的)27F 11/11 08:16
推 sooppp: 交大文法科的素質本來就不高啦28F 11/11 08:16
推 cado0824: 沒死人判殺人罪你是哪個國家的法律
看了會怕欸29F 11/11 08:16
推 Archier: 哈哈哈 TOP1 的背書機器,AI 未來要取代的就是這種31F 11/11 08:17
這是裁判書
推 marktak: 再質疑中國法師就勞改33F 11/11 08:18
你說 教召回去蹲14天嗎? 我有7天經驗的3次 還一次 我準備好了 QQ
→ Archier: 法律人 == 吃飽穿暖只背書 == 完全跟社會脫節34F 11/11 08:19
噓 Tatsuya72: 法官無法體會被團伙暴力脅迫及囚禁的恐懼,還以為被害38F 11/11 08:19
推 tobe8025: 你的文章都滿屌的,記者怎麼不來抄41F 11/11 08:20
推 h129875230: 邏輯U那摸難嗎 每次這些判決都讓我覺得非常奇葩42F 11/11 08:21
噓 Leo4891: 法官就是垃圾 台灣只考試就能當法官的制度太畸形44F 11/11 08:21
→ A6 …
推 A6: 法官真的就是把強盜罪拆開輕判45F 11/11 08:21
檢察官是送 強盜罪,但法官不認同
→ Tattoo: 交大仇女不意外46F 11/11 08:22
→ Leo4891: 這種法官就是完全忽略罪犯的惡意和過程 只看結果47F 11/11 08:22
推 LIUACH: 台灣法官真保護壞人 呵呵48F 11/11 08:23
→ iam0718: 法律人永遠為加害者著想49F 11/11 08:23
推 bg00004: 所以台灣法官的心證根本是主導判決一切的根源52F 11/11 08:23
推 ipo2056: 不給錢就不算嫖阿,沒搶到就不算搶53F 11/11 08:23
真的!!! 1994年的電影 到現在25年 真的都沒騙我!!!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08:25:34
推 aragonite: 自由心證便宜了一群人渣...可憐的女孩58F 11/11 08:24
→ bg00004: 有時候人民在質疑~會推給立法 但實際上法官有自己的心證59F 11/11 08:24
→ A6 …
→ A6: 我前面還在想 強盜罪 最低5 結果判出來4年真的很扯60F 11/11 08:24
→ Leo4891: 這案子根本很像竹東少女案 就差沒殺死人而已61F 11/11 08:24
噓 gv390: 懶得說了,一堆法盲,法官能判最高就是七年,不然叫立法院62F 11/11 08:24
推 gunfighter: 能考上法官的不就那些人生一帆風順只會考試的文組
受害人的痛苦 對他們來說只是另一張考卷而已63F 11/11 08:24
→ gv390: 修法啊,把法官當作萬能這樣65F 11/11 08:24
→ bg00004: 我認為要修法阿~但是法律人會說剝奪了法官的自由審判69F 11/11 08:25
推 jexcel: 都是法官亂判司法不公 新北沒問題很安全70F 11/11 08:25
→ A6 …
→ A6: 幹嘛修法? 強盜罪 五年起跳到無期 問題法官不用71F 11/11 08:25
→ Leo4891: 只會考試就能當法官真的是笑話 至少也要從檢察官遴選72F 11/11 08:25
→ bg00004: 取消心證也有問題存在73F 11/11 08:25
→ Leo4891: 難怪台灣有些法官真的與社會脫節74F 11/11 08:25
美國好像要當律師或檢察官15年 才可以轉任法官,日本也是如此
→ A6 …
→ A6: 又不是沒法給法官用75F 11/11 08:26
→ henryc: 樓上,法官依法審判,誰在給你自由審判?76F 11/11 08:26
推 loyal325: 講難聽的就是沒有出過社會 現在很多司法體系的不都是這78F 11/11 08:26
推 ABA0525: 所以早說源頭問題在法官亂判,沒人制裁法官79F 11/11 08:26
法條都很嚴謹 沒有甚麼大問題! 主要問題就是 法官亂判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08:28:00
→ bg00004: henryc 玩文字遊戲的心證阿80F 11/11 08:26
推 iam0718: 受害人的痛苦沒那麼重要 只是個案跟數字 對加害人溫柔點82F 11/11 08:26
→ Leo4891: 法官說 沒拿到錢 所以不算強盜 邏輯就是這麼棒84F 11/11 08:26
→ bg00004: 所謂的依法~不過是表面說法但其實在依法上玩文字85F 11/11 08:27
→ A6 …
→ A6: 法官把強盜罪拆成 恐嚇取財+妨礙自由 這是修法的問題86F 11/11 08:27
→ henryc: 依法玩文字還是依法啊87F 11/11 08:27
→ bg00004: 例如這一篇~請問他沒依法嗎?有阿~但是為什麼這麼多問題?88F 11/11 08:27
→ A6 …
→ A6: 這明顯是法官的問題89F 11/11 08:28
推 colenken: 法官是最有權無責的一個職業亂判你也拿他沒皮條90F 11/11 08:28
→ bg00004: henryc所以阿~被批評也很正常91F 11/11 08:28
推 bluu: 沒有殺人未遂ㄇ?92F 11/11 08:28
沒有喔 沒死人 傷害罪而已 很輕啦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08:29:14
推 hcn368: 這些法官就跟唸八股文的士大夫一樣 交給他們領導制度 結94F 11/11 08:29
→ bg00004: 應該修法讓法官也必須負責~也必須接受判決96F 11/11 08:29
→ hcn368: 果就是悲劇97F 11/11 08:29
→ henryc: 取消心證這種無建設性的批評就不用拿出來了啦98F 11/11 08:29
推 Leo4891: 有權無責真的噁 難怪可教化敢大聲講99F 11/11 08:29
推 Workforme: 我們法官都很會幫加害人找理由減刑啦 不知道問題出在哪100F 11/11 08:29
→ bg00004: 我是認為心證必須要受到限制和審判102F 11/11 08:30
推 Zeroyeu: 這些法官吃屎的? 還是腦袋裝屎的? 司法改革改到哪啦幹?103F 11/11 08:30
推 whitefox: 科法所某教授上課都在講他當兵的事105F 11/11 08:30
→ bg00004: 心證有其必要~但是心證必須要有人管制收束106F 11/11 08:30
推 Primk: 中華民國的法官 應該 是全世界 最垃圾的職業107F 11/11 08:30
→ henryc: 你根本不懂自己在說什麼吧110F 11/11 08:30
推 kenco: 政府無能 慘111F 11/11 08:31
→ Zeroyeu: 這些法條沒問題懂?很明顯就是亂用亂判而已 法官呵呵~112F 11/11 08:31
推 herro760920: 這真的是垃圾法官,還有一點要提,這案子沒有和解,113F 11/11 08:31
→ bg00004: 看吧~又有人把焦點轉到立委身上了XD114F 11/11 08:31
推 feng0312s: 等等某犀利會說他們看的事件很多比各位都還有社會經驗116F 11/11 08:31
推 st210113: 某g說最高就是七年的 刑法221跟222去看一下好嗎117F 11/11 08:31
推 denyy555: 換成蔡英文路上被姦就應不是這判決了,生命本不同價,嘆118F 11/11 08:31
→ henryc: 很多一天到晚笑司法改革的,可以說說看改革的內容嗎119F 11/11 08:31
推 Atlantean: 原來判決的是只會烤試的垃圾法官嗎???121F 11/11 08:31
推 dakulake: 白色恐怖時代遺毒的思考和僵化制度,還能期望在野黨國民122F 11/11 08:32
→ st210113: 然後說都是立委不修法的,你法官真的有判到最高刑度?123F 11/11 08:32
→ moy5566 …
推 moy5566: 幹你娘 法官出來面對125F 11/11 08:32
→ dakulake: 在野黨國民黨表示:不干我的事,我不想關係127F 11/11 08:33
噓 kausan: 垃圾法官 祝他出門被車撞死128F 11/11 08:33
們
你這樣 很危險 要不要改一下?
