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標題 [新聞] 制止鄰座女機內脫鞋遭嗆 大叔爆罵「你嘴吃屎才臭」時間 Sun Apr 26 12:54:54 2020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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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2020-04-26 12:36 聯合報 /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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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鄰座女機內脫鞋遭嗆 大叔爆罵「你嘴吃屎才臭」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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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鍾姓男子在去年8月間從上海浦東機場搭華航班機返台,途中因不滿隔一走道的鄰
座李姓女乘客,在機艙內脫鞋,鍾不滿出言制止,並請空服員到場,因李女不願穿拖鞋,
鍾再出言「脫鞋腳臭」,李女回嘴「你嘴臭,請空姐拿口罩」,鍾怒嗆「你嘴吃屎才臭」
,李女下機後提出公然侮辱告訴,台中地院審結,判罰7000元,得易服勞役。
判決書指出,鍾姓男子在去年8月29日中午搭華航從上海浦東國際機場起飛至桃園國際機
場,航行途中,因不滿相隔走道的鄰座李姓女乘客將鞋子脫下致影響機艙空氣衛生品質,
而與李女發生口角爭執,鍾在過程中怒罵「你人很臭、腳也很臭」、「你嘴吃屎」、「你
嘴才臭」等語,李女下機後提出公然侮辱告訴。
鍾到案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沒有罵李女「你嘴吃屎」,他是因為航空器為密閉空間,李女
脫鞋後,他有先請空服員處理,空服員有問李女是否需要棉質拖鞋,李女回不用,他又再
請空服員來處理,空服員稱可以更換座位,那時他就跟告訴李女「這是公共場合、密閉空
間,有公共衛生問題」,李女先罵他嘴很臭,他才回罵。
台中地院審理時,找來同機的乘客作證,同機乘客證稱,的確有聽到鍾罵出「你嘴吃屎」
等言語,與李女的告訴相符,認定鍾犯行明確,判罰7000元,得易服勞役7天,全案可上
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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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51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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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9 年易字第 687 號刑事判決」
一、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訊據被告固坦認有對告訴人李XX罵「你人很臭,腳也很臭」等語,然矢口否認有何公然
侮辱犯行,辯稱:伊沒有罵告訴人李XX「嘴很臭」、「你嘴吃屎」(臺語),伊是因為
航空器為密閉空間,告訴人李XX脫鞋,伊有先請空服員處理,空服員有問告訴人李XX
是否需要棉質拖鞋,告訴人李XX稱不用,伊又再請空服員來處理,空服員稱可以更換座
位,那時伊就跟告訴人李XX說這是公共場合、密閉空間,有公共衛生問題,是告訴人李
XX先罵伊「嘴很臭」,伊才罵告訴人李XX等語。惟查:
(一)
被告有於前揭時間、地點,在系爭班機內,接續以系爭言詞辱罵告訴人李XX一節,除據
被告坦承其確有在系爭班機內罵告訴人李XX「你人很臭,腳也很臭」等語外,另據證人
即告訴人李XX於警詢供稱:伊於108 年8 月29日中午12時5 分許搭乘系爭班機,從上海
浦東要回桃園機場,約於同日中午1 時40分許用完餐後,伊想說要休息就把鞋子脫掉,坐
在43D 位置之被告就跟空姐反應,後來被告就對伊吼說「你脫鞋腳很臭」,伊就跟被告說
「你嘴很臭,我請空姐拿口罩給你」,被告就用臺語罵伊「你嘴吃屎、你嘴才臭」,伊有
受到侮辱的感覺,因為大家都在看伊等語,次於偵訊時具結證稱:當時被告似乎對伊脫鞋
的行為表示不滿,跟空服員對話很大聲並指向伊,伊詢問何事,被告稱伊脫鞋很臭,伊回
被告嘴很臭、請空姐拿口罩給被告,被告就說「你嘴吃屎、你嘴臭」,飛機上很多人聽到
等語;證人梁XX於偵訊時具結證稱:伊本來坐在43排E ,後來坐在43F ,告訴人李XX
坐在43排C ,被告則坐在43D ,伊的位置距離被告、告訴人李XX很近,伊有聽到告訴人
