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paulabxz123 (優文大師)標題 Re: [爆卦] 法官出面說明:為何殺警判無罪時間 Thu Apr 30 14:30:02 2020
※ 引述《Audrey23 (奧德麗)》之銘言:
: 故其犯案行為是受其精神狀態影響所致,致已達刑法第19條第1 項因精神障礙而不
: 能辨識行為違法之程度。
: 而案發時鄭嫌處於急性狀態妄想,加上智力退化理解力差,所以鄭嫌已喪失辨識能
: 力。
: 合議庭因此認為鄭嫌行為時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無法依據對於周遭之辨識而為
: 行為,鄭嫌於行為時具有刑法第19條第1 項之情形,依法應為無罪之判決。
欸
如果當下因為精神狀態才導致犯罪
那麼強姦犯484也是神經病
他們的行為也是被小頭控制了啊
精蟲衝腦的時候做的判斷也不是正常的判斷
一般男生精蟲衝腦 會去 尻槍 有的會找女友
約炮 花錢嫖
有那麼多選擇
他還去強姦
這很明顯代表他精神狀態有問題 大腦已經被洨跟懶叫控制了
並不是他本人的自我意志
所以法官以後應該判強姦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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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04-30 13:38 KMTlikesshit.
Re: [爆卦] 法官出面說明:為何殺警判無罪
04-30 14:30 paulabxz123.
推 av08: 與未成年女友在同房間也4 控制不住8F 04/30 14:32
推 amare1015: 沒錯 你的邏輯和高端法律人一樣 XDDDDDDDDDDDDD
為啥會去強姦 因為控制不住阿 XDDDDDDDDDDDDD10F 04/30 14:33
推 TR55: 法官好14F 04/30 14:35
推 abc32521: 我突然覺得很有道理 法官好17F 04/30 14:36
推 allsame: 醫學上能證實強姦是精神病的話18F 04/30 14:36
推 laroserose: 照這邏輯其實犯罪的人多少都有病啊,差在有沒有去看醫生而已21F 04/30 14:36
推 ahlolha: 您錄取了 請直接到法庭報到26F 04/30 14:37
推 lalawoo712: 今天這判決不能接受,以後精神病去殺光幼稚園我看政府會不會被推翻27F 04/30 14:37
→ mcucte: 你搞錯了,就算是花錢的也有輕微的腦子問題,依法匠的認知也是無罪,從基礎建構性犯罪無罪,再到殺人無罪,以此類推無罪化的台灣司法,爽的欸30F 04/30 14:38
→ BaRanKa: 律師司法官特特考 第幾名的講來聽聽33F 04/30 14:38
→ MK47: 靠北喔XDDD34F 04/30 14:38
→ max83111: 都精蟲害我犯罪的 我沒錯啊35F 04/30 14:38
推 inshadow: 同理 搶銀行也是 金錢欲望蓋過理性這也是有病 無罪36F 04/30 14:38
推 ohrring: 4 你可以當法官ㄌ43F 04/30 14:39
推 archgon: 對啊,小頭犯案為何要大頭負責46F 04/30 14:40
推 prmea: 你去考必上司法官50F 04/30 14:41
推 wavek: 邏輯正確51F 04/30 14:41
→ lee28119: 你開得出證明我猜可以爭取喔 呵呵52F 04/30 14:41
推 turbomons: 還有常聽到氣到腦袋一片空白 是不是也算失去辨識能力53F 04/30 14:42
推 Rsew: 你錄取了54F 04/30 14:42
→ KDGC: 是小頭控制人犯案的 更不能切了小頭 不然會侵犯人權55F 04/30 14:42
噓 ruokcnn: 精神鑑定拿得出來再嘴啦56F 04/30 14:42
推 xcatcat: 哈哈 快去準備司法考試!!!65F 04/30 14:45
→ milleniue: 神經病連性騷都不可能無罪了,只能說這次真的很誇張69F 04/30 14:49
推 dnek: 人犬派法律人的終極野望,好人順民就是該當壞人奴隸70F 04/30 14:49
→ lowc: 你再來只要背好法條就是合格的法官了71F 04/30 14:50
→ x31216: 精闢的見解 大法官您好73F 04/30 14:50
→ luckystrike5: 台大宅王有適用精神病這塊嗎?