推 Leo4891: 台灣法官的養成就是垃圾 司法改革先解決法官公信的問題129F 11/11 08:33
推 iam0718: 看的事件很多跟親身遇上根本兩回事 文字遊戲咩130F 11/11 08:33
玩文字遊戲 就法匠阿!
→ ebod221: 司法改革成功 小菸政績+1133F 11/11 08:34
我就爛!
https://i.imgur.com/wjaMKOg.jpg
→ Leo4891: 書讀的高又不代表會做事 所以才有恐龍判決138F 11/11 08:35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08:37:43
→ Leo4891: 要是擄到法官家人 法官就跟你拼命判官你關到死啦141F 11/11 08:36
推 tosumup: 還有人一直跳針法律周全性,除了精神病的問題,外這案例顯示法官活在與眾不同的世界142F 11/11 08:36
推 dddc: 沒看過壞人的法官147F 11/11 08:37
推 q22w: 呵呵 台灣法官148F 11/11 08:38
推 cons: 高調151F 11/11 08:38
推 sxscts: 小煙政績154F 11/11 08:39
推 wdouglas: 檢察官上訴,或是一罪一罰也能很重啊155F 11/11 08:39
這已經是一罪一罰的刑度了!!! 4年跟7年 恐怖吧!
推 fly3434: 原來是科法所喔 難怪判這樣156F 11/11 08:39
推 ImCPM: 犯罪天堂真的讚157F 11/11 08:40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08:41:48
噓 sck921: 殺人罪是已死,殺人未遂是未死,本來就不一樣163F 11/11 08:41
推 s01714: 垃圾法匠:都是法條的錯辣165F 11/11 08:41
噓 Coslate: 法官都黃偉哲程度妳是要期待甚麼166F 11/11 08:43
殺人未遂 也是判殺人罪 OK!?
推 skuderic: 台灣司法跟法律人喔 你說話小心一點喔168F 11/11 08:43
→ MSmax: 同校的真丟臉,還我們所分出去的...169F 11/11 08:43
推 YOLOO: 那麼麻煩,直接吸毒殺人就無罪了173F 11/11 08:44
推 Leo4891: 這種法官一堆阿 之前還一個殺人無保請回的 結果被撤銷175F 11/11 08:44
→ k1400: 你現在知道沒死就不算殺人罪了180F 11/11 08:45
沒死不算殺人 沒搶到錢不算強盜 那沒督進去也不算強暴囉?
噓 yuyu111: 真的很想認識法官了解他們到底是腦袋在想什麼181F 11/11 08:45
推 mxr: 溫室裡的乖寶寶 完全社會化不足182F 11/11 08:45
推 kiergh: 台灣法律高級人你都敢酸 不要命啦183F 11/11 08:46
→ Leo4891: 台灣法官選拔制度有問題啊 只靠考試根本笑話184F 11/11 08:46
是 笑話 沒錯!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08:48:11
推 after1: 強制性交怎麼這麼重啊? 看近年判例完全不知道這條是12年起跳188F 11/11 08:47
擄人勒贖+強制性交,要2個條件 才那麼重
推 qqqzz: 高調195F 11/11 08:48
推 a1379: 沒死人怎麼算殺人罪啊 笑死199F 11/11 08:49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08:50:28
推 Hooz: 法官就是一堆爛人 不懂社會之苦 只會亂判 噁心200F 11/11 08:49
推 ADEMAIN: 這些只輕判的又容易假釋出來會讓被害人很危險204F 11/11 08:50
推 asdf70044: 不要對神有所批評 全部都給我去怪立委==205F 11/11 08:50
噓 iamgodisme: 打人一方說我沒有殺人意圖 被打說他想殺我 判殺人罪?206F 11/11 08:51
一邊拿棍棒用力打頭 一邊說, 我沒有要殺你,然後...恩 法官信了
這你敢信?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08:52:15
推 dream0131: 怕判太重,私下被這些8+9不利ㄅ207F 11/11 08:51
推 fv: 加害者好可憐 我們要保護他們 懂?208F 11/11 08:51
→ xbit: 恐龍總是不會讓我失望.鬼島的法律是保護鬼的正常人自求多福209F 11/11 08:51
所以 擄人之後 去跟本人借錢 就不是擄人勒贖了! 超棒
推 wuu831: 鬼島的玩法214F 11/11 08:52
推 jejeje: 考上94邏輯 懂?215F 11/11 08:52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08:53:42
→ baiya: 無敵的自由心證 法律人看到這字 就會跳腳 說你法盲218F 11/11 08:53
推 LuckJohn: 有的法官垃圾不是一兩天的事了220F 11/11 08:53
→ ikariamman: 判擄人勒贖。上訴還不是一樣被上級審撤銷 圖費心力221F 11/11 08:53
推 chean1020: 你484在質疑法律人?小心收傳票喔222F 11/11 08:53
推 mengpo: 文字遊戲,拆開來判,都他講的223F 11/11 08:53
推 hioer: 應該要求所有法律人要有數學系學士學位224F 11/11 08:54
噓 TODD666: 什麼要是跑不掉呢,到底在說啥啊?? 你審判不就這個案子去審是要審什麼啦,殺人犯也說要是他沒死所以不算殺人嗎225F 11/11 08:54
推 gaym19: 台灣法官跟社會脫節也不是新聞了227F 11/11 08:54
你484不懂什麼叫"通例" 什麼叫"一體適用"的標準阿? 要先有標準 才能往上判阿!
就像房子沒地基,怎麼往上蓋高樓一樣!
所以 標準就在 她被押去借錢 而不是她有沒有跑掉,事發先後要搞清楚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08:57:16
推 john6402: 相信我 過幾天又會有類似案件230F 11/11 08:54
推 basslife: 當了十年的法官 歷練還算夠吧 應該是本身就習慣輕判?234F 11/11 08:55
推 orange10: 昨天4年級的女兒問我:是不是台灣的法律都在保護犯人?連小孩都有這種感受,真諷刺235F 11/11 08:55
推 dcggj2394: 法律人的女鵝都惜命命,不會遇到的嘻嘻237F 11/11 08:55
→ ikariamman: 擄人勒贖 一定要綁票後跟第三人要錢 實務就是這樣239F 11/11 08:56
既是被綁票的受害者 又是贖金支付者 有何錯? 加害人 被害者 贖金支付者 就都有了
推 oxfoo: 法官亂判會被關嗎?241F 11/11 08:56
推 chean1020: 交大喔,不意外了,這間一堆單身魯蛇廢宅,我看這法官是厭女白癡公豬吧,都當到法官還魯蛇,真可悲242F 11/11 08:56
→ allen1998111: 強盜罪的強制手段本來就要求被害人因恐嚇脅迫等而難以掙扎,女子可以逃走真的就是自由完全尚未受到壓制,該罪強制手段就不成立了,要怎麼論本罪或未遂245F 11/11 08:57
要是老闆 不幫她 她要怎麼跑? 你以為只有堵前門嗎?