李XX跟被告吵架,伊很明確聽到被告很大聲說「你吃屎、吃屎很臭」(臺語)等語明確
,並有「CI502 號」航班動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
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CI502 號」班機旅客劃位紀錄、被告之入出境查詢資料
各1 份在卷可稽。此部分事實,首堪認定。是被告辯稱:伊沒有罵告訴人李XX「嘴很臭
」、「你嘴吃屎」(臺語)云云,顯非可採。至於證人梁XX雖於偵訊時另具結證稱:被
告有罵告訴人李XX「幹你娘」云云,然告訴人李XX並未指訴此穢語在卷,是證人梁X
X此部分證述,已非可採。
(二)
刑法侮辱罪所謂之「公然」,係指不特定多數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並不以實
際上已共見或共聞為必要,且衹須侮辱行為足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即行成
立,司法院院解字第2033號解釋意旨可資參照。又此多數人固指人數眾多,非經相當時間
分辨,難以計數者而言,惟其人數之計算仍應視該罪之立法意旨及實際情形加以認定。查
被告係在系爭班機內為系爭言詞,自屬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公共場所甚明,是被告
所為系爭言詞,自已達於「公然」之程度無訛。
(三)
而被告以系爭言詞辱罵告訴人李XX,衡諸依社會一般通念,顯含有輕蔑、嘲諷、鄙視之
意,並非正面,足使告訴人李XX在精神上、心理上感覺難堪,並貶抑告訴人李XX在社
會上之評價、人格及名譽,是上述言詞對於遭謾罵之對象而言,足以使其難堪而貶損其人
格及社會評價,應均屬侮辱言詞,亦可認定。
(四)
綜上,被告在前開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聞共見之處所,公然以系爭言詞辱罵告訴人李XX,
足以貶損告訴人李XX人格評價,構成公然侮辱犯行,灼然甚明。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
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論罪科刑:
(一)
刑法第309 條之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108 年12月25日以華總一義字第10800140641 號令
修正公布,並於本院判決前之同年月27日生效;惟此次修正之目的,係將原本必須援引刑
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第2 項而提高一定倍數後之罰金數額,直接明定於刑法分則之個別條
文中,從而省卻迂迴適用法律之繁瑣與不便,實質上並未變更此一犯罪類型之應刑罰性及
其法律效果。是以此部分條文之修正,僅係將原有錯綜之法律規定化繁為簡,核與單純之
文字修正無異,尚無關於有利或不利於行為人之情形,依最高法院97年度第2 次刑事庭會
議決議之同一法理,自不生新舊法比較之問題,而應依一般法律適用原則,逕行適用裁判
時法,先予指明。
(二)
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9 條第1 項公然侮辱罪。被告於密接之時間內,在同一地點,
先後在特定多數人均得共聞共見之狀況下口出系爭言詞,均係侵害同一法益,各行為之獨
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應
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屬接續犯,而論以包括一罪。
(三)
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與告訴人李XX因搭乘系爭班機,被告認告訴人李X
X在系爭班機內脫鞋一事並非適宜,而與告訴人李XX發生口角爭執,遂於犯罪事實欄一
所載時、地,辱罵告訴人李XX,而依被告之歲齡,已屬社會生活經驗深厚之成年人,理
應就告訴人李XX在系爭班機內脫鞋一事尋求妥適解決方式,惟其竟率爾為侮辱之系爭言
詞,致貶損告訴人李XX之社會評價,殊非妥當,此舉無助釐清紛爭;兼衡以被告自陳高
中肄業之智識程度、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理財工作、未婚、與兄長同住之生活狀況等一切
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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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浩瀚的星海,我們微小的像塵埃,漂浮在一片無奈
緣份讓我們相遇亂世以外,命運卻要我們危難中相愛
也許未來遙遠在光年之外,我願守候未知裡為你等待
