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oi1dsnake (索立德史捏克)標題 [新聞] 惡男性侵少女518次後滅口 檢一疏失...517時間 Tue Nov 24 22:57:14 2020
惡男性侵少女518次後滅口 檢一疏失...517次全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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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男性侵少女518次後滅口 檢一疏失...517次全無罪|東森新聞
新北市一名58歲的許姓男子,性侵同居女友的18歲女兒長達5年,且次數竟高達518次,整起案件在少女報案後才曝光,沒想到,許姓男子竟然不滿少女告發,於是將她殺害後,偽裝成輕生。許嫌在一審遭判死刑,不過後來因士林地檢署錯過起訴時間,高院二審認為許嫌前面517次性侵次數沒有證據,因此判無罪,而「第518次 ...
2020/11/24 10:17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高采葳
新北市一名58歲的許姓男子,性侵同居女友的18歲女兒長達5年,且次數竟高達518次,整
起案件在少女報案後才曝光,沒想到,許姓男子竟然不滿少女告發,於是將她殺害後,偽
裝成輕生。許嫌在一審遭判死刑,不過後來因士林地檢署錯過起訴時間,高院二審認為許
嫌前面517次性侵次數沒有證據,因此判無罪,而「第518次性侵」被判4年有期徒刑定讞
。另外殺人罪的部分,則是無期徒刑定讞。
根據《CTWANT》報導,一名58歲的許姓嫌犯經營鵝肉店,與一名育有18歲少女的單親媽媽
同居,沒想到,他從民國95年開始,不斷性侵少女長達5年,直到母親輕生過世後,少女
找到親生父親訴苦,兩人便一同到警局報案。由於許嫌過去曾因性侵入獄,在得知少女向
他提告後,因擔心自己會再次入獄,所以便哭著要求對方撤告。
然而,許嫌苦苦哀求,卻得不到少女的回應,這讓他相當氣憤,於是在同年11月29日凌晨
5點,他偷偷潛入少女的住處,先將她掐死,再企圖偽造成輕生,所幸警方在命案現場發
現疑點,查出許嫌就是凶手,便在9天後將他逮捕。
事後,士林地檢署指控許嫌在5年期間,共性侵少女多達518次,隨後便針對性侵與殺人一
事向他起訴,一審全面採認,共判2496年,併入殺人罪的死刑;怎料,高院二審卻認為,
起訴書所指性侵時期是「95年間至100年9月14日前」,認為性侵次數是檢方推估,證據不
足,僅認定有許嫌的體液紙團為證的9月14日那天有性侵少女,故只採認這一次強制性交
罪。
案件到了三審,法官認為最後一次性侵為「9月14日當天」,而非起訴書寫的「9月14日前
」,認定犯案時間不在起訴書所述範圍內,因此將性侵罪撤銷,要求士林地檢署重新起訴
;而殺人罪的部分,則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針對殺人罪改判許嫌無期徒刑,上訴後,遭
最高法院駁回定讞,許嫌幸運逃過一死。
性侵的部分,因士林地檢署錯過錯起訴時間,高檢署又沒上訴,導致517次性侵全數無罪
,至於「第518件性侵案」在媒體的報導之下,士林地院連忙重新偵辦,2014年11月21日
另行起訴,許嫌開庭時只認殺人不認性侵,最終遭最高法院判刑4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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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惡男性侵少女518次後滅口 檢一疏失...517次全無罪
11-24 22:57 soi1dsnake.
推 marktak: 有悔意 可教化 小生是臭叫化7F 11/24 22:58
→ Leo4891: 說起來也諷刺 要是受害者沒被殺死 兇手大概無罪爽過11F 11/24 22:59
噓 denyy555: 檢查官法官都挺殺人強姦,唉12F 11/24 22:59
推 adway: 國賠了16F 11/24 22:59
→ Leo4891: 監察院應該要大力彈劾這些垃圾法官和檢察官19F 11/24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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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ainbow321: 法匠怎麼不出個聲 呵呵 現在都是沒讀書的當法匠喔21F 11/24 23:00
推 eko112: 法匠德政 到底連時候可以連坐 XD22F 11/24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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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MADAOTW: 拜託法官判無罪入黨24F 11/24 23:00
→ Leo4891: 判無期徒刑啦 是最後一次強姦判4年29F 11/24 23:01
推 chister: 都無期了 加4年有差嗎30F 11/24 23:01
→ dWoWb: 強姦殺人四年 台灣走在世界最前面31F 11/24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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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marktak: 可以這樣喔 法師還有臉的要不要
出來講一下34F 11/24 23:02
→ Leo4891: 法官可能又嘴可教化了 所以只好判無期36F 11/24 23:02
推 heavensun: 沒有證據,因此判無罪 鼓勵殺人 滅人證37F 11/24 23:02
→ marktak: 不然等一下peko奧衝震飛你們38F 11/24 23:02
推 nihow78: 幹你娘然後記得那邊警察也知道 好像他跟警察是朋友41F 11/24 23:03
→ cp296633: 2496年跟無期有差嗎 不如一個死刑42F 11/24 23:03
推 lucifier: 錯過起訴時間太好笑了吧,這是在幹三小43F 11/24 23:03
推 rcak801: 地檢高檢不上訴問題更大吧44F 11/24 23:04
噓 sucktime: 幹你娘咧這種人渣 放出來就是害人48F 11/24 23:04
→ scott0104: 都有殺人犯當司改委員了,小英政績+150F 11/24 23:04
