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ids893001 (Ayaka4U)標題 [新聞] 新店隨機殺人案 北檢起訴請求法院判死刑時間 Wed Apr 15 11:30:31 2020
聯合新聞網
新店隨機殺人案 北檢起訴請求法院判死刑
記者賴佩璇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上月騎機車在新店區中正路等候姊姊下班,準備一同返家,卻無預警遭王姓男子從後方朝背部猛刺一刀,送醫宣告不治。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殺人罪起訴,考量王男犯後態度不佳,向法院請求量處最嚴厲之刑。
家住新北市中和區的32歲林姓男子,今年3月13日晚間10時許,騎機車至新店區中正路上一間連鎖超商前,才以手機傳完訊息告知姊姊,人已到樓下,在路旁等候即將下班的姊姊,突遭王姓男子(22歲)持料理刀從背後猛力捅了一刀,當場連人帶車倒地。
路人見狀報警送醫,王隨即轉身開車逃逸,林男送慈濟新店分院急救後宣告不治。目擊者王妻告知警方王開車往新店秀朗橋往中和方向,新店警方在案發後20分鐘,迅速趕到秀朗橋頭逮捕王帶回派出所。
警詢後將王依殺人罪移送北檢,檢方訊後以王涉殺人重罪、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准。檢方審酌王僅因與其妻因用餐地點意見不合,為發洩情緒、報復其妻不順從其意,隨機挑選不認識、無任何仇恨、過節之無辜被害人下手,堪認王心態可議,惡性重大。
檢方認為,王行凶後,林坐在人行道上看向王的背影,發出淒厲求救聲,臉上表情甚為驚恐,惟王竟視若無睹,立即駕車逃逸,可見其手段兇殘,林生前突遭陌生人背刺的精神恐懼及其身體痛楚,非文字所能形容,且令林男家屬承受驟失親人痛苦,造成無法彌補之損害。
王於本案發生後,始終否認具殺人犯意,藉詞脫罪,且尚未賠償林男家屬,犯罪後態度難認良好等節,暨王男智識、經濟能力等一切情狀,建請量處最嚴厲之刑。
https://www.google.com/amp/s/udn.com/news/amp/story/7321/4492846
這種垃圾就快點槍斃 不要到後面又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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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mih: 法院一定不會判死刑2F 04/15 11:31
噓 rex9999: 人家只刺一刀 只能說騎士太虛 陽壽已至5F 04/15 11:31
推 veryGY: 一定是可叫花又精神病 要顧到殺人飯的人權啦11F 04/15 11:33
→ op520: 法律人第一招兩公約、第二招可教化還有呢,殺人不會判死啦13F 04/15 11:33
→ waiting0801: 反正廢死到時候會想盡辦法幫他
然後被害家屬,廢死就選擇視而不見14F 04/15 11:34
推 yesno41: 死刑應該也從後面刺他一刀16F 04/15 11:35
推 java76803: 這個一定不會判死 在他剁完沒多久他爸就出來說他是神經病17F 04/15 11:35
→ gx9900824: 有精神病 很難 但如果是反社會人格 那就高機率叛死刑20F 04/15 11:37
推 belucky: 我跟賭絕對不可能死刑 不可能21F 04/15 11:37
推 zsp9081a: 兩公約
可教化
開庭前願意提出賠償辦法
抄寫佛經跟聖經
精神相關疾病24F 04/15 11:40
推 a12788547: 反正有精神疾病認定 兩公約 免死啦29F 04/15 11:41
→ luben: 一定可以教化30F 04/15 11:44
噓 blue999: 那影片 很恐怖 桶的超大力31F 04/15 11:47
推 nosay: 會判死刑 我捐錢34F 04/15 11:51
推 richjf: 可教化 他有病 不可能35F 04/15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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