畢竟我覺得殺了人之後還親吻下體也是非常的有病
應該也要無罪75F 04/30 14:50
推 bbc0217: 沒錯 這就是文組邏輯78F 04/30 14:51
推 bah: 重點是殺人好嗎? 姦完要殺掉才有機會判無罪79F 04/30 14:52
推 RAY1203: 你合格了 明天法院上班80F 04/30 14:52
推 cul287: 強姦無罪 台灣直接歸入印度領土囉83F 04/30 14:52
推 O8sang: 阿肥我真的覺得有病不吃藥應該比照自陷無責任能力85F 04/30 14:54
→ eeccms …
推 eeccms: 樓下晚上去試試,再來告訴大家87F 04/30 14:54
推 LeafLu: 原來是法官鄉民啊90F 04/30 14:56
推 asuknow: 對台灣的法官 真的失望透了 根本就想盡辦法幫罪犯脫罪93F 04/30 15:00
→ asuknow: 幹你媽的 要教化 叫法官自己帶回家養 自己去教化95F 04/30 15:01
推 jmedchem: 就你了,明天去嘉義地方法院上班96F 04/30 15:01
推 waiter337: 我認為會犯罪的都是精神病 所以都無罪97F 04/30 15:02
推 flykind: 你一定是法官系第一名畢業 法學奇才啊100F 04/30 15:04
推 Yuwuen: 我挺你當法官102F 04/30 15:05
推 aimgel: 你及格了 明天選一間法院上班103F 04/30 15:06
推 sding: 無法反駁106F 04/30 15:07
推 cbstgb: 好像也是108F 04/30 15:10
推 Bastain: 要不要考慮當法務部長?109F 04/30 15:10
推 adleyhjc: 你怎麼跟中華民國法官一樣專業 讚讚111F 04/30 15:11
推 xhung: 法學大師4ni?113F 04/30 15:12
推 panda816: 你有資格當律師了? 不! 是當法官118F 04/30 15:17
推 wx190: 精闢 等等法院報到119F 04/30 15:17
推 gmu918: 你有當台灣大法官的能力了!120F 04/30 15:17
推 gin10791: 好好笑 你台灣價值溢出來了 去考法官一定上的121F 04/30 15:18
推 ebeta: 按照法官的邏輯,強姦犯當時沒有病識感啊!應該也要判無罪吧?126F 04/30 15:22
推 gin10791: 帶刀上台鐵殺人不是預謀 強姦犯沒有24h勃起就更不是了131F 04/30 15:24
推 kc: er男132F 04/30 15:24
推 sam40026: 你的邏輯不去當法官太可惜,必定會開啟大瘋狂做菜時代134F 04/30 15:25
推 eayterrr: 你踏入法官的思考領域了嗎?135F 04/30 15:26
推 Dovahkiin: 再犯我國民黨檢調法匠律師廢死反覆再審訴訟才有油水賺!跟電器用品一樣,幾年就壞了,才能不斷消費購買一樣!!
不斷消費 新被害者,把餅做大,才有油水,養活法律自己人!137F 04/30 15:31
推 op111925: 法官大人上班時間撥空發文教育法盲鄉民, 太感動了142F 04/30 15:34
推 holydc: 法官大人上班時間不要打混啦144F 04/30 15:34
噓 JWpig: 去試啊 孬145F 04/30 15:35
推 pstriker: 印度表示:你講的真好 正是如此148F 04/30 15:38
推 catlee: XDDDD150F 04/30 15:38
推 Chothort: 所以會去犯罪的幾乎都神經病 監獄一堆神經病XD153F 04/30 15:41
噓 paj: 嘴砲158F 04/30 15:45
→ winiS: 搶劫也無罪,都是債主控制?
關防災警報也無罪,都是慣老闆控制,棒棒159F 04/30 15:47
推 sxscts: 可怕.......不過你針對法官妻女我就沒意見163F 04/30 15:51
推 rik: 可以當法官了165F 04/30 15:54
推 shomolee: 所以通姦應該也要無罪,何況通姦還是二情相悦呢169F 04/30 15:57
→ horry95713: 笑死 什麼叫行為時有沒有辨識能力都搞不清楚 邏輯這麼差不用說法官啦 叫他去考司法五等都會落榜啦170F 04/30 15:57
推 hawmk66: 邏輯完全正確,下一任大法官就你了173F 04/30 15:59
推 yellout: 你下一次法官考試不用考了 直接錄取174F 04/30 16:00
推 heinse: 法官您好175F 04/30 16:00
噓 leegogo: 不要給法官idea好嗎177F 04/30 16:02
推 OKBow: 完全不能認同殺執行公務警無罪179F 04/30 16:04
推 proffe: 你融會貫通了187F 04/30 16:11
推 joke3547: 可以啊!既然知道什麼原因導致精神病,那就把來源除掉。法官:已知導致行為之來源,本庭宣判把犯人之性器官切除,以除後患!XDDDD189F 04/30 16:14
→ aa2425: 您已可以勝任大法官193F 04/30 16:15
→ ohrring: 哈哈神經病的腦子有被切過嗎194F 04/30 16:17
→ gwenwoo: 螞蝗表示:"人道考量"195F 04/30 16:18
推 cp394: 合理197F 04/30 16:20
推 a86692472: 今天開始 性衝動成為思覺失調症分支 XDDD ((誤199F 04/30 16:20