→ Leo4891: 法官 檢察官出包都不用負責的 真的很爽53F 11/24 23:04
推 sunnyyoung: 原來沒證據可以這樣用 總是希望能有替天行道的人54F 11/24 23:04
推 YLTYY: (づ′・ω・)づ滿意了嗎?56F 11/24 23:05
→ Leo4891: 司法改革就是要改檢察官和法官57F 11/24 23:05
→ shcjosh: 4年出來繼續Taiwan Can Help!60F 11/24 23:05
推 imApig: 真的是人渣61F 11/24 23:05
推 loveian16: \台男之光/ 台灣就台男性侵殺人天堂 性侵殺人才判4年62F 11/24 23:05
推 srobg666: 殺人判無期徒刑 性侵判四年 不是殺人只有判四年63F 11/24 23:05
→ Leo4891: 給你強姦幾百次 去報案還被殺死 法官:可教化判無期65F 11/24 23:05
噓 Dvdoer: ...........66F 11/24 23:06
推 ltytw: 小英政績67F 11/24 23:07
→ generic: 唉呀真是不小心 每天都不小心70F 11/24 23:07
→ scott0104: 聽說上個月司法院民調民眾對「審判公信力」滿意度首度突破6成,「法官信任度」達53.9%呢72F 11/24 23:07
推 kcclasaki: 為了讓少女不再心中有陰影而殺掉她->可教化74F 11/24 23:07
推 yeay: 無期徒刑+四年跟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最後得到的結果也只會是76F 11/24 23:08
→ Leo4891: 就司法院自爽民調 司改就是要改革法官檢察官77F 11/24 23:08
→ yeay: 無期徒刑不是嗎?78F 11/24 23:08
→ cattgirl: 前面517次性侵次數沒有證據無罪79F 11/24 23:08
→ shamanlin: 性侵跟殺人是分開的,殺人的部分判無期80F 11/24 23:08
噓 herro760920: 幹你娘垃圾法官,前面就算有證據合併執行也不會超過10年,殺人也不判死刑。寫的好像檢察官疏失才不判死一81F 11/24 23:08
→ Leo4891: 但是司法院只會改革罪犯人權和一堆無關緊要的小事情84F 11/24 23:08
噓 shin30: 幹你X法官484有病86F 11/24 23:09
噓 NANJO1569: 可悲的社會,無法得到公道的被害者,人渣與他的保護者87F 11/24 23:09
噓 marktak: infinity plus four equals91F 11/24 23:10
推 dbdudsorj: 沒事沒事 我們繼續看韓國電影檢討韓國92F 11/24 23:10
→ scott0104: 台灣殺1、2個又不會判死,這少女一家人的人生對法官來93F 11/24 23:10
→ marktak: peko數學不太好 有人可以積分給大家98F 11/24 23:10
推 billybbb: 只會在文字上繞圈圈 繞了半天結果前面性侵的都無罪 搞103F 11/24 23:11
→ ezorttc: 厲害,做幾次都記得104F 11/24 23:11
推 weakerman: 這是司法改革的大勝利,小英政績+1,讚讚讚!!!107F 11/24 23:11
噓 clapton: 台灣只有假的無期 無配套 民進黨過半四年不修法吃狗屎108F 11/24 23:12
→ scott0104: 判無期給國家養,生病受傷也可保外就醫,我們台灣真的很講究人權呢109F 11/24 23:12
推 yyc210: 無期是不是不用二十年就可以假釋了?112F 11/24 23:13
噓 rick6304: 是在悲憤啥 817眾期待的司法改革成功了 你們在眼紅啥?113F 11/24 23:13
推 Leo4891: 無期徒刑可以假釋 的是天大笑話
要廢死刑 你無期徒刑就不能玩假的114F 11/24 23:13
推 Phybd: 新北不意外116F 11/24 23:14
推 minicess: 法官:士林地檢署跟高檢署的 你們全部錄取了!!!118F 11/24 23:14
噓 Mgthok68: 幹垃圾,這種可不可以關到死不要假釋?檢察官超過起訴時間也是...檢察官不會設個鬧鐘喔119F 11/24 23:14
推 loveian16: 台女以後被強姦 建議先把台男砍死 垃圾台男太多了 反正121F 11/24 23:15
→ Leo4891: 所以監察院應該全面彈劾這種垃圾司法官 不然都不用負責122F 11/24 23:15
推 tyifgee: 我沒看錯吧殺人才4年?126F 11/24 23:16
→ Leo4891: 你看錯啦 再看清楚一點 免得跟檢察官鬧一樣笑話129F 11/24 23:17
噓 yayaputin: 天啊 這業務過失吧 政府出個聲啊!132F 11/24 23:17
推 YumingHuang: 殺人無期,性侵 4年 .. 差別可能是這樣之後有機會假133F 11/24 23:17
推 minicess: 殺人是無期定讞了 性侵變4年的樣子134F 11/24 23:17
推 kid725: 性侵殺人不用判死 好棒喔139F 11/24 23:20
推 asd00726: 小英任內政績就是殺人不用償命!!!!142F 11/24 23:20
推 Yogin: 幹他媽的台灣司法143F 11/24 23:21
噓 yujin: 幹你的司法 繳稅養一群廢物145F 11/24 23:22
推 fspmlp: 幹 這些法官檢察官是在沖三小148F 11/24 23:23
推 lebo469: 為何司法亂搞都沒有責任?149F 11/24 23:23
推 amig0123: 台灣的司法就是這麼的體貼溫馨 永遠不判死150F 11/24 23:24
→ ajemtw: 看成殺人四年的是文盲膩152F 11/24 23:25
→ amig0123: 這樣的兇殘 這樣的罪刑重大 都不會判死 厲害吧 真棒153F 11/24 23:25
→ ajemtw: 殺人是無期,強姦四年154F 11/24 23:25
→ panhoho: 要有多少法律人受害,才能減少這種情況158F 11/24 23:26
→ ajemtw: 八卦真的很多文盲159F 11/24 23:26
噓 sanpf: 私法正義上線囉160F 11/24 23:27
噓 shpongle: 沒有證據 受害人連公道都討不回來 那還要司法幹什麼161F 11/24 23:28
噓 wennai: 無期徒刑+4年162F 11/24 23:28
噓 reppoc: 管他判幾年,只要不是死刑,十幾年就可以出來繼續犯案了163F 11/24 23:28
噓 giggleboy: 這種敗類直接斃了 不用浪費糧食養了165F 11/24 23:28
推 st88148: 台灣法官檢察官,一起殺害平民166F 11/24 23:29
→ wennai: 支持私法正義168F 11/24 23:29
