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kyofyours (搗蛋是我的天職)標題 Re: [新聞] CPR按15分鐘最新對話曝!病公主舅求情:時間 Thu Nov 26 09:29:12 2020
有很多人說法院告不成,這邊直接貼法院判決書給大家看看: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簡字第40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4月26日
判決: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直接截取重點給大家:未曾受過專業之人工心肺復甦術(CPR)訓練,貿然對告訴人施以不當之救護,造成告訴人受有右胸肋骨骨折之傷害,實有不該
大家都認為CPR本來就有可能造成肋骨受傷,現在法官告訴你,
斷了就是不應該。
當然可能本案件中當事人沒有相關的執照,但今天好心救人被反咬,法院還判你有罪,你各位以後路上要不要救人自己衡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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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CPR按15分鐘最新對話曝!病公主舅求情:
11-26 09:29 skyofyours.
→ RRADA: 我是不會救啦 給這些有$熱$血$的人去救就好1F 11/26 09:30
→ sanpf: 法官沒出過社會,正常發揮2F 11/26 09:30
→ syldsk: 這個沒受過訓練的,另一個有證照捏,難道要說有證照更不該受傷?5F 11/26 09:31
→ jimmy885: 這法匠就講明了,普通人不要救人8F 11/26 09:32
→ dustree: 以後在旁邊唸心經送他一程就好9F 11/26 09:32
→ xlaws: 除了家人 其他人就讓他躺著聽天命就好了10F 11/26 09:32
→ qep: 你貼的這則是沒證照,跟新聞裡的案例不該混為一談11F 11/26 09:32
→ vowpool: 這個好像有證照 會不會因此被判更重阿12F 11/26 09:33
推 lucifier: 我看你有證照法官會說沒善盡專業知能導致傷害14F 11/26 09:33
→ qep: 有證照的法律有保護15F 11/26 09:33
→ xlaws: 有證照還傷到肋骨 不就更不應該了17F 11/26 09:34
推 Dorae5566: 我是不會救啦,報警是因為靠太進沒報警也會被告而已18F 11/26 09:34
→ qep: lu大,除非你能提供判例,否則建議別亂臆測20F 11/26 09:34
→ okichan: 被家人吉也認了QQ21F 11/26 09:34
推 ABA0525: 高調,很明顯法官說不要救阿
反正社會冷漠,不要靠腰。 法官立委政府自己搞22F 11/26 09:35
推 ESL63: 有證照的更慘 會被要求更高24F 11/26 09:37
推 cccone: 我只敢也只能救自己家人25F 11/26 09:37
推 macocu: 法官邏輯,沒證照救人不應該,應該放生。26F 11/26 09:38
→ denyy555: 鍵盤法官:有證照仍未注意,判刑一年27F 11/26 09:38
推 Kurisu: 法官意思就是在旁邊誦經等往生吧28F 11/26 09:38
推 gameboy666: 在台灣想救人,先摸摸口袋裡有沒有錢吧,幫叫救護車就不錯了29F 11/26 09:40
噓 myyalga: 你是不識字嗎?新聞不是說朱女有EMT!31F 11/26 09:41
→ tsaibing: 本件爭點:以右手握拳搥擊及旋轉病患右胸部方式施以救護32F 11/26 09:41
→ syldsk: 這個是檢察官起訴的,可能也要問問看起訴怎麼會成立,不然應該檢察官那邊就擋住了33F 11/26 09:41
推 Behind4: 不要亂救人 聽不懂嗎???
