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dear0405 (TINLI)標題 [問卦] 買到盜用的伊莉論壇帳號 被告了...時間 Tue May 5 01:03:15 2020
今年年初的時候在:
https://www.ruten.com.tw/user/index00.php?s=wen0416
短網址:
https://reurl.cc/d0y2q8
這個賣家的頁面買了永久vip (論壇+影片區)
賣家當時還幫我打折算我7000整
一開始都沒事情,我也天天使用,
直到某次我在裡面的二手交易版賣二手手機
留下了我本人的line跟手機號碼
大約3月底的時候 忽然有人傳line訊息給我
說我在用的帳號是他的 要我歸還 他已經報警了
我以為是詐騙 就沒有理他
就在這幾天 我收到了一份XX分局寄來的通知
叫我去新北市XX分局做筆錄
案由是 "妨害電腦使用等...罪"
今天早上致電XX分局 當班員警幫我查了
確實有在處理這件案子
想請問各位該怎麼辦啊... 有沒有能幫幫小弟我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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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問卦] 買到盜用的伊莉論壇帳號 被告了...
05-05 01:03 dear0405.
→ SDNS: 可憐吶6F 05/05 01:04
→ arickal: 有什麼好怕的,就實話實說剩下就警察的工作了11F 05/05 01:05
推 zynr24: 扯 那賣家也有賣PTT帳號耶 難道也是盜用的?12F 05/05 01:05
→ QBey: 頁面印出來當證據 買家不知情就沒事13F 05/05 01:05
推 kenyun: 就善意第三人R KMT一堆黨產賤賣都追不回來的16F 05/05 01:06
推 richjf: 善意第三人 +117F 05/05 01:06
推 allen211330: 民法第118條+801條+949條,善意取得條文直接打臉警19F 05/05 01:06
→ arickal: 不過伊莉帳號竟然要七千塊好值錢阿,想當初我繳個一千塊20F 05/05 01:06
→ arickal: 就一直下影片直到前陣子…24F 05/05 01:06
推 zb91: 挖靠 那賣家也有賣PTT帳號耶26F 05/05 01:07
推 purplebfly: 買贓物還是有罪的,但這個帳號算不算,要問法律系的了27F 05/05 01:07
推 net77720: 有點誇張 那賣家也有賣PTT帳號29F 05/05 01:09
→ net77720: 我合理懷疑PTT最近盜帳號案件跟他有關32F 05/05 01:09
→ eko112: 就去做筆錄阿34F 05/05 01:10
→ r02182828: 伊莉現在沒有永久vip所以值錢吧
買不到36F 05/05 01:10
推 d841129: 你沒事啊 只是你被騙7000滿雖ㄉ42F 05/05 01:11
→ kevin552216: eyny永久vip官方沒再賣了,所以就翻了好幾倍上去43F 05/05 01:11
推 cul287: 今年還沒過完 甚麼事都會發生44F 05/05 01:11
推 heat0204: 善意第三人 那帳號還是你的 他要向盜賣者求償45F 05/05 01:11
→ Kennyq: 買這種東西,只要倒了就啥都沒,當初的FDZone也是47F 05/05 01:12
推 qmaper: 反正有證據你買的就去做筆錄阿48F 05/05 01:12
→ sjr500: 如果你真的事前完全不知情,拿出所有證據到案說明就好50F 05/05 01:12
→ medama: 交易證據趕快印下來存好 不要怕 你購買時不知是贓物就沒事51F 05/05 01:12
推 Szss: 你慘了,買到贓車也是犯罪啊~52F 05/05 01:12
→ sonofgod: 這個賣家廣告之前也看過 仔細一想 誰會有大量絕版帳號54F 05/05 01:14
推 carrey8: 你也是財富自由耶 買這種東西55F 05/05 01:14
