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amgreco (55)標題 [新聞] 高雄氣爆二審大逆轉!過失責任全在高雄時間 Fri Apr 24 19:09:31 2020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0/4515557 聯合報 / 記者林伯驊、賴郁薇
高雄氣爆二審大逆轉!過失責任全在高雄市政府 廠商無罪
2014年釀32死的高雄氣爆案,一審認定高雄市政府、廠商都有疏失,依業務過失致死罪重
判12名被告。全案二審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大逆轉,認定起因全為公務員對公共工程未嚴
格把關、善盡職責,改依過失致死罪,判市府時任幫工程司趙建喬(現調顧問)3年半、
副工程司楊宗仁2年半、工程員邱炳文3年半;其餘榮化、華運9被告全無罪。可上訴。趙
建喬當庭聽完,只對記者拱手說「我對不起,不好意思」。
二審合議庭今宣判完,當場講述簡要理由,指出本件是4吋管線在排水箱涵完全懸空,未
能陰極防蝕,20多年來遭水流、濕氣鏽蝕,因無法負荷館內壓力,形成4乘以7公分破洞,
丙烯洩漏多達84.6至88噸,當晚11點56分才引爆,認定市府20多年前邱炳文、楊宗仁沒按
圖施作,沒注意4吋管穿越箱涵,趙建喬則為設計者、參與管線埋設及驗收人員,卻沒親
自詳實查驗,3人都具「保證人」地位卻未盡義務,負有過失。
二審認為,從最初埋設時公務員監工、初驗時以致未能遷改管線,引爆「只是時間早晚問
題」,其他廠商無從改變此結果,沒有防止洩漏的方式,考量多數被害人獲賠、市府災後
重建等,改判市府3人較輕。
這起全台史上最慘重的石化氣爆事件發生於2014年7月31日深夜,華運幫榮化用地下管線
輸送丙烯時,因管線破洞導致丙烯洩漏多達84.6至88噸,引發連環爆炸;事後雄檢出動12
名檢察官跟相關單位偵辦,追出凱旋、二聖路口底下排水箱涵內的4吋丙烯管線破洞是肇
事源頭。
一審合議庭指出,市府28年前施作排水箱涵時,時任下水道工程處幫工程司的趙建喬等3
人,沒協調中油將3支石化管線遷移,還讓包商不按圖施工,使管線長年懸空於箱涵;收
購其中一個4吋管線的榮化公司,前董事長李謀偉、前大社廠長王溪州決定用管線輸送丙
烯,取代槽車,多年來更不督促下屬對管線保養、檢測,皆是導致管線鏽蝕原因。
一審認定,氣爆發生當晚,榮化值班組長蔡永堅、操作領班李瑞麟等4名員工,發現管線
的丙烯流量驟降,一度停送半小時仍渾然不知已洩漏,應可預見已經外洩,卻優先考慮維
持公司產線,當收送料的雙方量差達4噸也沒警覺;輸送端的華運公司,領班黃建發等3名
員工,見壓力無法上升曾停送丙烯,也沒巡管、通報,甚至重送時雙方流量異常、華運端
管壓異常都未即時停送。
一審判市府趙建喬、楊宗仁、邱炳文皆4年10月徒刑;榮化李謀偉、王溪州、蔡永堅、李
瑞麟、黃進銘、沈銘修判4年;華運倉儲黃建發、陳佳亨、洪光林判4年半。
高雄地檢署與其他單位成立專案小組,發現氣爆禍首是地下箱涵內的4吋管線破洞,導致
丙烯大量外洩。記者林伯驊/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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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別睡了,出來打球,球妳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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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arkholy: 高雄市政府的責任!罷免韓國瑜夠有正當性了吧!6F 04/24 19:10
推 anti87: 陳菊出來打球囉8F 04/24 19:11
→ james732: 原來陳菊當了二十多年的市長12F 04/24 19:12
推 ghgn: 28年前是誰執政啊?14F 04/24 19:12
→ XDDXDD: 菊花起床囉..別再睡了ZZZ..15F 04/24 19:12
→ Sougetu: 28年前就綠共啊,可悲綠共17F 04/24 19:12
推 knnney: 28年前是綠共?怎麼推的?18F 04/24 19:14