這篇應該高調 提醒大家不要違法35F 11/26 09:42
推 cs09312: 反正我是不會救路人啦 其他人不怕麻煩就加油吧37F 11/26 09:43
→ loveapple33: 可是不是有修法,路人進行施救是免責的,但如果是專業人士反倒有事!39F 11/26 09:44
→ cck525: 我覺得這個還好耶 啊你不要不會裝會啊 朱女是有執照的41F 11/26 09:45
推 newland: 這篇要高調啦,不要救就不會被告了,台灣法官很有自己的一套啊。43F 11/26 09:46
推 huabandd: 法官都告訴你啊,不要救
跟你非親非故的人,離他遠點45F 11/26 09:47
推 kronioel: 他有證照 不一樣。 醫療行為本來就不能亂施 但跟這次有照 不一樣47F 11/26 09:47
推 darkdeacon: 不要救 建議醫院對具法律背景人員 能不救就不要救49F 11/26 09:47
→ kronioel: 當然沒照路人就打電話吧 ㄏㄏ50F 11/26 09:48
推 chenglihao: 優文必m啦.法官想怎麼判.跟有沒有證照沒有直接關係XD51F 11/26 09:48
噓 afiend0927: 有證照會不一樣?天真三小?消防隊的EMT被告是家常便飯好嗎?52F 11/26 09:48
噓 syldsk: 找到起訴書了,她用拳頭尻54F 11/26 09:49
推 wylscott: 醫護人員CPR都有可能被告了 沒證照被告意外嗎?56F 11/26 09:49
→ syldsk: 臺中地檢署107年度偵字第33849號58F 11/26 09:50
→ syldsk: 當時告訴人是蹲著暈倒,被告看到就靠過來,然後右手用拳頭,搥告訴人右胸口,再帶旋轉下壓,這樣打了大概3到5下,而且力道蠻大的。62F 11/26 09:51
→ syldsk: 只看判決書就被說法匠,法官也是衰68F 11/26 09:52
推 deamo0708: 都會貼判決書了內容看一下很難嗎?這案例是用拳頭啊!連cpr都稱不上好嗎69F 11/26 09:53
推 ch333: 謝謝法官教會我 路上看到女警昏倒也不要去救喔 誰叫你沒受到專業訓練71F 11/26 09:53
推 qqwwaass: 有證照的被告死更快...旁邊打打電話就好73F 11/26 09:53
→ lulocke: 有證照 多年未練習 法官會不會說等於無照 ?75F 11/26 09:53
→ skyofyours: 重點是造成骨折這點,今天正常的CPR骨折基本上就是家常便飯,用拳頭打其實效果根本不大,真的在按力道絕對比用拳頭更大力。79F 11/26 09:56
推 idlewolf: 所以說沒事別理了 不是親友也別管了82F 11/26 09:56
→ syldsk: 啊這個就不是因為造成骨折就被判啊,被看到亂做又受傷,當然告啊83F 11/26 09:57
→ c780412: 就說了看到有人倒在路邊最多幫他打電話就好85F 11/26 09:57
推 keita220: 本案施實人有受專業訓練跟證照86F 11/26 09:58
推 samonella: 就電影看太多,以為CPR是用捶的。但重點是如果他當時是以救人為出發,而傷者不救會死的情況下,應可以適用緊87F 11/26 09:59
→ s9234032: 會被檢察官起訴/法官判刑的,有那麼簡單?89F 11/26 09:59
推 abobstar: 不是親人的話就別理了 趕快叫救護車比較實在92F 11/26 10:01
→ samonella: 如果在不作為的情況下,傷者會有不可逆死亡的風險,我覺得還是要給施救的人保障。93F 11/26 10:01
→ abobstar: 台灣這種風氣不管有沒有救回來 都可能惹禍上身95F 11/26 10:02
→ Cruel2: 新聞事主有證照又沒斷肋骨,要告什麼?96F 11/26 10:02
→ botnet: 他是有照的耶,拿無照的案例來比?98F 11/26 10:03
→ uminoko: 不是啊這篇應該要標一下不是朱女那則的案例吧
沒頭沒尾的就貼判決書 然後一堆人鬼打牆100F 11/26 10:05
推 revise: 嗯嗯 下次路邊看到記得閃遠一點102F 11/26 10:07
噓 gene51604: 用拳頭打到骨折你說是CPR骨折?103F 11/26 10:08
噓 asdatp: 你媽知道你在這放假消息嗎?104F 11/26 10:09
推 linesa: 恩我也是不會救,頂多幫忙叫救護車,避免自找麻煩105F 11/26 10:09
→ mortleo: 未經過專業訓練的前提怎麼不標?106F 11/26 10:09
→ skyofyours: 覺得不會有事的人還是可以救啊,本案當事人施救方式或許不當,但是否可以適用緊急條款?如果施救方式有誤,但卻實有效是否一樣不應該?110F 11/26 10:12
噓 brian910615: 重點不是讓人斷肋骨不應該 是沒有證照 不會CPR亂做害人斷肋骨才不應該吧?113F 11/26 10:12
推 H23324216: 希望下賤司法抽搐昏迷時沒人救,這就樣去死115F 11/26 10:13
噓 yoher: 有照的告不成啦116F 11/26 10:13
