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曾住精神病院一個月(實際上是兩個月),雖然可以走出病房外,但出去根本不行,而且連手機網路都沒有,無聊死了,只有最後一週病情穩定了,主治醫生判斷可以家屬朋友陪同外出,才能外出,而且還是有限時間的,在裡面很多東西都被管制,你要拿還得去櫃檯問可不可以幫你拿什麼東西,毛巾只能短小的,筆也只能用那裡又短又小,連拿都不好拿來寫,洗髮精、沐浴乳、洗衣精、吹風機(只有一台)、梳子、化妝品、牙線也都在櫃檯領,塑膠袋只能小點的一個放床邊、褲子有綁繩的絕對不可以、橡皮筋也不能留,要繳出去,耳機只能掛耳朵的,有線的都不行。天天吃便當吃到膩,葷食太硬咬不動,所以我訂素食的。
要是換我14天隔離,我想我絕對能撐過去,比起我在精神病院的日子方便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