→ akuser: 28年前韓國瑜早就出生了!不用負責嗎?21F 04/24 19:15
推 nttc: 韓國瑜下台.....,咦23F 04/24 19:16
推 XDD: 那時市長是白賊義吧,不意外24F 04/24 19:16
推 ccachen: 28當時只是韓立委吧26F 04/24 19:17
→ nikewang: 歷史共業: 白賊 小夫 花媽 全都有責任27F 04/24 19:17
→ theknight: 對啦,不是綠共的錯,綠共只有執政約20年,頂多是無能29F 04/24 19:18
→ ga652206: 吳宏謀表示:我蹲郵政的董事長很委屈了 不要找我32F 04/24 19:19
→ op111925: 綠共執政20年都沒發現這個疏失喔? 肥菊都在睡嗎?33F 04/24 19:20
推 lynchen: 市長藍綠都當過,但是市民沒變 可證草包市民無誤34F 04/24 19:20
噓 tanted: 這邊故意不過20幾年前上色歐
這邊故意不把20多年前上色歐36F 04/24 19:22
→ tanted: 真的20年來沒市長 捷運都自己蹦出來 真的太厲害
這件事情始作俑者 X粉怎麼不敢講40F 04/24 19:25
噓 tanted: 謝謝你告知20多年陳菊就是市長 腦袋該去檢查有沒有問題了44F 04/24 19:29
噓 Yamada: 可惡的陳菊還能升45F 04/24 19:30
→ tanted: 真的是顏色錯誤 陳菊都當了20多年的市長 厲害歐46F 04/24 19:31
推 ga652206: 前任事情當然不會怪到現任啊
這當然是前朝遺毒 呵呵47F 04/24 19:32
→ tanted: 現任市長當然不能怪 現在市長是韓49F 04/24 19:34
→ ga652206: 難道要怪花媽任內沒檢查管路嗎 這當然是前朝問題50F 04/24 19:34
→ tanted: 這件事情我不會怪韓的51F 04/24 19:34
→ ga652206: 對啊 幾千億負債怎會是花媽問題
都還比借多了 還增加當然中央八成責任52F 04/24 19:35
→ tanted: 問題是"二審認為,從最初埋設時公務員監工、初驗有問題"54F 04/24 19:37
推 jiayuan: 韓國瑜負責!韓國瑜下台!!55F 04/24 19:37
→ ga652206: 區區管路問題還要問市長嗎 ?誰蓋章就罰誰而已
我們還要幫災民代位求償 不過律師費誰出 嘻嘻
還要幫他們做氣爆公園 紀念災民57F 04/24 19:37
推 tanted: 二審並沒怪檢查管路 我是以審判原因是來判定誰的錯60F 04/24 19:38
噓 Blauwiese: 二審都認維護非主因,柯韓粉要超越法院認定了嗎61F 04/24 19:39
→ tanted: 管路問題還還要問市長 你意思就都不能怪前後任市長
那你還說前朝遺毒 都說區區管路問題不能怪市長62F 04/24 19:40
→ ga652206: 難道你是沒看到嗎
還要跟你解釋’難道‘意思?64F 04/24 19:42
噓 kabukiryu: 某些人邏輯完全錯誤。今天你買了1台車,平常疏於保養也沒在檢查,幾年後車子2266,你會去怪當初賣你車der業務嗎?賣這什麼爛車。今天你裝冷氣,平常疏於保養,5年後2266,你會怪5年前買你冷氣der人嗎?你會去怪5年前幫你裝冷氣der人嗎?我1再強調,邏輯對惹,真相就水落石出、答案就出奶惹。U錢做1堆建設,沒錢做養護,高雄人再次秀智商下線67F 04/24 19:46
→ xianfen …
噓 xianfen: https://i.imgur.com/0uTZO0b.jpg74F 04/24 19:47
→ Blauwiese: 簽到市長就市長負責,為何要推給下屬75F 04/24 19:47
→ este1a: 高雄最大bbq上線囉76F 04/24 19:47
推 ga652206: 不過台灣有多少這種偷工減料的管路?
都要等爆炸後才發現嗎 再回頭查蓋章的79F 04/24 19:48
→ ga652206: 要是人早死了 不就死無對證82F 04/24 19:48
→ Blauwiese: 笑翻了,設計瑕疵拿來跟保養類比,果然沒邏輯
車子有瑕疵都會召回檢修,跟保養何關83F 04/24 19:48
→ ga652206: 反正最衰就災民 還要用捐款被代位求償 可憐85F 04/24 19:49
→ Blauwiese: 建商蓋房子沒綁鋼筋,買房子的沒拆牆檢修
過幾年地震房子倒了,建商就沒責任囉?