→ wennai: 不期待台灣司法170F 11/24 23:29
推 hughfan: 沒證據?? 告發後被尋仇..當時不能羈押嗎? 這真的太過分174F 11/24 23:31
→ romeie06: ......謀殺4年而已歐175F 11/24 23:32
推 ADEMAIN: 性侵五年 只判四年 台男真賺177F 11/24 23:33
→ eko112: 真心覺得 某些案件你要放人如果再犯真的要連坐183F 11/24 23:34
噓 bigsdidi: 鄉民是文盲還是法盲 殺人就判無期了 一直在那刷四年 這185F 11/24 23:35
→ eko112: 現在就是隨便法匠判。出去再犯好像都沒她們是一樣 領著薪186F 11/24 23:35
噓 r025876: 期待法律界有被ai取代的一天187F 11/24 23:35
→ bigsdidi: 517次性侵算20年好了 加起來還是無期阿188F 11/24 23:35
→ lastphil: 這件事超乎人類理解了 還是這是台灣特有的189F 11/24 23:35
→ eko112: 水 坐這高位190F 11/24 23:35
推 aigret: 果然是垃圾黨轄下判決 可教化191F 11/24 23:35
→ ru04hj4: 如果是被害人殺害加害人 十年起跳192F 11/24 23:35
推 Behind4: 愛台灣的司法改革193F 11/24 23:36
→ ru04hj4: 原來是無期徒刑 看太快 幹195F 11/24 23:36
推 ScottTi: 這種判法 讓我這種平常不出聲的都看不下去了 耖196F 11/24 23:36
→ a6dddd: 台灣司法已經丟臉到國際上了200F 11/24 23:38
→ wanters: 沒差吧就算都成功重判10000年好了 加上殺人的無期徒刑203F 11/24 23:39
推 wiydluck: 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 沒事兒~204F 11/24 23:39
噓 mouz: 看推文就一堆文盲了,這些人以後都可能是國民法官呢205F 11/24 23:39
推 lpsobig: 過去曾因性侵入獄208F 11/24 23:40
推 derrick1220: 為何推文裡有米蟲業者 一直在執著鄉民解讀判4年還是無期? 這他媽有比沒判死重要?211F 11/24 23:40
推 dogkorea5566: 很想知道前面為什麼算得出517次,卻沒辦法從中任何一次抓出證據215F 11/24 23:42
推 physicsdk: 單純討論性侵部份只判四年太少有什麼問題?218F 11/24 23:42
噓 senpai: 殺人四年?不是應該也要無罪嗎?219F 11/24 23:42
推 derrick1220: 整天只會笑老百姓是法盲 你們這些優越垃圾米蟲 就是222F 11/24 23:43
→ ao5566: 就那個潛入家中殺人的那個…最後還是只有無期啊…223F 11/24 23:43
推 wanters: 可能是女孩生前跟親生父親講 死後調查時問她父親知道的225F 11/24 23:43
→ eko112: 殺人不判死 法匠的最愛 XD226F 11/24 23:43
推 ff20: 優秀欸法官229F 11/24 23:44
噓 fix78: 依照這種法律盲目判,絕對是法律人233F 11/24 23:45
推 loveian16: 性侵只判四年也是笑死人 如果是我就直接砍死台男 反正只要在法官面前演一下哭一下關沒幾年就可以出來了234F 11/24 23:46
→ fix78: 看犀利檢座那個自嗨專頁最多這種言論237F 11/24 23:46
推 sky6969: 衷心期盼垃圾法律人的女兒都被如此對待238F 11/24 23:46
推 linesa: 真他媽噁心241F 11/24 23:46
噓 hagi13: 這個本名有被寫出來過 印象裡二個字的 算是田喬仔243F 11/24 23:47
推 HAHAHUNG: 無期關到83歲假釋 萬一再殺一人怎麼辦244F 11/24 23:47
推 derrick1220: 說實在話 養狗養貓甚至養豬對主人至少還有貢獻 總比245F 11/24 23:47
噓 twolight: 許川殺人案,快十年了,台灣仍是台灣246F 11/24 23:47
推 MoDerF: 司法改革 讚讚讚 殺人免死248F 11/24 23:47
推 opallin: 法律人:要就怪立委不修法,我們只是依法行政250F 11/24 23:47
推 bYvYd: 小菸政績+1,司法改革棒棒253F 11/24 23:48
推 jaim: 台灣已是犯罪者的天堂 小老百姓就認命吧254F 11/24 23:48
推 heat0204: 笑死 雖便啦 都去開趴好了 不用抓也不用判了259F 11/24 23:49
推 funkD: 這種也沒死刑喔 真棒264F 11/24 23:50
→ talentsu: 那潛入女生住屋然後掐死被害者的罪呢?267F 11/24 23:52
噓 Cottonz: ...所以殺人只判4年........................268F 11/24 23:52
推 mamc95e: 所以最後總共判幾年?269F 11/24 23:52
→ dslite: 檢察官就是實質皇帝 想搞誰就搞誰271F 11/24 23:53
→ sixteen: 多年前看過這個事件的專題報導,印象深刻到現在,其中的細節非常讓人心痛,願女孩安息274F 11/24 23:54
噓 j6ru8m4: 猜猜看實際會關多久278F 11/24 23:55
噓 A816: 4年^^280F 11/24 23:56
推 derrick1220: 鄉民看的懂啊 重點就是米蟲失職 姦殺歹徒沒判死啊281F 11/24 23:56
噓 t7556281: 台灣司法就是事實眼睜睜放在面前法官還會挑毛病幫嫌犯282F 11/24 23:57
→ why2kill: 四年???? 我中文好像不太好 是不是我看錯啊283F 11/24 23:57
推 thisu: 垃圾286F 11/24 23:58
推 lwamp: 強姦殺人免死 綠畜的理想國度289F 11/24 23:59
→ Tawara: 在監獄讀空中大學又可以再出來殺人了呢293F 11/25 00:00
噓 lulocke: 公務員是考試院懲戒 ? 還是堅察院 ?294F 11/25 00:00
噓 ptthaw: 幹你檢察官啊 怎麼不去死一死296F 11/25 00:00
推 dostey: 台灣司法就是笑話!給執法者權力 卻沒相對應的罰則 太上皇!..297F 11/25 00:00
推 ADEMAIN: 過去就曾因性侵入獄 放出來又連續性侵小孩五年 然後殺掉299F 11/25 00:01
推 sggs: 姦517次都無罪,中華民國司法蒸棒300F 11/25 00:01
推 acdawa: 新北日常305F 11/25 00:02
→ Kazmier: 結果殺人只判4年????307F 11/25 00:02