我沒想到,為了你,我能瘋狂到;山崩海嘯,沒有你,根本不想逃
我的大腦,為了你,已經瘋狂到;脈搏心跳,沒有你,根本不重要……
——鄧紫棋《光年之外》(《太空潛航者》中文主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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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ngSuat …
推 KangSuat: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1F 04/26 12:55
→ Aloee …
噓 Aloee: 老人水準3F 04/26 12:55
→ Zuleta …
推 Zuleta: 台女真的很誇張 這樣也要抱怨4F 04/26 12:56
噓 sunsand: 台灣法律人真是一群腦殘,這種本來就該罵8F 04/26 12:56
噓 AUwalker: 會聞到的嗎?我看國內外一堆人這樣12F 04/26 12:56
推 Maiar: 啊就互罵 為什麼只罰一邊 先告先贏?18F 04/26 12:57
推 L1ON: 台女不意外20F 04/26 12:58
推 lmc66: 坐飛機不能脫鞋嗎 布魯斯威利都會脫鞋了23F 04/26 12:58
推 galilei503: 哇靠機票錢都賺回來了耶, 以後要免錢出國就脫鞋子就好了24F 04/26 12:59
推 GPX2020: 噁爛台女臭腳= =27F 04/26 12:59
推 peter0625: 就常用招數啊 誰先開國罵或攻擊低俗語言就輸了28F 04/26 13:00
噓 ewjfd: 智障法官30F 04/26 13:01
推 Zzzip: 純推判決書33F 04/26 13:03
→ WunoW: 7000是繳給國庫 不是給這噁女36F 04/26 13:03
→ CenaC …
推 CenaC: 一定不正 哈哈37F 04/26 13:04
推 mxr: 文組法官總是不讓人失望39F 04/26 13:04
→ laptic: 除非另有民事告訴,才另當別論...40F 04/26 13:05
推 cochon23: 坐飛機脫鞋還好吧。台男嘴臭想罵人活該背前科。42F 04/26 13:06
推 reppoc: 好像小學生吵架45F 04/26 13:07
→ WunoW: 隔一個走道也要管 這男的也是住海邊活該47F 04/26 13:08
→ CREA …
推 CREA: 女的不是也罵他嘴很臭嗎 一樣告她公然侮辱啊50F 04/26 13:09
推 senils: 這法官是不食人間煙火嗎?52F 04/26 13:11
推 CCNK: 這個判決書讚53F 04/26 13:12
→ WunoW: 在飛機上脫鞋子是怎麼了? 說不准脱的才是正港不食人間煙火55F 04/26 13:12
推 DarenR: 法官不意外,文組的邏輯都很怪57F 04/26 13:13
→ Kurisu: 這招很常見 先做沒公德心的事情騙你罵再挑釁 等國罵就提59F 04/26 13:14
推 rinatwo: 飛機脫鞋蠻常見的吧60F 04/26 13:14
噓 Ghamu: 小學生吵架62F 04/26 13:14
→ WunoW: 明明坐著沒走動還要鞋子整天穿得緊緊的才有病咧64F 04/26 13:16
推 hw1: 一定不正65F 04/26 13:17
推 hss6331: 求其他乘客的感想XDDDDDDDDDD
不願穿拖鞋那段看不太懂,鞋襪味或腳臭味應該是鞋子包著66F 04/26 13:20
推 k33536: 要賺錢的方法這麼多啊 (筆記68F 04/26 13:20
→ hss6331: 一段時間才會有,女乘客脫鞋之後穿不穿棉拖鞋都不影響是否有氣味吧,還是我沒腳臭過不懂69F 04/26 13:20
→ WunoW: 正妹是不會開口就說人嘴臭的 一定不正啊71F 04/26 13:20
→ WunoW: 這7000是刑事罰金不是賠給告訴人 鄉民到底法學常識多低啊73F 04/26 13:22
推 adapt: 飛機一堆都脫鞋啊74F 04/26 13:23
→ vowpool: 動不動就說人吃屎 這肯定是__粉79F 04/26 13:29
噓 ztmzg: 直接說 妳下面很臭.....不帶髒字83F 04/26 13:33
推 karta018: 下次裝點鯡魚罐頭上去賺外快好了,嘻嘻84F 04/26 13:35
推 rosemoli: 機內為何不能脱鞋 不是有送紙拖鞋92F 04/26 13:40
推 H835: 未看先猜中年台女94F 04/26 13:42
→ joinptt: 三寶不只腳臭,連心跟嘴都是臭的,超不要臉96F 04/26 13:50
推 foxey: 腳臭還可以主張事實陳述 說人家吃糞嘴臭就閃不掉了97F 04/26 13:53
噓 r30385: 臭腳還敢脫鞋喔 怎不乾脆全身脫光光比較爽啊肏98F 04/26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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