推 fuxdk: 告回去阿 說不定是他自己賣了又告人家57F 05/05 01:14
→ sonofgod: 十之八九不是偷來就是用一陣子再拿回去58F 05/05 01:15
噓 Szss: 誰說有購買就無罪,檢察官要辦你就慘了。
當初就應該私了,帳號還他了。59F 05/05 01:15
→ fly0204: 你取得管道合法,去說明就可以了,不罰善意第三人61F 05/05 01:16
推 ccucwc: 交易信件有留下來當證據嗎?62F 05/05 01:16
噓 cena0605: 買髒物最好沒事 你等著背前科吧63F 05/05 01:16
推 kevin552216: 7000真的不貴,當初官方賣就2000多吧,然後絕版翻個365F 05/05 01:16
推 ppc: 怕啥 你沒事的66F 05/05 01:16
→ zb91: 這人也賣Ptt帳號耶 是不是也是盜用的??? 幫高調71F 05/05 01:17
推 z83420123: 如果警察局離你家比較近就沒差 乖乖做筆錄72F 05/05 01:17
→ z83420123: 比較遠就很靠杯 我之前閒置手機被別人拿去PO詐騙頁面她媽要我跑去高雄做筆錄74F 05/05 01:17
噓 Szss: 快去買賣贓車攻防,筆錄話不要亂講。77F 05/05 01:19
→ silverair: 不然不會有事情,還有關於還帳號的部分,法條有規定
以善意買得者,非償還其支出之價金,不得回復其物78F 05/05 01:19
→ Szss: 乖乖做筆錄才會出事,話要講對。80F 05/05 01:19
→ a7788783: 會賣盜用的帳號,搞不好那個所有的商品都是盜來的,資料盡量齊全提供給警察,看抓不抓得到81F 05/05 01:20
推 israelii: 法律清楚的話 你根本不用怕83F 05/05 01:20
→ HELLDIVER: 剛剛上去試試 沒想到那麼多年沒登入了 帳號還在85F 05/05 01:20
→ fly0204: 露天交易記錄、交談記錄、轉帳記錄帶著一起去說明即可87F 05/05 01:20
→ fatslave: 如果你本來就知道是贓物就bye了89F 05/05 01:22
→ avser: 重點是你竟然花七千元買了…92F 05/05 01:24
推 je789520: 善意第三人。不過真的盼下去你帳號要還他,妳虧7k94F 05/05 01:26
→ fly0204: 還屁哦 原物主還要付樓主7000啦 = =97F 05/05 01:27
推 NgJovi: ... 7000 你去買Netflix+YT能看很久了吧+巴哈101F 05/05 01:29
→ guanting886: 有人講善意第三人?這不是民法的東西嗎 原PO是被告妨害電腦使用 刑事ㄟ103F 05/05 01:29
推 Szss: 就有案底啊~雖然是小罪。105F 05/05 01:30
推 silverair: 不用還,是失主如果想要回來,需要支付你當初購買的價106F 05/05 01:30
→ Szss: 他跟原告是民事,但他跟檢查官是刑事啊~107F 05/05 01:31
推 jrjeff: 虛擬帳號不是民法上的物 不會有善意取得的適用= =108F 05/05 01:31
推 guanting886: 民事舉證放在原告 還好 刑事你要自己想辦法撇清了110F 05/05 01:31
推 garcia: 今年還在買這個?哪部這麼吸引人?111F 05/05 01:31
推 syusin: 先去法律諮詢...112F 05/05 01:32
→ Szss: 民事是小事,刑事才是代誌大條了。114F 05/05 01:32
推 sars7125889: 問題是刑事妨害電腦更不用怕吧 如果不是他盜的話
檢察官那邊查不到搞不好就不起訴了115F 05/05 01:33
→ Szss: 你這案子問題在原告已經跟你講了,你還不查証,應注意而未注意啊!117F 05/05 01:34
噓 johnny: 認真問 這會不起訴吧120F 05/05 01:34
→ Szss: 他現在問題很大條是原告已經先跟他講了,你刑事上檢查官心情不好就。。。。124F 05/05 01:35
→ guanting886: 因為能大量販賣的 都不是自己養的 尤其是現在ptt帳號很有限