推 bokonon: 這是監察院負責糾正的嗎?248F 11/11 08:57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09:00:59
推 chunfo: 法官住貴族區不怕250F 11/11 08:58
推 markloss: 反正我贊成加速主義,趕快哪一天法律人被殺就會有新判例了253F 11/11 08:58
→ chunfo: 法律人以虐待人民為樂255F 11/11 08:59
推 zebra7: 期待智障法官全家被殺光256F 11/11 08:59
推 bishopc: 算了吧 顏色對了 闖紅燈撞死人都沒事呢~ 台灣司法早就257F 11/11 08:59
推 guolong: 就恐龍咩,難怪每年花上億請網軍洗地258F 11/11 08:59
→ op520: 亂判就亂判,垃圾法律人在辯三小,幹你娘!263F 11/11 09:01
噓 libur: 有沒有生物學家或是心理學家去研究一下法官的腦袋,肯定很有趣264F 11/11 09:02
推 radi035: 法律人: 這篇好多法盲266F 11/11 09:02
→ gk1329: 檢察官問題喇267F 11/11 09:02
推 Sazip: 強暴友善國家~你不懂啦~268F 11/11 09:02
噓 kc1c: 呵呵269F 11/11 09:02
→ drmactt: 輕判上頭不會關切,院內走路有風啊!圈外人的意見根本不重要271F 11/11 09:02
因為法官亂判,現在早就出現一堆私法正義的情況了,現在只是丟雞蛋 潑漆
再亂搞下去,出現一個奇樂,我都覺得很正常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09:05:10
推 we2011: 這男的超明顯詭異啊274F 11/11 09:03
推 frlair: 可憐這位為惹生命奮鬥的女性惹~嫌犯一出獄~又要活在陰影中276F 11/11 09:03
推 peacesb: 就他媽的亂判啊 一切往輕的判 要不要查查這貨的帳戶金流277F 11/11 09:04
推 op520: 囚禁、毆打、強姦、恐嚇取財做足判7年,真他媽幹笑279F 11/11 09:04
推 osodudu: 大恐龍法官時代已經來臨,你各位要準備好啊,不要大驚小怪啦280F 11/11 09:04
推 Ccsleep: 推個
但文中的殺人罪的敘述,既遂犯真的要死亡的條件才能成
立285F 11/11 09:05
不管有沒有死人,只要有至人於死的意圖與作為 就是殺人罪!
根本沒有既遂、未遂的問題! 刑度都是一樣
→ clark66: 司法界是不是該重新洗牌了?288F 11/11 09:05
推 cafein: 質疑台灣司法,你壞壞郵差掛號來嚕289F 11/11 09:05
我有心理創商 非常害怕 門鈴聲 跟手機鈴聲! FBI別上門阿! 麥當勞別來!
PozzaHOT....這個OK!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09:08:37
推 Galm: 標準法匠? XD292F 11/11 09:06
推 a63952: 同樣都是司法官特考錄取,為何法匠都要為難檢察官唱反調呢?293F 11/11 09:06
噓 mirac1e: 你考得上法官嗎 一堆考不上的質疑考上的 才是最大的問題296F 11/11 09:07
→ botnet: 司法改革?297F 11/11 09:07
→ leonian: 不能有十年執業經驗才能報考法官嗎 真的一堆沒出過社會的乖寶寶再判社會上發生的事情耶~299F 11/11 09:08
→ peacesb: 沒死人都不能算殺人 就算死人也會判過失 無意301F 11/11 09:09
所以 就是法匠 知法玩法阿! 法條寫得那麼清楚 又不是看不懂中文
→ leonian: 這案件判決輕成這樣根本鬼扯 打造台灣犯罪天堂304F 11/11 09:09
推 Arnol: 別吵別吵 修正自己的念頭 法律是保護加害人的 懂~?306F 11/11 09:09
是
→ peacesb: 殺人分屍棄屍也會被判過失殺人+損害遺體+遺棄308F 11/11 09:09
→ Arnol: 司法改革大成功309F 11/11 09:10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09:11:12
→ peacesb: 就是不會判你蓄意殺人喔 鳩咪~台灣就犯罪者天堂咩311F 11/11 09:10
推 lulumii: 27歲 還在新手村314F 11/11 09:11
沒喔 沒當過兵 連社會新手村大門都沒進過
→ drmactt: 有權無責、不接受評論、雙重標準的自爽圈子,笑你大眾法盲愛看司法A片。真不知在優越什麼317F 11/11 09:12
推 lebo469: 又有人來嘴法盲了 台灣司法好棒棒319F 11/11 09:13
推 deathtrap: 法官就覺得事情沒那麼嚴重阿~你幹嘛把事情嚴重化?321F 11/11 09:13
→ eva19452002: 這就是傳說中的奶嘴法官,毫無社會歷練就只憑自己會讀書會考試就應屆考上法官,根本不食人間煙火322F 11/11 09:13
→ eva19452002: 這種法官家境應該也很優渥,從小保護的好好像是溫室327F 11/11 09:15
別針對 這案的個別法官 小心被FBI敲門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09:17:22
推 LoserLee: 祝福下個受害者是法匠家人^^328F 11/11 09:16
噓 op520: 感謝法官間接建構社會安全網:人人自危、冷漠社會!!331F 11/11 09:16
噓 swanc: 不爽你去考法官啊,人家就是這樣爽判啦 4%仔332F 11/11 09:16
→ cty5002: 法官484沒有被尾隨過?334F 11/11 09:16
→ beersea0815: 一直不懂大部分都沒有出過社會的法官憑什麼論斤秤量335F 11/11 09:16
推 diiky: 垃圾法官338F 11/11 09:17
→ lorence810: 照實務這樣講 確實不成立擄人勒贖 所以找比較接近的來湊在一起 但是不管怎麼湊都湊不到擄人勒贖的刑度339F 11/11 09:17
推 arbee: 這篇不錯 至少有論證341F 11/11 09:17
推 acezero: 看過只會念書考試的機掰高材生嗎?沒有的話多去法院走走342F 11/11 09:18
→ lorence810: 被害人真的要一輩子活在陰影中了 這幾個法扶律師還真會辯 不用裝病可教化就玩到這樣了343F 11/11 09:19
推 Seirra: 一堆垃圾法官不意外345F 11/11 09:19
推 DA3921999: 法律人只想著怎麼把犯人放出來再犯讓律師學長姐發大財346F 11/11 09:21
→ DA3921999: 啦,犯人+被害人至少需要兩個律師,工作機會+2,發財350F 11/11 09:22
推 creakcreak: 那個啊 上面300多樓你們有連結點不進去的問題嗎?是只有我有還是大家都沒點進去看?351F 11/11 09:22
https://reurl.cc/A8YgGY 裁判書
推 jader: 法官是不是忘記女生可以逃走是因為有人幫他354F 11/11 09:23
結果論 她就是跑了,所以前面的作為 都不算!