推 Yanpos: 但此案當事人有EMT唷117F 11/26 10:14
推 guenhwyvar: 哪國CPR是用拳頭毆擊?真的不是故意打人硬凹是CPR脫罪?118F 11/26 10:15
噓 wosopu: 帶風向?120F 11/26 10:15
噓 emtfires: 朱女是鳳凰志工。你是不看新聞嗎?121F 11/26 10:15
噓 mstar: 帶風向123F 11/26 10:16
噓 ryosuke234: 你擷取的重點跟你個人解讀得重點不一樣吧 差很多耶124F 11/26 10:17
推 ohfly: 我覺得台灣法官最喜歡不照民意來判決了127F 11/26 10:17
→ chrome: 法官是社會冷漠的幫兇129F 11/26 10:18
推 p597fg: 靠北 有照正常都會斷,等等法匠又說你有執照不應該弄斷130F 11/26 10:18
推 Behind4: 就很簡單 不要救 也不要拿證照 絕對不犯法134F 11/26 10:19
噓 mstar: 斷章取義135F 11/26 10:19
推 Leeba: 沒百分百正確別救家人外的人136F 11/26 10:19
噓 xiaoxiao: 原來是來亂帶風向的亂源喔137F 11/26 10:21
推 realmd: 笑死,不當之救護就告訴真的要救要保證完好無缺138F 11/26 10:22
→ realmd: 以後要救人要怗怗自已斤兩,不當救護在等著你141F 11/26 10:24
推 s87269x: 嗯對,這個有證照還可能被告的案例,看誰以後佛心來的才會去學CPR,不學做了被告,學了做了也可能被告,拉基亂判。142F 11/26 10:25
噓 asuknow: 有證照啦!但也不代表法官不會判無罪 法官自由心證最大145F 11/26 10:27
推 icexfox: 善良撒瑪利亞人法不適用?146F 11/26 10:27
推 boss88893: 法官要把台灣社會變成 功利社會嗎?147F 11/26 10:27
推 longsre: 謝謝分享判例,我也不會救,幫忙打119已盡道義,其他生死由命148F 11/26 10:28
推 loel1223: 我連119都不敢打,打了等一下被誣賴成肇事者150F 11/26 10:30
→ arlun: 我們就把自私最大化阿 救人是因為怕以後自己或自己的家人沒人要幫忙救151F 11/26 10:30
噓 ophelia123: 法官重點是未受訓不要亂壓,請不要亂畫重點..153F 11/26 10:30
噓 s891050: 斷章取義、亂帶風向,北七154F 11/26 10:31
噓 quite: 法官就算爛 也不該被你這種斷章取義的文給抹黑157F 11/26 10:34
噓 chilles: 唉唷,當記者的料喔158F 11/26 10:38
推 QhenQi: 反正這件事情就是誰給法官錢越多就勝訴159F 11/26 10:38
噓 denniss: 朝胸口K他幾拳,然後說是在做CPR,這是正常人會做的事情嗎?不要亂發文好嗎?都有免則條款了,希望不要因此影響到民眾救人的心態,畢竟誰都不敢保證自己或親友會不會遇到...160F 11/26 10:38
→ konane: 很多都沒受過專業訓練啦,當大家對cpr那麼有興趣喔?人家都願意出手相救了,而且對危難的避免多少也有因果關係,結果今天這樣他媽的還被判有罪,以後路上昏倒或車禍受傷165F 11/26 10:38
→ konane: 誰敢相助,打119多省事啊,上次嘉義女警就是這樣被輾斃的啦,40秒時間大家只敢打119,今天要是一個傢伙很雞婆很白癡地快移動女警到路旁,女警可能現在還活著169F 11/26 10:39
推 chch2011: 貴算了吧幹嘛救 CPR斷肋骨就有罪誒172F 11/26 10:39
推 kimiboy: 報警是最後良心了173F 11/26 10:39
噓 humannature: 這法官也太扯了吧,這樣以後誰敢幫忙啊!(紅色明顯174F 11/26 10:42
推 Behind4: 嘉義看警察被車撞死 真的完全合法欸 XDDDDD176F 11/26 10:46
推 xeme1996: 法官:有證照還受傷,加重罰緩178F 11/26 10:52
→ libur: 有這種法官誰要救人180F 11/26 10:55
推 blue500: 好險我一向都沒在救人的182F 11/26 10:56
噓 GDN: 斷章取義 想帶什麼風向?183F 11/26 10:56
推 longsre: 說斷章取義的自己去看判例啊,就真的這樣判,原po沒寫錯,噓什麼
緊急救護法免責規定早在這判例之前就有了,結果還不是被判過失傷害
所以結論就是,沒學過CPR就是不要靠近,打119就好了184F 11/26 11:03
推 ab4daa: 你有受過CPR的專業訓練嗎189F 11/26 11:11
→ kissa0924307: 你有受過專業移動警察訓練嗎? 怎麼知道女警醒了不會告你 法官不會判刑?191F 11/26 11:12
推 longsre: 緊急救護法並、沒、有明文寫「必須是受過專業救護訓練的人才可以免責」,只有寫「救護人員以外的人實施緊急急救措施適用免責規定」到底是誰文盲www