還是幫原PO拍拍 博同情吧126F 05/05 01:36
→ Szss: 你當初就得跟他查証,或是站方詢問了。129F 05/05 01:36
推 jrjeff: 看起來是被當作妨害電腦使用罪的幫助犯(用錢買賬號),拿出一些證據給警察,讓警察釐清自己在買賬號的時候,並不知道賣家是盜別人帳號吧130F 05/05 01:36
→ guanting886: 結論是..這年頭 開馬甲 自己養..真的別用買的..134F 05/05 01:37
→ guanting886: 我去跟人家買黑市買的database去盜帳號 請問我能脫離第三十六章使用罪的定義嗎136F 05/05 01:38
推 Szss: 總之【應注意而未注意】多保重了。138F 05/05 01:39
→ sars7125889: 而且對方說的時候已報警了,帳號也買了阿 是要注意啥140F 05/05 01:39
→ Szss: 對方第一次連絡他的時候就犯了!141F 05/05 01:40
→ guanting886: 我就算是登入 你也要想辦法撇清 你去收購來歷不明的帳號誰知道你是要幹嘛142F 05/05 01:40
推 L1ON: 善意第三人 你連帳號都不用還 結案144F 05/05 01:40
→ JUSTNONE: 其實對方是同一團 善三小人 嘻嘻145F 05/05 01:41
→ Faertesi: 所以伊莉論壇vip有啥價值 打折竟然還要7000整?146F 05/05 01:41
→ cat05joy: 會花錢買盜版論壇VIP 真的很微妙148F 05/05 01:41
推 g9122xj: 怕啥?你證明自己是合法買的就好了151F 05/05 01:42
→ fly0204: 伊利VIP重點又不只盜版(笑)152F 05/05 01:43
→ guanting886: 不過真的蠻衰小的 貴又卡到官司
某樓那個...跟人借不就好惹 幫原PO QQㄛ153F 05/05 01:43
推 RLH: 又不是你盜帳號155F 05/05 01:45
→ ztmzg: 有帳號是不是要考慮高價脫手了啊!沒影片了啊156F 05/05 01:45
推 awaken: ptt帳號這麼貴喔?(-.-;)y-~~~157F 05/05 01:45
推 sars7125889: 是要撇清沒錯啊,所以就是要說帳號是買的不是盜的阿159F 05/05 01:46
推 swgun: 沒有被騙七千的問題 主張民法950看看
帳號屬電磁紀錄也許非直接適用動產 但應可類推適用163F 05/05 01:50
→ Arsitaka: 可能要判死刑
先把購買的聊天資料先備份下來吧165F 05/05 01:53
→ Gavatzky …
推 Gavatzky: [url=https://imgur.com/rnWpgj1]https://i.imgur.com/rnWpgj1.jpg[/url]167F 05/05 01:54
推 jaw1203: 好奇會不會是賣家自導自演 一般人被盜真的會跑警局嗎169F 05/05 01:55
推 luckysummer: 怎麼一堆法盲,贓物罪並不處罰過失犯,所以要有犯贓物罪的故意為前提要件,要被判贓物罪要一般人在通常情況下就可得知是贓物才會被判,不然至少也要是顯然不可能的價格,例如一百元這樣170F 05/05 01:55
→ GivemeApen: 你也沒有必要證明自己合法取得 是對方要證明你非法174F 05/05 01:56
推 Misfits: 當初班上同學集資伊莉尊貴帳號一人50元 我用10年了..176F 05/05 01:57
→ Arsitaka: 我比較好奇帳號能不能類推盜贓遺失物規定178F 05/05 01:59
→ GivemeApen: 而且對方證明你非法的方式不能靠推測 也是要拿證據出來 只要他拿出來就換你反咬偽證跟誣告附帶浪費你時間的民事賠償180F 05/05 01:59
推 ikachann: 伊莉之前不是自我審查了嗎 現在這帳號還有價?183F 05/05 01:59
推 freedom56: 某樓到底在工三小阿,所以露天是黑市嗎?所以你在露天買184F 05/05 02:06
→ freedom56: 到被偷的東西=你犯竊盜 ==???186F 05/05 02:06
