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標題 [新聞] 可憐吶!小三想分手 人夫竟提供通姦證據給原配告她時間 Sat Mar 28 16:54:3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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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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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吶!小三想分手 人夫竟提供通姦證據給原配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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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03/28/phpoTTaZ3.jpg
台中地院認定翁女侵害原配權益,判決應賠償20萬元。(資料照)
2020-03-28 16:11:53
台中市翁姓女子與已婚陳姓男同事交往1年餘,想分手時,陳男卻一再糾纏,翁女控告陳
男妨害自由等罪名,檢方通通不起訴,更糟的是,懷恨在心的陳男,把跟翁女發生性關係
的證據,全部提供給原配,讓原配控告翁女索賠100萬元,法院審理時,翁女否認與陳男
有染,原配卻拿出翁女與陳男的簡訊,包括翁女自責「我就出軌,就是小三」,希望陳男
不要說出兩人在公司茶水間、會議室發生關係等細節,台中地院據此認定,翁女侵害原配
權益,判決應賠償20萬元。
判決書指出,陳男的原配指控,翁女在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與其夫陳男發生多次性關
係,陳男在2018年6月向原配坦白,還詳細描述雙方發生性關係的時間與地點,並提供與
翁女之間的簡訊對話,給原配當證據,控告翁女索求損害賠償100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時,翁女否認兩人有染,她答辯說,陳男是她的同事,對她熱烈追求,她拒
絕並控告陳男妨害自由罪(不起訴),還向公司反映被陳男騷擾,陳男記申誡兩次,懷恨
在心而污衊她,陳男出庭作證說,翁女告他妨害自由罪,他的原配得知後,他只能向原配
坦白出軌。
法官勘驗翁女與陳男的對話,陳男在2017年底,傳訊息告訴翁女,「我準備跟我太太坦承
,我這2、3年來跟妳的感情關係」,翁女答覆說,「倫理道德一直讓我很掙扎」、「這是
我一生做過最壞最差勁的事」,以及「我就是出軌、就是小三,就是第三者破壞人家的感
情」,另外,翁女還希望陳男,不要說出兩人發生幾次性關係,以及在公司(會議室與茶
水間)發生關係等細節。
法官認為,上述對話足以證明兩人通姦,翁女侵害陳男原配的權益,但索賠100萬元太高
,判決翁女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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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哪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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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寶馬雕車香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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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辛棄疾《青玉案・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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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O300: 可憐哪9F 03/28 16:56
推 lmc66: 通姦罪荒謬的地方11F 03/28 16:56
推 WLR: 在法律的世界裡,沒在配偶欄的才是第三者14F 03/28 16:56
推 higameboy: 公司茶水間、會議室發生關係等 好爽喔16F 03/28 16:57
推 dnm08: 茶水間會議室,原來SOD...17F 03/28 16:57
推 wx190: 可憐哪21F 03/28 16:58
→ ams9: 臺中地方法院 108 年訴字第 1553 號民事判決24F 03/28 16:59
推 MEVIUS: 這個操作頭腦 不從商太可惜25F 03/28 16:59
→ kaodio: 意含心裡苦 意含不說27F 03/28 17:00
推 HowieH: 所以才有通姦除罪化的聲音34F 03/28 17:02
推 fp737: 這男的某方面來講很聰明35F 03/28 17:02
推 probsk: 驚不驚喜 意不意外?38F 03/28 17:03
推 evaal: 就仙人跳啊!到底在驚訝什麼,沒常識39F 03/28 17:04
推 makeme: 這就是為啥離已婚者遠點 元兇常常被原諒 有幹又有得拿40F 03/28 17:04
推 teren: 通姦罪就是這麼屁42F 03/28 17:04
→ kaodio: 不過這民事 不關通姦的447F 03/28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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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DLHZ: ㄏ 繼續不修法啊50F 03/28 17:08
推 tearness: 偷情狗男女建議直接拿刀砍死56F 03/28 17:14
→ wbw: 男生果然有好好保護自己了59F 03/28 17:15
推 Hsu1025: 別浪費時間跟資源抓通姦了60F 03/28 17:16
→ kaodio: 偷吃記得嘴擦乾淨一點 不過很難就4了61F 03/28 17:16
推 jehow: 根本法院幫忙仙人跳麻 甚麼爛法律63F 03/28 17:17
推 mokumi: 覺得要修 再怎樣都是有結婚的人責任比較大 修成怎樣都只67F 03/28 17:19
→ mokumi: 能告自己的老婆或老公。之前也看過新聞是顛倒過來。男的很不會賺錢 老婆出去亂搞都先裝不知情 之後告外面的男人 再原諒老婆 沒多久就家庭年收百萬了,而且女的出來對男生拋媚眼得手的更快 如果兩個低端台男女聯手更是所向披靡71F 03/28 17:19
→ errorr: 所以說通姦罪存在,就該一起告,或只告一人就告配偶才對啊!這種就擺明給爛人利用75F 03/28 17:19
推 cx3373: 最沒用的男人就是這一位吧!不管是小聲還是那位垃圾的男的雙方都有問題如果只針對小三我覺得太扯了77F 03/28 17:20
推 max2604: 有幹到又有得拿,計畫通欸79F 03/28 17:21
推 avrw: 台灣母豬就是賤81F 03/28 17:22
推 lisasa: 通姦罪就是個笑話84F 03/28 17:24
推 whiteluna: 根本該強制一起告不准撤 現在法律完全笑話 鼓勵仙人跳85F 03/28 17:26
→ REDF: 通姦罪就是下等人才有的法律86F 03/28 17:27
推 eDrifter: 這不是告通姦罪吧 是侵害配偶權益 民事87F 03/28 17:27
推 opencat: 第一次看到女的被仙人跳88F 03/28 17:28
噓 kamayer: 台男賤啊 元配也是賤骨頭92F 03/28 17:32
推 artning: 這元配不告老公怎麼回事,蓄意令人支持通姦除罪化93F 03/28 17:33
推 eDrifter: 這事 元配就該逆襲 這官司打贏 接著訴請離婚 要求贍養費95F 03/28 17:34
→ pipiayin: 就是這樣才要除罪化........97F 03/28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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