這什麼智障邏輯啊,笑死人了
你家年年拆牆檢修嗎 XD86F 04/24 19:50
噓 dsfrf: 噁藍馬政府當年,直接對高雄市說三不的嘴臉。永遠別想洗白90F 04/24 19:52
推 pandp: 你把陳菊當買房的人歐,他是二手建商好嗎
一手房東白賊沒弄好,二手房東也沒在處理,房客受害不是嗎91F 04/24 19:53
噓 dsfrf: 操作廠商無疏失,很可以啊恐龍法官。死亡的災民等著你下地獄93F 04/24 19:54
噓 Blauwiese: 什麼!有人意指陳菊拆箱涵管線重蓋!?95F 04/24 19:55
推 pandp: 沒叫你拆,但誰叫你是房東,房東就是出事時的負責人96F 04/24 19:57
→ Blauwiese: 造謠要擔責任的,p版友別亂說啊
什麼!建商沒蓋好房子,房東要負責!?
p版友真是太讓人漲知識(?)了97F 04/24 19:57
→ gwenwoo: 當年KMT政權要花媽自籌重建經費100F 04/24 19:58
推 pandp: 你以為只有白賊是建商,建商是延續下來的高雄市政府好嗎
管是誰蓋的,誰有維護之責,都是同一個主體好嗎101F 04/24 19:58
→ Blauwiese: 什麼!蓋好房子的不算是建商!房東才算!?
哈哈哈,這邏輯真是太令人嘆為觀止103F 04/24 20:00
→ pandp: 建商就一個啊,蓋跟維護不是同一個主體嗎?
你以為陳菊交接是買方歐,他是建商二代好嗎105F 04/24 20:01
→ Blauwiese: 佩服佩服,真的跟不上p版友的邏輯,太先進了
蓋是建商,維護是管委會啊107F 04/24 20:02
推 pandp: 我知道你沒跟上啊,不然怎麼會跳針109F 04/24 20:03
→ Blauwiese: 笑死,所以那部分是陳菊蓋的?
本來是二手建商,後來又說房東,又改二代建商
每五分鐘打前面自己臉,超前打臉
前幾天不是還在吵,蓋章的主管負責
這麼快就打自己臉,哈哈哈
柯粉都跟p版友一樣“有邏輯”嗎,哈哈哈110F 04/24 20:05
推 cfetan: 設計施工及驗收不就是趙楊邱等三人已主擔其責,新聞載明無論如何防制,在水流,侵蝕下均會釀災,氣爆前排水涵管難道都沒在養(維)護?市府沒發包涵管,下水道等養(維)護工程?116F 04/24 20:12
推 cfetan: 現任韓市長上任後有排巡視下水道,涵管,似乎有是垃圾,砂石佔滿大部,水流空間僅剩1-2成的新聞,離氣爆當時也經過好幾年了吧,下水道,涵管等養(維)護一直沒建立起來?
新聞也載明,管線圖資存於市府,那養護責任似乎是市府?121F 04/24 20:19
推 lintimken: 下水道養護是請清潔公司來挖垃圾,跟石油管養護八竿子打不著關係,最重要養護石化管線的是使用公司,不是市政府125F 04/24 20:26
→ Blauwiese: 一審認定養護責任是榮化,當然你也可以超越法院認定
畢竟柯韓粉邏輯很難預測128F 04/24 20:29
推 lintimken: 只要扯到陳菊就一定是陳菊的問題 大概就這邏輯130F 04/24 20:32
→ st89702: 白海勒? 28年前是白海豚第一任133F 04/24 20:45
推 cfetan: 奇怪呢?養護責任在榮化?那榮化沒管線圖資,邏輯在哪?
結果現在刑事責任全在市府,回頭看當初市府向廠商待位求償的做法,根本就是諷刺,不是嗎?
廠商沒刑事責任,養護責任在廠商?都已是二審判決,拿一審判決來搪塞,是在哈嘍?135F 04/24 21:08
推 inmatao: 問題不是在隱匿管線嗎?143F 04/24 22:10
推 BIGETC: 大菊為重144F 04/24 22:18
推 poisonB: 20多年都沒保修責任?笑死
還在怪設計?什麼管線可以20多年都不保修還正常運作147F 04/24 22:38
推 cfetan: 怎麼看都是當任者養護責任大,且法院已將設計施工驗收擔當者判刑,讓他們肩負其責,若在將責任歸於當時的市長,就屬牽拖居多了
若用兩邊都有錯,而未區分錯在哪?就有些鄉愿,或故意推脫之詞
當時的設計主管好像姓吳?跟判刑這之一的趙,都是氣爆當時的市府高官,是不爭的事實吧?149F 04/24 22:47
推 accordance: 柯韓糞臉好腫...............156F 04/24 23:05
推 kayu: 大菊158F 04/25 04:59
→ duxxlux: 護菊護菊,快回防159F 04/25 10:09
→ mikamikan: 我國刑民事的過失 涵蓋範圍有點差異 不過確實有重疊161F 04/25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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