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hello456 (好無聊......)標題 [新聞] 法務部從「繁衍」護通姦罪 法官:戴套不時間 Tue Mar 31 21:29:45 2020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法務部從「繁衍」護通姦罪 法官:戴套不就沒事?
4.完整新聞內文:
大法官今就刑法通姦罪是否違憲行言詞辯論,聲請釋憲的18名法官今有12名出席,和刑法
主管機關法務部數度交鋒,但雙方都數度援用釋字748號解釋(同婚案)來論述。花蓮地
院法官何効鋼指748號解釋象徵了婚姻自由,是每個人發展自己人格的過程,況且748號解
釋也沒造成社會崩解,可佐證社會現實已改變。法務部綜合規劃司司長林麗瑩則強調748
號解釋的「排他性」。
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的解釋文提到「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
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
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
今日辯論的爭點包括刑法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
者亦同。」、刑事訴訟法239條規定告訴不可分原則,不過但書則是「對於配偶撤回告訴
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另外,也探討釋字第554號處罰通(相)姦者的合憲解釋
有無變更必要。
何効剛表示,從性自主權的角度來看,通姦罪指定了性交對象,也不能與其他人性交,已
算是「積極干涉」,但預防的效果薄弱,況且從2012年起,只有1件通姦案不得易科罰金
;他認為,通姦可用民事求償途徑討公道。何說,南韓2015年通過通姦除罪,但離婚率還
下降,這代表通姦罪對婚姻沒有影響,且「怨偶難有性行為」。
台中地院法官張淵森則說,造成婚姻痛苦的原因不是只有通姦,包括婆媳、教養問題都會
,不是有痛苦就要處罰,否則只是在滿足報復心態。張以審理的案件為例,認為第三人不
該因他人有無婚姻而限制性自主權。
北院法官林孟皇表示,精神外遇、愛撫、口交也危害婚姻,也未見法務部有變更法條要處
罰。代表法務部的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朱富美說,性器接合會影響非婚生子女誕生,所以要
討論的是保障婚姻制度;她認為其他國家通姦除罪是因國情不同,並以新冠肺炎疫情嚴重
,「歐、美人士還是不戴口罩」譬喻。
桃園地院法官施育傑不認同法務部站在「繁衍」的立場來看通姦罪,質疑不孕、戴保險套
不就沒這問題?
大法官黃虹霞提問,指外遇新聞常見妻子認分地「挺先生」,但女性通姦者不少,卻很少
看到丈夫力挺,某種程度反映沒實質平等。黃說,如果法務部無法提出再犯率、婚姻維持
率的資料,有些人認為法務部要接受「不利的結果」。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表示,婚姻
的存在不代表幸福,將會持續關注,匯集意見。
林孟皇審理過前職棒球星王傳家通姦案,他說當他發現擺在眼前的證據,竟是王妻帶徵信
業者闖入住宅,攝得通姦人與相姦人全身裸體的影像,而且還必須依法勘驗,他疑惑「究
竟誰授予自己這樣大的權限,可以公開去觀看他人最私 密的隱私?」,省思通姦罪有違
憲問題。
林再舉例, 當通姦人與配偶早已貌合神離,卻因財產問題始終沒離婚,而通姦人與相姦
人未婚生子,父母遭判刑,小孩將受汙名歧視,而夫妻所生的子女又情何以堪?他認為,
以刑罰制裁單純違反道德、婚姻契約中性忠貞義務的通姦行為,無助達成目的,更違憲法
比例原則。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459244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25.203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WqNDjO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5661389.A.B58.html
※ 同主題文章:
[新聞] 法務部從「繁衍」護通姦罪 法官:戴套不就沒事?
03-31 21:29 hello456.
推 cordeliatai: 還有民法侵害配偶權可以求償好嗎?少拿刑法來逼另一半回家了。5F 03/31 21:32
推 ali210: 民事求償足以處理了7F 03/31 21:32
→ ksxo: 套子其實很貴8F 03/31 21:32
推 goldman0204: 光民事你就沒慘了...刑法干涉的闢
反而幫忙抓猴的會被刑法提起告訴~= =還要多花很多$$$9F 03/31 21:33
噓 ponkd: 那些恐龍法官怎可以用自身消極作為不判入監而倒果為因說過姦用民事就好? 啥鬼羅 輯11F 03/31 21:42
推 maplefff: 用刑法管家務事真的完全沒道理13F 03/31 21:43
推 echomica: 這不叫倒果為因 而是用統計結果告訴你通姦罪有多難用18F 03/31 21:51
推 marknm: 反對的都沒結婚光棍或沒出社會覺青吧19F 03/31 21:52
→ pttfm: 戴套就沒問題!!法官專業。20F 03/31 21:53
→ CREA …
推 CREA: 同婚合法就不用考慮國情 通姦除罪就要23F 03/31 22:02
推 beca915025: 確實無法維護婚姻家庭,反而製造更多怪象。聯合老公處罰小三,口交肛交不算通姦,勘驗外遇證據加速信任破滅,這些都徒增困擾罷了,應回歸民法24F 03/31 22:05
噓 kilof: 沒人要當反方只好每次都讓法務部出來瞎扯30F 03/31 22:23
→ cck525: 廢除婚姻制度+131F 03/31 22:23
→ Behind4: 太好了 強姦除罪化32F 03/31 22:24
→ DAPAWWEN: 一開始就應該禁止同婚。結果現在通姦都要無罪了。
以後帶綠帽也不用太驚訝34F 03/31 22:30
推 angrycat: 有些人好慘,要靠刑法來維持家庭,可憐吶37F 03/31 22:36
推 MacOSX10: 照法律人邏輯,強姦也是這樣算嗎?38F 03/31 22:37
噓 flwind331: 刑事除罪還有民事責任啊!到底是反對什麼?
沒刑事就不是家庭了?39F 03/31 22:38
推 icedata: 有道理...應該除罪化41F 03/31 22:40
→ susanmm: 如果通姦除罪了,還能請警察來破門嗎?好像是不行耶42F 03/31 22:40
推 funkD: 有些人好慘 連承諾和契約都沒辦法遵守43F 03/31 22:41
→ khsjds: 不無罪就改不准對配偶撤告吧 現在畸形的那啥...48F 03/31 23:16
推 p14135: 早該廢除了,落後的罪名49F 03/31 23:38
→ Sandytw: 法務部派代表講這種話是很想丟臉喔 這是最高檢的檢察官?!50F 03/31 23: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