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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yak5566 (56不能亡)
標題 Re: [新聞] 1萬8罰款未繳房子被法拍 婦人跪求無法挽回
時間 Fri Apr 17 10:44:58 2020


                懶人摘要

先說結論

行政執行法在民國90年後,

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

從法院轉到行政執行處

才開始消業障,

早期一堆行政罰大戶,

人肉鹹鹹脫產的才有被處理,

但資訊不對稱跟人力不足下,

民眾還是有

沒出國沒財產就沒差的說法…

一萬八事件就是政府改革太慢的錯!

是不是拖太久讓當事人是不是有

我就爛,政府嚇不到我的XD

生吃就不夠了,

繳錢給政府的都智障

的想法就不得而知了;

要替當事人老媽抱不平的好人們,

麻煩將精力分一些給社會安全網。



事件

    欠繳交通違規罰款1萬8千元,
經合法通知限期履行不成,
將陳名下房子以135萬5400元拍賣。

    70多歲的陳母說,自己不識字,
對簽收什麼不清楚,房子被拍賣,
她難過不已,
還一度在執行分署下跪求情。

    行政執宜蘭執行分署執行官表示,
107年2月27日查封房子,
查封一年半才拍賣,
108年8月26日法拍,
今年1月6日第4拍拍定,
查封至今已一年半,
只要拍定前繳錢都可以停拍,
但拍定前義務人都未來過,
而相關公文都有寄給當事人,
只要中間有連繫,都會協助,
可分期或轉介協助。


Q&A

1. 執行分署表示

    義務人戶頭扣不到錢,

    車子非他擁有,

    家中電器中古殘值低,

    加上冰箱等是日常所需無法查扣 。

2. 執行分署新聞稿:

    原來罰單總金額是5萬多,

    因為有部分超過執行時效(5+5),

    1萬8是還沒有超過時效的數額。

3. 通知11次了,還不處理。

4. 義務人戶頭沒錢(很重要)

5. 不用擔心他的家人,

    人家有在養家

6. 關於為何沒聽到大筆被拍賣:

    執行有獎金,

    不用怕執行官划水;

    欠大筆不會自己爆料,

    民眾提供收入來源吐更快。

7. 行政執行時效特性

    (公法請求權執行消滅時效 )

    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

    已逾五年尚未執行終結者

    ,不得再執行

8.行政執行法執行順序:

   財產優先→限制住居→拘提

   →管收

   他就有財產又不到案說明,

   不然你還要執行官怎樣?


昨天失眠到現在還沒睡的資訊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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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1萬8罰款未繳房子被法拍 婦人跪求無法挽回
04-17 10:44 kayak5566.
plutox: 酒駕仔再裝沒事呀,簽收掛號都會說指定給誰,你媽媽不識1F 04/17 10:47
RRADA: 而且拍賣所得135萬5400元扣掉罰金跟一些有的沒的,剩下的還2F 04/17 10:47
jcshie: 原來是已經有拖過時效的罰單 難怪繼續這樣皮3F 04/17 10:47
plutox: 字,重點是掛號是他兒子的,是不會拿給他兒子唷4F 04/17 10:47
RRADA: 是還他5F 04/17 10:47
jcshie: 他就是之前都這樣皮也沒事才繼續違規不繳6F 04/17 10:48
socialheric: 所以他之前欠的過時效就真的不用繳?難怪他想故技重施,真的丟臉耶7F 04/17 10:48
waiting0801: 我覺得你的Q&A應該要上色,特別是2、3、7、89F 04/17 10:49

好唷!
belucky: 明明就是還有一百多萬    以後罰款要繳10F 04/17 10:49
avgirl: 認真說,名下無財產不出國真的要你繳用管收就可以11F 04/17 10:49
b2305911: 推整理 一堆刁民喊怎麼不管收 有財產是要收個懶12F 04/17 10:50
avgirl: 但還是由法官決定要不要讓執行官抓人進去
以前不用R,只是被濫用還殺小就被改惹
應該413F 04/17 10:50
Sandytw: 孫道存脫產到一絲不掛,被管收2小時還是吐了1.2億出來16F 04/17 10:51
jasonyeh: 看起來還要追究之前的罰單為什麼會罹於時效沒執行咧17F 04/17 10:51
Sandytw: 只是要積欠10萬以上才能限制住居,陳男才欠5萬,執行署反而不能向法院聲請管收,用限制人身自由逼他還錢18F 04/17 10:54
danic: 原來五萬 變一萬八 想怎樣 建民死不族錫20F 04/17 10:54
※ 編輯: kayak5566 (27.52.126.2 臺灣), 04/17/2020 10:56:26
palapalanhu: 扯21F 04/17 10:56
israelii: 就已經有執行處的處長說這案例已經是濫權了22F 04/17 10:57
 

