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標題 Re: [新聞] 畢羊縱走落隊正妹魂斷溪谷 2失聯女躲「時間 Sun Nov 22 17:28:54 2020
※ 引述《YAYA6655 (YAYA)》之銘言:
: 我覺得主揪要負責啦
: 就像我來主揪跑全馬
: 結果來的平常都沒運動,只能在公園散步
: 這樣揪在一起跑全馬不是害死人嗎?
: 大概就類似這種狀況,碰到白目跑友山友要先篩選啦,別說什麼自己性命自己顧,
: 登山不比郊遊,這種危險性大家都知道,超級高,畢羊明明是兩天的路線,
: 擠成一天已經是一種極限運動了,你找人去參加極限運動,不用先檢查?
: 如果是這樣,那主揪乾脆直接PO,畢羊共乘分母團不就好了。
請國家公園處,把入園登記,拿出來看就知道了。
到底他們是,在一張申請書,還是各自填不同申請書?
如果都填不同隊了,還要人負責不是搞笑?
如果都填同一對了,還說可以不用等,也是天才!
有證據可以解決的事情,討論這麼多天只是臆測,有什麼意義?
這種事情,除非有網友在國家公園處任職,否則討論到死
也沒有答案。
真正可以幫忙尋找答案的記者,大概只負責抄網路八卦,
對有記者證,可以作到的查證工作沒有什麼興趣。
根據八卦經驗,大家來臆測一下 有xxx介入意圖掩飾...
炒大新聞熱度,就會讓記者去追,大概就會有結果
但是現在亂講話會被告 不能亂臆測 就繼續吵吧
其實肥宅會關注這新聞,就是心疼一個正妹隕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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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畢羊縱走落隊正妹魂斷溪谷 2失聯女躲「
11-22 17:28 kevinjl.
入園申請資格
第二點
領隊需為年滿18歲成年人,並能承擔整體登山隊伍安危。
這樣的規定,還可以說領隊沒有義務等? 這是對文字有根本的誤解吧
→ Holymaker: 有一種領隊就是,明明大家都說好那個點,最後大家都說忙,要你去申請,然後申請人就變成領隊,只因為你有空4F 11/22 17:33
→ Holymaker: ,這樣真的很衰。經過此事件以後,誰還想當申請人。7F 11/22 17:33
推 guest0079: 不是商業團沒賺錢沒訂契約是要負什麼責 請說清楚8F 11/22 17:33
→ jimmy885: 這個說法不錯,一起寫就是同團有互樣照護義務9F 11/22 17:34
噓 hodj: 醜妹沒人權膩10F 11/22 17:34
→ Holymaker: 反正如果最後認定是靠那張紙 以後最好每個人都自己申請11F 11/22 17:34
→ guest0079: 是義務 不是責任 所以有負什麼責 請說清楚13F 11/22 17:34
→ jimmy885: 分開寫只是剛好同路而已,不用對走同條路的人有義務14F 11/22 17:34
→ Holymaker: 講真的大部分的人就是徒個方便
就像無償開車載人如果運氣不好被撞還要被乘客究責到底以後就沒人想開車15F 11/22 17:36
推 thirtyto: 無償開車載人出事 乘客真的可以求償18F 11/22 17:38
※ 編輯: kevinjl (1.165.188.18 臺灣), 11/22/2020 17:44:38
推 Holymaker: 樓上確實啊 只是大部分的人不會這樣19F 11/22 17:39
噓 rebuildModel: 在這裡討論本來就是講爽的而已,要啥意義啊,笑死要求同團未死的通通要依酒駕連座精神判刑啦20F 11/22 17:39
推 guest0079: 等同隊的規定是哪一條 請說清楚 不然我要噓了22F 11/22 17:40
入園申請資格
第二點
領隊需為年滿18歲成年人,並能承擔整體登山隊伍安危。
噓 ssivart: 今天是一隻龍死在山裡就沒這篇新聞了23F 11/22 17:41
推 ueet: 申請人跟領隊是可以分開填的喔24F 11/22 17:42
→ Holymaker: 可是常見的就是申請人被迫當領隊啊
又不可能隨隨便便填別人的名字
申請人往往也覺得沒什麼就自己吞了
因為上山真的沒人在分什麼你是嚮導他是領隊25F 11/22 17:44
※ 編輯: kevinjl (1.165.188.18 臺灣), 11/22/2020 17:46:08
推 bluecsky: 整天正妹正妹的,到底多正?好像也沒看到照片啊,正妹兩字就可以吸出ㄧ堆騎士團歐29F 11/22 17:47
正妹 靠想像的啊 就一個好好的妹子 損落了
※ 編輯: kevinjl (1.165.188.18 臺灣), 11/22/2020 17:48:46
推 solsol: 無償開車載人出事 乘客能求償又未必是能跟載的人求償
如果是酒駕沒錢的肇事者撞人 求償跟沒有一樣31F 11/22 17:55
推 ueet: 老實講在法院上的確不一定有影響,違反國家公園規定可能也只是禁止申請而已,這只能憑個人道德良心了37F 11/22 18:04
→ dferww55: 上面那連結,裡面有張圖"自組團組成方式,符合以上列.."主糾未特別說明,未明示排除互助,共同行動的行程規劃...依存的關係愈高,那就愈可能要為彼此負責。
根本沒說一律不需負責45F 11/22 18:15
推 thirtyto: 就只想找分母 不敢明說 等出事了再撇清49F 11/22 18:18
→ dferww55: 如果照那張圖列出的事項,本案此自組團依存度並不低50F 11/22 18:19
→ birdy590: 哪裡依存度不低?