推 gametv: 操他媽的這樣還不用判死?去你的法匠,幹308F 11/25 00:02
→ ifchen0: 髮醬:比利原則 懂?309F 11/25 00:03
推 asppsa: 這樣不用死刑?311F 11/25 00:03
推 antivenom: [url=http://imgur.com/leIRHaN]https://i.imgur.com/leIRHaN.jpg[/url][url=http://imgur.com/4CdEOAo]https://i.imgur.com/4CdEOAo.png[/url]312F 11/25 00:04
噓 m6cs: 台灣的法律就是保護壞人用的314F 11/25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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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s005337: 反正這種鳥案越多,私法正義只會越來越茁壯,咎由自取322F 11/25 00:08
推 BBQOO: 來來來公告檢察官姓名啊 幹垃圾dpp麻木不仁325F 11/25 00:09
推 makki: 這好幾年前就看過了...結果連一個應有的公道都做不到...326F 11/25 00:10
推 jader: 少女太慘了...329F 11/25 00:10
推 jadot: 煎茶院長是不是每天都在睡? 上台後沒消沒息的332F 11/25 00:11
噓 gene51604: 有疏失沒辦法彰顯正義怎麼沒像吃案警察一樣降職?333F 11/25 00:11
推 orzkk88: 厲害了我的鬼島法律人334F 11/25 00:11
→ eyesg: 看了很難過335F 11/25 00:11
噓 OXIIO: 操它的 幹336F 11/25 00:11
推 gs051233: 二三審法官名字秀出來給大家笑笑337F 11/25 00:11
推 mijiu: 台灣應該像國外一樣設一個實名制的連署平台338F 11/25 00:11
推 swgun: 士林地檢署不是訓練所高分的才能分發到嗎 怎麼搞成這樣339F 11/25 00:11
推 pxndx: 神奇海島台灣340F 11/25 00:11
→ mijiu: 實名制超過10萬人連署,政府就必須表態處理341F 11/25 00:12
推 waitwind: 這為什麼可以免死...................?342F 11/25 00:12
推 fago: 檢察官跟法官都該殺啊 這群敗類343F 11/25 00:12
推 aunt: 有性侵前科 再性侵5年 然後判刑只判4年??345F 11/25 00:13
推 paulzoids: 考上檢察官或法官,在台灣就真的無敵嘍346F 11/25 00:13
推 Faoitohins: 在台灣殺人放火性侵酒駕詐欺..等等真的很幸福347F 11/25 00:13
→ vm03vm03: not all men~348F 11/25 00:13
推 H23324216: 祝法官以後女兒被強姦被殺,幹你娘350F 11/25 00:13
噓 wangsan: 司法改革改在哪?!351F 11/25 00:13
噓 color3258: 私法人權好棒喔 他出獄都住你們家好了352F 11/25 00:14
推 king123: 五百次應該封他為黑道皇帝 讓他被人看不起353F 11/25 00:14
推 yoyocat: 「許嫌開庭時只認殺人不認性侵,最終遭最高法院判刑4年定讞。」所以最後殺人只判了四年?355F 11/25 00:14
推 ren0501: 法官、檢察官一搭一唱聯合好的,那個要求重新起訴理由爛到不行,也故意配合不重新起訴,一起幫民進黨做業績357F 11/25 00:14
→ Faoitohins: 應該要希望更高一點的大官女兒遇到 不然也不會修法359F 11/25 00:15
→ yoyocat: 記者沒寫錯的話,法官檢查官怎麼不去死361F 11/25 00:15
推 norder: 司法改革,愈改愈適合殺人放火,天天都是國定殺戮日362F 11/25 00:15
噓 liorio: 垃圾垃圾垃圾垃圾364F 11/25 00:16
推 mudee: Errrr男366F 11/25 00:17
噓 vall013: 法官的名字怎麼沒寫出來??369F 11/25 00:18
推 twlicn: 殺人4年 我有看錯什麼嗎?372F 11/25 00:18
推 hyscout: 這判刑是2015年判的 樓上還有人造謠幫民進黨做業績?374F 11/25 00:19
→ hyscout: 2015年 五個單位被糾正 不痛不癢就是了376F 11/25 00:20
噓 keyt99130: 反正一堆白痴法律人士除了考試一無是處377F 11/25 00:20
→ MOSMOSQQ55: 是因為都被滅口,實質證據只有一次的關係嗎378F 11/25 00:20
推 waldo870: 這判的.... 法官都不怕有天譴的樣子380F 11/25 00:21
推 yoyocat: 記者就寫「只認殺人不認性侵」,「最終」遭判刑4年定讞381F 11/25 00:21
噓 q22w: 強姦完沒證據就不算強姦,感謝司法又上了一課382F 11/25 00:21
→ yoyocat: ,說看錯成四年的才是文盲,哪裏看錯,除非記者寫錯384F 11/25 00:21
噓 rrr1900: 真的垃圾人渣敗類社會的污點386F 11/25 00:22
→ ADEMAIN: 總共性侵了4個 被勒死的那個受害長達5年388F 11/25 00:22
噓 op520: 法院認證幹免錢,呵呵台灣司法389F 11/25 00:23
噓 Ommmm: 美國有梅根法案可以揭露未成年性侵加害人的長相,到新地方新社區就會通報公佈。台灣繼續吵萊豬啊!沒有萊牛,哪來的萊豬啊!393F 11/25 00:24
噓 a3eimyy: 做鬼也絕對不會放過那個馬虎檢察官跟輕判的法官396F 11/25 00:24
→ TRosenthal: 記者沒寫錯啊,他說性侵的部分嫌犯不認,然後只判四年397F 11/25 00:24
→ TRosenthal: ,然後上一段有提到殺人判無期定讞,那就是無期啊399F 11/25 00:24
→ Ommmm: 立法委員,語畢哄堂大笑400F 11/25 00:25
推 sintryhao: 法官:耶又救下一條命,我真是大善人401F 11/25 00:25
推 yoyocat: 因為一直有推文在說怎麼看成四年的是文盲,所以我才說
除非記者寫錯,不然他寫的就是只判四年403F 11/25 00:26
推 keigowei: 最可怕的是…表現良好又再放出來…台灣司法真棒405F 11/25 00:26
推 Addidas: 這就是性侵一次跟無限次結果一樣 殺人一次跟多次一樣408F 11/25 00:27
→ yoyocat: 因為記者前面提無期,後面殺人只判了四年,那就是記者
表達有問題409F 11/25 00:27