我頭暈忘了有梗圖這招

幫自己QQ
g80123: 擺爛的人理由特別多 同情心氾濫的替他繳一繳啦24F 04/17 11:03
kayak5566: 長官好棒棒!執行不動產跟登記名下之動產是慣例,這些東西歸屬爭議較小,前提又要不影響民眾營生,生活必須品也不能動,不喜歡就下個書函改sop大家慢慢磨ㄚ25F 04/17 11:04
jcshie: 濫權w 那要怎麼辦 我才想問前面沒執行到讓他超過時效的是哪些人的責任28F 04/17 11:06
※ 編輯: kayak5566 (27.52.126.2 臺灣), 04/17/2020 11:07:03
jobchung: 執行官沒做錯 只是觀感不好 動產不值錢 封來幹嘛30F 04/17 11:08
oresta: 没有即時執行,而逾時效的罰鍰,應追究公務員责任31F 04/17 11:10
jcshie: 動產不只不值錢 除了車以外還有所有權爭議吧 等下他跟你靠北說那是他媽買的啊32F 04/17 11:10
guanting886: 所以說 欠錢的最大 但是不要有機會扣到錢
不然就是這樣XD
真心覺得這人北纜到不行 跪也應該是他要跪 老母跪.$34F 04/17 11:10
jcshie: 還好他不動產還在名下 不然還真的就這樣拿他沒輒37F 04/17 11:12
guanting886: 之前我家人被人家撞到 對方名下我財產 家人也不願意賠 檢察官說那個人是慣犯 而且真的沒錢 安慰我家人看開一點
那條也才十萬 你好歹拿過幾千賠都不願意
真的是擺爛到底你拿他沒轍 要請人家幫忙 也不符合成38F 04/17 11:13
jcshie: 這廝就真的是皮 然後認定那金額不會走到房子被賣掉這步44F 04/17 11:15
guanting886: 難怪以前某些做放款的跟我說 要借錢要找銀行借 真的照法律走根本扣不到啊45F 04/17 11:15
assass: 同業推47F 04/17 11:16
hhh770509: 不值得同情48F 04/17 11:16
assass: 90年初的呆帳多如牛毛房,這件還算小的49F 04/17 11:16
just8811: 執行署要拍賣人家財產 做的比你想的還多 要背責任的 不要只會跟風亂罵50F 04/17 11:19
guanting886: 我覺得應該是那位退休教授讓人家誤以為執行署很隨便52F 04/17 11:20
guepard: 推說明53F 04/17 11:20
jcshie: 一開始記者片面報導就有誤導成份
很多人光看這家人片面之詞就覺得好可憐好同情54F 04/17 11:21
guanting886: 不過這種新聞也是給人警惕多關心一下自己的權益XD56F 04/17 11:22
zxlt3722: 跪求這兩個字就很噁心 都2020年了還沒法治概念57F 04/17 11:30
mantislin: 該罵該檢討的是那位置之不理的陳先生,台灣是法治社會,別當館長率先謾罵,請先行政執行法拜讀一下,行政執行分署做為完全站得住腳。58F 04/17 11:37
Semaj543: 這篇優文,酒駕故意欠繳還裝可憐,只能說活該61F 04/17 11:39
mantislin: 另外Q&A有關行政執行法第7條我解釋一下,行政執行自處份、裁定確定之日或blablabla限期覆行之文書所定間屆滿之日起,5年內未執行者,不再執行;其5年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執行。這句話的意思是執行官手頭背著3、4萬件案件,當手頭上的某案件只要在執行官手上,假設已放了4年又364天,只要執行官突然對案件有執行做為,該案件得5年內執行完畢。故事實上案件是追將近10年。62F 04/17 11:51
bilibala: israelii,是哪個處長說濫權?70F 04/17 11:54
darkbrigher: 這跟改革啥的無關 當事人根本賴皮慣犯
你說別人不知道 這案子當事人會不知道嗎71F 04/17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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