噓 biglarge: 精蟲衡腦而犯罪,去找一個身心科醫師出庭證明呀200F 04/30 16:21
→ hdw: 其實滿合理的~~208F 04/30 16:26
推 shmicute: 法官不好好去工作來這邊發廢文幹嘛209F 04/30 16:27
推 popm: ptt大法官上線了210F 04/30 16:27
推 zenar: 估計噁男名單要增加了211F 04/30 16:27
→ Annis812: 他有去買車票欸 瞬間發作殺人喔!218F 04/30 16:33
推 Yanpos: 你是不是司法院長第一候補219F 04/30 16:34
推 lulocke: 蘿莉控也當成精神疾病是不是就無敵了221F 04/30 16:35
噓 Dird: 可減刑但無罪太扯224F 04/30 16:38
推 uc500: 看有沒有醫師為你背書囉228F 04/30 16:43
推 banana190: 你錄取了,國家就是需要你這種人才229F 04/30 16:44
推 ImCPM: 你484法律人啊?232F 04/30 16:51
噓 wujunda: 這麼厲害怎麼不去當法官233F 04/30 16:53
推 naker: 你是法官?235F 04/30 16:56
推 yzmk: 邏輯正確240F 04/30 17:01
推 DanJill: 這年代看精神科是標配啊,就像推甄上大學人人有多益金色242F 04/30 17:04
推 ibanes: 邏輯正確243F 04/30 17:04
→ DanJill: 證書一樣,出事時別人拿得出證明自己沒有就輸了。244F 04/30 17:04
→ raku: 只要醫學上弄一個“精蟲衝腦症” 我看法官要怎麼圓..248F 04/30 17:06
推 mioaria: 幹你突破盲腸了,好有道理害我不知道怎麼反駁…253F 04/30 17:12
推 yuetsu: 這篇正確255F 04/30 17:15
推 s1023: 強姦除罪化257F 04/30 17:16
推 yuetsu: 這篇正確 但如果是強姦法律人又是另一回事了258F 04/30 17:22
推 XD9527XD: 你根本就是法官吧?別裝了快上班259F 04/30 17:24
推 kt040: 殺人都無罪了 那強姦算甚麼? 幹267F 04/30 17:36
推 darkangel119: 欸 那下次找女醫師看病 順便強姦 算不算精神病發作性強姦,應該無罪厚268F 04/30 17:38
推 luten: 大頭是人體剛需 小頭不是271F 04/30 17:40
推 cal980: 突破盲點277F 04/30 17:54
推 jeffmib: 這邏輯,跟恐龍法官87啪像279F 04/30 18:05
推 Alu76521: 法官大人上班不要上PTT好嗎287F 04/30 18:13
→ placo: 台灣人約一約幾點幾分去法院發一次瘋不久就解決問題了292F 04/30 18:18
→ vingfing …
→ vingfing: NTR蟑螂跟琪姐又要洗文章護航罪犯了295F 04/30 18:26
推 yannjiunlin: 你比那個法官還專業~希望你取代那個沒法律素質的恐龍296F 04/30 18:28
推 jdklas: 就是不能辨識才叫腦衝啊298F 04/30 18:36
推 lecheck: 你已經是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惹299F 04/30 18:36
推 ganjuro: 先尻幾發再出門啊,出門絕對聖人301F 04/30 18:48
推 lin5656: 這邏輯挺不錯的啊302F 04/30 18:50
噓 rufugy: 達摩祖師:你得到台灣垃圾法官的髓了303F 04/30 18:51
→ nt2013: 推一個邏輯正確305F 04/30 18:52
推 KhePri: 邏輯滿分308F 04/30 19:00
推 yellow5: 法官現在沒開庭喔310F 04/30 19:07
推 st86314: 你去試了再來抗辯 看會怎樣313F 04/30 19:11
→ Wall62: 你得到鬼島法官的精隨了315F 04/30 19:28
推 mmchen: 你好聰明,適合當法官和立委316F 04/30 19:41
推 csc43: 你是不是想考法官317F 04/30 19:52
推 injue: 4319F 04/30 19:54
推 bfacsls: 明天我先去掛一下精神科了,然後再充值一下台灣價值。321F 04/30 19:54
推 reenwit: 合理。都是小頭的錯323F 04/30 20:01
推 lulumii: 所以文組邏輯普遍不行326F 04/30 20:09
→ m6cs: 是啊,你有當法官的潛力耶328F 04/30 20:17
噓 rjaws: 無腦跟風仔334F 04/30 20:43
推 jazzcai: 明天地檢署報到,你當法官335F 04/30 21:03
推 god487: 這邏輯超過100分342F 04/30 21:40
推 abbag: xDDDD345F 04/30 21:58
→ sheep0121: 醫學上能不能證實都是人講出來的好嗎?不然以前怎麼一347F 04/30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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