是法官在判例認定「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人隨便去急救別人,害人肋骨斷掉,就成立過失傷害罪」194F 11/26 11:22
噓 hotmenjim: 當事人她EMT餒,偷換概念?_?199F 11/26 11:25
→ longsre: 所以結論就是「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人請不要隨便急救別人」,打119就好,其他聽天由命200F 11/26 11:26
噓 quite: 喔 怎不提用"旋轉右胸部方式施以救護" 所以你救人都用轉的?202F 11/26 11:28
→ a50202: 斷章取義欸204F 11/26 11:31
→ seazure2016: 這案例不是因為動作不夠標準 不夠專業而被罰欸 他根本就不是在做CPR205F 11/26 11:31
→ credits: 最近一次上CPR的課 老師說肋骨第一下就要壓給他斷欸208F 11/26 11:33
推 stanleyiane: 賠21000就該謝主隆恩啦~沒看過賠333萬的案例嗎??209F 11/26 11:35
噓 kunkka: 你貼的這個過去判決和現在發生的新聞案例完全是不同兩件事,能夠混一起討論?210F 11/26 11:36
推 p1227426: 有執照 不救 會不會被吉212F 11/26 11:39
→ linzero: 所以法官意思是沒證照,很緊急也不要救213F 11/26 11:40
噓 tony011: 閱...不識字亂入、廢文214F 11/26 11:45
推 Iceballz: 本來正當處理就是離3公尺念藥師經迴向給她就好了216F 11/26 11:58
噓 nh2238: 斷章取義219F 11/26 12:11
噓 truevill: 眼睛瞎了嗎? 未曾受過專業之人工心肺復甦術(CPR)訓被告是受過專業訓練的226F 11/26 12:23
噓 cloud2015: 看到有人亂帶風向,這真的不進來噓一下不行!有人教過你用拳頭槌來施行CPR?你阿母知道你會把電影情節和現實混淆的問題嗎?228F 11/26 12:26
推 btpo: 翻譯:躺在路邊得 除非自己親人 放給牠死無誤這才是正確233F 11/26 12:29
推 shaochilee: 之前消防大隊來講習還說已經除罪...到底?234F 11/26 12:31
→ MyPetTankDie: 什麼爛法官
不過如果是上面推文用捶的其實是有點爭議沒錯XD
不過上面有人提無照反而不是重點,其實只要有知識做了就算稍微不確實都是被保障的,像這個完全異常才不對而已
看了一下確實不能說法官不好,對不起QQ235F 11/26 12:36
推 blackway0226: 所以救人有瑕疵,就有過失傷害的風險 好 我不救行了免責條款就是給沒照的人用的不是嗎241F 11/26 12:46
推 sazdj: 日頭赤焰焰 隨人顧性命 見人倒下 裝沒事離開比較安全 只救熟人244F 11/26 12:52
噓 icq696969: 判決書寫的很清楚......不要亂說249F 11/26 13:02
噓 kurva: 噓250F 11/26 13:02
噓 volts1549: 低調 用拳頭做cpr被判刑=恐龍法官 cool251F 11/26 13:10
噓 killerbbt: cpr正確壓胸肋骨沒斷才奇怪吧...252F 11/26 13:14
→ aa1052026: 未曾受過專業之CPR訓練怎不上色?你拿沒受訓外行人跟有受訓過的比?253F 11/26 13:15
→ kis16488: 現在一堆小朋友法官30幾歲的真的很爛256F 11/26 13:28
噓 TPDC: 斷章取義257F 11/26 13:36
噓 jh520109: … 兩件事狀況完全不一樣也能比259F 11/26 13:58
噓 koy70163: cpr沒壓斷肋骨就不叫cpr了260F 11/26 14:13
噓 hjshief: 斷章取義...判決書中未受訓的地方怎麼不上色..261F 11/26 14:16
噓 yeyun: 到底是理解能力有問題還是眼睛不好啊265F 11/26 15:19
→ tn601374: 救了個賤人,只能怪自己運氣不好266F 11/26 15:21
→ lp2650056: 有證照本來就會有事,不是醫護相關一定沒事267F 11/26 15:22
推 sintryhao: 以後我會在旁邊大笑,哈哈你要死了喔268F 11/26 15:55
噓 ATOLI: 帶風向270F 11/26 16:30
推 Timbug: 不對,他的意義是說台灣沒有好撒瑪利亞人法
我救人還要顧慮到無過失,或者是怕被告
因此我得回家翻10年前的急救員證書或20年前的紅十字會證書才能希望我可以減低責任,那我寧可不要救陌生人
簡言之學這些技巧還是只能救家人271F 11/2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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