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hydra3179 (柚木N的N)標題 [新聞] 黑幫殺人破案未發新聞稿?黃珊珊:相信北時間 Tue Nov 24 15:45:40 2020
1.媒體來源:
新頭殼newtalk
2.記者署名:
周煊惠 台北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黑幫殺人破案未發新聞稿?黃珊珊:相信北市警不可能吃案
4.完整新聞內文:
有週刊踢爆,台北市本月2日下午,松山區龍田里辦公處爆發黑幫砍人的重大刑案,但警方
事後卻罕見未發布新聞。議員質疑,警方隱匿不報,可能是為了美化治安數據、揣摩上意
,也可能是柯市府高層下令封口。對此,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24日)表示,警局有刑
案新聞處理參考流程,因此要看每個案件的性質、屬性,不可能可以遮掩,只是說有沒有
主動發布新聞或被動提出說明,「相信北市警局不太可能有吃案問題」。
根據《鏡週刊》報導,北市松山區龍田里辦公處發生7名黑幫分子因債務糾紛,竟當著里長
的面,把里民砍成重傷,警方事後逮捕7人,卻未發布新聞。週刊質疑,松山區算是台北市
治安最好的前3名區域,是否若發生重大刑案的消息曝光,勢必衝擊台北市的治安印象,也
將損及柯文哲的治安政績。
黃珊珊上午出席北市安心旅遊3.0補助方案發表記者會,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及是否知
道松山區里辦公室發生重大刑案,是否沒回報?黃珊珊指出,今天看到這新聞後跟警察局
確認,警局有個刑案新聞處理參考流程,程序上面有幾個原則,像是若犯罪有民眾可能繼
續被害的狀況,或案情衝擊治安重大,需要初步說明,或需要籲請提供線索或指認必要,
或不實報導輿情發生,警方會考慮判斷發布新聞的事由跟必要性。
黃珊珊強調,不是每個發生重大刑案都會發布新聞,有時可能共犯還在逃,有些證據還需
要蒐證,或是可能檢察官有些指示,要看案件性質、屬性,所以有一些案子已經發生,以
北市來說,重大治安犯罪案件是全數偵破的,「這部分不可能可以遮掩」,因都會在警政
署列管,只是說有沒有主動發布新聞或被動提出說明,這可能是警察局在針對每個案件屬
性有不同處理,「相信北市警局不太可能有吃案問題」。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11-24/498767
6.備註: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1123soc012/
只是沒有主動發佈新聞稿
就被中天歸類為綠媒的鏡週刊
以隱匿不報、美化數據、揣摩上意來寫小說
果然除了柯粉力挺的中天外
其他媒體的公正性都有待確認
https://i.imgur.com/nJjsDdl.png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4.165.188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lBedo0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6203943.A.C80.html
推 ginx03: 台南警察 :1F 11/24 15:46
推 kinki999: 沒發新聞稿就不會例入數字嗎? 可多了吧4F 11/24 15:47
推 muzik: 上次講這句話的已經...9F 11/24 15:51
推 preisner: 鏡周刊本來就常常在編故事了11F 11/24 15:51
→ chunfo: 比較不會而已 小案照吃
尤其台北刁民多沒南部人那麼好騙12F 11/24 15:52
→ preisner: 可憐哪, 自己跟不到新聞就說人家吃案14F 11/24 15:53
推 jay0204: 還是我黨頭殼聰明,引用週刊標題糞灑下去綠蛆個個高潮呵15F 11/24 15:54
推 benothing: 台北市治安沒人在意啦,柯文哲這麼棒怎麼會有事16F 11/24 16:00
推 Tiphareth: 不懂這邏輯 都破案了 沒發新聞稿就是吃案 ?20F 11/24 16:17
推 ga652206: 你看台南發新聞確吃案 跟 台北偵破沒發新聞 差別在哪21F 11/24 16:21
推 yehpi: 呃 鏡週刊 嗯23F 11/24 16:23
推 keny: 發不發新聞跟吃案無關吧25F 11/24 16:35
噓 stvc: 新頭殼毫無公信力26F 11/24 16:38
推 bysy2322: 完全看不懂在檢討什麼 笑死27F 11/24 16:43
噓 askey: 警政署自己看著辦28F 11/24 16:49
→ chenchuhao: 不發新聞稿等於吃案XDD。這刷新三觀啊
記者怪不給新聞稿還要我自己寫的意思29F 11/24 17:14
推 yamitis: 你記者懶到不出門跑新聞喔?只等新聞稿31F 11/24 17:18
→ Moogle …
推 Moogle: 啊杯政績加一34F 11/24 18:04
推 jaofei: 吃案喬事,這百分之百符合柯學原則35F 11/24 19:18
推 kimfor: 阿不是偵破了? 是沒發新聞稿就是吃案?36F 11/24 19: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