推 peacesb: 沒出過社會 沒被8+9打過 然後在那邊世界大同的判刑355F 11/11 09:24
推 PRSVW: 推高調357F 11/11 09:24
推 kenco: 連結看來正常。後面網址記得複製貼上358F 11/11 09:24
推 daye2012: 恐龍法官,不怕罵,好官自我為之360F 11/11 09:25
好官 只會被弄到 離島 偏鄉 ,例子很多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09:26:57
→ peacesb: 法官實習的時候要不要安排一下與被害者的交談啊?361F 11/11 09:25
推 mayii1020: 沒人監督亂判也沒事 殺母判精神病被推翻的那個垃圾法官也沒事 隨便判就好了啊 管你受害人下輩子活在陰影裡 繼362F 11/11 09:25
推 aibayui: 法官是不是親友都是人渣?所以才都輕判,就是價值觀扭曲364F 11/11 09:25
推 typepeter: 台灣法官以前政治立場強烈又收賄 現在亂判無罪也是367F 11/11 09:26
→ qaz223gy: 反正牠們亂判也不會受到懲罰368F 11/11 09:26
推 hito80686: 法律人真的都一副天真無邪樣 像個乖寶寶369F 11/11 09:26
→ peacesb: 哎呀 所以我說法官們都是加害者預備犯 判輕是為了留後路371F 11/11 09:26
→ qaz223gy: 法律越垃圾的地方 私刑會越嚴重375F 11/11 09:27
→ mayii1020: 反正放幾個出來都一樣砍不到法官祖宗18代 全台灣人都被砍光也砍不到高官法官的親屬376F 11/11 09:27
推 yamhome: 鄉民再不去考法官,就只能接受這種低素質的法官了379F 11/11 09:27
推 ClownT: 又一個法盲 但我推380F 11/11 09:28
→ qaz223gy: 很多法官也不敢留個人資料在網路上(FB IG...等)382F 11/11 09:28
推 ter2788: 笑死 這是超借 你誤會了383F 11/11 09:28
推 zft777: 等等會有人說判太重 冤獄怎麼辦384F 11/11 09:28
推 DBSS: 王建煊: "法官的家屬們應該多遭遇點不幸"
雖然不喜歡王剩人 但他這句話很中肯385F 11/11 09:29
推 avecmoi: 學起來 押人去借錢就不算擄人勒贖了388F 11/11 09:29
推 xisee: 垃圾司法,某些法律人真的是頭殼小破洞 操389F 11/11 09:29
噓 ping6944: 「沒有既未遂問題,刑度都是一樣的」那你有看刑法第25條390F 11/11 09:30
噓 sincere77: 人家念過刑法,你法盲只會自以為解讀法律,可憐哪391F 11/11 09:30
推 advk: 很糟糕的判決393F 11/11 09:30
推 linbsing: 法官說了算 這裡是偽法治國家 法律?那是啥394F 11/11 09:30
推 qaz223gy: 就是怕自己亂判結果家人或自己被尋仇395F 11/11 09:30
噓 sincere77: 這種法盲文被推爆真的是台灣基礎法治教育的悲哀396F 11/11 09:30
推 Pristur: 你知道你po的連結不能點嗎?397F 11/11 09:31
推 bonte: 算不食人間煙火398F 11/11 09:32
噓 sincere77: 鄉民個個法律都這麼厲害可以去當檢察官了,呵呵402F 11/11 09:33
推 sbilor: 台灣的法匠,您期待有什麼作為?403F 11/11 09:33
推 vini770803: 法律是支持保護兇手和加害者的 當你犯錯你就沒資格談405F 11/11 09:33
推 gaym19: 高等法律人要來教育我們這些法盲了406F 11/11 09:33
→ drmactt: 有沒有犯意對法官來說比費馬定理還難證明408F 11/11 09:34
推 wjonz0102: 萬年國考生崩潰 不準侮辱他們的神409F 11/11 09:35
推 zzzx: 可憐那 法律是人的共識不是嗎?還是某些所謂菁英分子的解釋?410F 11/11 09:35
推 tin123210: 法條沒問題,這次立委沒錯,完全是法官亂判。擄人上山痛扁強暴再壓去借錢判七年就是搞笑,法匠。411F 11/11 09:35
→ zzzx: 自視太高了吧~413F 11/11 09:35
噓 sincere77: 鄉民大法官這麼厲害可以跟我說一下什麼叫執行刑嗎,419F 11/11 09:37
推 Laminor: 這判決真的很垃圾,兇手這樣做的危險度甚至還比一時氣憤殺人嚴重,竟然輕判且還有人不用被關?等著繼續有人受害420F 11/11 09:37
→ sincere77: 別再跟我說1+1=2了,刑法不是教你加減乘除422F 11/11 09:37
推 weshu: 好垃圾的法官423F 11/11 09:38
推 ASUSboy: 哎唷 你跟文組講什麼加法 他們連這個都爛啦427F 11/11 09:40
推 fbtm: 是法條根本亂寫,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條,法官判五年或30年對法官來說是等價的,但對肇事雙方影響差非常大428F 11/11 09:40
推 SBSB: 問個問題,檢查官沒告擄人勒贖?430F 11/11 09:40
噓 sincere77: 鄉民覺得懂法律的都是恐龍法官和法匠,不懂法律的鄉民說的才是正義,我不懂法律我驕傲!431F 11/11 09:41
→ Laminor: 被害者從當舖逃跑後又被抓回去施虐,可見他們根本毫無悔433F 11/11 09:41
推 Tawara: 法官就是讓台灣強姦犯有恃無恐的原因434F 11/11 09:41
→ Laminor: 意,要不是有人發現被害者早掛了。這點要不要補一下,不然似乎有人以為從當舖逃走就沒後續了。435F 11/11 09:41
→ god4785: 法官真的....唉437F 11/11 09:41
噓 cos1102: 希望法官被肛到肛門外翻得愛滋439F 11/11 09:42
→ s9234032: 多的是這種8+9出來再找一次受害者 ^^440F 11/11 09:42
噓 NODINO: 有殺人犯意還有辦法撐這麼久 被害人真是天生神力441F 11/11 09:42
→ s9234032: 日本女子高中水泥案, 好險台灣人比較有人情味 :)443F 11/11 09:43
推 diaoge: 法官就是神 懂?446F 11/11 09:43
→ diaoge: 你各位法盲閉嘴449F 11/11 09:44
推 qo753123: 我是覺得法條問題比較大啦450F 11/11 09:44
→ Rsew: 司改成功你敢嘴451F 11/11 09:44
→ s9234032: 撐這麼久?日本8+9也玩了兩個月才把人玩死。 很難?452F 11/11 09:44
推 maniac854539: 希望這些垃圾法律人可以被精神病患盯上 然後最後被判無罪 我一定到法院前放鞭炮453F 11/11 09:44
→ Leon0810 …
噓 Leon0810: 你這篇解說整個錯XDDD 直接望文生義,果然是外行。457F 11/11 09:45
法條寫這麼清楚 不望文生義 不然呢? 那不就是曲解了?
推 meloxxl: 法官就只會唸書阿 不意外458F 11/11 09:45
噓 bettybuy: 呃雖然我不喜歡最近法官的判決,但你真的把法條都解釋459F 11/11 09:45
→ s9234032: 女子高生水泥埋屍案(1989年11月至1988年1月)462F 11/11 09:45
→ diaoge: 看到沒有 你各位法盲快點閉嘴 不然我們的神要生氣了463F 11/11 09:46
→ Brucetk: 看檢察官怎麼起訴的才是重點吧464F 11/11 09:46
→ Leon0810 …
→ Leon0810: 通篇解說錯誤的法盲文被推爆真的是台灣基礎法治教育的悲465F 11/11 09:46
推 gotohikaru: 一輩子待在城堡頂端小閣樓的 想的是如何看起來更偉大466F 11/11 09:46
→ s9234032: *1988年11月至1989年1月469F 11/11 09:46
→ diaoge: 馬上有人示範 笑死470F 11/11 09:46
→ s9234032: 玩兩個月把人玩死也不是沒有前例欸,還有竹東少女焚屍472F 11/11 09:47
