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ytkuang (就是那個光)標題 [新聞] 小王愛到抓狂!拿精液衛生紙團丟公公 大時間 Sat Nov 28 11:27:02 202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20年11月28日
2.記者署名:
黃佳琳/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小王愛到抓狂!拿精液衛生紙團丟公公 大喊「我愛你媳婦」
4.完整新聞內文:
洪姓男子懷疑老婆莊女出軌,但一直苦無證據,沒想到小王廖男竟「侵門踏戶」,直接跑
到洪男家門口大喊「我愛莊XX」,還把沾有兩人體液的衛生紙團等偷情事證交給洪男父親
,請洪父勸兒子和莊女離婚,洪拿著這些證物怒告妨害家庭,但因通姦除罪化,洪改告民
事並求償50萬,法官判莊、廖兩人應賠25萬元。
判決指出,洪、莊結婚多年,經營麵店的莊女因生意不錯,在店附近買了一間房子後,為
了就近照顧生意,便搬到新家居住,與洪男變相分居;由於莊女一直不肯回家住,洪懷疑
妻子出軌,卻一直苦無證據。
去年7月,洪男突然接到妻子寄來的離婚證書,他直覺妻子真的愛上別人,他還沒跟妻子
深談,廖姓男子居然出現在他家門口,按電鈴後對著他們家大吼大叫說「我愛莊XX」,還
把他與莊女發生關係時擦拭體液的衛生團、出遊車票、共乘機車閒逛的交通違規舉發相片
等交給洪父,證明自己和莊女關係密切、並經常同宿。
廖男還向洪父說自己很愛莊女,希望洪、莊能離婚,讓他們有情人終成眷屬,洪男從父親
手中拿到這些偷情事證,決定向兩人提告通姦和相姦罪,但檢方還在偵查時,就因為大法
官釋憲讓通姦除罪化,莊、廖兩人逃過刑責追究。
洪男不甘心,再提民事告訴,向莊、廖兩人求償50萬元,高雄簡易庭審理時,廖坦承與莊
女交往,但已經分手,女則說自己雖然和廖男發生過性行為,是因為被對方握有自己的裸
照,才會被迫與他交往。
法官根據相關事證,認定莊、廖兩人侵害洪男配偶權益,破壞洪男婚姻關係及家庭圓滿,
但
考量兩造財力狀況,判莊、廖應賠25萬元,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64960
6.備註:
台男台女都一樣 有錢就想往外發展體液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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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Kming: 幹 好狂 五樓都吃掉精液衛生紙3F 11/28 11:28
→ beontop: XDDDDD幹 有畫面 好好笑的感覺4F 11/28 11:28
推 cl3bp6: 交通違規舉發相片.. 政府幫作媒6F 11/28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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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iajia1: [url=http://imgur.com/sP3aTyv]https://i.imgur.com/sP3aTyv.jpg[/url]10F 11/28 11:30
推 shpongle: 沒有通姦罪 婚姻變的像張破紙一樣13F 11/28 11:32
推 karta018: 靠北喔,怎麼到法院就縮了,不是真愛無敵嗎16F 11/28 11:36
→ karta018: 這種的,哪天遇到事情,大概就分了18F 11/2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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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bj1941: 這男的是有多智障,那證據給人告?24F 11/28 11:48
噓 HongGi5566: 一堆法盲 除罪化是因為民法規範的是私領域才回歸民法好嗎26F 11/28 11:55
推 s540421: 上法庭前後的說法怎麼差這麼多30F 11/28 11:55
推 skyhal: 幹 那衛生紙一定很臭= =37F 11/28 12:22
推 s01714: 台女犯賤日常38F 11/28 12:24
推 ti1990: 才在想推文會不會有喊除罪的北七,還真的有。要不然走刑訴,然後50萬沒了比較爽嗎ㄏㄏ40F 11/28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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