推 dio9008: 推文一直四年四年,害我重新拉上去看一次,明明就是強姦只算到一次判四年,殺人另外再判無期徒刑= =412F 11/25 00:28
推 shi21: 姦殺判四年 台灣法官不得好死啦414F 11/25 00:29
噓 op520: 最高法院真滴棒,判免死416F 11/25 00:29
推 wetor: 根本爽哥 無期關個十幾年說不定就出來了418F 11/25 00:29
噓 momoidcool: 法官檢察官可以認真一點嗎養你們這群要幹嘛?419F 11/25 00:30
噓 combokang: 媒體就是唯恐天下不亂 最後只是說重新偵辦的性侵罪名判了四年,殺人一樣無期,記者一定故意的,看你們在這邊氣氛421F 11/25 00:30
推 yoyocat: 如果是最終在性侵的部分只判了四年,殺人判無期,記者424F 11/25 00:30
→ combokang: 而且我內文怎麼哪裡都看不出檢察官到底是錯過期限 還是425F 11/25 00:30
→ yoyocat: 卻寫只認殺人,最終遭判刑4年,那是記者表達有問題吧,426F 11/25 00:30
推 s4589632: RIP...好辛苦的人生QQ427F 11/25 00:30
噓 nodnod: 檢察官的問題乾法官屁事?431F 11/25 00:31
→ adminc: 偉大的法律人,母女平白喪命435F 11/25 00:32
推 demetrylin: 台灣的司法系統就是個笑話,蔡英文你的司法改革更是個436F 11/25 00:32
噓 ezratay: 這麼垃圾應該判死刑438F 11/25 00:32
噓 q02210221: 上面說殺人判四年是錯的欸,4年是性侵的部分,而殺人440F 11/25 00:32
推 mjomjo: 性侵了4個 被殺的那個受害長達5年 但犯人不認就可只判4年441F 11/25 00:32
噓 coolp77: 洨英的司法改革嘞444F 11/25 00:33
推 dio9008: 最後一段寫的是性侵案的審判,結尾寫判四年是在為整段總445F 11/25 00:33
→ dio9008: 結,意思是性侵的部分判四年,沒問題啊447F 11/25 00:33
推 AlianF: 幹...448F 11/25 00:34
→ vingfing: 看到綠共蟑螂的巡版帳號連發洗文章就知道蟑螂超崩潰449F 11/25 00:34
噓 MK47: .......450F 11/25 00:34
推 yoyocat: 那要怪記者為什麼最後寫只認殺人判了四年啊455F 11/25 00:35
推 r5e97nk63: 記者都寫性侵的部分了,自己沒看懂還要牽拖喔?457F 11/25 00:36
推 dio9008: 只認殺人不認性侵是他在性侵案開庭時候的表現,最後判的還是性侵案的刑期啊= =460F 11/25 00:37
→ Mryuan: 北部台囊不意外462F 11/25 00:37
→ yoyocat: 因為他寫只認殺人判了四年,才會造成混淆殺人判四年,
如果他寫只認殺人,最終性侵部分四年定讞,就沒有問題465F 11/25 00:39
噓 moon1111: 在台灣強姦殺人為什麼不判死刑?467F 11/25 00:39
→ yoyocat: 。如果記者不是故意的,顯然表達有問題啊468F 11/25 00:39
噓 srewq: 不想被帶風向結果還是跟著記者文章起舞,真可悲470F 11/25 00:39
推 reexamor: 雖然痛心司法 但這是老新聞惹475F 11/25 00:40
推 zxzzzzzzzzzz: 檢查官:哈哈真是不好意思,下次會改進喔,啾咪,啊對了下班了先走了476F 11/25 00:40
噓 dio9008: 懶得解釋了 四年就四年吧 垃圾恐龍法官 私改失敗 政府下台= =478F 11/25 00:41
噓 bkai: OMG480F 11/25 00:41
噓 markloss: 懶得說什麼了,反正就2022跟24送民進黨下去487F 11/25 00:46
推 joeii0126: 提不出證據 當然只能採信一次的說法488F 11/25 00:46
推 cartoonss: 還有這個令人氣憤的判例可以檢討一下嗎?幸好有新聞報489F 11/25 00:47
噓 k23: [因士林地檢署錯過錯起訴時間,高檢署又沒上訴] 白痴嗎?490F 11/25 00:47
推 REDF: 勒索法官 將來要是有機會 第一個就要批鬥他們494F 11/25 00:48
→ REDF: 錯字 垃圾法官496F 11/25 00:48
噓 lp2650056: 我祝福全台灣的恐龍法官家人被強姦被殺死光光497F 11/25 00:49
噓 Rivendare: 幹他媽的這種不會有事?人為疏失不會被告死?498F 11/25 00:49
噓 aqqwww: 所以總共是判幾年?抱歉我法盲499F 11/25 00:50
推 carryton: 智障台灣人最愛民進黨王琬瑜的社會安全網500F 11/25 00:51
→ q02210221: 性侵部分4年、殺人罪無期徒刑=無期徒刑501F 11/25 00:51
推 juju123: 推文文盲比例比台灣司法值得堪憂 各位不要遇到人渣就喪失閱讀能力好嗎503F 11/25 00:52
噓 kiergh: 法律系高級人全力打造的社會環境 賤民們惜福啊505F 11/25 00:53
噓 mt0481: 哈哈哈哈哈 司法改革 哈哈哈哈哈506F 11/25 00:53
噓 ABA0525: 謝謝小英再次保護強姦殺人犯507F 11/25 00:53
噓 giaour: 蔡英文司改政績+1 強姦殺人免死刑 超爽的508F 11/25 00:54
→ getto: 有沒有罪又沒差,該死刑的不判,推給檢察官就好510F 11/25 00:54
推 escorpion: 台灣如果有私刑我完全支持,因為法律永遠不會替一般人討公道511F 11/25 00:54
推 CBING: 法律系都智障513F 11/25 00:55
噓 LeonBolton: 強姦殺人:無期徒刑 姦殺大馬女學生也頂多無期了....514F 11/25 00:56
推 Zeyroun: 強姦+殺人=4年 法匠又一鉅作515F 11/25 00:56
推 luroro: 法官跟犯人一樣垃圾518F 11/25 00:58
推 ADEMAIN: 把台男罪犯們的人權保障的很好519F 11/25 00:58
推 hschian: 可教化你他媽的B525F 11/25 01:04
推 chunfo: 法律人最愛殺人強姦了527F 11/25 01:05
推 seafire: 好險最後還是無期唉唉528F 11/25 01:05
→ chunfo: 法律人恐怕連自己女兒都會想姦殺吧 壞的骨子裡了531F 11/25 01:06
推 loveian16: 政府應該要做標誌呼籲各國女性不要來台灣 來台灣被台男姦殺也討不了什麼公道 平常都是台女被殺 不過光今年也兩個大馬女被台男分屍慘死534F 11/25 01:07
噓 jesiuty: 硬要凹到免死就對了 難怪大馬事件要引渡 可憐哪537F 11/25 01:08