→ bettybuy: 可以嘴,但知識正確才嘴,不然對整個司法毫無助益473F 11/11 09:47
→ s9234032: 拉出去一兩天就重傷害致死了 :(474F 11/11 09:47
推 tin123210: 法匠判決說服不了大眾,只能噓文跟在法律同溫層說法盲好可怕,我們有讀書好棒。476F 11/11 09:47
推 luckyodi: 需要的是陪審團制度趕快全面施行,現在的試辦每個都判最重,嚇到法官都漏尿了,一輩子沒判這麼重過。478F 11/11 09:48
→ diaoge: 法匠先來解釋一下2198萬
比醫審會還懂醫療的法匠你敢嘴480F 11/11 09:48
→ dz01h: 醫療過失有醫事審議委員會判斷,裁判過失應該要有司法版的482F 11/11 09:49
推 itsqwedsa: 高調推 不要讓這種事一再沈沒、一再發生484F 11/11 09:49
→ diaoge: 醫審會:無違反醫療常規。法匠:2198萬485F 11/11 09:49
噓 HellLex: 鄉民大法官開課了486F 11/11 09:50
推 zka: 恐龍法官 或者有上級壓力487F 11/11 09:50
推 cchh179: 我很好奇 所以歐美日本法官是要當過檢察官才能當法官嗎?488F 11/11 09:50
→ diaoge: 幹 法匠怎摸閉嘴惹490F 11/11 09:50
推 st210113: 說到醫審會真的讓人看清法匠的無視專業程度491F 11/11 09:51
→ st210113: 醫審會都認定無違反醫療常規了,法官還是判醫療疏失要賠493F 11/11 09:52
噓 wei33huang: 太好了鄉民都這麼懂法律,以後不用考法官直接開直播給大家公審就好494F 11/11 09:52
推 s9234032: 還是每開一個刀,手術費都要酌收保險費?496F 11/11 09:52
噓 tello: 曲解法條,這種法官應該立刻免職498F 11/11 09:53
→ s9234032: 這樣賠民事也蠻合理的麻,用機率去平攤風險499F 11/11 09:53
噓 iversones: 台灣法官就不行啊 不行就是不行 哪裡都不行501F 11/11 09:53
→ Resheph: 台灣法匠期待受到報應的那日502F 11/11 09:54
推 fly3434: 可以點進351樓 看看法官的背景呦!504F 11/11 09:54
推 wate5566: 點進去系統忙碌中 是不是要把審判長打碼了?506F 11/11 09:54
→ iversones: 台灣這批法官直接都換掉 叫美國幫忙培訓507F 11/11 09:54
推 mantislin: 唉!記者要來抄且標題下好放送個幾天才會受到政府嬐視呀508F 11/11 09:55
推 momofishj: 話說判決書裡面有被告使用的車輛 BBQ-3276510F 11/11 09:55
→ iversones: 不然上面的法官就是不行啦 帶出來的法官也是一副鳥樣511F 11/11 09:55
推 Brioni: 司法不符社會期待這麼多年也沒要改的意思512F 11/11 09:56
推 abbag: 高調~514F 11/11 09:57
推 pumacu: 幹,我對台灣司法真的很失望,這些頂端的人,真他馬的好過517F 11/11 09:58
→ cchh179: 何時才有國民法官518F 11/11 09:58
推 ColaLing: 這如果沒有被跑掉或救出 再兩天一定被打死…519F 11/11 09:58
推 ringil: 台灣法官都在溫室裡面長大 根本跟社會脫節520F 11/11 09:58
推 Archier: 連結有問題,大家自己接一下523F 11/11 10:00
→ drmactt: 對司法無助益的是出現爭議無法自圓其說時,嗆大眾法盲
尤其是執行權力者524F 11/11 10:00
噓 kiergh: 在台灣當好人有夠可憐 不怕關的付出一點成本就可以隨機擄人強姦虐打甚至殺死 奶嘴法官都聖人 蔡阿姨整天寫卡片526F 11/11 10:00
推 danic: 幹你媽的法律 這樣下去難怪人民不相信法律528F 11/11 10:00
推 asuknow: 吃屎的徒子徒孫會來噓你法盲 法官自由心證 先幫你補血530F 11/11 10:01
推 shi21: 超扯 高調532F 11/11 10:02
推 peacesb: 蔡阿姨忙著炒房沒空理你們這些死老百姓533F 11/11 10:02
推 Belanice: 沒出過社會,沒被8+9揍過,世界大同的判決535F 11/11 10:02
推 gogoro8: 民進黨的司法改革536F 11/11 10:03
推 a6321678: 這種情況到底要怎麼自保啊..?538F 11/11 10:03
這女生示範了阿! 被打的時候 不要被打到要害,所以她都是右邊受傷
趁單獨的時候 找人求救,是個很堅強的女生呢!
推 hito80686: 所以法匠完全沒有說服人的能力了嗎?只剩一句你行你來?539F 11/11 10:03
推 conanhide: 很會背書的法官,祝你全家老小身體健康541F 11/11 10:04
推 kiergh: 垃圾法律人也只會成天嗆人法盲 垃圾綠共也沒種司改542F 11/11 10:04
推 avcds1111: 鄉民都比那些考上法官厲害了,台灣一堆廢物法官543F 11/11 10:04
推 asuknow: 徒子徒孫最喜歡自己的老婆/女兒被強姦了 然後法官還輕判544F 11/11 10:04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10:08:02
→ asuknow: 然後稱讚法官好棒棒 尊重加害者人權 可教化545F 11/11 10:05
噓 howerd11: 吵啥阿 台灣法律你敢嘴 你去考阿546F 11/11 10:05
推 hedgehogs: 鄉民不是最愛看台女被打,怎麼這篇風向又不一樣了547F 11/11 10:06
推 lnm40990181: 直接當法官真的不行啊 根本跟社會脫節 可以效仿其他國家先當檢查官或律師到一定年資再轉法官548F 11/11 10:06
→ kiergh: 法匠考上了就終身高枕無憂 賤民子女被強姦虐殺都不關高級人的事 綠共不敢碰這權力結構 選前就別喊司改騙人民 操550F 11/11 10:06
推 houjay: 只讀書沒出過社會的人當法官就是這樣,大家等死吧552F 11/11 10:07
推 zodhk01054: 現在的司法體系一副就是在服務這些自以為的法學家,還有加害人,從審判到矯正都是站在加害人的角度去思考,被害人受到的傷痛,與回歸正常生活的過程都不屑一顧。555F 11/11 10:08
推 hugh7073: 中華民國法律跟司法官再一次的維護了加害者的人權558F 11/11 10:08
→ zodhk01054: 加害人不管犯什麼罪,給被害人帶來怎樣不可逆的遺憾,560F 11/11 10:08
推 theclgy2001: 台灣法官就是廢物啊 一堆考不上律師執照的訟棍羨慕到561F 11/11 10:09
→ zodhk01054: 都只要用自己廉價的自由來折抵就好,這到底什麼垃圾法律。562F 11/11 10:09
推 d1216d: 沒退場機制,你奈我何?565F 11/11 10:09
噓 Mrsixtieth: 行之有年的各種"高級"法官 會因為政府換人就換改變嗎? 不會嗎~藍色譴責 綠色 綠色譴責藍色 只會譴責 不願意修改 啊就只會秀一波給你能力的立委只會譴責不修法笑死 啊底下一堆要帶風向說誰爛我也是覺得呵呵566F 11/11 10:10
→ Mrsixtieth: 法官這麼好用各黨派不收個我我也是覺得-_-571F 11/11 10:10
推 houjay: 什麼時候才要處理掉這些垃圾啊? 根本跟罪犯一夥的572F 11/11 10:10
→ drmactt: 這種判決品質,笑大眾愛司法A片 偉哉台灣法界574F 11/11 10:10
→ d1216d: 市長能罷免,法官考上就無敵了,終身耶,你奈我何?575F 11/11 10:11
推 ebeta: 台灣法官為了歷史留名,已經到喪心病狂的程度= =580F 11/11 10:13
噓 mmmpkxabc36: 在臺灣殺人罪要傷重足以致死且有殺人意圖你不知道就581F 11/11 10:14
推 yzvr: 法律人會叫你去看司法a片包青天582F 11/11 10:14
推 mqAUhz: 這樣不行啦 會被嘴法盲584F 11/11 10:14