→ guanting886: 還有我一直提妨害使用 你哪來的眼睛看我講竊盜 不要腦補好嗎189F 05/05 02:08
推 freedom56: 所以露天是黑市? 我講竊盜就是個類比而已
所以妨害電腦使用他哪條構成要件有該當的?192F 05/05 02:09
推 guanting886: 我講黑市也是一個比喻而已 你有看過哪個交易平台叫黑市 個資你有門路 平台賣場開一開就交易了194F 05/05 02:11
→ guanting886: 你要跟我爭這個幹嘛 你跟我吵沒意義啊
現在如果可以 請幫原po備份賣場 那個盜帳號的開始刪資料了
我在忙 路過 你有空就去幫忙199F 05/05 02:12
噓 Spawnz: 講善意取得的人 我就問你帳號的公示外觀在哪?203F 05/05 02:13
推 freedom56: 講真的如果真是黑市那就是贓物罪也不會是妨害電腦204F 05/05 02:13
→ freedom56: 廢話 要告本來就能告阿他要告竊盜也可以206F 05/05 02:15
→ guanting886: 剩下的就是跟檢察官講 大不了開庭而已 反正原po只單純買帳號 剩下看原po怎麼自清了
如果你有牌。去幫忙原po啦 不用在這裡跟我爭543208F 05/05 02:15
→ freedom56: 在這回就是幫了 免得一些人在那邊亂說212F 05/05 02:16
推 Slowbro: 一堆亂給意見的真的很棒214F 05/05 02:16
推 funmicky: 一堆公審團 笑死 與其在這邊擔心 建議原po備好證據或資215F 05/05 02:16
推 qqqzzz123: 不用擔心啦,他們必須舉證是你盜用的才會成立,把交易紀錄印出來給檢察官就好了。不要多說別的,要記住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217F 05/05 02:17
推 arbee: 沒事 實話實說就好220F 05/05 02:17
推 freedom56: 大家都路過鄉民阿 你可以在這亂回一大串我不能回逆221F 05/05 02:18
推 MrChen: 這讓我想到國小的時候去電腦展看到別人要玩楓之谷,就把他帳號密碼背起來XD224F 05/05 02:21
推 huabandd: 有購買證明就不用怕啊 你正常取得226F 05/05 02:21
→ kinomon: 轉汙點幫忙被盜的提告盜帳仔227F 05/05 02:21
推 twpisces: 要7000喔 我現在才知道這麼貴229F 05/05 02:24
推 guanting886: 你比喻我也是在比喻 誰管你帳號從哪裡來 因為原PO 是被告妨害電腦使用 原PO 真的沒有那個意圖拿出證據跟檢察官講明白就好 不然大家盜帳號只要造假交易,辨說我帳號是從賣場買來不知情就好
有這麼輕鬆噢230F 05/05 02:25
推 k5a: 不過賣家自導自演可能性多大!?237F 05/05 02:26
→ guanting886: 不夠也可能不是自導自演 因為前陣子有人在反應帳號遇到異常登入238F 05/05 02:27
→ guanting886: 來睏 原po運氣很好 有八卦鄉民幫你備份賣場 跟一些截圖241F 05/05 02:28
推 bomda: …嗯 除了盤不知道要說什麼243F 05/05 02:28
→ jeter17: 以前我還有無限的永久vip勒後來被抄再起也是翻臉不認.沒什麼是永久的245F 05/05 02:29
→ guanting886: 以前朋友喜歡買gmail還是netflix帳號
買一買又被弄。真的買這種實在是不划算247F 05/05 02:30
→ Citer: 告不成啦 有匯款證明跟自己無關 安啦249F 05/05 02:30
推 arbee: 刑358實務見解是抽象危險犯 所以最好從構成要件層次就擋掉不然故意跟危險都可能被推定
從條文內容「無故」下手 用交易紀錄舉證該帳號是原po以等於或高於市場價值購買來的帳號 輸入帳密是以使用自己合法取得帳號的意思輸入 並非無故 這樣基本上就沒問題了250F 05/05 02:31
推 guanting886: 我是覺得啦 原po如果沒有什麼惡意 就跟那些買遊戲帳號的人差不多255F 05/05 02:33