推 junnn: 817支持的菸黨 司改大成功 反對的是4%崩潰仔?538F 11/25 01:08
噓 kairi: 就算判10000年又怎樣,合併執行20年 跟本笑話540F 11/25 01:09
推 R4L: 這種人渣死刑太便宜 關到死讓他生不如死542F 11/25 01:11
推 s77329: 殺人關四年真是侯賽雷543F 11/25 01:11
→ async: 法匠:你們這些法盲都看不懂判決546F 11/25 01:13
噓 nnnni0: 垃圾標題548F 11/25 01:14
推 kps1247: 哇塞錯過起訴時間 誰要負責啊549F 11/25 01:15
噓 shu925614: 這種狀態就是要你人民不敢生、減少人口,你們政府有想551F 11/25 01:16
→ shu925614: 過人民那麼怕,法律寬鬆、怕小孩被殺、買不起房,以後553F 11/25 01:16
噓 jhkujhku: 都判無期了 加幾年是有差?554F 11/25 01:16
→ shu925614: 沒有勞動力,整個國家跟你政府陪葬!555F 11/25 01:16
噓 Mywifi: 可教化的犯罪天堂556F 11/25 01:16
→ jaeomes: 95年 好久以前…557F 11/25 01:16
推 Melody000: 錯過起訴時間也太靠北 殺人性侵才判四年 有夠靠北558F 11/25 01:16
噓 nicky51: 法律人真的太厲害了!即使沒有其他,光一次跟殺人就該死了,結果還可以改判無期,真希望台灣法律人都去死559F 11/25 01:16
噓 littlesss: 真爽 檢察機關疏失完全沒有責任 死老百性好羨慕563F 11/25 01:18
推 ert155: 這法官先自己關一關吧 有夠扯565F 11/25 01:19
推 Blafro5566: 看到性侵 又看到口 還以為是草屯口交惡徒566F 11/25 01:20
→ wiydluck: 被性侵的是三姊妹 而且被害人母親的死也不單純567F 11/25 01:21
推 NSKB: 幹人渣569F 11/25 01:21
推 areong: 有沒有天良572F 11/25 01:23
推 tw15: 笑死573F 11/25 01:24
→ GAtely: 事實這麼難認定,法條或證據採認是否該檢討574F 11/25 01:26
推 LOUSYMAN: 誠心希望這法官妻女被姦殺575F 11/25 01:27
→ GAtely: 光想到那無法認定部分所造成的傷害,就不寒而慄578F 11/25 01:28
推 AGODC: 啊不是要司法改革,綠共只有更爛!581F 11/25 01:32
→ nareitsuma: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除了很憤怒之外好像沒辦法做些什麼583F 11/25 01:37
推 k5a: 這案件我記得 這些狗屎法律人 這種畜生4年584F 11/25 01:38
噓 poupy: 幹你娘雞巴垃圾587F 11/25 01:38
→ User0: 幹你娘老雞巴下18層地獄588F 11/25 01:39
噓 kalvin: 不愧是犯罪天堂 操591F 11/25 01:42
噓 hydeliu: 四年...?殺人只要四年?還是蓄意的,幹他媽祝判刑的那位被姦殺啦操592F 11/25 01:42
推 Yanpos: 台男異性戀好可怕595F 11/25 01:43
推 kemmok: dpp全面執政,廢死保證。596F 11/25 01:44
推 eDrifter: 水喔 這94我們的司法體系597F 11/25 01:46
推 GianniC: 台灣司法真的可悲 為什麼不槍決??598F 11/25 01:46
推 umum29: 這種會忘記起訴 可是鄉民推文的謾罵會記得喔 大家小心600F 11/25 01:47
推 rainwen: 已經判無期了,所以其他有期等於沒有,雖然可以累加,但總計不得超過30年,無期已超過30年,所以有期就算加到ㄧ億年也是0。
不過這人已經58歲,至少要關25年才能假釋,基本上只能在牢裡請吃壽酒。601F 11/25 01:48
推 eDrifter: 不過想想 反正怎麼都不會判死 判個無期徒刑也就最重了608F 11/25 01:49
推 ADEMAIN: 兩個也受害的妹妹有輔導照護嗎 何況媽媽姊姊都被弄死614F 11/25 01:57
推 tp1107: 那錯過時間的檢座該判刑嗎615F 11/25 02:00
推 Kaihar: 理組智障在這篇絕對不會錯過616F 11/25 02:01
推 ahlolha: 以後民進黨立委強姦殺人 也走這條路就好^^618F 11/25 02:03
推 hikari22: 難怪人民對司法不信任,因為政府養了一堆智障621F 11/25 02:06
噓 tn907915: 永遠記得賴清德當立委時跟張瑞山議員幫性侵殺人犯,
開記者會要國賠。623F 11/25 02:13
推 Lumia5566: 不會是一起演戲的吧 時間配合的真好625F 11/25 02:15
推 zntn: 希望可提高法官及檢察官的業務疏失626F 11/25 02:20
推 patentshit: 某檢:延誤起訴?把書記官抓去送辦就好了!627F 11/25 02:20
噓 gono6wu: 看了又是一個氣憤 全是負能量631F 11/25 02:33
→ Yanrei: 一堆人罵的很開心,結果連中文都看不懂……634F 11/25 02:37
推 sharok: 還有人在靠北司改 看清楚幾年判的啦635F 11/25 02:38
推 baboosh: 幹五年關四年 檢調找不出證據 法官自由心證又不見
這個少女真的可憐638F 11/25 02:40
推 JONES0816: 感謝法官教育我們在台灣不要當好人642F 11/25 02:41
推 snas: 這種應該要判死刑吧? 根本沒有悔改阿,等等假釋出來又性侵殺人怎辦?643F 11/25 02:42
→ coiico: 這些法匠死後必下地獄648F 11/25 02:53
→ basesam: 法官真的不食人間煙火650F 11/25 02:55
→ nikewang: 檢察官該不會是犀利檢座吧?不誤正業導致錯過上訴653F 11/25 02:56
推 solidworker: 真是好笑 檢察官的疏失卻導致被害人的權益受到侵害這種程序錯誤該懲處的根本是檢察官 怎麼會變成在懲罰被害者655F 11/25 02:57
推 mra2284: 除了被殺的少女 兩個妹妹未成年也被性侵 鄉民自己算一下平均次數就知道這傢伙多垃圾 當初檢查官認為不用送地檢署才讓這個淫魔有機可趁 做完筆錄當天就去殺人了 台灣加害者真的很有人權呢 性侵犯教化完還會變成大淫魔唷658F 11/25 02:58
推 uubebe: 人渣中的渣663F 11/25 03:04
→ adamchen: 強姦五年+殺人,最終被判刑四年。 ㄏㄏ664F 11/25 03:08
推 mc3308321: 看完都覺得噁心了,本子的內容都沒這麼髒665F 11/25 03:09