推 su72amd: 台灣的司法就是這樣,只能自求多福587F 11/11 10:16
推 K0RVER: 法律公信力就被這樣玩死588F 11/11 10:16
推 async: 台灣的法匠都是保護罪犯優先591F 11/11 10:17
推 Mr0829: 支持啊 憑什麼法官做出判決新聞不用具名 莫名其妙592F 11/11 10:17
推 ikenaka: 法律人會說你法盲593F 11/11 10:18
噓 chiayu81: 起訴輕罪是檢察官的問題吧?沒起訴的罪法官又不能判594F 11/11 10:19
推 fly3434: 應該要讓大眾知道法官是誰 敢判就要敢擔當595F 11/11 10:20
推 tyifgee: 法官回嗆你法盲啦597F 11/11 10:23
→ drmactt: 在台灣的殺人意圖除了自白和殺法律人外,很難證明欸598F 11/11 10:23
推 cakila: 歡迎來到國際犯罪天堂中心啾咪599F 11/11 10:23
推 s9234032: 只有死掉的被害人可以證明有殺人犯意喇,自白 :)
大家都乖寶寶,沒殺人之前當然沒殺人犯意啊。
法盲怎麼不懂這麼簡單的道理呢。600F 11/11 10:24
推 gin10791: 等下法律人生氣 狂po違停比較圖來跟你刑案比603F 11/11 10:26
推 AUwalker: 還是po法官姓名吧 這他媽太屌了605F 11/11 10:28
→ s9234032: 雖然我能理解擄人輕罪的原因喇(畢竟重罪的話會乾脆把人殺掉),所以活著回來就好,量刑從寬606F 11/11 10:28
推 cblade: 高調,這就是人權608F 11/11 10:28
推 lucifier: 法官真的要改成美制,一堆沒出社會直接考上的...609F 11/11 10:28
推 rock0077: 犯罪天堂,原因:台灣法官610F 11/11 10:29
推 Orz9106: 法盲啦 那次不法盲612F 11/11 10:29
推 thomascal: 感謝分享 昨天怎麼找都找不到這個判決書 覺得這樣判很鳥是不是有什麼隱情 現在看來就只是不知變通的恐龍法官在受害者的傷口上抹鹽順便噁心社會大眾613F 11/11 10:30
噓 paris27xi: 臺灣法律跟維安工作人員對受害者限制蠻多的,在臺灣只好把自己留心。618F 11/11 10:31
那你回一篇 嘴我阿! 我一定推
推 daredwolf: 國有妖孽,天道不興,待會法匠會上來噓你法盲621F 11/11 10:32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10:32:43
推 coolron: 笑死 一堆白癡以為人沒死就不能判殺人罪,好媽寶喔623F 11/11 10:34
推 ricky1111w: 法官:伶北可以把重刑判成輕刑,這種無上權力真的是爽到爆,誰叫我這麼聰明會讀書會考試,你們奈我何,哈哈哈624F 11/11 10:35
推 rltc: 我:以為台灣高學歷都是聰明人629F 11/11 10:36
噓 denny091883: 判的很好啊 又沒死要判殺人?強暴也沒那麼嚴重吧 每630F 11/11 10:37
推 coolron: 之前拿刀刺醫生沒死的那個,檢察官都以殺人罪起訴了633F 11/11 10:37
→ coolron: 法官還是沒判殺人罪635F 11/11 10:37
噓 dmc80: 人家菁英ㄝ637F 11/11 10:37
→ coolron: 重點就是法官整天亂判啊638F 11/11 10:37
推 utf84067: 高級恐龍 還是恐龍 腦袋也是645F 11/11 10:41
推 l3161316: 刑事的話 我覺得應該要看檢察官提起的訴狀646F 11/11 10:41
推 zombieguy: 你錯了,在台灣殺人也不一定成立殺人罪呦^_^647F 11/11 10:44
推 asidy: 喔喔,法盲啦,一定是法盲哈。啦,幹你兩649F 11/11 10:44
推 mjj90138: 高調 犯罪天堂 讚讚讚讚讚讚650F 11/11 10:45
推 whface: 有這種法官,制定再多處罰都沒用651F 11/11 10:45
→ haver: 誰再提保障加害者人權的,一律不投那黨的人,才可能修法保654F 11/11 10:46
→ mudee: 中華民國法官正常發揮655F 11/11 10:46
推 ganjuro: 也就是搶銀行如果沒成功就不算搶銀行?656F 11/11 10:46
推 hjgx: 大膽657F 11/11 10:47
推 joe0806441: 實際上你去看學校裡面的法律大學生就知道毫無邏輯659F 11/11 10:47
推 creakcreak: 594樓 沒起訴的罪法官可以用刑事訴訟法300條 只要660F 11/11 10:47
推 paint: 臺灣司法 有口皆悲661F 11/11 10:47
→ haver: 障被害者663F 11/11 10:47
→ creakcreak: 但是看完判決書 是能理解法官為何這樣判啦 算是有理有據664F 11/11 10:47
→ creakcreak: 為何不是擄人勒贖 因為不符合贖金的定義
因此只能轉往強盜罪或恐嚇取財罪 因為刑法為了避免國家公權力的擴張 一般要認定達到致使不能抗拒的程度必須非常嚴謹
所以某方面來說 確實像有些人說的 刑法在保護家人(我只是解釋理由 不代表我是當事人不會心生畏怖到不能抗拒的程度)
至於殺人未遂罪 也必須要有殺人的犯意才會該當 要667F 11/11 10:47
推 ryolai: 這就是台灣的法官,我知道完全沒有社會歷練就考上法官的人675F 11/11 10:48
→ creakcreak: 認定給人教訓有想把對方打死的意思沒那麼容易 無法676F 11/11 10:48
→ ryolai: ,這種人真的能當?677F 11/11 10:48
→ creakcreak: 解釋一下原po你的疑慮 至於輕判重判每個人標準不一681F 11/11 10:48
我知道他們 檢察官 用強盜罪 起訴,也知道 擄人勒贖沒有第三人
更何況殺人犯意這種東西,只要一邊喊 我沒又要你死 但是一直打你頭 就算沒犯意了
這就是司法沒有邏輯的癥結點!
因為他們沒有辦法接受 OR NOR AND 的邏輯觀念
他們沒有既是A又是B的邏輯,也沒有因為A+B所以產生C的想法
更沒有因為C所以導致A+B開啟的念頭
簡單的說...腦袋就是單細胞生物
只有直線,不會思考
所以 才會拆分成 A、B、C,用各自獨立不同的事件來判
這樣解釋他們的邏輯 懂了嗎?
→ creakcreak: 或許在量刑程度上違背了我們的感情 但在法律的操作上 確實有其依據682F 11/11 10:48
推 marisaac: 這科法所畢業的判決?別笑死人了……684F 11/11 10:50
推 YAUN: 所以用國民法官讓恐龍法官有壓力685F 11/11 10:50
→ alangb: 猜想是否檢查官或是被告律師主張,在事實一之七的部分是以傷害罪起訴,所以法官只能就此判686F 11/11 10:50
那又如何? 法官想改就改
推 hodj: 靠背,我要看法官是誰結果網頁在忙碌中 XD688F 11/11 10:51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10:58:14
推 beinggood: 法律人完全解決不了現實生活的任何事情695F 11/11 10:59
→ KKB: 集體凌虐一個女人 讓人一輩子陰影 4年跟7年有夠扯 觀關兩年就出來了697F 11/11 11:02
→ HellLex: 鄉民的正義感會在批判法官時回歸702F 11/11 11:03
→ KKB: 上次還有一個西瓜刀砍 隔天死不算刻意殺人 垃圾法官一堆703F 11/11 11:04
推 clone29: 司法改革,笑笑啦706F 11/11 11:07
推 bery: 要原po去修法的 跟恐龍法官邏輯有得拼,訂再多的罰則,法官不想判,你訂法修法都沒有用,一切都法官自己說了算707F 11/11 11:08
推 shadowlots: 小菸政績+1啊,全力捍衛加害者人權,司法改革大成功710F 11/11 11:10
→ omik1222: 覺得法官沒盤錯欸,鍵盤法官有點奇怪711F 11/11 11:11
噓 ken1000: 如果犯意可以因為你一直喊我沒有要殺你就不成立的話,那所有需要主觀故意要件的罪名都不會成立了713F 11/11 11:12
所以往要害打 不是主觀故意??? 真的是好棒棒呢,
你乾脆說我的子彈會轉彎,我的槍不會打好人!