無公糧公裝公水 無共同行動的行程規劃 連領隊都不算有"彼此間越有「互助互相照顧」意思的自組隊" 這團像有嗎51F 11/22 18:20
→ dferww55: 之前流出的糾圖若為真,共同行動的行程規劃是有的
幾點幾分要走到那兒,這不是共同行程規劃?
公糧公裝公水這不確定有沒有,收的錢若拿去買幾瓶水,那便是有54F 11/22 18:22
→ Holymaker: 呃公水的意思是大家一起用的水(如一起煮食)…不是看花誰的錢58F 11/22 18:25
→ dferww55: 共同經費買的水可以解釋為公水60F 11/22 18:27
推 thirtyto: 最終法律上應該可脫身 道義上他過得去就好 組團風氣該改61F 11/22 18:27
→ dferww55: 不然照你這樣講,公裝是怎樣? 大家一起穿?62F 11/22 18:28
→ Holymaker: 登山裡面講的公裝公水就是大家要一起用的才叫「公」
如果是自用的不是公 跟花誰的錢就沒關係63F 11/22 18:31
推 guest0079: 那個dferww55你真的很狀況外 不要再丟臉了
我看的看尷尬65F 11/22 18:31
→ Holymaker: 公裝通常就是指帳篷 帳篷有營柱營釘外內帳 要大家分開揹
沒有人公裝在講衣服類的 不懂不要裝懂……67F 11/22 18:32
→ guest0079: 還共同經費 等等不知道會不會扯同穿一條內褲70F 11/22 18:33
→ dferww55: 你有收費行為,未註明使用項目,亦非某項目完整均攤
那就是共同經費71F 11/22 18:35
推 guest0079: 就有說攤8000車資了 什麼未註明使用項目
這個就是野團 不是商業團 不要看到正妹就想幹73F 11/22 18:37
→ dferww55: 含車資8000,而不是車資8000,車資均攤剛好8000嗎?75F 11/22 18:39
推 guest0079: 跟你這個狀況外的溝通 等等你會不會說8000怎麼可能只含車資76F 11/22 18:40
→ dferww55: 這上法院,只要使用經費有剩而未退,不是你一句非商業團可78F 11/22 18:40
→ dferww55: 卸責的
車資怎麼算剛好8000? 車資這麼貴? 還剛好可以整除?80F 11/22 18:40
推 guest0079: 包車一台8000很便宜了 商業團是一人八千
有一台車司機要收八千啊 管你乘客要怎麼攤82F 11/22 18:42
推 laugh8562: 車資為什麼剛好8000...你問報價的司機啊 看就知道你根本沒爬過山 閉嘴吧84F 11/22 18:44
→ dferww55: 那就拿單據出來看看,那怕實際車資是7900,100沒退
上法院都不好解釋86F 11/22 18:44
推 guest0079: 不然你以為一人出八千 八人司機賺六萬四嗎88F 11/22 18:45
→ laugh8562: 你先去爬山,哪怕是商業團,我們再來聊。89F 11/22 18:45
→ dferww55: 解釋什? 收入若大於實際開銷,就會有責任92F 11/22 18:48
→ birdy590: 就是根本啥都不瞭解的雲端登山 @@
包車 8000 不奇怪啊 集合點是台中耶 而且是半夜出發93F 11/22 18:48
→ dferww55: 他寫含車資8000,意謂還有其他開銷,也可能還有剩餘95F 11/22 18:50
→ birdy590: 含 車資8000 怎麼不覺得可能會是這意思?96F 11/22 18:52
→ feel159357: 我把問題簡化一下好了,如果我今天是領隊,我腳程快97F 11/22 18:52
→ birdy590: 你連人家舉例的要點都看不懂 到底在胡亂理解什麼98F 11/22 18:52
→ feel159357: 走在你前面,你下一秒不小心過地形踩空跌到我看不到的深谷,請問我要負什麼責任?99F 11/22 18:52
推 laugh8562: 不用再理他了,100%確定他根本沒爬過山,跟他這種雲講這麼多幹嘛101F 11/22 18:54