→ taichi123: 某人從一開始就認定這是臟物 說是無故取得就.....了,檢察官若真起訴也只是認為有犯罪的可能而已,有沒有成立是要審的。又誰知道是不是告的亂告?搞不好真的是賣家的?你就把你知道的事實說一說就好,從拍賣網站買的 提供買的證據。是否是贓物你不知道 也不是由你判定 你從拍賣網站買的當然認定賣家是賣自己的東西。257F 05/05 02:34
→ guanting886: 伊利我沒在用了 不過像ptt註冊已經關起來 只限特定domain 可以註冊 如果想用去買我覺得也沒有什麼問題263F 05/05 02:34
推 wyl0638: 你若沒盜用或故買贓物的意圖,照實說就沒事了265F 05/05 02:35
→ Citer: 還有房子被人偷賣過戶 善意買家爽爽買到便宜房子勒266F 05/05 02:35
推 jeter17: 1粒根本糞站吧註冊沒去過幾次267F 05/05 02:35
→ k5a: 後續有受害者出現 這該不會是某種集團詐財手法吧
像以前某些片商把片子故意放上網路 等下載後然後再去告人268F 05/05 02:36
→ jeter17: 網路的東西只要標榜永久都是唬人的.連google無限空間哪天翻桌你也只能摸鼻子270F 05/05 02:38
推 rextg: 善意第三人 帳號是你的不用怕274F 05/05 02:42
推 alans: 搜一下善意第三人275F 05/05 02:43
推 sars7125889: 本來就是唬的啊,網站一倒啥都沒有,買的時候就知道了吧,但至少伊莉還沒取消以前的永久尊貴就是了277F 05/05 02:45
推 rsps1008: 7K… 你不知道eyny最近才關多個載板279F 05/05 02:46
推 arbee: 是說一些推文要提醒一下 民法在刑事訴訟是事實問題 所以有時候直接引民法法條來刑事訴訟會繞一大圈甚至踢到鐵板
另外贓物不見得適用民801、948善意取得喔 有民948回復規定實務見解非交付型的犯罪取得可優先適用
所以主張帳號所有權可能踢到鐵板(有民948回復規定) 主張意圖在刑法是比較直接的方法280F 05/05 02:50
噓 neokyo: 傻b才買盜版網站的資源286F 05/05 02:53
→ arbee: 回復是民949 打太快287F 05/05 02:53
推 s0922134913: 你就買帳號 有人跟你說帳號是他的 你還可以放著擺爛289F 05/05 02:59
推 generally: 伊莉是有什麼好東西值得花7000元買?290F 05/05 03:02
推 Addidas: 無償取得才有回歸失主的可能185 有償就善意受讓801 948291F 05/05 03:05
推 Makeinu: 7000元可以買不少正版了,而且伊莉的資源都不是第一手的免空傳播太沒效率了292F 05/05 03:11
推 zb91: 哀可憐阿294F 05/05 03:13
噓 bitchdog0907: 請問59樓 怎麼私了 他line原po掉時候說已經報警了啊295F 05/05 03:16
推 tanyawai: 放心,我國法律保護善意的第三人296F 05/05 03:46
推 HellFly: 用善意第三人嗆警方和受害者298F 05/05 04:01
推 WeAntiTVBS: 不對喔 你花錢跟第三人買 不代表帳號所有權就是你的300F 05/05 04:24
推 gureen72: 真的笑死 你有7000預算不自己辦一個帳號301F 05/05 04:26
噓 NingK: 說買贓物有罪的好好讀點書好嗎303F 05/05 04:43
推 WeAntiTVBS: 這就很合理解釋為何最近一兩個月有不少人PTT帳號被瘋狂測試密碼的原因了www305F 05/05 04:57
→ koiiro: 實情實報啊不然你想得到什麼答案308F 05/05 05:08
推 ilw4e: 重點就是:你要說清楚不知道帳號是盜的310F 05/05 05:29
推 bluemeng: 帳號密碼不是物,只有準物權,沒有公示外觀,不適用善意取得。311F 05/05 05:37
推 chong17: 你不是故意犯罪,放心,不會起訴的,老老實實寫筆錄就對了。
把買東西的證據準備好315F 05/05 05:47
推 dogpampam: 這是賣的人的問題,要去找賣的人,然後你要證明你不知道這是盜用的,就把賣你東西的人的資料交易紀錄拿出來318F 05/05 05:55