推 OTin0413: 你為什麼還會有所期待呢?718F 11/11 11:15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11:19:21
推 morris: 司法改革奇蹟721F 11/11 11:16
推 turbomons: 照往例看 就算虐死了一樣無殺人犯意啦 凌遲有沒有聽過722F 11/11 11:16
推 Youmukon: 被害者不是法律人 當然輕判:)723F 11/11 11:16
→ jonas30: 法官就是一群沒出過社會,只會考試的“成年”人724F 11/11 11:16
→ turbomons: 古中國最殘酷的殺人手段拿到現代台灣 一樣無殺人犯意726F 11/11 11:17
推 aeoleron: 高調 這年頭殺人也無罪的 嚇不倒我了727F 11/11 11:19
推 vovyoy: 一定要推你!728F 11/11 11:20
推 wondada: 部分法律人看不起我們這些法盲的。730F 11/11 11:22
→ drmactt: 責任、後果法官背不起的讓受害者背就好,能者多勞嘛731F 11/11 11:23
→ wondada: 真正去開庭的時候,就會認知到一些法律人,所謂沒出過社會,但是會唸書看法條。734F 11/11 11:24
推 ms0545173: 看了這些法官 程度比黃偉哲還差 沒救了737F 11/11 11:25
科法有分 司法組(文) 跟 科技組(理工),他那一組我不知道 但我覺得 應該是前面那個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11:31:16
推 Filthy1218: 看過滿多案例,只要不是捅要害,基本上殺人未遂都不會成立,法官大多駁回以傷害論處,拿開山刀砍也是喔,偉哉法律人!742F 11/11 11:31
推 scuxun: 這有關係吧,台灣法官到底出了什麼問題745F 11/11 11:33
噓 SWS7983: 好啦 門外漢解釋法條讓大家笑笑也好747F 11/11 11:36
→ drmactt: 不同法官不同結果,從天堂到地獄。然而無論判決如何,小圈圈內依然相挺748F 11/11 11:37
推 s2015: 高調750F 11/11 11:37
推 seou: 小英政績 + n752F 11/11 11:40
噓 st86314: 你最厲害?最有歷練?756F 11/11 11:46
噓 blaukatze: 未遂犯罰之是指本罪成立未遂犯不是未遂算既遂757F 11/11 11:47
推 creakcreak: 殺人犯意並不會完全依照行為人的供述 會依照客觀事實去判斷是否有犯意 但因為殺人罪比較重 當犯人供稱他沒有殺人犯意時你要認定對方有 就更需要確切的證明
至於A,B,C的問題 有人構成A,B的構成要件 若法條上有規定A+B=C那一定要照C判 若法條沒有規定 在刑法開宗明義罪刑法定原則之下 當然只能判成A+B
至於量刑考量 在判決書中看起來是考量 犯人的犯行+學歷+其中有人有妻兒要扶養
低學歷一定不可能是增加量刑的基礎:我國憲法保障人性尊嚴 代表國家司法的法官不可能說低學歷一看就是社758F 11/11 11:48
→ creakcreak: 會的不穩定因素 出來一定再犯關久一點 一定是要考量成長環境沒有受到國家足夠的照顧
一樣每個人對輕判重判標準不一 我也覺得判輕了
但在罪行及量刑確實是有理有據770F 11/11 11:49
所以被害人的學歷不重要,被害人也不用養父母兄弟姊妹,被害人也沒有半個朋友囉?
這不能成為理由 OK!?
一直打要害 還不能構成 主觀犯意 我也是笑了???
法律也沒規定 可以把C 分拆成A跟B
檢察官起訴強盜罪 站得住腳 沒錯吧? 可是法官呢?
推 JNP2: 笑死 學歷第一有屁用 跟低能一樣774F 11/11 11:50
→ lee28119: 你太菜了 多翻幾個判決就知道 89都聚眾滋事不是沒道理775F 11/11 11:51
推 sunnyivan: 台灣法官有沒有個評量機制啊......777F 11/11 11:52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1/2020 11:56:35
→ exrana: 有關係就沒關係阿唯一支持私刑正義779F 11/11 11:54
推 simon315tw: 往要害打沒打死真的是被害者運氣好,被拿來當依據...被害者的死裡逃生都變成加害者逃過的依據782F 11/11 11:55
→ polo608: 哈哈哈專業法律人784F 11/11 11:56
→ drmactt: 現實就是法官是誰比有無犯意更重要785F 11/11 11:57
→ troy911: 台灣法治根本就是笑話786F 11/11 11:57
→ WWIII: 快點用ai取代 垃圾法掛788F 11/11 11:57
推 henry1915: 你敢嘴尊爵不凡法律人? 他們只會笑人愛看包青天 嘔嘔嘔792F 11/11 11:58
→ lostmind: 這些恐龍會有報應的,以後遇到這種案例都要說是上輩子當法官這輩子才遭此不公795F 11/11 11:59
推 max111111: 有沒有主觀犯意就法官說的算 啊法律人把法官的話當聖旨797F 11/11 12:00
推 thbook: 有沒有法律人來發一篇說明判這麼輕的原因啊801F 11/11 12:00
推 foxey: 奇葩法官多了 我就遇過全世界都知道盜版他說不知道判無罪的803F 11/11 12:02
噓 woeshit: 說個笑話,台灣法官804F 11/11 12:03
→ foxey: 自由心證白話講就看他高興 你能怎樣?805F 11/11 12:03
推 miuya: 推806F 11/11 12:04
推 jeffmao5566: 台灣的擄人勒贖不能跟本人 一定要第三人 這只能成立強盜 強盜不成立是真的瞎807F 11/11 12:05
推 leolin2: 啊要件就不成立,是在?812F 11/11 12:07
推 kerodo: 其他性侵案。也只是三到四年。是所有法官都這樣。傷害罪814F 11/11 12:11
→ Pristur: 原po 是法律系還是律師還是司法官? 法律知識竟然能屌打815F 11/11 12:11
→ kerodo: ,沒打成殘廢都是輕判啦816F 11/11 12:11
噓 hedgehogs: 講那麼多,八卦版各位怎麼還不快去用力打你們看不爽的台女818F 11/11 12:11
推 ttousp: 司法改革,笑824F 11/11 12:16
推 yuray12: 這時候市長就沒事啦 真有趣826F 11/11 12:18
噓 eas06u4: 不告不理 起訴是檢察官決定的827F 11/11 12:18
→ TANGLEE: 我不期待臺灣法律有一天恐龍可以消失,反而更期待被害者及家屬動私刑殺恐龍法官的故事828F 11/11 12:19
→ arx3721: 砍到法官自己人也會輕判嗎 幹830F 11/11 12:22
推 leoon: 可憐啊831F 11/11 12:24
推 rXIN: 高調833F 11/11 12:24
推 r1113: 法官應該要有退場機制836F 11/11 12:27
推 drmitseng: 應該要有重新審視法官判決的方法 不然法官都跟現實脫840F 11/11 12:30
推 Tenging: 法官兒女沒被姦過而已 小事847F 11/11 12:32
推 liyu: 推849F 11/11 12:32
→ Tenging: 等到真的姦殺了我再來慶祝850F 11/11 12:33
推 blue500: 你會被法盲講法盲我幫你補851F 11/11 12:33
→ ranmoon: po 完 就系統忙碌中 呵呵852F 11/11 12:33
→ Tenging: 開車撞律師那次不知道多少人按讚853F 11/11 12:34
推 k80393: 只能說政府不重視司法制度呀854F 11/11 12:35
推 wds824: 推你,光是強制性交就要12年,沒有7+12就算了還只判7?855F 11/11 12:35
推 bbc0217: 小英司改政績+1856F 11/11 12:36
推 surfboy: 沒有經過社會歷練,可能覺得這些人都很善良。會念書會考試比較重要,不用管社會實務。860F 11/11 12:40
推 ChangetheWay: 民眾真的也只能網路酸酸而已
法律人吃香喝辣自由心證爽判不用負責862F 11/11 12:41
推 joeyyy: 高調 幹867F 11/11 12:43
推 blargelp: 這人法官 讓他看一次案發現場錄影,從此就重判了啦868F 11/11 12:44
推 linja: 應該會上訴吧?如果這樣定讞的話就真的超扯869F 11/11 12:45
推 pleaseask: 現在dpp執政司法改革有成人民歌舞昇平你敢質疑,必是臭4%中共同路人870F 11/11 12:47
噓 kc1c: 這麼厲害這麼會判不去當法官真是太可惜872F 11/11 12:48
推 obfly: 不合理所以要修法,法官也無權改法874F 11/11 12:51
推 converse: 有收錢吧,這完全就是亂判了875F 11/11 12:53
噓 NEWSUP: 你就成天製造仇恨就飽了,法律是這樣判的嗎876F 11/11 12:53
推 creakcreak: 如果有構成C的構成要件當然照C判 如果沒有就只能判A+B了不是嗎?