推 www2967: 司法改革大成功 殺人放火金腰帶667F 11/25 03:12
噓 imega: 這是法官的問題吧668F 11/25 03:12
推 mc3308321: 直接去殺人偽裝自殺,要不要重啟被害人母親的自殺案件調查?669F 11/25 03:12
推 seadf2003: 很多人國文是不是不好 殺人判無期啦671F 11/25 03:14
噓 amoioligo: 幹你娘的,這種人渣,不判死刑,幹677F 11/25 03:26
推 fkt12: 強姦累犯有再教化可能,殺個人也沒關係,這種危險人物再放出來怎麼處理679F 11/25 03:28
噓 wucrhow: 強姦到死結果可教化 台灣法官真棒688F 11/25 03:44
推 lazybr: 檢察官跟法官真好當,有疏失兩手一N可以689F 11/25 03:44
推 HuSi87: 噁心的世界691F 11/25 03:46
推 BoyoChen: 考驗閱讀能力的時刻到了,噓殺人判四年的罰你重上小學694F 11/25 03:55
→ urmfo: 人渣697F 11/25 03:58
推 circum: 強姦殺人都沒事 讚啦台灣698F 11/25 04:01
推 Fino5566: 強姦別人五年 只會被判四年
檢警還讓他出去繼續強姦 姦到殺人
犯人還能用你各位的稅金保障三餐 剩下兩個妹妹無依無靠 只能去賣身了吧699F 11/25 04:02
噓 nagishigure: 14年的判決 需要提醒賤畜當年還是馬桶稱王嗎??????703F 11/25 04:07
噓 dbory: 台男就是下賤 不是性侵就是殺人704F 11/25 04:08
推 wtfconk: 可教化啦,哪次不教化707F 11/25 04:18
推 tonyjs: 一堆文盲哟,無期徒刑加四年,看不懂嗎?712F 11/25 04:44
推 vking223: 垃圾放縱犯人,技術性減刑,繼續爽領高薪713F 11/25 04:44
噓 a00049g: 垃圾高院 養一堆米蟲718F 11/25 05:08
推 cblade: 可教化拉,人人都可教化720F 11/25 05:10
推 AWPER: 犯人在背後科科笑了 法官722F 11/25 05:25
→ topic21000: 不是性侵法官女兒,都會幫犯人找藉口輕判的725F 11/25 05:31
噓 Dbckdf: 只認殺人 判四年??727F 11/25 05:36
推 btpo: 法律人這時候就靜悄悄728F 11/25 05:40
→ btpo: 性侵又殺人 然後判你四年 李宗瑞偷拍叫惡行重大關20幾年730F 11/25 05:43
噓 hungyun: 說殺人四年的可不可以認真看清楚報導?731F 11/25 05:43
推 mikiworldpea: 縱放的檢警也都是幫兇 台灣沒救了
內文提到三芝分駐所員警與嫌犯交好所以也不敢對他怎麼樣
死者友人報案也沒開三聯單732F 11/25 05:45
推 bimmers0: 是性侵4年+殺人無期徒刑。738F 11/25 05:52
推 onejune: 性侵518次+殺人=死刑 性侵1次+殺人=無期徒刑
所以結論是不是死刑看性侵次數 不是看有沒有殺人歐740F 11/25 06:03
→ leongt: 犯罪天堂742F 11/25 06:04
噓 seraph67: 闖入別人家裡面殺人只有判4年是我哪裡弄錯嗎?750F 11/25 06:14
推 cpkjacky: 可憐哪,等到人民將怒火直接朝法官發洩才會醒悟751F 11/25 06:14
噓 BigSnowgray: 這種的還不需要死刑喔?到底要多喪盡天良才願意判死?755F 11/25 06:24
噓 alfahsu: 來這裡欣賞ptt文盲,明明有寫殺人判無期,卻只看四年759F 11/25 06:28
推 Ycosmos: 笑死 殺人只判四年 幹你娘法官去死一死吧760F 11/25 06:28
推 bery: 浪費納稅人的錢養恐龍法官跟這個殺人犯一輩子761F 11/25 06:28
推 dryabi: 扯到爆炸....這不用去勢嗎?762F 11/25 06:29
推 AUwalker: 其他行業早就被幹翻了 法界卻連王八蛋的名字都沒有763F 11/25 06:30
→ andre9: 不敢判死刑有屁用喔 那姦到一千次吧 反正一下放出來766F 11/25 06:33
噓 klyuch: 這是怎樣,咬文嚼字,所以要地檢署重新起訴?然後現在是犯下什麼罪行,都殺害被害人就可以了是嗎?反正人死不能發聲,不能爭取權益,人死了就沒事了是嗎?767F 11/25 06:33
→ lmlk33: 沒關幾年就會出獄,拜託要公佈這人住所 還有長像 下一個受害者也是沒人權的770F 11/25 06:34
推 maccty159: 台灣最下賤的職業是法官,再來才是乞丐773F 11/25 06:37
→ joinptt: 這在日本,失職人員早就自行請辭,甚至自殺謝罪了774F 11/25 06:37
推 iljie: 好可憐的女生,法律保護不了被害人,告發了反而提出問題的人被解決781F 11/25 06:45
推 NX9999: 幹,垃圾直播主要不要揪團丟雞蛋啦783F 11/25 06:49
推 Belanice: 我說各位法盲,高大上的法律人不是一般人能嘴的784F 11/25 06:55
推 iapf: 法律根本不能伸張正義787F 11/25 06:58
推 dou0228: ....,.......788F 11/25 06:58
推 anita1101: 賄賂司法跟檢察不難,致忘記起訴或輕判也不意外790F 11/25 07:00
推 chiz2: 我法盲啦,但是我知道殺人償命,而且殺人償命多判幾個死刑根本不夠啦791F 11/25 07:00
推 moonny: .......794F 11/25 07:04
推 hamel: 姦殺判4年,雖然台灣法官水準不易外,還是誇張795F 11/25 07:04
推 coolboy0326: 曾被判刑確定,出獄後仍犯下重罪,然後還沒死刑,幹796F 11/25 07:06
→ moonny: 這人為什麼不去死啊,第一次性侵之後還能出獄798F 11/25 07:06
推 yan1979: 台灣殺人不會死刑已經是人盡皆知799F 11/25 07:06
推 vividchi: 判無期徒刑交代一下啊,之後假釋與否就是法務部的事,幹你娘法官真好做802F 11/25 07:10
推 stu00160: 這疏失 可以汰除了吧 太過份了吧804F 11/25 07:15
噓 morse: 哪裡幸運 殺人判無期正常啊811F 11/25 07:21
→ nike543: 這樣的官我也是醉了812F 11/25 07:21
推 keroro39: 就沒證據 不然人民當法官嗎813F 11/25 07:22
→ leonian: 這案子也太久了吧!現在才確定?然後還沒死?包庇的警方也都沒查出來?都沒人要負責?814F 11/25 07:22
噓 hat13201: 到底是錯過起訴時間不起訴,還是你法官認定沒證據判無罪818F 11/25 07:24