推 rodqq: 希望知道後續結果,樓上看似沒一個說的準的320F 05/05 05:56
→ dogpampam: 如果你不知道這是盜賣的帳號,那你就是善意的第三人,不能罰你,除非對方能證明你知道這是盜來的帳號。
妨礙電腦使用的又不是買的人,是賣的人,樓上有人沒搞清楚。321F 05/05 05:57
推 coffee112: 這種東西居然能賣到7000 @@ 驚呆了...325F 05/05 06:09
推 ji3yjo4gj94: 就算不是善意第三人,他告你妨礙電腦使用也不可能起訴啊,告的人是智障吧?326F 05/05 06:10
推 bluemeng: 前面說的是民事權利歸屬,至於刑事部分,就更不用擔心,刑法359條只處罰故意犯,好好把露天交易紀錄跟警方說明就行328F 05/05 06:12
推 justempty: 備好你的購買帳號的交易證明帶去做筆錄333F 05/05 06:26
推 shi21: 卡一個334F 05/05 06:50
→ netpal486: 上線2500次算21600~ 這是怎麼算的? 原來我這個...336F 05/05 07:05
→ hzero0228: 自己辦帳號再花錢買vip不是簡單多了??337F 05/05 07:16
推 kuluga: 我也覺得說實話 因為我的舊車牌 也被人拿去竊盜 做筆錄過 不過你是被告 我是單純因為持有者是我警察問話 加上犯人自己也承認340F 05/05 07:28
推 rane: 提供購買證明即可,只是損失那7000元344F 05/05 07:31
推 gamer: 收受贓物有罪的前提是當事人知道是贓物345F 05/05 07:32
推 Fz: 按照你的描述大概開一兩次庭之後就會轉成告訴人了,跟我之前被346F 05/05 07:35
→ Fz: 盜87%像。那案子快四年了還沒處理完,只有法院公文不定期來通知進度348F 05/05 07:35
推 aabb177: 正常流程跑你應該不會被告成 但流程麻煩351F 05/05 07:46
推 lime1207: 不知道這是贓物的前提。很難有罪352F 05/05 07:48
推 ko363630: KMT可能是最大受害者吧,現在帳號這麼值錢358F 05/05 08:22
推 WeAntiTVBS: 今天是帳號原主人跑去告購買該帳號的目前實際使用人因為購買者上線PO文已經留下記錄 被帳號原主人逮獲
如果原PO不到的話,是有可能被拘提的359F 05/05 08:23
推 WeAntiTVBS: 有可能沒事回家 換盜賣者被判刑 有可能兩個都被定罪司法這種東西 你不知道東西是倒來的 就不代表你無罪363F 05/05 08:27
推 soumi520: 你提出證據是買的 善意第三人應該沒事365F 05/05 08:28
→ WeAntiTVBS: 因為購買者上線使用該帳號已經在eyny系統留下記錄
光是冒用他人名義賣二手手機 提告罪名明確的話
就有可能會被定罪366F 05/05 08:29
推 dslite: 那用這帳號看盜版怎麼算?370F 05/05 08:34
→ Nravir: 買這個能幹嘛= =371F 05/05 08:39
噓 chang564: 正常人買二手帳號做什麼?買帳號本來就有風險了372F 05/05 08:43
→ chang564: 證據先準備好吧!當個善良第3人走民法路線吧374F 05/05 08:45
推 silent79810: 妨害電腦根本告不成好嗎,買帳號是在賣方告知帳密的375F 05/05 08:50
→ Chen7: 可憐376F 05/05 08:53
推 WeAntiTVBS: 看盜版很難有痕跡吧 除非自己查登入紀錄
重點是拿買來帳號去EYNY二手版賣手機 當然會被留下
發文記錄 剛好被看到...377F 05/05 08:55
噓 sallyhelp: 紅明顯,我之前也拿了一個阿姨送我的手機,後來某天被警察打電話去做筆錄,說那支手機是贓物。做完筆錄後也沒再聯絡過我380F 05/05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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