→ birdy590: 登山包車八千是很便宜 你以為市區跑機場喔?103F 11/22 18:55
→ dferww55: 那要看單據才知道,現有的線索他不是這樣寫的
只要收的錢有剩,即便剩很少都會加重法律責任104F 11/22 18:56
→ birdy590: 真的是狀況外又愛講 Zzzz106F 11/22 18:57
推 feel159357: 出事的這位她裝備在少,要走完單攻行程也不是不行喔,你要怎麼保證野團領隊能夠短時間分辨你登山程度?公司面試面三關都能找到不合適的人了107F 11/22 18:57
推 guest0079: 證明他100%沒爬山 所以絕對是被標題正妹二字吸引進來110F 11/22 18:59
→ dferww55: 照連結那張圖,糾人的時候就要明示不具互助責任
不能排共同行程,他事實就是排了111F 11/22 18:59
→ dferww55: 錢只能收車資,且要真的完全均攤114F 11/22 19:00
→ birdy590: 誰說那是共同行程了? 那性質應該更接近 deadline
"預估時程" "抓最長時間 16 小時"115F 11/22 19:00
→ dferww55: 完全無關的兩個團,彼此怎麼走是彼此的事117F 11/22 19:02
→ birdy590: 是的 要說共同行程 前面一小團四人 後面一小團三人 有但是事實更像是死者跑在前面把自己團友甩了
所以同行另外兩人也沒有責任可言118F 11/22 19:03
→ dferww55: 新聞寫他們走到一半才拆團,彼此一起走了一段121F 11/22 19:04
→ birdy590: 那就是"可以拆團"啊 因為沒有共用裝備 單人都能走的完等來等去的意義在哪裡?122F 11/22 19:04
→ dferww55: 所以就是有共同行程,只是沒有嚴格執行124F 11/22 19:05
→ birdy590: 登山又不是行軍 一定要整隊人行列整齊的前進
"若在營地遇上就一起聊天,沒遇上就算了" 不就是這樣嗎所以裡面會強調公糧公裝公水 因為這代表一定要團體行動125F 11/22 19:05
推 syterol: 成年人簽什麼不看就簽喔 怎麼不去簽本票128F 11/22 19:07
→ mov048: 記得其他篇哪個山友說,畢羊這種中等程度,一日走完的行程,通常不會特地登記入山,政府也沒有管制129F 11/22 19:16
→ yuraH: 大家都知道沒屁股不要當保人 不想關心隊員死活就叫他自己簽很難嗎 ? 你在醫院會幫路人簽手術同意書嗎?131F 11/22 19:20
推 ueet: 畢羊要申請才可入園喔133F 11/22 19:25
推 wla3opkv: 推文標準示範恐龍思維 完全合法 不合邏輯134F 11/22 19:26
推 guest0079: 樓上是在講什麼 可以說清楚一點嗎
算了 我也懶的確認誰是不是狀況外
完全合法 不合邏輯 那就去修法啊幹 怪誰135F 11/22 19:34
推 PHXD: 邏輯真的很難138F 11/22 20:07
推 LoliCar: 看推文雲登山的凹成這樣真的笑死 連公裝都不知道在那邊鬧139F 11/22 21:02
推 l11111111: 笑死 有外行被打臉了還在那邊硬凹140F 11/22 21:07
推 peadon: 都是你們的錯 一直企圖跟他講理142F 11/22 22:16
推 denal: 說同團的沒有義務等的人肯定是鍵盤登山客,別出來丟臉了143F 11/22 23:05
推 zeolas: 只能說支持家屬提告,交給法院來調查
不然啥證據都沒有,在這裡扯破嘴皮子都沒用145F 11/22 23:11
→ smallz: 看到一對智障鍵盤登山149F 11/23 00:54
推 Kidmo: 沒錯==關鍵的一張紙150F 11/23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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