→ leonian: 現在是告訴人犯罪把對方殺死判比較輕是吧?820F 11/25 07:25
→ leonian: 建議大家去看完整案件,居然還有警察包庇呢,啊包庇的呢?不知道也沒事
這案子我7年前就跟過,超扯822F 11/25 07:26
推 aa182201: 反正就算一案一罰也是合併幾年就放出來了 垃圾法官不判死 垃圾政府不執行死刑825F 11/25 07:27
推 nicayoung: 無罪啦那次有罪笑死,我再追加一盒828F 11/25 07:29
推 rrazer: 2014年830F 11/25 07:31
推 phix: 犯罪天堂 法官守護你831F 11/25 07:32
推 donoh183: 民進黨執政 強姦犯人權保證834F 11/25 07:37
噓 kaichun: 關出來我撞車給他死837F 11/25 07:42
推 takuya1: 法官、檢察官助攻+1838F 11/25 07:42
噓 fcz973: 其實幾次刑度根本沒差,笑死人的廢連續犯改一罪一罰839F 11/25 07:43
→ pilot1982: 檢察官跟法官根本是一樣的,一堆轉任來轉任去840F 11/25 07:45
噓 susue: 殺人的部分不就無期徒刑了?沒證據的本來就不能判啊,愛說842F 11/25 07:47
推 av08: 強姦四年 女法官威脅啦843F 11/25 07:48
→ susue: 性侵是誣告是越想越不對勁的現在又覺得無論怎樣都該判了嗎844F 11/25 07:48
推 stvc: 小英司改政績+1847F 11/25 07:49
噓 entsai: 錯過時間 台灣法律好棒854F 11/25 07:58
推 luciffar: 錯過起訴時間又不上訴 沒人起訴高檢署逆 幹勒
馬的媒體抽鞭子了才肯動逆855F 11/25 07:58
推 jonejone: 說個笑話 司法改革 XDDDDD858F 11/25 08:04
推 luoqr: 民進黨的司法改革跟黨ㄧ樣就是個笑話859F 11/25 08:04
噓 a123zyx: 啊不就無期嗎....862F 11/25 08:06
推 su72amd: 只認殺人不就代表根本看透法官不會死刑,殺人不判死,治864F 11/25 08:09
推 the0n782: 台灣殺人四年反觀最近喊著要引渡兇手的受害者爸媽868F 11/25 08:09
推 cloudm: 稅金養這些廢物衝三小
才判四年,兩年緩刑就出來,法官吃屎長大的嗎873F 11/25 08:16
→ bio2133: 地檢、高檢的承辦檢察官難道不用負責嗎875F 11/25 08:17
推 x58420: 真犯罪天堂876F 11/25 08:18
→ attpp: 垃圾法律人幹877F 11/25 08:18
推 aigame: 台灣人覺醒吧當好人的下場就是被殺假的當犯人法官檢察官還幫你一把879F 11/25 08:19
推 q10242: 應該判終身監禁881F 11/25 08:20
噓 poi96300: 性侵加殺人 4年 幹你娘 垃圾法官882F 11/25 08:21
推 LaughPoint: 台灣司法真的可以廢一廢了 沒啥鳥用 法律系相關也廢883F 11/25 08:21
噓 d22426539: 那她媽也是真的輕生? 該不會又吃了 哈哈884F 11/25 08:26
噓 ucs1: 幹你媽的還是沒有死刑 操雞巴法官去死885F 11/25 08:27
噓 x0003: 司法改革,呵呵886F 11/25 08:28
推 Instru01: 關個25年裝個乖就能假釋囉887F 11/25 08:29
→ smallz: 因為姦的不是法官的女兒 所以沒死891F 11/25 08:32
噓 s01714: 法律人,就是人渣892F 11/25 08:34
推 yanhsin: 都懷疑是不是檢法一夥的 幫逃死刑893F 11/25 08:35
推 undream: 有差嗎 判2400年合併執行4年 結果一樣啦894F 11/25 08:36
→ abby8050: 是高院法官的問題
死形都是高院打回來的896F 11/25 08:38
噓 onlySN: 腦殘法官我操你媽詛咒你慘死898F 11/25 08:39
→ Asucks: 這就是台灣迫切需要司法改革的原因902F 11/25 08:53
推 zusuki: 殺人無期定讞,就代表殺人這一犯罪行為之前已判定無期啦...,有爭議的性侵這部份903F 11/25 08:53
噓 qpqp: 媽的死刑可以嗎905F 11/25 08:55
推 gay7788: 正常ㄅ,殺人犯都能當司改委員了,判成這樣意外嗎906F 11/25 08:56
推 darkbbyy: 台灣的無期徒刑也是笑話 吃你七年稅金再出來殺人907F 11/25 09:00
→ LCWA103A: 這種事才值得去遊行抗議吧908F 11/25 09:02
推 direct: 台灣司法有跟沒有差不多了909F 11/25 09:02
噓 hermit13: 錯過起訴時間,所以517次性侵無罪??!!玩文字遊戲耶916F 11/25 09:21
噓 hermit13: 法律人又要發文幫忙補洞了嗎?www918F 11/25 09:24
推 nalthax: 這種人死刑就好了啦,沒有任何冤罪的可能啊922F 11/25 09:42
推 symeng: 士林地檢署不是大署嗎 怎麼會犯這種錯誤
一堆文盲 殺人無期徒刑定讞 性侵才是4年924F 11/25 09:44
推 onejune: 性侵518次+殺人=死刑 性侵1次+殺人=無期徒刑
所以結論是不是死刑看性侵次數 不是看有沒有殺人歐926F 11/25 09:47
推 lebo469: 為何不判死刑還要花錢養垃圾933F 11/25 09:58
→ emissary: 台灣是犯罪天堂,歡迎各國殺人犯來台長居934F 11/25 10:01
推 abcrr123: 很多疑點欸,都18歲了,次數高達518記得這麼多??一定不單純935F 11/25 10:02
→ diiky: 台灣真犯罪天堂938F 11/25 10:06
噓 johngy: 司法繼續睡喔齁齁齁940F 11/25 10:08
推 may88011: 可悲,法官去人家女生墳前磕頭切腹認罪吧。
那個性侵犯+殺人犯直接死刑好嗎?不然把他GG割掉讓他失血過多死亡也可以。941F 11/25 10:10
推 godygol: 乾脆學學南非發展台灣狩獵觀光產業,這裡有一批便宜的台灣人隨便你姦殺哦944F 11/25 10:11
噓 anna89: 這樣判4年???947F 11/25 10:16
噓 yyhhl6622: 性侵加殺人 還偽裝成輕生 可以只判4年 真的偉哉台灣法官 犯罪天堂948F 11/25 10:17
噓 jewish123: 邱曉華垃圾檢察官 性侵518次只有1次被定讞953F 11/25 10:35
推 y30048: 殺人罪無期啦 一堆文盲956F 11/25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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