強盜罪那個我也認為一位女性被多名男性毆打載去逼迫其取財交付 確實達到不能抗拒 所以我在之前推文才會有括號特別標示
但在錢莊確實有一段時間 犯嫌不在身邊 所施以的強877F 11/11 12:54
推 bokonon: 扯爆 這新聞不用來報嗎?883F 11/11 12:54
→ creakcreak: 制力確實沒那麼強烈 要說未達強盜罪的標準也說的過去884F 11/11 12:54
推 XD9527XD: 法匠又渡過開心的一天 嘻嘻886F 11/11 12:55
→ SY082022: 法官判決你敢嘴,這樣叫以後的殺人犯怎麼活887F 11/11 12:55
推 sunwit: 台灣司法真是可悲的笑話888F 11/11 12:56
推 willieSin: 這法官資歷是真的資優生天才,至於判決就太落伍893F 11/11 13:02
推 hamel: 應該查一下是否有暗盤895F 11/11 13:05
推 Acce0912: 依法辦理 削削指教~ 小英政績+1896F 11/11 13:09
推 willieSin: 簡單來說就是被害人被打得半死,仍然頑強的活了下來,加害人自稱沒有要殺人卻下死手打,只是剛好沒打死。這樣的案件法官判故意傷人,民眾認為是殺人未遂897F 11/11 13:10
推 u831208: 人家搞不好黃復興子弟,響應韓國瑜的能撈就撈能混就混原則,把民進黨執政的政府搞臭搞爛呢?901F 11/11 13:13
推 alteriakon: 法匠們要不要自己開一篇解釋下你們在想什麼904F 11/11 13:16
推 jason031625: 去修個刑法概要的課程就不會有那麼多問題了 不願意去了解 只會批評 可憐哪905F 11/11 13:16
推 Hscyin: 法匠崩潰ㄏ909F 11/11 13:21
→ Leon0810 …
→ Leon0810: 整篇解說都錯,結果一堆人瞎推XDDD910F 11/11 13:23
→ kinghung88: 臺灣法官政績+1,臺灣法官的判決讓社會越來越棒了!911F 11/11 13:24
推 kuhper: 你解釋法律怎麼用之前有看過相關法學書嗎,你強盜爭執點就搞錯了,不是翻翻法典就能判。
一堆推文戰文理組真的是自大而已914F 11/11 13:27
推 a0211166: 法匠表示你不懂 就是可教化 怎樣920F 11/11 13:30
推 fantacliff: 你考得上嗎 人家一輩子都在讀書為了救那些罪犯 這種情操誰人知呵呵923F 11/11 13:36
→ houjay: 希望台灣沒有法官,一定會更好925F 11/11 13:37
→ maxsho: 館長那部分他想用殺人罪提告是一回事,告不告得成是另一回事。926F 11/11 13:38
推 sywu729: 法律就是文字遊戲阿,不然律師賺什麼928F 11/11 13:39
推 Ganer: 文組是國家的亂源931F 11/11 13:48
推 yuetsu: 鬼島的鐵則就是千錯萬錯都不是法律人的錯 你竟敢質疑法律937F 11/11 14:03
推 Lari: 一定要上訴941F 11/11 14:19
→ fcz973: 科法所,理組法盲944F 11/11 14:28
噓 mark117: 如果有和解就不意外了946F 11/11 14:30
→ alangb: 我猜測,大部分法官手邊一堆案子要判(曾聽說過約兩百個),除非在特定案件在審判期間受到相當多的民眾關注,不然一般來說會照著檢察官跟律師的主張下去判,很難有心力另外花時間處理吧 當然如果再上訴的狀況可能另當別論。949F 11/11 14:46
推 bokonon: 我找不到判決書欸 誰可以分享一下954F 11/11 14:51
推 k7626773: 質疑法律系你在想什麼,ㄏㄏ,這就是垃圾鬼島啦958F 11/11 15:00
推 Lhmstu: 高調,最好每個案子法官全部記名出來給社會大眾看啊961F 11/11 15:07
推 leterg: 各先進國家是真的都要任律師和檢查官n年才能當法官,台灣一枝獨秀啦~台灣有台灣玩法962F 11/11 15:09
噓 jimmoon: 幹台灣根本罪犯天堂964F 11/11 15:09
噓 iameric1: 殺人罪沒有既遂未遂的問題?你根本連殺人罪是哪一條規定都不知道對吧?965F 11/11 15:13
→ op520: 擄人恐嚇取財強制性交傷害,7年可教化,嘻嘻967F 11/11 15:15
推 all22tw: 鬼島的玩法\自由心證/不爽去跟法官說阿968F 11/11 15:16
推 ice76824: 法盲不要鬧 人家法官多聰明969F 11/11 15:18
推 Khon9985: 這法官是活在愛與和平的世界974F 11/11 15:31
→ nicayoung: 台灣司法就這樣啊,法盲不爽去移民啦976F 11/11 15:42
→ bightv19018: 法律人會嗆你去看判決書阿! 喔已經看了,阿就這樣依法判決誰叫你倒楣977F 11/11 15:51
推 Kaiserguy: 這我也會 打開法條電子檔ctrlF完再ctrlV就可以982F 11/11 16:36
噓 hcder4126: 這種判決根本拉基
點進去網站謝系統忙碌 現在是國防部嗎983F 11/11 16:37
推 Dird: 自由心證的法官就算有法給他判他覺得不嚴重沒死沒搶到都不算就輕判!真的台灣人的悲哀,最後的正義也沒了986F 11/11 16:55
→ simcarddd: 可悲鍵盤仔
中華大學懂醫學懂法律 真棒988F 11/11 16:57
推 sunluna: 鬼島有鬼島的玩法 法官自由心證最大 你敢嘴990F 11/11 17:27
推 tbes: 台灣炒房政府的司法,你敢嘴?!995F 11/11 18:05
噓 yaiwuyi: 這篇居然可以被推爆,有唸書的還是乖乖移民,台灣司法就交給鄉民了1001F 11/11 18:55
推 cindycincia: 判決書有寫到強制性交?我怎麼找不到
哦 找到了 字太小
我可以接受不成立擄人勒贖 但我無法接受不成立強盜結合犯,都一群人擄走置於實力支配下還跟我說只有恐1004F 11/11 19:11
推 m6cs: 法官:法盲閉嘴,沒得精神病的都是下等人1011F 11/11 20:02
推 x30694: ...1012F 11/11 20:09
噓 Ruowind: 司法殺人網 法官最大 罪犯第二1013F 11/11 20:11
推 she820108: 最會唸書的醫師可是沒犯錯就要賠兩千萬呢1014F 11/11 20:21
→ paimin: 法官很多時間才寫出來的判決書怎麼會有錯1015F 11/11 20:37
噓 jkreg: 新北就媒體最愛阿,怎能質疑藍共1018F 11/11 21:23
推 edc3: 幫高調。1019F 11/11 22:20
→ J009: 鬼島法官日常,比8+9還不如1022F 11/12 00:42
推 agow: 司法改革大成功1025F 11/12 03:33
推 rengoku: 看推文反方就知道 法官們在判什麼了 拘泥於文字沒有看到事件本身1028F 11/12 07:30
推 GeniiN: 高級法律人1030F 11/12 07:46
推 orangel: 有這種法官還要法官幹嘛?1031F 11/12 07:53
→ drmactt: 台灣廢死派天真想像的政治正確,但實際上不挑戰權威、壓迫法律上弱勢者多啊1032F 11/12 08:10
推 kuo0528: 考試就能考上的職業 只會背法條、紙上談兵 完全沒有實務經驗 當然這樣囉1034F 11/12 08:30
推 k82817: 還敢嘴法律人啊 是不是想收船票1036F 11/12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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